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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痞子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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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9-01-11
 
 
 
第十七章被奸污了
 
  活着是美丽的。
  可是,为什么总是有人感叹生不如死呢?为什么总是有人寻短见呢?难道真的有死后升入天堂这一美好事实吗?
  看来,慨叹“活着是美丽的”的不是活人,而是死人。是不是呢?
  死人羡慕活人,活人却往往身在福中不知福。
  黑夜。
  深山。
  黑暗的夜,没有月亮,没有星星,只有狂风,只有乌云,只有暴雨,只有惊雷。
  深高的山,山名喜马玛雅,不仅高,而且山势力绵延数百里,山中参天古树比比皆是,树盖下的地盘是一片充满危险,充满幻想,充满刺激的世界。
  雨下如注,雷声隆隆。
  对于飘雨而言,雨仿佛自她遭遇不幸之后便一直没有停过,其实,这只不过是她的想象,天其实也曾放晴过,只不过,她的心一直在下雨,不对,下血!
  天的泪此刻也许在为飘雨悲痛壮烈的想法而悲哀,为她即将由活人变成凋零的鲜花(鲜花标本)而惋惜,活着是美丽的,大概是上天赐言忠告众生的吧。
  在喜玛雅高山的山顶,一面是深不见底的绝壁悬崖,另一面是连绵不断的原始森林。
  此刻,飘雨依靠着山顶上一棵矮树那凸露于外的树根,无神地坐在地上,任倾盆大雨浇注着自己不干净的身子,洗涮着可悲的屈辱。
  她的裙衫早已褪落,只剩内衣还贴裹着媚光外泄的柔躯。
  秀发,衣物已经湿透,飘雨的心也湿透了,大雨可以洗净他(猪!淫猪!)带给她的脏物,却不可以洗涮掉屈羞。
  死?!
  这念头,自飘雨苏醒后,发现自己下体剧痛,而且衣衫不整,便一直盘踞在她的心头,这是一个悲痛壮烈的念头。
  别看飘雨双眸失神,神情痴呆,可她的内心却剧烈活动着。
  既然遇上不幸事,(对一个女人而言,天底下最不幸的事是被坏人强暴了)今后有何面目苟存于世呢?想想经历的羞辱,便觉得恶心,悲痛,羞愧,这样的活着不如死掉算了。
  身子已不干净了,再没有资格获得神鹰的爱啦,既然失去了他的爱,活着不如死了!
  还有,曾经是多么骄傲的名媛,今后却被别人指指点点为坏女人,那种羞辱是多么难受,唉!
  生不如死!
  死?死了一了百了,没有悲痛,没有耻辱,没有……
  飘雨的芳心渐渐被心下的血浸满,愈来愈绝望,愈来愈无助,愈来愈充满死亡气息。
  突然。
  看似麻木瘫痪的飘雨,陡地伸出又苍白又纤柔的双手抓住湿湿的秀发,仰起娇俏依然憔悴不堪的脸庞,她迎着雨,向天狂呼:
  “苍天!为什么赐予我的生活是如此悲哀屈羞?为什么给了我骄傲的本钱却让我因美丽而遭受不幸呢?为什么如此不公平呢?为什么?为什么?……”
  一阵歇斯底里的狂呼后,苍天无言,苍天无助,飘雨也累了,她的身旁是一柄金光闪闪匕首,矮树上垂下一根绳子。悬崖,吊绳,这说明什么?说明他(淫猪)有意让飘雨自绝于此地吗?
  既然不想令她活,为何不亲自动手杀了她?莫非对她下不了手?或者,料定她被先奸后抛之荒山后会自绝于此吧?
  黑衣人的居心叵测,他是谁?
  飘雨也曾想知道可恶的淫猪是谁,好杀了他以泄心头之恨,只是回想一下当时情形,顿觉茫无头绪,灰心失望。
  她的泪早已流尽,此刻,决死之心既定,神情反而平静了下来。
  “别了,神鹰,亲爱的神鹰!别了,爸妈!”飘雨心中喃喃,缓慢地站起来。机械般地走近悬崖边缘,她面无表情,美丽的秀眸只有想起神鹰和父母时,才绽放点点晶亮。
  “活着是美丽的!”
  惊天动地的劈雷声,轰然爆响,震得飘雨两耳麻木,雷声隐隐若有警言,是苍天对她的劝勉吗?
  不!我必须死!生有何欢,死有何惧……
  飘雨的心在抗议,但是,她还是扭头回望了一眼身后。
  骤雨的黑夜,什么也看不清,只有当闪电一闪而灭时,方可以掠见一些黑乎乎的树木,岩石
  飘雨的右脚只要向前一伸,便是踏上死亡门槛了,她再回头的时候,下一行动便是抬脚啦!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9-01-11
第十八章不再回首
 
