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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一男子约见不满14岁女网友发生性关系被批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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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04-19
近日,辛集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利用网聊奸淫初中少女而涉嫌强奸罪的犯罪犯罪嫌疑人张某(化名)。 F0]= z-  
    张某是辛集市人,在辛集市一家烧烤店打工,被害人小丽(化名)不满14岁,从小失去母亲照顾,由父亲一手养大成人。为了让孩子受到良好教育,初中开始,父亲便把小丽送到一寄宿学校学习,自己一人到外地打工,供女儿上学。 QMHeU>  
    2014年3月,张某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小丽,并且见了一次面。3月28日上午,张某从小丽就读的辛集市某中学将小丽接到张某租住的房屋内,二人发生性关系。之后,张某又和小丽来到无人居住的小丽家中发生性关系,被小丽的姑姑发现报案。 ]';!r20  
    张某明知小丽不满14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根据《刑法》第23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强奸罪,2014年辛集市检察院对张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kl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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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14-04-20
现在的女孩啊
呼啸而过打酱油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14-04-20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4-04-20
  
微信搜索公众号:辛集市人才网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4-04-20
这就是人渣。不知道咋想的。畜生~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4-04-20
怎么会有这种败类,真是可恨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4-04-20
人渣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4-04-20
张某是辛集市人,在辛集市一家烧烤店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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