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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升迁,历来不外乎考试、考察、保举、推荐。无论哪种形式,都会有纰漏。关键是要看“管官的人”是否能廉洁自律。 NHe)$%a=H
北宋时规定,“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宋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选人须经过三任六考的磨勘(“复核曰磨,检点曰勘”《元典章》),层层升上去。每任的任期为三年,每年一考,整个审批程序极为严密。为了能够人尽其才,也为了掌握人事决策权,皇帝经常会对选人改官亲自过问。
宋仁宗非常怜悯下属官员,说 :“州县秩卑,而长吏多钩摭细故,文致之法,使不得自进,朕甚闵焉。”宰相王曾曰:“引对时,陛下酌其轻重而稍擢之,则下无滞才矣。”北宋仁宗天圣二年正月二十(1024年3月2日),吏部按照选拔﹑任用官吏的条例即铨法引对选人九人。有个束鹿县尉叫王得说,他在任上工作积极,从来没有出过差错,每年书考成绩也最好。但是,由于没有上级官员保任,总也得不到升迁。宋仁宗了解到这个情况,又看他孤贫,特意破格提拔王得说当了大理寺丞。 q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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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县尉职位在主薄以下,从九品下,也就相等于现在的公 安 局 长,主管全县的军事和治安,负责辑捕盗贼,伺察奸匪。大理寺丞是大理寺中掌管审理案件的官员,从七品,相当于现在最高法院中的一个处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