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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环保局接群众来电,举报我市张古庄村东河北嘉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污水外排现象。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法人员前往摸排调查。经执法人员现场仔细勘查,发现在厂区外有排放污水的痕迹。执法人员遂向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详细了解,该负责人对外排生产污水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由于该公司污水回用车间发生故障,故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生产污水通过外接软管排放至厂区外的租用地内。执法人员当即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并现场拍照留证。随后,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辛集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用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为据,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6万元的决定。目前,罚款已按规定缴入指定账户。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各类环境问题的排查和打击力度,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对涉及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举报,案件经查属实,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