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辛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批复 8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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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函〔2008〕55号) ~&8^9E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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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人民政府: kabnVVn~
你市辛政〔2007〕78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辛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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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辛集市是石家庄市域东部地区中心城市,我国北方重要的皮革制品生产和集散地,以发展现代商贸业为主的宜居城市。到2010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24.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2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36.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7.8平方公里以内。要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快城中村改造和旧城区改建。 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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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依托对外交通网络,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建制镇为依托的城镇空间体系。到2010年、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分别达到48%和56%左右。 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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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城市用地布局。依托城市主次干路,建设、完善城市中心。加快建设城区北部汽车、皮革制品专业市场,改造提升东部农产品、建材和机械配件专业市场,逐步搬迁和调整城区内污染工业企业,完善城南工业区、城北工业区和皮革商业城。 /VS[pXXT|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加快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结合辛集市皮革制造业比重大的特点,重点抓好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再生水回用率,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r(aLEJ"u?
五、严格实施《规划》。《规划》是辛集市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各类涉及城乡建设的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要在《规划》指导下,抓紧组织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规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HeTtFo{M
你市要认真组织实施《规划》,不得随意改变。确需修改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石家庄市政府和省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A3no~)w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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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六月十日 g -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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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年06月10日 实施日期:2008年06月10日 (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