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域财政困难,推进区域均衡发展,我省从2010年起开展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在全面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省将从2012年7月1日起适当扩大试点范围,在包括**县在内的10个县(市)开展第二批改革试点工作。需要正确认识的是,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实质是财政管理方式的改变,通过提高财政运行效率、节减财政管理成本的方式,更好地发挥省在政策上、财力上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效果,而不是省财政包揽县级事权或直接提高县级财力。因此,实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后,短期内对地方经济财政状况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与试点县(市)公务员工资增减没有必然联系。从根本上看,提升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应主要立足于市县自身经济发展,省将通过继续实施倾斜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等措施加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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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o 今后,在省级财力许可范围内,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帮助其落实包括工资发放、政权运转在内的各项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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