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3804阅读
  • 22回复

强烈要求"最美夕阳红"向我道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6-10
— 本帖被 海阔天空 执行锁定操作(2008-06-13) —
本人在大话辛集发表一帖子 "别人送的西洋参含片108元一盒,有十盒,随便换点东东
适合给老人吃,中年人吃,孝敬父母。随便换点吧。要得留下QQ和要换的物品,我会联系你的"点击率很高,并有朋友愿意和我交换,留下了联系方式,可是我离开电脑半小时,发现帖子不见了,看见"最美夕阳红"给我删帖了,原因是应该发在买卖街!我就纳闷了,别人发笑话,还有被点亮图标的" 分享生活 - 辛集步行街"!!!!!!!!!!!!!!!!!!!现在言论自由!!你有什么权利给我删?你在侵犯我的个人权利!如果大家发的贴子你看哪个不顺眼就删那还得了???我强烈要求"最美夕阳红"向我道歉!!!!!!!!!!!!!!!!!!!!!!!!!!!!!!并还原帖子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6-10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06-10
    社区有自己的规定。你不能乱发知道不。你着个卖东西的帖子不能在

大话这个版块。不能怪我们。的老板。
不疯魔,不成活。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8-06-10
他最不地道了。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06-10
移动我的帖子还不给理由。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6-10

路过!
当一切成为习惯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6-10
感觉管理挺辛苦的,没有报酬,浏览帖子,细心的删除违法的,把放错地的分类,归整,要浪费多少自己的时间哦,
假如我是管理,你的帖子我也会分到买卖街的,发大话不合适,发就发了,往后注意些就成了呗,他没错,何来道歉!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6-10
版主应该是移到买卖街去  不能给人家删掉 做版主要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