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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论《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东方热电供暖户。。。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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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3
政府做出了承诺就应该兑现,不然,将失信于民。通告称自11月15日到12月10日缴费减去其间的供暖费,可到缴费处交费时被告知未接到通知。真让人无语。大家来评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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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14-12-04
到信访局问问,,,,,,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4-12-04
辛集的官员们在干嘛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4-11-25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4-11-24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4-11-24
就是能忽悠老百姓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4-11-24
唉'是不是让人们装没听到哇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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