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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hI 5$/Me=g< 省道233和建设街交叉的路口,也就是西苑小区,试炮营太阳岛小区通往市区的必经之路,晋州杨营马坊营等村很多上班的也多会走这条捷径。今年来,每天早上,尤其节前,好多摆摊卖水果的非法占据了马路的非机动车道,加上其顾客在机动车道随意停车交易,导致交通不畅。原本从西苑小区出门口过路口绿灯1分钟时间能到检察院,现在却要花十几分钟甚至更长,邻居朋友们无不怨声载道。随之而来的事各种交通拥挤造成的剐蹭甚至车祸,前两天有一辆拉沙子的大车侧翻,雪上加霜了,整个路口几乎堵得密不透风,一辆大车抢路把同方向行驶的小车的倒车镜都挂下来了,门子也挤一大坑,两名交警的奋力疏导也是杯水车薪。
dXDuO ^2"w5F 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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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I%L" :<xf'. d@{#F"o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H=*2A!O[_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DU:+D}vl { &pBy 另外还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之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QiNSS {"\pMY'7 工商法规和城管的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此也应该有清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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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建议对商贩进行疏导,不能赶走了事,最好是有个规范的市场啥的。
以街代市是一个城市落后的表现。 X^d}eW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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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QL{LL kvam`8SeL 工商,城管,公安交警,中国公路,行动起来吧,一个畅通的出行环境,
这个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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