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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创]]辛集杀人碎尸案。伦理,道德,法律,金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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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4-09-12
回 20楼(过客匆匆2008) 的帖子
理性地人这个世道不多了吗,都喜欢占在到的制高点上去说事,尤其喜欢紥网咯上站在制高点上信口开河,我也可以站在制高点说,我会杀了闯红灯的所有人,因为我讨厌他们,我要杀了晚上开远光开车的,因为他们没有公德,把别人的生命弃之不理,我要杀了占道经营的人,因为他剥夺了所有公民的利益,可以吗?我认为合理,他会说不可同日而语,那么这个对错是由你定还是由我定呢?还是按着自己的喜好定呢?目无法律,鄙视公平倒成了正义者了?为啥不公审他?让他生不如死呢,凭啥剥夺他人生命呢?谁给了你这个权利?要是杀人者这么做是对的,那么我去杀闯红灯的,开远光的又有啥错呢?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4-09-12
回 24楼(庄里的辛集人) 的帖子
你说的那些都是微不足道,都不该杀。但是奸淫捋掠的,道德品质败坏的,该杀。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4-09-12
该杀。换做谁是孩子的家长都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毕竟孩子才14岁。 #2`D`>7456  
旁观者说这说那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也许就想通了。 ~rjTF!  
闯红灯不该罚?如果他闯红灯正好又把你或你的亲人撞了,你会怎么做?原谅他吗?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4-09-12
真是世风日下,末世的人性,强奸幼女的也有很多理由。这样子下去,社会治安谁来保障。反而是夫妻两个人牺牲了自己,震慑了犯罪。 [!%![E  
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就是父爱和母爱,他们为了保护孩子牺牲了自己,可怜啊!世风日下,习近平也睁睁眼,老百姓要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为什么毛泽东时代没有这样的事情。
[ 此帖被黄裳元吉在2014-09-12 13:50重新编辑 ]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4-09-12
24楼的,法律有时侯根本制裁不了某些人,那老头是有前科的,嫌疑人也是出此下策,不过代价有点大,事出有因,一个老实人如果不是受气到极点也不至于此.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4-09-12
24楼的,法律有时侯根本制裁不了某些人,那老头是有前科的,嫌疑人也是出此下策,不过代价有点大,事出有因,一个老实人如果不是受气到极点也不至于此.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4-09-12
24楼的,法律有时侯根本制裁不了某些人,那老头是有前科的,嫌疑人也是出此下策,不过代价有点大,事出有因,一个老实人如果不是受气到极点也不至于此.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4-09-12
每个朝代的末年,都是这样,这就是末世的人性。如果夫妻两个人判了刑,反而激起了民愤,人们就会更懂得,原来确实法律不能保护老百姓,只有自己才可以保护自己。反正日本鬼子进村了,我们等联合国救助,那不是自取灭亡。
谦谦君子,用涉大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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