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上级领导,我们是辛集市马庄乡赵古营村农民 李建 王满巧,现怀着悲愤的心情向上级领导反映辛集市公安局交警队民警索贿受贿,玩忽职守,包庇交通肇事责任人的违法行为,掩盖事实真相,笔录自相矛盾,对我方做出了不公正处理。 XeSbA
我们夫妻育有子女二人,儿子李兴、女儿李朵。儿子李兴常年在辛集市租房打工,2014年7月17日回家看看,晚上22时许,李兴驾驶自家的捷达牌小型轿车返回辛集试炮营,沿安新线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当行驶到安新线75公里+922米处辛集市孟观村北时,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我在试炮营,儿子来之前给我打过电话说来试炮营吃饭,问还稍东西不,过了40分钟还没到,之后我再打他电话就无法接通了。等到23点20分,李兴的朋友于雷给我来电话,说于闯看到李兴在孟观垃圾场南出车祸了,正在割车,正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交警队用李兴的手机给我来电话说李兴发生交通事故正在送往县医院,我没多想赶紧找了一辆车去县医院。刚到医院就碰上一辆救护车,车上正好是李兴,当时车上没有其他人。人是当场死亡的,没有抢救 。当时我一下傻了,送我的司机帮忙联系了女儿、女婿,先到医院,我们没有去现场。于雷说他爸、他舅还有同村的几个人到了现场,他们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有经过这事,他爸小学文化程度,民警让他签字,说是到过现场,他糊里糊涂就签字了。到过现场的人都看到中线东有大量散状物,非机动车道也有,民警都已拍照,有人说前面有个大车,司机下车看了看就走了。很明显,是面包车逆行,我车正常行驶,两车相撞后我车失控后被撞向逆行车道,后与大车相撞李兴死亡。处置民警说有执法记录仪,全程拍照,你们不让拖车,现场处置完毕,有巡警看着,让人们都去医院。到医院已是7月18日凌晨1点多了,我女儿看到交警带着一个司机,上前询问另一个司机呢,交警就说我女儿闹事,有执法记录仪,全程监控,告诉我们上午9点验血,下午在交警队见到了民警郭振杰,他拿出了验血报告,87.04/100ml,醉酒,全责,我说儿子没吃饭怎么是醉酒呢,他说酒精在血液中存在24小时,一瓶啤酒80,一杯白酒80,天热喝瓶啤酒正常,不信就只能做DNA鉴定了,5000块钱,自费没必要,不会错的。因为事故重大,我们当时没有立即签字。 $04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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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认识处理此事的交警郭振杰,与他是结拜兄弟,让拿5000元请他帮忙,让他帮忙定罪轻点,结果后来出了认定书,定的是主责,还要我们赔钱,其实事实上我们不应该付主责。他说醉酒,提供不了抽血录像,认定责任,无法确定是谁逆行。醉酒没有确切证据,逆行很清楚,就是面包车,大车司机也说过,为什么不能定。据说办案民警郭振杰的办公室同事与面包车司机是一个村,有包庇嫌疑。后来这个是就没人管了,我们只得找律师起诉,多次找交警队交涉,交警队无法解释(有影像光盘为证)。2015年1月28日,快递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公安局以没收到为由,处处阻挠。实在拖不过去了,才在3月18日向我们出示了部分信息,里面疑点重重,好多事情解释不清,好多笔录随意修改。 _o?(t\B9{
公安局交警队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一个信息公开跑了一年多,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4月2日才将信息公开了。我们多次去法院,交警队,检察院,公安局不让进门,交涉他们互相推,好多事无法解释自圆其说。简直是无法无天,极力包庇面包车司机,性质非常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在此,恳求上级领导过问一下此案,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对此事故进行重新调查处理,重新认定事故责任,还原事实真相,给李兴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公平。 ?Bz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