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3892阅读
  • 33回复

[[原 创]]关于对辽宁女的处理办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5-23
先让她义卖3天,请大家到时多多惠顾,因为此次义卖所得款项将全部捐献四川灾区。 2t*@P"e !  
然后把她送往北川,深埋3米叫她与死者为伴。180小时后挖出,生则放人,死则弃尸。 #GY;.,  
-# |J  
此方案在征求绝大多数人们同意的意见后予以执行,同意的顶起!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5-24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05-24
同意。具体执行的是你。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8-05-24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05-24
送她去四川,跟四川人介绍介绍她的个人资料,简历.....后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5-24
完全同意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5-24
  同意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5-24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内容复代表了您的品质,文明回复,做文明辛集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