  “姑娘,且慢!”
  忽然间,一道人影仿佛天神似的从天而降,穿过雨夜,落在飘雨刚刚依靠的矮树前面,人影急急地吐出一句。
  飘雨心头一震,这样的狂风暴雨夜里,如此深幽的大山中,居然会有人出现,真是怪哉!“你是谁?”飘雨问道,她心已死,便不惧怕对方是人是鬼,只是捺不住好奇心,故而平淡地说了一句。
  人影已站稳,是一位手持木桃剑的中年男子,他面容威严,两道扫帚眉似斜昂着一般,狮鼻虎目,身体既高且魁梧,站在那儿如同一尊铁塔。
  “铁塔”张口说道:
  “我姓钟名魁,身份是除灵师,职业便是除去幽灵,姑娘,你是谁呢?为什么寻死?”飘雨没有回答,也没有回头瞧上钟魁一眼,除灵师她曾经听说过,但拜伦帝国内干除灵这一行业的人士极少,故而她之前尚未曾见过一位除灵师。
  见她久未言语,钟魁自顾自地道:
  “你不想说话我不怪你,我之所以突然来到这里,是因为一之灵引领着,你也知道,除人间之灵是我的职业,那之灵大胆地在我面前显身,我便十丈剑追赶,到了这里见到你寻短见,便停了下来,之灵也追失了。”
  飘雨冷冰冰地道:
  “你继续追得了,我心已死,活下去只会是行尸走肉。”
  钟魁收起木桃剑,趋前两步,平静地道:
  “姑娘,做亡灵并不是件愉快的事,蝼蚁尚且偷生,我劝你三思而后行。”
  飘雨依然用冷若寒冰的声音道:
  “现在我只想在人的世界消失,别的都不考虑了。”
  钟魁沉思了片刻,似乎若有所悟,恍然道:
  “哦!我知道啦,那之灵一定是故意引我来此,阻你自杀,可见,之灵必定是不欲令你死去。”
  闻言,飘雨明显地娇躯微微一颤。
  之灵,是谁呢?莫非……
  莫非神鹰已不幸遇难,他的之灵前来阻止自己自寻短见,只有他才会如此关心她呀!
  思忖间,飘雨冰冷的死心也掩不住焦灼担忧的感情,她急急地娇声问道:
  “除灵师,告诉我那之灵是什么形貌。”
  钟魁道:
  “是一位十分漂亮的美少女的之灵,我想她一定是像你一样,遭遇不幸事,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现在后悔了,故而阻你自杀。”
  哦!还好,不是他!
  苍天,保佑他吧!把你夺走的我的生命时间赐给他吧!
  飘雨轻舒一口气之后,却莫名地感觉心头一震,似乎有什么东西撞入了体内,耳畔同时响起除灵师钟魁的洪亮如钟的声音:
  “她进入了你体内,不过,别担心,她是没有恶意的,呃!她可是我干除灵职业以来见过的最善良的之灵呀!……”
  飘雨已没有心思听钟魁罗嗦了,在她娇体的某一部位,一个娇媚甜的声音说道:
  “华姐,你别死!之灵的世界好可怕呀!”
  那声音如此熟悉,飘雨一下子便猜出她是谁,用心语言道:
  “如雪,你死了?!”
  如雪的之灵哀声道:
  “是的,那天在那么多的同学面前坦白自己的丑事,我一时羞愧不已,糊涂之下便自寻了短见,唉!现在想想,当时真是太冲动了。”
  飘雨心语道:
  “你也知道姐姐遭到的不幸?”
  如雪的之灵同病相怜地悲声道:
  “知道,比我还惨,可是你还是不能死。”
  飘雨沉默片刻,心语又道:
  “之灵世界真的可怕吗?”
  如雪的之灵声音颤颤的:
  “那里没有阳光,没有美丽的景色,没有情感,我呆在这儿不走,便是不想踏入之灵之域后永远回不来了,可是,他们(除灵师)赶我走呀!”
  飘雨的心不由活动了起来,如雪以切身体会现身说教,她不得不开始考虑后果了。
  思索片刻后,飘雨的心语道:
  “如雪妹妹,谢谢你,我不跳崖啦,不过,想到那可怕的恶梦,我就……我就羞辱痛苦。”
  如雪的亡灵欣慰地道:
  “华姐,你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还送给你,把那一切当作一场梦,梦醒了,明天的太阳还照样升起。”
  飘雨似有所悟地点点头,恰在此时听见钟魁说道:
  “姑娘,据我观察,你身负高深魔武之术,当今之时,魔族对人类欲图不轨,你正可以大展身手,拯救人类,这样子跳崖一死了,岂非可惜吗?”
  飘雨低声道:
  “我叫飘雨,谢谢你,钟除灵师。”
  说话之音,她缓缓地转回身子,死寂沉沉的妙眸渐渐有了生气。
  “你想通了,太好啦!”
  除灵师钟魁居然像小孩子一样跳起来,拍手叫好,那高大魁梧的铁塔身躯一起一伏的,样子十分滑稽好笑。
  飘雨被逗得露出一丝浅笑。
  忽然,如雪的幽灵羞涩地道:
  “华姐,我不想离开这儿,你替我向除灵师说说情,叫他不要逼我了,好吗?”
  飘雨闻言,向钟魁道:
  “钟除灵师,求你一件事,别逼如雪了,让她留在人间,她一定不会为害人类的。”
  “如雪?她叫如雪?”钟魁沉思了一会儿,方才道:
  “行,我相信她,今后我一定不会追逐她啦。”
  如雪的幽灵得到钟魁的保证,自然喜形于色,她对飘雨娇声道:
  “华姐,替我谢谢他,我走了,你多保重,咱们回头再见。”!
  说完,飘雨只觉体内一轻,像是有一样东西被掏走了似的。
  “咱们也走吧。”
  飘雨走近钟魁,她这时才发现钟魁除灵师虽然身躯高大,神貌威严,但目光慈祥善良,为人类除害的人自然是好人罗。
  “别了,神鹰……”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9-01-11
第十九章烦恼元帅
 
