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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事該誰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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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7-07
此類事該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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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13-07-07
招聘:18931849846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3-07-07
第十九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U^V]jC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3-07-07
    HJ]9e  
U6/$CH<pe  
严重违反“国旗法”~! .Fe_Z)i>h  
9nrmz>es|-  
这个商厦的法人对这个负主要责任~! C@#KZ`c)  
V^[B=|56  
国旗法--第十七条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N!#0O.6  
[ 此帖被越战老兵在2013-07-07 21:57重新编辑 ]
UC头条、大鱼号“辛集越战老兵”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3-07-07
这是违法啊!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3-07-07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3-07-07
总觉得杨先生还生活在大清年间。应该叫他杨举人吧。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3-07-07
正中间破损的那个怎么看着像是镰刀锤子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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