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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辛集市“金鹿公园”鹿之痛2017.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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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07-06
原标题 FvG?%IFM  
原创》辛集市“金鹿公园”修鹿带给我们的启示.....图 z1 MT@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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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l+\h  
 第二百七十五条 :>r W`= e'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y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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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辛集网络2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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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辛集市区的“金鹿公园”,为城市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内有一座石雕,在近几年里遭到不同程度上的“损坏”,损坏的原因(未核实)目前不明,公共设施的损坏让市民们无不痛心。 hqlQ-aytS  
2017.7.5近几天辛集市“金鹿公园”正在对损坏的雕塑修复中......... A0U9,M  
无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公共设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个市民既有享受权,同时也拥有保护权。对于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应着三个方面构思和解决:一要强化教育,通过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和以案释法,提高市民爱惜公物的责任意识,从 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二要强化“严打”,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实行举报有奖制,通过不断提 高破案率来避免形成“破窗效应”;三要强化管理,借鉴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利用“互联网+”等智能手段进行 常态管理,譬如在重要路段安装“电子眼”,实行常态化监控,让每一次不文明行为都能得到及时遏制,让每一 个损坏都能在第一时间找到“责任人”。 ^6R(K'E}  
有道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爱护公共直饮水台等公共设施是在为城市文明加分,我们每 个人都不能做“旁观者”。 Ir5|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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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07-06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7-07-06
      
ary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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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7-07-06
看看鹿泉之雕塑 拙劣之物換了也好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7-07-06
暮然想起了白鹿原
每天辛苦工作,希望有所回报。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7-07-06
回 kevin739 的帖子
kevin739:暮然想起了白鹿原 (2017-07-06 09:39)  cgnNO&  
9vI~vl l  
联想..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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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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