  当飘雨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坐在副统帅府中的神鹰明显的感觉心头一震。
  他携着玉女精灵返回帝国后,迈克尔国王没有食言,马上封他为三军副统帅,协助卡丹尔统帅。
  并且,赐赏给他一座富丽堂皇的府第。
  值此战乱时期,帝国存亡之际,迪比特高级魔法学院早已停课,学员们都填充到帝国的军队,作为军官。
  小强,阿超,生性胆小,却偏偏分在敢死英雄队团分任了正副队团长官。
  恨天是学员官职最高的,战鹰军团的下属一师团统帅,可是,当得闻神鹰平安归来后被封为三军副统帅,心中却妒忌得要死。
  学院领导也任职军中,其中,雄霸长大魔导师,任迈克尔国王的总军师,协助国王。
  玉女精灵拜见了他之后,执意要随待雄霸才左右三年,保护他能报活命之恩,不过,她时不时地溜到神鹰的副统帅府(神鹰府),与神鹰谈天说地。
  只有冯卡导师原封不动,他这种搞研究的学者无缚鸡之力,故而,战争的大门对他是关闭的,虽然如此,他的作用却不容小觑,因为,神鹰便是他一手造就的呀!
  华姐,你在哪里?
  神鹰心中呐喊,他的心灵探测之术只适用于冯卡导师,(在无目标的情况下),故而不能像寻到冯卡导师并偷听他的讲话那样子寻出飘雨的所在。
  “别了,神鹰!……(遥远空洞的声音)
  神鹰心头一震,感觉就像哪根弦断了似的,他独自一人坐在府内大厅上,周围静悄悄的。隐隐感到不妙,神鹰正胡思乱想之际,忽见亲随上前禀告道:
  “神鹰,卡丹尔统帅请你过去一趟。”
  神鹰不喜欢别人以官职称呼他,故而吩咐手下一律叫他神鹰。
  一愣之间,他回过神,知道卡丹尔统帅必有要紧的事与他商议,所以,只得抛开心中对飘雨的思念担心,强打精神道:
  “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卡丹尔的统帅府座落于皇宫的左首侧,府院占地极广,气势雄壮。府门前一对金狮塑像虎踞龙盘,深漆的红门显示着主人不同凡响的威势。
  府门之内,房舍林立,假山池沼处处可见,雄威的练武场,足足有一人足球场那么大,木排架上放满了各种各样的兵器,简直就像是一个小型武器库。
  府中守卫森严,见不到一个闲杂之人。
  神鹰径直跨入府内大厅,见卡丹尔圣剑士已恭立厅前迎候啦。
  几年间,卡丹尔剑士变得苍老了许多。人就是这样,一旦上了年纪便老得很快。
  心中一阵感动,神鹰见卡丹尔圣剑士如此器重自己,不由自主地忙上前扶住老人的手臂,关切地道:
  “统帅,你坐着等我便行了,何必站在这儿迎接我呢!站久了对你老的身体不太好。”卡丹尔圣剑士拉着神鹰的手,肩并肩地朝厅上圈椅走去。
  一边走,他一边爽朗地大笑道:
  “我这把老骨头还硬朗,不过嘛,行军打仗恐怕不行啦,今后帝国的存亡仰仗你了。”!
  神鹰谦逊地道:
  “我作先锋头阵还可以,真正指挥作战我看非你莫属。”
  卡丹尔圣剑士赞许地望了神鹰一眼,居高位而不骄,正是神鹰值得别人欣赏的一点。
  待坐下来之后,侍女端上茶水及果品,她们离去后,厅中便只剩下神鹰和卡丹尔统帅了。卡丹尔统帅呷丁一口茶,若有所思,忧虑满面地道:
  “神鹰兄弟,你年少有为,可喜可贺,更是值得尊敬,可是自从你当上副统帅后,我却不时听到一些闲言碎语。”
  神鹰似是早已料到这些,神色不动,平静地道:
  “统帅,这点我早就想到,以我仅仅魔法学院的一名学员,没有一点战功,却统领那些战功赫赫的将军们,他们自然不服气。”
  卡丹尔统帅道:
  “既然你早有预料,那我就不担心了。”
  神鹰思忖瞬间,皱眉道:
  “统帅,尽管别人对我的闲言碎语我可以置之不顾,但是,若能找到一个解决的方法,固然可喜呀!”
  卡丹尔统帅放下手茶杯,起身拍拍神鹰的肩膀,温和地道:
  “我找你来,便是商议此事,如今你既然先提上来了,我便不必多费口舌说服你接受我的建议了。”
  神鹰惊问:
  “你的建议?”
  卡丹你统帅直视着神鹰的亮眸,坦然道:
  “我建议你先兼任金人军团的统帅,暂主要负责金人军团的大小事务,这是降级使用,不知你是否接受?”
  在神鹰沉吟间,卡丹尔统帅补充一句:
  “保留你副统帅的地位,同时,只要你以为合适,金人军团在接受你的统领之后,正式改名为神鹰骑士团。”
  哇塞,看来,卡丹尔统帅完完全全是为自己着想哩!我先前的犹豫看来完全是多余的。神鹰心道,他已决定接受卡丹尔统帅的建议,是故,一待卡丹尔统帅说,他便诚挚道:
  “统帅,我完全接受你的建议,而且,请相信我一定会将神鹰骑士团统领得好好的,一定会让神鹰骑士团成为大陆最优秀的骑士团。”
  大陆的纷争,以骑士团决战的胜负作为关键决定因素,空中军团乃是辅助手段,而海中军团作用更微乎其微,是故,各族都甚少发展海上力量。
  自神鹰与卡丹尔统帅谈话之后,神鹰骑士团便被宣布成立。
  尽管神鹰的职位仍是十分重要高贵的,但是,他总算被降了一级,是故,众人的不满之词似乎少了些,不过,总有人背后风言风语的。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9-01-11
第二十章我行我素
 
