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T[*|"RFZ UEN YJ*tnP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I;xT yhUd u4go*#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9(@bjL465 mipi]*ZfXE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除夕)、2月28日(大年初六)上班。 0` S!+d -[G/2F'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T*[ x&QNP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T(f 'Na|#tPYI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K|2Sg Q~x*bMb.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iW[cj R`$ BT&rp%NO6l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iI^) j@%K*Gb`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 d-?~O~qD|! czXI?]gg,
国务院办公厅 w1GCjD*y %j~9O~-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