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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诋毁杨朔警官网贴的回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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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5-09-30
永旺,你有摩托车{助力车}驾驶证吗,摩托车{助力车}有牌照吗?您带安全头盔了吗,喝了一杯啤酒就不是酒了。看楼主写的,你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为100.97,属于醉驾。是你撞了人家,还是人家撞了你,你都没理。:“双方签了私自处理,互不追究”,我的理解是,你的伤自己看,人家的车自己修。你也可以联系位律师,为你辩护,看看律师怎么说,你的责任和权利。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要是你骑自行车,就是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800毫克,撞了,也是对方全责。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是非机动车。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5-09-30
当初你干吗签私了协议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5-09-30
你醉驾就该负责,有证据就上告,在这写啥事不顶,交警黑中国人都知道
踏雪寻梅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5-09-30
知识害死人啊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5-09-30
我记得 私了 以后 是不会追究有没有违法行车行为的!另外 节假日是不办公的,都要排期到工作日
666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5-09-30
建议永旺还是找律师陪他们玩吧,要不永远也干不过交警的,因为他们是执法者,并且懂法律,交规。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5-09-30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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