  “小强,阿超,你们俩给我滚出来,三脚猫的藏身功夫也在我面前献丑。”
  坐在副统帅府内闭目沉思的神鹰,突然头也不回地说道。
  “嘻!嘻!嘻!神鹰果然异乎凡人,几日不见,如隔三秋呀!没想到你的功夫现在这么深了,不见其人,便知其人,了不起呀!了不起!”
  小强一跳而出,一边笑,一边大拍马屁(现在他们的好哥们,神鹰,升任副统帅兼神鹰骑士团统帅,若不好好巴结巴结他,日后别指望升官发财享艳福了)。
  神鹰正想着飘雨,本来心情十分苦恼,焦灼,如今给小强阿超他们一闹,不由失笑出声,调侃道:
  “能自由出入我的府第,而且飞行藏躲之际呼吸粗重的人,并且是一对人,你们说不是你们又会是谁?‘不见其人,便知其人’,我岂非成了神?大笨猪!”
  阿超让小强抢了拍马屁的先机,心中正懊恼不已,他不等神鹰话完,已大声道:
  “依我看,你就是神!”
  “胡扯八道!”神鹰气恼地斥现着,胡乱将人比作神是对神的冒渎,他可不想如此。
  阿强碰了一鼻子灰,神情更是惧丧,偏偏小强了他一个得意(幸灾乐祸)的眼光,这使得他更加懊恼。
  顿了顿,神鹰问道:
  “你们来找我干嘛?是不是为了关于军中的事务?”
  正队长阿超又抢先一步,(他不甘心落败于小强哩!),大声道:
  “不关乎军中的事情,是我们的好朋友,飘雨,她!她终于回来了啦。”
  副队长是插上一段补充(告状?)的告白:
  “不对,不是我们的朋友,而是神鹰的朋友,是不是,神鹰?”
  可惜,他的话神鹰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他正拉住阿超的双手,用力地捏紧,生怕阿超飞走了回答不了他的问题似的。
  神鹰急急地大声道:
  “华姐?!她回来啦!?她在哪?”
  阿超被他捏得双手钻心的痛,却不好意思说出来,只好一边扭曲着唇嘴,一边回答:
  “她曾在,迪比物高级魔法学院出现过,有人看见了她,但是,现在却不知在什么地方。”
  神鹰有些微的失望,放松阿超的手,沮丧地道:
  “原来是这样,她为什么不来找我?她应该很清楚地知道副统帅府的位置呀?为什么?”
  稍微平息了一下心头的苦恼,神鹰继续似是自言自语般地道:
  “莫非,华姐怪我不去找她吗?可是,我军务缠身,实在分不开身呀!如今,她既然在母校出现过,我一定得寻找到她。”
  神鹰说完,丢下瞠目结舌的小强和阿超,大步流星地出了副统帅府,也没有跟任何亲随打一声招呼,便径直寻找飘雨去了。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9-01-11
第二十一章泊罗美女
 
