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349阅读
  • 0回复

辛集:10人犯罪团伙专门抢劫上网青少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5-05-11
— 本帖被 管理员 执行加亮操作(2015-05-11) —
U#+S9jWe  
近日,辛集市公诉一起专门抢劫上网青少年的10人犯罪团伙。 +XJj:%yt  
经审查查明,苗某某、曹某某等10人,均辍学无业,并在辛集市市区租房居住。2014年10月份苗某某、尚某某等一起商议抢点钱花。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2月23日期间,苗某某等10人,先后在辛集市光线网吧等多家网吧附近,专门针对上网的青少年进行殴打抢劫7次,共抢劫现金380元,抢劫酷派、小米、三星、联想等手机7部价值5780元,抢劫苹果迷你3平板一部价值2400元。 KB7CO:  
辛集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苗某某、曹某某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5年4月21日,辛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辛集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生活中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内容复代表了您的品质,文明回复,做文明辛集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