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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关于辛集黑马的处理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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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17-01-26
公开的户数为33万本,每本限量按照一袋,每袋多收8斤小麦,共计多收约300万斤,每斤1元多钱,共计多收约300多万,就这样**部门就当没发生任何事,作为消费者无人管,作为恶意提高物价也没啥消息;店大欺客?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17-01-27
开玩笑,以后谁还相信黑马,出什么主义也挽救不了黑马了。太失信了。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17-01-27
开玩笑,以后谁还相信黑马,出什么主义也挽救不了黑马了。太失信了。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17-01-30
他根本就不具备这种资质,放到银行业来讲这叫存款准备金。私企都不允许这么搞,包括超市代价券什么的。其实变相具备金融功能了。。  这是国家的红线 W@AZ<(RI:  
说到底是政府管理不力,这种运营方式根本就不允许发照的。如果闹大了会撸几个的。应该会大力压制的,老百姓认倒霉就算了.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17-01-30
如果黑马是纯企业,如何运营有市场说了算,且自负盈亏。假如是国家控制的如银行,石油,电力,通讯,铁路,航空运营等国有企业,那个出了大问题,国家必须有说法。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17-01-30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17-01-30
个人算个人的帐 这样恐怕就没人存了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17-02-05
逮捕他们,枪毙几个,看看草鸡不草鸡 bmr.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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