  神鹰抛开军中事务,在拜伦帝国境内寻找了十多天,却没有发现飘雨的丝毫足迹。
  莫非他的心跳表示着不祥之兆吗?
  神鹰的心情是愈来愈急,愈来愈忧,不知不觉间,他寻到了泊罗江畔。
  时已黄昏。
  随着夜幕的降临,泊罗江边愈来愈是热闹,有那乘轿坐车而来的远方游客,也有三三两两结伴闲逛的少年。
  他们来的方向虽然不同,然而其目的却是一样,全都是为了寻欢而来。
  只有那些车夫,轿夫,为的只是赚取足够的生活费用,他们送了主顾上舫,有些回到城里,有些则在岸边竹棚里停了下来,等待着回城的客人。
  那些竹棚搭得非常简陋。
  有些小店里是供人饮酒用饭,有些帽是供人喝茶观赏江边风光的。
  此刻,那些卖饭菜的棚里,客人愈来愈多,几乎都要坐满了,由于这些客人大多是以脚夫速卒为主,因此棚内显得格外的喧闹。
  这些人虽然一辈子都可能没机会踏上河边的画舫,但是,他们所谈论最多的却是银舫上的姑娘们的韵事。
  只要几个人聚在一桌,来两壶酒,话匣子便打了开来,不是某舫的姑娘有几个恩客,便是某银舫的姑娘功夫最好,说到酣畅之处,便是一阵哈哈大笑,接着来的帽是三箸四飞。
  由于这些人都是执贱役的,他们根本不够资格踏上银舫,却因为虚荣心的驱使,才使他们更加大声地把平时在主人嘴里得来的韵事,加以宣染一番说了出去,似乎在比寒谁说的粗野,谁就更能博得别人尊重。
  这一片喧闲杂乱的情形,每个棚子都一样,与城里的银舫相比,简直天壤之别。
  尤其是江下游停泊的银舫。
  那几艘较其他银舫要大上一半的龙形银舫,如今没有簇拥狮而人身形的国王专舫,它们并列排在江边。
  这些银舫不但布置得富丽堂皇,五彩缤纷,而且舫上拥有乐伎,阵阵的丝乐之声,从舫上飘出,使人听了可以想像到置身画舫里该是何等的欢愉美妙。
  不过,谁也知道那只是可不可及的愿望,这泊罗江上近四十艘的银舫,只要带着五十两银了,还可以壮胆去一趟。
  十几艘大型银舫,则是有二百两银子就可以饮酒作乐到深夜。
  唯独停在下游的几艘银舫,则非是高官雅士,富豪贵客不能进入,要在那几尽一夕之欢,千两银子也不算多。
  特别是停在中间的那艘油壁绿色舫,此龙形银舫名为绮罗春,是近日来最红的姑娘残红所有的。
  高雅的银舫,好俗气的名字!
  不过,那残红可说是花中之魁,不但长得美艳无比,并且棋琴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所以来往之人无一百丁,全都是拜伦帝国里的高人雅士。
  至于残红的来历,由于见到她的人少之又少,故显得十分神秘。
  因为,那便是无论带有多少银子,若是不通文墨,绝对无法上得绮罗春银舫,并且就算是渊博之士,残红姑娘假使看不上眼,也不能被允许上舫。
  然而说也奇怪,尽管她有这么高的身份,来往的人却经常是身无分文的穷儒,他们到了舫上,吟诗诵唱,作歌饮酒,往往不花分文。
  不过她这么做,反而更加增加了她的神秘感。
  任谁都想不通以她这等聪颖美慧,既不为钱财,又不为赎身,为什么要在泊罗江边过这种神女生涯。
  她的身世如谜,而且又如此神秘,使得近月来她的名声愈来愈响,以至有更多的人都想求得一见。
  关乎她的传说愈多,泊罗江银舫的生意愈好,有许多人到别的银舫去招妓作乐,倒是为了想见她而不着之故。
  神鹰一路之上,也曾听闻残红的种种传闻,但是他一心寻找飘雨,故而并不将其放在心上。
  只是,残红?
  好奇怪的名字!
  神鹰心中掠过一丝惊奇,在竹棚里闹哄哄地谈论着的时候,他走进了一家叫万家香的小饭店。
  他进了棚内,径自穿过那些把脚架在长凳上,正在高谈阔论中的客人身边,走到靠近角落的一个位子上去,坐了下来。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9-01-11
 
 
 
第二十二章狗石一队
 
  这时。
  满屋子里坐着都是脚夫走卒之辈。他们全都是衣衫简陋,形貌粗鲁之辈。
  神鹰一进来,顿时,使得在高谈阔论,猛饮狂喝中的那些人全都停住了话声,向他望去。
  可是,他们才只望了一眼,便都又垂下头来,不敢多望,甚至连谈话的声音都小了下来。
  神鹰长得剑眉星目,俟逸超群,本是令人不由多望两眼的美男帅哥,应该使人注目才对。
  然而,现在的他因心情不佳的缘故紧抿嘴唇,冷厉烁亮的眼神和严肃的脸色,却使人见了之后,油然一股寒冷的感觉从心底升起,不敢多望。
  神鹰到壁角坐定之后,没有呼唤伙计,目光冷冷地凝视在摆在桌口的箸筒,似在入神之中。
  
  那身兼厨房大师父和掌柜双重任务的大胖子,正在柜台旁用竹篱隔出来的厨房里炒菜。
  当他盛起一盘菜时,突然发现店里的声音小了下来,忍不住探着朝里面望去。
  一眼便望见神鹰,他顿时皱了皱眉,自言自语道:
  “怎么来了个怪人?”
  这时在店里招呼客人的伙计走了过来,搭讪道:
  “老板,来了一位好怪的客人!”
  “来了又怎么样?”掌拒的神色不悦,闷闷地道。
  “你快去招呼人家呀?”
  “我……”
  那个伙计苦着脸说道:
  “我不敢,他好冷的眼神,好冷的面孔,好像咱们借了他的大米还给他大麦似的。”
  “怕什么?他难道会吃了你不成?”掌柜的板着脸忖道。
  “你快点招呼了他,吃完了饭他不也就走了,不然弄得所有的客人都吃不下饭喝不下酒。”
  
