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在任村主任期间,利用职权将价值约2000余万元村集体所有的90余亩土地倒卖给亲生儿子,真应了“肥水不流外人田”这句俗语。保定竞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近日破获了这起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
8月19日,竞秀区警方收到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竞秀区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并出具了土地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及其它证据材料。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各种证据显示:原新市区某村民赵某在2006年至2008年任该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便利,以牟利为目的,在没有国土资源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将本村砖厂窑坑90余亩土地倒卖给其儿子。国土部门认定该片土地地类为其它用地,价值约2000余万元。
接报案后,该局经侦大队受理了该案,并成立了以竞秀区委、政府牵头,以经侦大队为主力的专案组,专门对此案件进行侦查。该大队组织警力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成功抓获,经审讯,赵某交代了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经被逮捕,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保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