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辛集、定州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mZy>45
z^GGJu%vjr
《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Ex&RR<
5
Dlsa(
附件: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 *Lk&@(
l aL4ez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CU m[:oM
:Y?08/V
2013年6月26日 Nn4Kt,KY
=Q0)t_z_
附件 !I+u/f?TO7
m?CjYqvf
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 ]8cX#N,M
$MEbePxe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70%的县(市、区)的134所(含去年11所试点医院)县级公立医院。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社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787号)要求,总结去年11所试点县级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做法,现就2013年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CHO0n
['YRY B
一、2013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原则 F-OZIo
qmeEUch`
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目标是破除以药补医、建立新型补偿机制。医药价格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hw4gdtS
21k-ob1Y
1、"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总量控制"是以2012年药品差价为基数,并根据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和医院内部适当消化的要求,在上述总量内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6:3:1补偿比例,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结构调整"是指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uH;^>`DT
xupdjT%4
2、医药价格联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在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前提下实施。 s?I=}
>v4~:n2D
3、与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医药价格政策调整要与医保、财政、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要有效合理控制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出院病人均次医疗费用,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体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 =&G|} M
W)P_t"'@L
二、2013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内容 "dU#j,B2
#7:9XID /
(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公立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要确保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 8o5^H>
rW>'2m6HU
(二)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 }Ml
z\'{
`2U/O .rV
(三)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mU*Y:<
3Eux-C!t
1、诊查、护理费 L=Jk"qWV0
G,*
uj0g
(1)住院诊查费。由3元/日提高到6元/日,提高100%。 dz.MH
K<9MK
>T
(2)院内会诊费。中级职称由1元/次提高到2元/次,提高100%;高级职称由3元/次提高到6元/次,提高100%。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