  他说完了话,见那伙计依然站着不动,瞪了他一眼,叱骂道:
  “胆小鼠,还不去?当心我炒你鱿鱼。”
  那伙计方才畏畏缩缩地向壁角走出,脸上勉强堆着笑容,向神鹰毕恭毕敬地道:
  “客官,你要点什么?”
  神鹰无意饮食,只是因为心情极具恶劣力来此小坐,是故冷冷地望了伙计一眼,道:
  “一碟素菜,半条鱼,一盘花生。”
  那个伙计嗫嚅问:
  “你是用饭,还是喝酒?”
  “用饭。”
  神鹰似乎连话也不愿多说,简短地吐了两个字,便紧紧地闭上了嘴。
  那个伙计见到神鹰这副样子,不敢再多罗嗦,只想尽快离他越远越好,点了点头,像得行赦似的匆匆走到厨房边。
  掌厨的胖子听完了伙计报的菜名,撇撇嘴,不屑地道:
  “这怪人派头不小,可惜荷包太小,你还是快把他要的菜送去,让他早点吃了上路吧。”
  那个伙计唯唯诺诺,找了个大盘子,在菜柜里夹了三样小菜,装了一钵子饭,送到神鹰那儿去。
  当他走过去的时候,本来就已是心中忐忑不安,等到行至神鹰身边,突然发现冷漠的神鹰正在玩弄着一双竹筷,桌上已堆了一小堆苍蝇。
  他怔了一怔,还没想通是怎么回事,已见到神鹰用筷子虚空夹了两下,竟把在他面前嗡嗡飞过的毒蝇夹住,放在桌上。
  这个小伙计立时惊骇得张大了眼睛,觉得非常有趣而且不可思议,一时之间倒看得呆了。神鹰似是发现背后有人注视着自己,猛地回过头来,冷冷地望着小伙计。
  这个小伙计啊了一声,只觉对方目光如刀似冰,使人看了心中不由一寒一凛。
  他连忙垂下目光,不敢与神鹰的视线作亲密的接触,低首端着大盘子战战抖抖地走了过去。
  “客官,你的饭菜来啦。”
  神鹰接过盘了摆一边,说:
  “你将桌子擦干净。”
  那小伙计应了一声,慌忙取下搭在肩上的抹布,把桌上的苍蝇擦掉。
  收起那双夹过毒苍蝇的筷子这时,小伙计忍不住再看了看,想不到这种普通平凡的竹筷,放在神鹰的手里,竟是如施放了魔法,显得如此神妙,连飞着的毒蝇都夹得下来。
  神鹰见到小伙计那副傻 B样子,不由微微笑了一下,说:
  “你们这店清洁度达指标,到处是毒蝇,不过嘛,菜倒是做得不错。”
  这个小伙计见到神鹰一笑之际,唇角浮起两个深深的酒窝,使得整个表情为之一变,就如同在严寒之中吹过一阵和暖的春风似的,使人心里觉得一阵温暖。
  他一时之间都看得又傻了。
  想不到一个人的神情有如此大变化,并且在这样一冷漠威严,寒霜满脸的年轻人面上,竟然还有男人少有的酒窝,……
  等到小伙计定过神来的时候,他已见到神鹰的脸色回复了原先的凝肃。
  他干笑了一下,说:
  “我们这儿大师傅的菜是炒得好,在这附近谁都知道……”
  “你没事了可以退下,我吃饭啦。”
  神鹰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声,不耐烦地说道。
  小伙计讪讪地笑了笑,收起端饭菜的大木盘,又像逃命似的离开了神鹰的身边。
  他回到厨房,才觉心里定了下来,刚吁了口气,那肥胖如猪的掌柜走了过来,向他问道:
  “旺财,你今天胆子真不小,我看你与那怪人还聊了大半天,倒底说了些什么?”
  旺财摇了摇头,道:
  “没什么,他仅是说了老板的菜做得很好……”
  “呵,他这么说?”
  掌柜兴奋地打断旺财小伙计的话,望了望神鹰一眼,又说:
  “其实呀!他还没有吃到我炒的菜呢,像糖醋活鱼,青豆是是虾仁,红烧鱼唇,都是我的拿手好菜,哪样不是顶瓜瓜的,只怕他没钱吃!”
  “那个人真怪!”旺财说:
  “他长得那么的英俊漂亮,却整天都板着脸,令人看了害怕,尤其是那对眼睛,真跟冰刀一样,不过,其实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老板,我还看到他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呢!”
  “哦,他还会笑?”掌柜的胖子惊奇问道,笑了笑,又得意地道:
  “我还以为他这一辈子都不会笑,打从他出现起,什么时候见到他笑过?整天寒着一张冷脸,好像人家欠他多少钱没还似的。”
  “老板。”
  旺财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说道:
  “告诉你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胖掌柜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不以为然地淡然道:
  “什么事?”
  旺财以更加神秘的表情小声说:
  “我刚才看见一件稀奇的事情,那怪人竟然用竹筷夹毒蝇哩!”
  胖掌柜呸了一声,不屑地道:
  “我道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少见多怪,不就是用竹筷夹毒蝇吗?有什么了不起,我还能夹毒蚊呢!”旺财道:
  “他并不是摆在桌上挟,是在毒蝇飞来飞去的时候,这么夹的……”
  肥胖的掌柜明显愣怔了一下,惊奇地道:
  “旺财,我看你是昏了头,这怎么能够夹得住毒蝇哩?又不是死翘翘的,”
  “真的。”
  旺财的表情十分肯定,神色间仿佛尚未从刚才的惊骇中回复过来。
  他顿了顿,又补充一句:
  “我看他一筷子一个,快得不行了。”
  “别胡扯八道了,这样的人物我还没见过呢,快去做你的事吧。”
  肥胖掌柜说完了话,走回厨房去,旺财望着他那肥胖如小山的肉躯,发了一会儿怔,抓起刚才神鹰夹毒蝇的竹筷在虚空中夹了两下,摇了摇脑袋,去招呼其他的客人去了。
  神鹰慢不经心地吃完了饭,然后缓缓站了起来,掏出几枚制钱丢在桌上,默然地走出竹棚,向江边银舫行去。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9-01-11
第二十三章往下看吧
 
