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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旅游局发布旅游消费提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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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3-16
根据选择的出行目的地,与旅行社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GF-2014-2402)、《团队国内旅游合同》(GF-2014-2401)、《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合同》(GF-2014-2403),签订《合同》时要对旅游线路、景点、交通、住宿、用餐、自费项目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力求全面、明确,避免含糊用语。交款索要并妥善保存发票。石家庄正规旅游合同在封面左上角具有唯一合同编号,在签订时注意查看。在外出旅游时,要注意理性消费,尽量不要在景区内购买贵重物品,即使不是假冒伪劣产品,价格也会远远高于市场价。购买商品时务必索要购物发票(收据),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s}g  
无论是国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在旅游景区、异国他乡的一言一行不仅彰显的是个人素质,更代表了城市、国家形象,尊重当地风土人情,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遵循导游领队正确引导是每一个省会游客应尽的义务。在旅途中,旅游者要依法维护权益,在旅游过程中不要参加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如发生纠纷,切勿采取拒绝登机、脱团、大吵大闹等过激行为,以免因自身原因承担不必要的过失责任。应充分保留相关证据,待行程结束后持旅游合同到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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