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0日18时12分许,受害人董飒(女,29岁)驾驶两轮电动车由南向北经由工业路宏达化工厂处时被同向行驶的机动车撞倒、碾压,后经路过的同事杨某联系家属并急救中心120后,跟随受害人至辛集市第一医院。受害人在医院接受紧急抢救后无效死亡。 Z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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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侦办该案中了解到李西月当时驾驶三轮机动车(无篷)经过事故路段,于2015年09月11日联系到了李西月,让其将车开到事故科停车场并予以了扣押。据本网还了解到,当时因同一事故有肇事嫌疑被扣押在事故科停车场的还有范家庄王某某的带棚三轮车。 82)d.>
2015年09月18日北京龙晟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对李西月的无棚三轮、王某某的有棚三轮、死者的电动自行车三辆车进行了痕迹鉴定并作出了分析说明(详见京晟【2015】交鉴字第0904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1、A车(受害人电动自行车)后车座及其支架刮撞损坏痕迹处黑色油漆与B车(李西月的三轮车)右侧油箱前紧固带右侧螺栓处刮撞痕迹处附着黑色物质元素种类及含量“相似”;2、死者董飒下着装损坏痕迹处纤维与B车右侧纵梁启动手摇柄支架下部槽钢前部附着的黑色纤维直径“相近”。根据这两个“相似”“相近”的依据,2015年09月28日,北京龙晟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作出了“李西月的三轮车与死者董飒的两轮电动车有过接触的”鉴定结论。辛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据此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李西月为肇事逃逸,并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