  那个伙计唯唯诺诺,找了个大盘子,在菜柜里夹了三样小菜,装了一钵子饭,送到神鹰那儿去。当他走过去的时候,本来就已是心中忐忑不安,等到行至神鹰身边,突然发现冷漠的神鹰正在玩弄着一双竹筷,桌上已堆了一小堆苍蝇。
  他怔了一怔,还没想通是怎么回事,已见到神鹰用筷子虚空夹了两下,竟把在他面前嗡嗡飞过的毒蝇夹住,放在桌上。
  这个小伙计立时惊骇得张大了眼睛,觉得非常有趣而且不可思议,一时之间倒看得呆了。
  神鹰似是发现背后有人注视着自己,猛地回过头来,冷冷地望着小伙计。
  这个小伙计啊了一声,只觉对方目光如刀似冰,使人看了心中不由一寒一凛。
  他连忙垂下目光,不敢与神鹰的视线作亲密的接触,低首端着大盘子战战抖抖地走了过去。
  
  “客官,你的饭菜来啦。”
  神鹰接过盘了摆一边,说:
  “你将桌子擦干净。”
  那小伙计应了一声,慌忙取下搭在肩上的抹布,把桌上的苍蝇擦掉。
  收起那双夹过毒苍蝇的筷子这时,小伙计忍不住再看了看,想不到这种普通平凡的竹筷,放在神鹰的手里,竟是如施放了魔法,显得如此神妙,连飞着的毒蝇都夹得下来。
  神鹰见到小伙计那副傻 B样子,不由微微笑了一下,说:
  “你们这店清洁度达指标,到处是毒蝇,不过嘛,菜倒是做得不错。”
  这个小伙计见到神鹰一笑之际,唇角浮起两个深深的酒窝,使得整个表情为之一变,就如同在严寒之中吹过一阵和暖的春风似的,使人心里觉得一阵温暖。
  他一时之间都看得又傻了。
  想不到一个人的神情有如此大变化,并且在这样一冷漠威严,寒霜满脸的年轻人面上,竟然还有男人少有的酒窝,……
  等到小伙计定过神来的时候,他已见到神鹰的脸色回复了原先的凝肃。
  他干笑了一下,说:
  “我们这儿大师傅的菜是炒得好,在这附近谁都知道……”
  “你没事了可以退下,我吃饭啦。”
  神鹰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声,不耐烦地说道。
  小伙计讪讪地笑了笑,收起端饭菜的大木盘,又像逃命似的离开了神鹰的身边。
  他回到厨房,才觉心里定了下来,刚吁了口气,那肥胖如猪的掌柜走了过来,向他问道:
  “旺财,你今天胆子真不小,我看你与那怪人还聊了大半天,倒底说了些什么?”
  旺财摇了摇头,道:
  “没什么,他仅是说了老板的菜做得很好……”
  “呵,他这么说?”
  掌柜兴奋地打断旺财小伙计的话,望了望神鹰一眼,又说:
  “其实呀!他还没有吃到我炒的菜呢,像糖醋活鱼,青豆是是虾仁,红烧鱼唇,都是我的拿手好菜,哪样不是顶瓜瓜的,只怕他没钱吃!”
  “那个人真怪!”旺财说:
  “他长得那么的英俊漂亮,却整天都板着脸,令人看了害怕,尤其是那对眼睛,真跟冰刀一样,不过,其实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老板,我还看到他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呢!”
  “哦,他还会笑?”掌柜的胖子惊奇问道,笑了笑,又得意地道:
  “我还以为他这一辈子都不会笑,打从他出现起,什么时候见到他笑过?整天寒着一张冷脸,好像人家欠他多少钱没还似的。”
  “老板。”
  旺财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说道:
  “告诉你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胖掌柜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不以为然地淡然道:
  “什么事?”
  旺财以更加神秘的表情小声说:
  “我刚才看见一件稀奇的事情,那怪人竟然用竹筷夹毒蝇哩!”
  胖掌柜呸了一声,不屑地道:
  “我道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少见多怪,不就是用竹筷夹毒蝇吗?有什么了不起,我还能夹毒蚊呢!”旺财道:
  “他并不是摆在桌上挟,是在毒蝇飞来飞去的时候,这么夹的……”
  肥胖的掌柜明显愣怔了一下,惊奇地道:
  “旺财,我看你是昏了头,这怎么能够夹得住毒蝇哩?又不是死翘翘的,”
  “真的。”
  旺财的表情十分肯定,神色间仿佛尚未从刚才的惊骇中回复过来。
  他顿了顿,又补充一句:
  “我看他一筷子一个,快得不行了。”
  “别胡扯八道了,这样的人物我还没见过呢,快去做你的事吧。”
  肥胖掌柜说完了话,走回厨房去,旺财望着他那肥胖如小山的肉躯,发了一会儿怔,抓起刚才神鹰夹毒蝇的竹筷在虚空中夹了两下,摇了摇脑袋,去招呼其他的客人去了。
  神鹰慢不经心地吃完了饭,然后缓缓站了起来,掏出几枚制钱丢在桌上,默然地走出竹棚,向江边银舫行去。
  小伙计收拾完一切,见神鹰的目的似乎冲残红而去,不由叹息了一声。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9-01-11
第二十四章不想写了
 
  一个多月以来,他自己除了看过几次有人用轿子接残红姑娘出舫之外,从没有看过她露面,尽管传言中残红是如何的美胜天仙,他却连远远见一次的机会都没有。
  想到此处,小伙计恨不得冲过去赶上神鹰,告诉他不要在残红那儿自讨没趣。
  小伙计再叹了口气,正想转身走进棚里,突见五个模样古怪的壮汉异声邪笑着从棚前经过。
  
