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Pyvu ;!U`GN,tH 正月十二 · 火节
正月十二是火节。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前,每年的正月十二晚饭之后,村里的各家各户,都要在自家的门前举行一个点火仪式。
春寒料峭,夜幕悄然降临,伴随着一阵阵鞭炮声,人们抱来一捆干燥整齐的芝麻桔,把一支支芝麻桔错落有致的摆放好,算是搭建起了一个火塔,再找来一些五色八样的旧鞋放在上面,并把准备好的黏糕放置好,就开始点火了。按祖祖辈辈流传的说法,放在旧鞋里烘烤的黏糕,吃了能避灾祛病,能治噎食(即食道癌)。
人们纷纷点燃起各自门前的火塔,大街小巷,家家户户,每个门口,都燃烧着一堆火,火焰熊熊,火光闪闪,热气升腾。
一家老幼围绕在火焰旁,一会烤烤手、搓搓脸,说是用正月十二的火烤一烤就不会冻伤;一会烘烘腰、热热胯、暖暖腿和脚,据说让正月十二的火烤一烤就不犯腰腿痛。
后来,随着一场场运动的“破除”和“横扫”,门口点火的人逐渐减少,再后来,正月十二点火的习俗就在村里彻底消失了。
正月十二是火节。
新媳妇这一天要“躲火”,要躲避开婆婆家的“火”。
新婚的媳妇,头三年里,正月十二火节这一天是不能在婆家度过的,要提前回到娘家去,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回娘家,也要找一户人家去呆上一天。
无论如何,结婚未满三年的新婚媳妇,正月十二这一天是不能住在婆家的。
这个流传多年的习俗就叫“躲火”,据说是“不躲火、死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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