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楼主:本人花一个小时的时间认真读完了全部内容。非常敬佩楼主的所作所为。你做的对,没有错误。一切都是入情入理入法。也努力了,也认命了。生活就是这样。先提一句,要保重。好人不能让坏人气死。 lu.]R>w
同时,建议几条,不知是否有用。一是到辛集市纪委实名举报刘杏钗。不知道她算不算国家工作人员,如果算,纪委举报完全可以。如果不是,我觉得她怎么也算职务违法违纪,举报也应该有效。比如村主任,村支书是可以到市纪委举报的。而且,只要你是实名举报,市纪委一定会给你一个具体的答复。是必须的。有规定的。 5`^@k<
第二,我觉得这个问题的关健还是在村委会。她一个小小的出纳,怎么会有这种权力?你应该直接找村委书记,村主任。如果还解决不了,就应该找乡里领导,继续向上反映。因为你这个问题有一定时间了,应该解决了。不要怕得罪他们。首先是他们对不起你,还怕他什么? HzTmNm)
第三,辛集镇三中西侧路南,那里有法律援助,不知道你这个是否在他们的工作范围。你可以问一下儿。就是老交警队那一块儿。 h'*v$lt
第四,如果刘杏钗继续不履行自己的协议,应该继续上告,并通知相关媒体。最好找石家庄的或者河北的相关媒体报道。 a=2.Y?
第五,你这个帖子最好能发到大网站上去。比如新浪,搜狐,就会给她造成比较大的影响,就会容易解决。仅在辛集发帖子影响力是不够的。仅有百姓关注是不够的。要有官方关注才行。是非曲直,就会早有结果。 ^xe+(83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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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建议,不知对你是否有帮助。请斟酌。 Y4k2=w:D
最后祝有才情有正气的楼主一家生活开心,少为“垃圾人”物所影响。 fo ~uI(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