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f<3l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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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政发[2015]8号 E[c6*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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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y`8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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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电视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关于石家庄违法建设有关反馈意见的后续整改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产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力维护省会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为“稳增长、保稳定、惠民生”创造良好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冀政办传[2014]103号)的精神 ,制定本意见。 mtVoA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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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 h<bCm`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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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全力减少存量”的思路,用最果断的措施减少违法建设存量,用最坚决的态度遏制违法建设增量。 PySF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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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增量就是,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最严格的监管责任,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措施,对违法建设实施铁腕治理,坚决杜绝新的违法项目产生;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坚决予以回填或拆除,严肃追究建设、勘察、涉及、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责。 yMJ(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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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减少存量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作用,督促开发单位尽快完善手续 ,突出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消化存量,确保违法建设数量逐步递减,推动省会房地产市场尽快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q)OCY}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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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作要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不能出现以违法方式解决违法建设的问题,确保整治活动依法依规开展。 }[SYWJ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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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要充分考虑历史遗留问题形势的背景、成因,区分不同项目违法违规的不同程度,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提出处理意见,尊重开发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购房群众的合法利益,对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项目酌情处理。 q;Q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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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坚持分类处理,对处于坑槽阶段的项目,按照省要求坚决予以停工;对处于在建 阶段的,要加快履行处罚,完善手续,对已经入住的,分批次、分阶段逐步推进整改。 P5&8^Y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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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是管理主体,负责督促开发企业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是审批主体,要提高审批效率,加快证件办理;各开发单位是整改主体,要积极履行行政处罚,加快完善办理各种手续。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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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坚持公开透明,充分征求和吸取辖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开发单位的意见建议,确保专项整治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确保专项整治政策和各环节工作公开透明,让整个整治活动在“阳光” 下运行,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TPNKv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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