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6B|
]DC]=F.
平邑拆迁死者家属获赔150万 ]p+t>'s
:qgdn,Me
?vf\_R'M
^b>E_u
包括精神抚恤金等,为家属置换一套115平米住宅 LUS7-~:F
2015年10月05日 星期一 新京报分享: pPG!{:YT
90I)"vfW5
br$!}7#=L
UY%@i
张纪民家属出具与平邑县地方镇政府签订的《赔偿协议书》。家属供图 ^
Fb"Is#S,
:Q$3P+6 a
iWQBo>x
><`.(Z5c
3S'V>:
■ 平邑村民拆迁致死续 N]+x@M @^3
t6-c
{ZX>A
新京报讯 (记者侯润芳)9月14日,网曝山东平邑村民拆迁被烧死引发关注。9月20日,有关部门公布调查结果,称村民张纪民死亡系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强拆引发,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Yj0'bgK
q2gc.]K\
昨日,死者张纪民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称平邑县政府、东崮村村民委员会先后与张纪民家属签订《赔偿协议书》和《房屋置换协议》,镇政府赔偿家属150万元,为家属置换一套115平米房屋。 If!0w
;h
&~||<0m
150万赔偿全部到位 |[k6
X=5
>fs-_
>1d
9月26日,张纪民家属与平邑县地方镇政府签订《赔偿协议书》。据张纪民家属提供的协议书显示,平邑县地方镇政府参照国家赔偿标准,赔偿张纪民家人因张纪民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恤金人民币150万,此数额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恤金、张婧和张子文(张纪民子女)的生活费、潘进惠(张纪民妻子)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造成的损失、原房屋内物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 X] Tb4
JJ qX2B
此外,协议书还显示,地方镇政府协调张纪民所在的东崮村村委会为张纪民家属置换一套115平方米的迁建住宅楼,张纪民家原房屋及宅基地归东崮村民委员会所有,由东崮村民委员会自行处置。 _mXq]r0
V!"^6)
同日,东崮村村民委员会与张纪民家属签订的《房屋置换协议》显示,东崮村村委会为潘进惠母女置换一套面积为115平方米楼房,位于新建社区楼房某区2号楼502室。 \mWXr*;
t'm]E2/
“目前150万元已经全部给了家属,迁建住宅楼正在装修,还不清楚具体的入住时间。”张纪民一名不愿意具名的亲属介绍。 S)JZb_
JR7~|ov
张纪民另一亲属张德志介绍,事发前,村委会曾多次到张纪民家做工作,“他当时就想要一套带阁楼的房子,家属最后选了一套带阁楼和车库的房子。” 4B (*{
A[+op'>k
死者下葬当天原屋被拆 K%Q^2"Eb0
>{Lfrc1
据多名家属介绍,9月29日中午,张纪民遗体火化。当日下午,在镇政府有关人员的陪同监督下,下葬到田地里。此外,在张纪民下葬的当天下午,其房屋被有关人员拆迁。9月30日,家人将潘进慧从医院接回家暂住在张纪华家。 Mt@K01MI%
#J^p,6
上述不愿具名家属介绍,张纪民一家种地为生,出事前潘进慧偶尔做些零工挣钱,“她现在还没有什么打算,对于赔偿的钱也没有具体计划,但主要还是用在两个孩子身上,供其读书。” zL)S,
D|9B1>A,m
曾为张纪民家属提供法律援助的李刚律师表示,目前农村刑事案件赔偿额度较低,“如果按照一些标准,赔偿金额不到150万元,但是此事对家属的精神损害、子女教育所需赔偿的费用有一定的弹性空间,赔偿金额还算合理。” 6@bGh|
s.GTY@t
新京报记者就赔偿问题多次致电平邑县县委宣传部一负责人,但该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j]
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