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6月18日讯(记者张岩)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从6月30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实施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6月18日,河北省工商局、省编委办、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召开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全 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改革进行安排部署。 D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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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不改变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审批职能和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加盖工商部门公章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