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于考据的朋友拿此布告与同日发布的《中华民国政府对德意宣战布告》做了一个对比,发现布告中似乎还有难言的隐衷。为说明问题,现引对德意宣战布告全文如下: 4\?I4|{pC
自去年九月,德意志、意大利与日本订立三国同盟以来,同恶共济,已成一侵略集团。德、意两国始则承认伪满洲,继复承认南京伪组织,中国政府业经正式宣布与该两国断绝外交关系。最近德、意与日本竟扩大其侵略行动,破坏全太平洋之和平,此实为国际正义之蟊贼,人类文明之公敌,中国政府与人民对此碍难再予容忍。兹正式宣布,自中华民国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时起,中国对德意志、意大利两国立于战争地位,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德或中、意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 'C~NQ{1TV
两相对比,我们很容易发现,对日宣战布告上没有写明生效时间,而对德意宣战布告上是明明白白写了的。这背后有何深意,值得研究。有研究者指出,按国际法的惯例,生效时间是宣战书的核心要素,没有申明生效时间的宣战书是无效的。笔者国际法方面的知识非常有限,对此不敢置评,只能留待方家指教。 m)q;eQs
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国民政府与日本的秘密媾和始终没有中断,一直持续到日本投降。 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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