  那五个忙汉都是头戴黑帽,足登黑色蛇皮靴,身上穿着紧身的黑色劲装,外面罩着一件绣有一只雷鹰的紫缎锦袍。
  雷鹰是一种雷鸟与雄鹰的杂交品种,既具有雷鸟的魔法力(简单的),又具有雄鹰的强健体魄和超强的飞行能力。
  雷鹰是魔的哨探。
  只可惜,这点像小伙计这种平凡的世人是不知道的。
  他们每人身上都佩有黑漆漆的重型武器,齐都敝开了外袍,目中无人的昂着阔步地向着前面大步走去,宛若王八过街。
  小伙计旺财偶听到他们谈的一句话,不由得感觉好奇,津津有味,竟然不知不觉地跟在他们身后。
  旺财晃晃荡荡地走了几步,还没觉察出自己究竟在做什么,那五个壮汉已一齐停了脚,转身向他望来。
  其中一个满面络腮胡须,面色惨白如纸,眼珠深陷若空洞的壮汉厉声喝道:
  “吠,你鬼鬼崇崇地跟在大爷们身后做什么?”
  旺财在他一转身的霎那,便已吓得转身要走,这下见对方瞪着红光四射的一对铜铃牛眼朝自己盯来,哪里还有胆量回话,连忙拔足便走。
  他才迈出两步,颈后的衣服已被人抓住,吓得不由失声惊叫。
  “他妈的,鬼叫什么?”
  那个抓住旺财衣服的壮汉把他像提小鸡一样提了起来,面对面,质问道:
  “臭 B,你跟在大爷们的后面鬼鬼崇崇地有什么企图?”
  旺财全身悬空,早已吓得魂飞天外,几欲晕绝过去,他结结巴巴地说道:
  “大……大爷,饶命!小……小的只是饭店里的小伙计,没有要做什么……”
  对方充满魔气十足的红色眼珠,像暗黑夜里的鬼火,闪烁着令人心寒胆颤的光。
  “哼!”那络腮壮汉发出如来自地狱的冷笑,道:
  “操 你娘,你敢扯谎?”
  旺财见到壮汉红光的眼睛如充了血般,盯视着自己像要吞噬他似的,吓得魂不附体,慌忙颤抖着声音惊惧万分地道:
  “小的不敢撒谎,小的……一时糊涂,听大爷们说的稀奇好玩,所以才稀里糊涂地跟了上来。”
  那络肋壮汉见旺财说话的时候,下体裤裆湿了一大片,知道他并没有说假话,方才得意地咧开大嘴,笑了一下,眼中红光稍敛,把旺财放下,骂道:
  “对付像他这样的人类猪罗,还用得上咱鹰魔五探,大魔д媸翘?饺擞翘炖玻豹?
  旺财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外加一裆湿尿,双脚又酥又软,几乎站立不稳,他望着面前一字排开的五个壮汉,不敢就此走开。
  “臭 B,你既是此处的小伙计,一定知道这江边哪一位女妓最姑得(GOOD:好)?”
  “知道。”
  旺财忙不迭地开口,生恐说慢了一个字,对方的血红眼光会戳穿他的心。
  “说呀!猪 B!”
  络腮壮汉竖眉瞪眼的样子,可见得一个恶魔的一点点影子。
  旺财吓得一激动,急忙道:
  “这方圆数百里,谁不知道泊罗江的小妞个个漂亮,其中以残红姑娘最是倾国倾城,美胜天仙。”
  “残红?”
  络腮壮汉伸出五指,吓?他的手指怎么会是这个样子?
  只见,这络腮壮汉的手指指甲又尖又长,白森森的恐怖异常,而且,手背上的肉似乎霉烂多时,黑乎乎的隐隐似有东西在蠕动,阵阵臭恶之气飘入旺财鼻中。
  哇呀!妈呀!
  旺财一见之下,便紧闭双目,不敢再看第二眼,心中如撞鬼魅,抖动不已。络腮壮汉手指指向绮罗春银舫的方位,问道:
  “就是那个上面的娘们吗?”
  旺财偷偷睁开眼瞄了一下,点了点头,又复合上眼,络腮壮汉的手给他造成的视觉恐怖打击太大啦。
  “操他妈,倾国倾城?难道人类这群猪 B中竟有可人儿比咱魔国的魔女更风骚美丽吗?嘿,怎能不见识见识?嘿!嘿!嘿!猪B,那娘们现在在吗?”
  旺财不识时务地道:
  “大爷,残红姑娘不是随便见客的,……”
  “他妈的!罗嗦个屁!”络腮壮汉打断他的话,恶狠狠地骂道:
  “爷们来了,骚娘们敢假装清高?小心爷们吃了她!”
  他说的可不是恫吓。
  旺财打个冷颤,被对方森森白齿斯咬可不是件愉快的事,他忙赔笑脸,将过补功地道:
  “那艘绿色银舫便是绮罗春,残红就在上面。”
  络腮壮汉朝绮罗春盯了片刻,阴笑了一阵,对他的同伴道:
  “咱们既然先踏上猪B的领地,就先玩玩猪 B雌鸡,也不枉辛苦一趟白费力气。”
  还好,他们没有再为难旺财,跨开大步,一路邪笑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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