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号上午10点,辛集法院张院长约访了我林瑞雄。我不知道为什么由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杨惠欣、法院副院长谢立勇、政法委吕建华、检察院副检察长(姓名不详)、公安局督察科冯建民等那么多领导讨论决定由辛集市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78万元协议书”在北京法大法庭技术鉴定研究 ,这个鉴定完全依照国家法律程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作为本案重要的证据,张院长说个人认为这个鉴定没用,同时张院长还要我删了这个帖子,不要在网上发布相关帖子。大家来评评理,老百姓还有没有说话的权利?还能不能按照法律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