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过后首个工作日,衡水市某党员干部赶在上班前将未能拒收的礼金缴至衡水市“廉政账户”。 截至目前,“廉政账户”已接受有关人员上交礼金18.2万元、100克金条一根。
衡水新闻 近日,衡水市纪委监察局重申,全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的党员干部,对应拒收而因某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含礼 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等),只要在收到之日起1个月内缴入衡水市廉政账户或上交市纪委监察局的,一律按拒贿对待,不追究收受人的 任何责任。
据介绍,设立“廉政账户”是衡水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反腐倡廉建设“抓早抓小抓预防”理念的举措,也是衡水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侵袭的有力武器和一大法宝,广大人民群众可举报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红包”行为,市纪委监察局将予以严肃查处。
来源: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