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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请注意,以后给医生送红包的时候记得留下证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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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8-11-28
引用第7楼蝈蝈01于2008-11-28 16:36发表的  : [c=P)t7 V  
医生跟教师一样,本来是个神圣的职业,但如今,被玷污得一塌胡涂,一无是处,一文不值,悲剧啊!!!医疗事故,误诊,天价医药费等等.......呵呵,医院已经成了魔窟了,而医生就是魔鬼。 s? ;8h &]=  
以上只是部分现象,不代表全部,但像这种团体一旦出了些败类,影响是够厉害的,所以请原谅我们的偏见。 9soEHG=P  
不过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如果您是个好医生,那你就坦荡地笑对一切吧,别让别人的罪过成为自己的负担。
XcT!4xG0  
每个行业都有败类,卫生自然也不是世外桃源。 ',g%L_8Sq  
事实上,现在的社会环境和媒体造成了今天医患队里的局面。早在非典后期,就曾有专家就此对时兼任卫生部长的吴仪提出过建议,但是当时并没有得到改善。原因就是吴副总理都感到无能为力。而事实上,医疗纠纷经过正规鉴定,结论成为医疗事故的百分比才是个位数。 !`N:.+DT  
可喜的是,现在的媒体已经逐渐转变了视角。我们每个人,都是期待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虽然现在看来还不太可能。 Y _`JS;  
社会的公正来源于政府。行政事务的腐败,才是社会动荡的根本原因。不管是医生还是教师,能够承担起自己义务中的工作,就已经称职了。这个阶层的人,还没有改变社会的能力。 '|=Pw  
我不知道楼主是做什么的,但我自负的认为,您的行业也不会是一潭静水。但是以此为据,就否认您个人的道德情操,想来您也不会高兴的。  t* Ct*  
作为社会最基层的百姓,我只能自己安慰自己“好人有好报”,仅此而已……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8-11-28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8-11-28
楼主,你要是真那么正气,何苦送红包呢,我没见过不送红包就不给按剂量打麻药的,楼主真个性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8-11-28
楼主偏激过度了点,呵呵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8-11-28
秋日阳光说得好
无故扰我者,毕竟要死于非命......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8-11-28
        楼主这种心态有一种典型的心态,叫做“恨天高、地不平”,也就是常说的“洪彤县没好人”,其实各行各业的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但是总之还是有不少好的、正直的、负责的人的。你想想如果按照你的想法,医生要是没好人了那就解散医院,警察要是没好人了那就解散公安局,政府要是没好人了那就不要政府了------等等。反正是啥不好,看不顺眼就解散他。那我们这个社会会是个啥样子。我保准你现在还是围着树叶,爬山上树的大猩猩。 ~:!& }e5  
    一个职业、一个部门,只要存在就有他存在的道理,缺了他你的衣食住行都会受到巨大的影响。和平时期你也许感觉不到他的作用,到了特殊的时候方能显示出他的伟大,“非典”时你想到的是白衣天使、汶川地震时你想到的是人民子弟兵等等。 gDfM}2]/  
    人都是有私心的,无论是谁也不例外,大公无私那是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绝对做到的,评价一个领导或一个职业那要看他是大公小私还是大私小公还是大私无公,只要做到大公小私或先公后私那就是我们的好领导。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8-11-28
留证据证明你自己的行贿罪呀

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8-11-28
看来法律要管管职业道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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