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医疗贫困救助项目涉及心内科、骨科、神经内科、肿瘤科、普外科以及耳鼻喉科等多个科室,囊括乳腺癌、抑郁症、急性胆囊炎、胆道结石、结直肠癌、急性心肌梗死、复发甲状腺癌等20多个病种的救助。据了解,凡是河北省人民医院2016年医疗扶贫救助项目救助范围内的贫困患者在各种医保报销完毕后,医院额外救助其自付费用的30%,最高1万元。每名患者可享受一次医疗救助。 本次救助活动的救助程序为:患者在河北省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县(区)民政部门开具的三级贫困证明或低保、五保证件,填写《河北省人民医院医疗扶贫救助项目申请书》,经医院审核手续无误,确系医院扶贫救助项目规定病种且家庭经济贫困的患者,由医院按照每名患者在各种医保、新农合报销完毕后的自费基础上补助30%,最高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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