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辛集火车站买票,用我们两口子的身份证打票,给了售票处两个身份证,结果售票员只还回了一个身份证一张票,而且身份证和票还不是同一个人的,问售票员给你两个身份证,怎么给一张票,她看都不看,找都不找,张口就说我只给了她一个身份证,我说你给我的身份证和票都不是一个人,怎么可能我只给你一个身份证,她才发现她桌子上有另一张身份证,而且是已经给了我的那张票的身份证,还给我的那张身份证并没有打票,她发现以后,也不承认错误,也不想继续给我打另一张票,拿起身份证来就扔给我,打发我走,我当然不能走,坚持让她又打了一张票。我们是两个人一起去石家庄,给她两个身份证她只给一张票,丢我一张身份证,发现后不想弥补错误,只想推卸责任,不管顾客的需要,而且态度蛮横,我认为她不适合在售票口上班。这个错误并不算多大,谁也有失误的时候,都可以理解,但是有了错误必须去积极弥补,不能够当没有发生一样还试图要掩盖,蒙骗消费者,这就是一个售票员不能原谅的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