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687阅读
  • 1回复

辛集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报“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的通告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06-07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05日      
hy$VG%b;#  
F`{O  
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首要任务。为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打击“地条钢”举报机制,特通告如下: m^TN6/])  
一、举报受理范围 u3wd~.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地条钢”的定义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g4+Hq *  
(二)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异地转移或复产,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 ?gvu E1  
(三)名不副实,打着铸造企业的幌子,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_qTd0`  
二、举报处理流程 a{ rUk%x  
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完成《“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线索交办单》,转被举报企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举报企业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SK 5]7C2  
三、举报方式 Iu >4+6  
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 v? Cakwu  
举报电话:0311-83283445 (工作时间) c o^h2b  
0311-83222411 (节假日) y>gw @+  
传    真:0311-83222411 IX<9_q  
来信/来访地址:辛集市市府街1号主楼610房间 U&a(WQV9&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行动起来,提供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和信息。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受理期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kDJ-V  
附件:“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线索交办单 XAtRA1.  
. 4$F~!aj9  
ZZCm438  
来源:http://www.xinji.gov.cn/WebSite/Info.aspx?ModelId=1&Id=30894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7-06-07
15 天的举报期,过期不候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内容复代表了您的品质,文明回复,做文明辛集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