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河北不动产登记时间表正式出炉。日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17年底前,河北不动产登记信息将实现共享并可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记者获悉,目前河北省正处于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进程中。 eizni\
} @4by<
-wQ@z6R
尽快设立统一的受理窗口 a?8boN(
《意见》要求,河北省、市、县三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总责。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选择合适场地,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实现“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 vhKHiw9L
F6gU9=F1<
cE+Y#jB
后年河北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 'QC'*Hl
按照《意见》安排,2015年6月底前,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资料移交要全部完成;年底前,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和资料移交要全部完成。2017年底前,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依法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 /SD
(g@G,
/xw}]Fa5
}5]7lGR
权利不变现有证书就不强制更换 9|qzFm
E#
据介绍,河北省去年已经在省国土资源厅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目前正在推进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过程中,即把房屋、土地、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职能部门。 VhLS*YiSY
;U]Ym48
ZXC_kmBN/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解释说,实行不动产登记后,产权人现在持有的依法发放的各种证书都是有效的,比如土地证、房产证等各种证书,不强制更换新证书。只有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才会进行逐步更换。 W*
^_Ul|
http://hebei.sina.com.cn/news/m/2015-03-20/detail-iavxeafs1936087.shtml /<T3^/ '
o3(
:R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