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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山东共青团,警察抓了你们的“爱国青年”,你们特码的倒是出来走两步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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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7-25
公安机关依法对“7.22”涉案人员作出处理 LEeA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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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7.22”治安案件事实进行了查证:2013年以来,侯某某与梁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并经常在网上互称要和对方见面“理论”。案发前,梁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张某某等4人来到文登,梁某某同时准备了甩棍等作案工具。案发当日上午,陈某某数次通过QQ约侯某某见面“理论”,侯某某均作出见面“理论”的回应;13时40分许,侯某某同孙某(男,20岁,系侯某某同学)等人员从文登师范学校校内走到校门口,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后梁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孙某等参与斗殴,致侯某某、张某某轻微伤。 h@N C#Iod  
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涉案双方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陈某某、梁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对侯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对孙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其中,梁某某、侯某某、张某某因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行政拘留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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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5-07-25
“嘿嘿,自干五、网评员,就是像我这样子的,满口挂满生殖器,用最恶毒语言辱你老母的爱国青年,看准了,如假包换。”于是,网友们就感叹:这“爱国青年”就是人渣! G 3,v'D5  
团中央、共青团 山东省委出来走两步? C 'MR=/sd  
丢人现眼!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5-07-25
决不允许打着任何旗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5-07-25
浪浪微博也挺搞的,想想也是醉了。
Z)W8Of_  
&R<aRE:+R  
有时我关注一些V ,只是为了看评论。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15-07-25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5-07-25
呼啸而过打酱油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5-07-25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5-07-25
只会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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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谢谢您的回复内容,这是对楼主者莫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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