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辛集、定州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v4^V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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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gW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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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 lPP7w`[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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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t3i9#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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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6日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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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Pr'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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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 $>Do&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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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70%的县(市、区)的134所(含去年11所试点医院)县级公立医院。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社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787号)要求,总结去年11所试点县级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做法,现就2013年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提出如下方案。 C5FtJqu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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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原则 vzPrG%Uu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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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目标是破除以药补医、建立新型补偿机制。医药价格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 @wz7jz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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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总量控制"是以2012年药品差价为基数,并根据药品实际招标价格下降幅度,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和医院内部适当消化的要求,在上述总量内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6:3:1补偿比例,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自行消化10%。"结构调整"是指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W'yIC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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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药价格联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必须在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前提下实施。 l-rI|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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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医药价格政策调整要与医保、财政、卫生等综合改革配套政策同步实施,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支付范围。要有效合理控制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出院病人均次医疗费用,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体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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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内容 6A<ae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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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公立医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要确保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 ~C3-E %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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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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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MI 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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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诊查、护理费 &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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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诊查费。由3元/日提高到6元/日,提高100%。 QBg'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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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内会诊费。中级职称由1元/次提高到2元/次,提高100%;高级职称由3元/次提高到6元/次,提高100%。 :a2?K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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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护理费。一级护理由8元/日提高到16元/日,提高100%;二级护理由5元/日提高到10元/日,提高100%;三级护理由2元/日提高到4元/日,提高100%;一般专项护理由3元/次提高到5元/次,提高67%。 0'",4=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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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疗费 4`B:M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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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射皮试。由2元/次提高到4元/次,提高100%。 bcg)K`'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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