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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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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6-02-27
田家庄乡正在推行土地确权,政策不明确,掌握尺度不一样,弄得老百性意见大,特别是对出嫁的这些人不公平,娘家的地不给,婆家没地,我们这些人谁来管,村里不给你讲政策,每个村都有好多无法确权的,村里又解决不了,老百性又不知道找谁,田家庄乡谁貝体负责这个事,公布一个电话,最好组织一个土地确权政策解释办公室,老百性苦等,对出嫁的这部分人土地确权政策请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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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6-02-29
好事就要办好,老百姓的盼头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6-02-28
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后,将给承包户颁发新证。新证上需登记经营权共有人以及有关情况,如,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与户主关系等。        那么,哪些家庭成员属于共有人,需要登记在证书上呢? 9t@^P^}=\m  
     出嫁女 vw=OGjT_>m  
      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或出嫁女在娘家和婆家均未取得土地承包权,那么,出嫁女应登记在娘家还是婆家的权属证书上呢? 4GWt.+{J$  
V_f}Y8>e  
     答:确权登记人口,以现有家庭人口为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的,或娘家婆家都未取得的,出嫁女可选择登记在娘家或婆家权属证书上,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得重复登记。 'W>Bz,M6yo  
U ^1Xc#Ff  
     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取得承包地,娘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嫁女可享受承包户权益,娘家的土地应登记在出嫁女名下。 6*,'A|t?y  
    新增人口 Kn3qq  
    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不能调整。但作为家庭成员的新出生人员,是否也应登记在这次确权登记的新权属证书上呢? dA >=#/"  
wP28IB:^  
     答: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A5-y+   
    全家迁出 Y: &?xR  
    承包期内,承包户全家户口迁入城镇,且户口转为非农业,但目前他们仍有承包地,此次是否要给这部分人群确权登记且颁发证书呢? /.<%y 8v  
LX),oR  
     答: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ButNB v  
     进城工作子女农村子女 'teToE<i  
     进城工作子女农村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留在城市,且个人户口迁入城市,他们中有的在小企业打工,有的进入了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但他们在老家仍有承包地,他们应不应该登记在新的权属证书上呢? `$oGgz6ZT  
PmOm>  
     答:农民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后,考取了国家机关、事业、国企等单位,他们已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y~'F9E! i  
    离婚夫妻 la#f,C3_  
    双方离婚后,双方达成了承包地分割协议,两人都分到了承包地。之后女方再婚嫁到外地。这种情况,该如何确权登记呢? ppr95 Y]^  
2?YN8 n9n  
     答:双方离婚后,女方再婚,不论嫁到哪里,只要当初田地分割清楚无争议的,就应按家庭分割后土地协议登记确权,如果双方有争议的,等调处好后再确权登记。 2KVMQH`B9  
    大中专学生 *Wk y#  
    承包户家子女考上大中专院校,且户口转到学校,在校期间一般以集体户性质管理,他们是否也应登记在权属证书上? L4`bGZl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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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有关法规规定,大中专学生仍然以农村家庭经济收入来源为其基本保障,仍然是原家庭承包人口,有家庭成员资格,应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予以说明。 (pM5B8U  
    现役军人 2%4dA$H#4w  
     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复员后回农村,地方政府不负责安置,仍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该登记在原家庭户中,但要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S|! )_RL  
    五保户 fP>_P# gZ  
     五保户死亡后无继承人,其生前出于赡养、医疗等原因,其承包地由亲属或他人种植的,可维持原种植现状,但不予代种人确权登记。 H&jK|]UXoO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6-02-28
支持楼主意见,乡政府应该有个管理这方面的部门,老百姓不懂的可以去咨询!!
海到无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6-02-28
回 1楼(和谐社区) 的帖子
上级政策是统一的,问题是在个别村溚实上就不统一了,娘家不给,村上说也不给闺女确权,你说咋办,有的就闹的姊妹不合打官司,最终土地确权了,亲情没了,责任在哪,是不是给有的乡、村在执行政策上的不作为有关系。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6-02-28
支持,顶! x +V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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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6-02-28
有的乡、村对土地确权政策执行上比较务实,这样矛盾就少,强烈呼吁政府专门设一个土地确权政策解释办公室,把老百性的纠纷用政策解决。 7A0D[?^xe  
m(Ghe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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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6-02-28
只要你家庭原来的土地有你的份 就会登记的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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