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X {?, .p9h$z^ hZWK5KwT 我的孩子2007年12月11号出生,今年5周9个月在辛集实验小学一年级3班念书,放学后由学校附近的“小书桌”里的马老师接领和吃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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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A 今天上午9点我接了个电话,是辛集派出所打来的,说你是某某的家长吗,有两个孩子因为走失有人发现报案,我们把孩子接到派出所了。挂了电话我立刻开车去辛集派出所(我是晋州的到辛集也得一小时)在路上的时候,孩子学校的老师给我打电话说 ,你把孩子接走了吗,孩子两节课没上了,书包在教室。(两节课也就是两个小时了)。我说;没接走,孩子走失了在派出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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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5F 我到了派出所,那时另外一个孩子的奶奶也到了,小书桌的老师,还有实验学校的老师及校长都在。我一进屋校长和老师气呼呼的走出了派出所,嘴里还念到不让他们上课了,也没有给我们做家长的说明情况。只是留下了一个人也不知道是学校的什么领导,当时我很气,那个领导只是劝说我孩子没事就好,也没说别的。我说让他查学校的摄像头看看孩子是怎么走出学校的,他们说,就算查出来了又能怎样。就这样我们都离开了派出所。去了实验小学的门口,等待放学去拿孩子的书包,放学了去拿书包时,遇见了孩子的老师,老师说你还有书费没交呢,我说今天出来的急没带钱,下次来给你带过来,老师说,下次什么时候?我说下次送孩子的时候。她说:不用送了,我给校长说好了不让你的孩子上学来了。我说:为什么,就因为今天的走失吗?那也不能愿孩子呀他还小。再说我还没有追究你们的责任,你们倒不让孩子上学了。她说:也不能愿我们呀。她实在没有话说了。就说:你的孩子年龄不够,我就说她;年龄不够你们开始为什么要录取,现在发生了走失的事,你们说年龄不够。就这样老师转身离开。我们也离开了学校。“大家说说这是什么态度,这样的学校能让家长放心吗”(真想找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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