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6534阅读
  • 120回复

网络玄幻小说《雷霆武士》作者:火枪手&杀猫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64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五章~

 

  “米歇尔,有时间吗?”奥斯曼走进米歇尔的房间说道。

  “当然,有什么事?”米歇尔有些紧张的问道,天已经黑了,奥斯曼还是第一次在这个时间走进自己的房间。

  第一次听到奥斯曼名字的时候,米歇尔感觉有些新奇,又有些生气。哥哥并非死在他的手里,也不是死在闪电豹的爪下,可多多少少,同他也有些关系的,如果不是奥斯曼,哥哥不会被飞鹰族人偷袭得手的。

  当她第一次见到奥斯曼的时候,只看了一眼,便被奥斯曼吸引住了。奥斯曼有贵族的优雅,也拥有一种奇异的野性,奥斯曼将两者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

  虽然见到奥斯曼本人的时候,米歇尔的气已经消了一半。不过哥哥的死,还是让她或多或少有些生气,因此只是想要小小的教训一下奥斯曼就可以了。

  谁想到,这一动手,却让米歇尔大吃一惊,奥斯曼对于魔法居然如此奇特。对于“魔法免役”这个词汇,米歇尔早已经从老师那里听说过了,并且知道魔法免役所需要的条件。

  但奥斯曼的反应,同老师所说的魔法免役完全不同,那些魔法并不是对他不起作用,只是起的作用正好相反。对于普通人来说绝对足以致命的魔法,对于奥斯曼却成了最好的补品。

  一直到现在,米歇尔依然无法理解这一点。当然,她也问过奥斯曼这个问题,可奥斯曼本人对此也不清楚。米歇尔做过多次试验,结果都一样,以她的知识,无法弄清奥斯曼如何会对魔法有如此奇特的反应。

  奥斯曼一直在吸引著自己,米歇尔知道这一点,虽然她在心底努力否认。奥斯曼喜欢爱莉公主,每每想到这件事情上,米歇尔就会感觉一阵阵的心酸。

  支援南方郡,米歇尔完全没必要来的,虽然她是一名魔法师,可无论是从她的身分地位,还是从她的性别上来讲,完全可以不必跟随奥斯曼一起行动,但她还是来了。

  “我想请你帮个忙。”奥斯曼说道,随手将门关上。

  这让米歇尔更加紧张,以她的了解,奥斯曼绝对不会对自己如何的,可她偏偏心中有著一份期待,又有几分害怕。

  “你知道,我的字还可以见人,画就差太多了,我需要画些东西。”奥斯曼说道。

  “这样啊!”米歇尔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不知道自己是安心还是失望。

  “有什么问题吗?”看著米歇尔一会红一会白的脸,奥斯曼奇怪的问道,在他的印象里,米歇尔是个非常有性格的女孩,在他所认识的女性之中,米歇尔最为独立,也最为刚毅。

  “没有,我取笔来。”米歇尔忙转身取东西,她可以想像,自己的脸色一样非常难看。

  奥斯曼摇了摇头,不知道米歇尔今天怎么了,看起来同平时有些不太一样,他慢慢说道:“两轮马车,由两匹马拉就可以,车厢不必太深,也不必太长,可以坐三个人就可以了。在车厢的中间,需要一根可以自由旋转的柱子,木头或者铁管都可以,要求可以全方位旋转。”

  奥斯曼一边解说,一边指指点点,把自己的要求说出来。米歇尔运笔如飞,在纸上先大致画了个轮廓,将奥斯曼的意思慢慢变成了图样。

  “车厢两边是箱子,车厢与马匹之间,不能使用通常的马具,要一种更方便连接和拆卸的装置,对,就是这样。”奥斯曼也动手,在几个不容易表述的地方画了几笔,让米歇尔明白他所说的意思。

  “这马车看起来有些奇怪,人坐在上面不会舒适的,而且中间这根可以旋转的柱子是作什么用的?”米歇尔一边问著,一边另外拿了一张纸,将修改过很多遍的图样,重新画了一张,让人可以看得更清楚明白。

  “这是连环弩炮车,我准备制造并装备这种武器,无论是对付蛮族,还是以后的战争,相信它的作用都会相当大的。”奥斯曼说道。

  “连环弩炮?你要制作放大的手弩?”米歇尔抬起头问道,接著再低下头,仔细的看了看自己画的图样。

  蓦地,米歇尔指著中间的柱子说道:“这根柱子,可以随意的旋转……你是准备将放大的手弩放在这上面,这样就可以全方面的发射弩箭了。当然,弩箭上面一定装有烈焰流星或者是烟暴。”

  紧接著,米歇尔指著车身说道:“可以用马车拉著走,由于车厢很浅,而且不长,这样更轻便。由两匹马拉车,如果路好的话,甚至可以跟得上轻骑兵。”

  顿了一下,米歇尔又指著车厢和马匹之间的特殊装备说道:“车厢和马匹容易拆卸,在大规模的战场上,或者突发战斗之中,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投入战斗。”

  指著车厢两端画著箱子的部位,米歇尔继续说道:“车厢两边有足够的空间,而且准备了两个箱子,是用来装弩箭的,当然烈焰流星和烟暴已经装在弩箭之上了。”

  最后,米歇尔看著车厢说道:“车厢里不适合坐人,却有两个人的空间,虽然稍小了一点,却足以供他们活动,无论是在行军途中,还是停下作战,都可以不间断的发射弩箭。”

  “你……你真聪明……”奥斯曼惊讶的说道,他实在无法想像,原来人可以这样聪明,自己只提了个头,米歇尔不但想到了连环弩炮是自己手弩的放大版,还将自己设计出的炮车所有的优点,丝毫不差的说了出来。

  “奥斯曼,能告诉我吗?你是如何想出来的?如果我看完你的设计之后,算是聪明的话,那你算不算更聪明呢?”米歇尔抬起头来,幽默的说道。

  没错,从小到大,所有见过她的人,无不夸她聪明,甚至连她的老师──可利亚大魔导士也是如此。

  奥斯曼设计出的炮车,米歇尔认为自己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或许也可以设计出来。可那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分析研究,而奥斯曼根本不会有这个时间。更让米歇尔无法想像的是,奥斯曼在人类社会之中,只生活了短短的三年。

  在这三年里,奥斯曼要从最基本的说话、穿衣、走路开始。现在,他不但像一位贵族一样生活,而且像一位将军一样指挥。今天,居然可以像一位设计大师那样,设计出实用而简单的炮车来。

  “我也不知道,它是从这里钻出来的。”奥斯曼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不,奥斯曼,不应该这样说。你应该指著这里说:你的主意是从这里钻出来的。”米歇尔轻柔的拉著奥斯曼的手,让他指著自己的头说道。

  米歇尔看得出,奥斯曼虽然非常聪明,可有些常识性的东西,还需要身边的人不停的提点他才可以。

  “好吧!如果你认为是这样的话。”奥斯曼无所谓的点点头。

  “这是图样,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问我。车厢两边,存放弩箭的箱子,你可以根据设计出弩箭的大小来定尺寸。我的要求就是实用、小巧,让马车的速度提升上去。”奥斯曼将米歇尔画的图样交给肖伯纳说道。

  肖伯纳两眼通红,奥斯曼可以看得出,他昨晚上一定是一夜未睡。他的房间里很乱,手弩就放在桌子正中央,桌子四周堆满了各式各样的图纸。

  几个文职官员也随著肖伯纳站起来,看他们的样子,也是熬了一夜。奥斯曼点了点头,南方军团的战斗力很普通,可它的后勤纵队却相当不错,至少肖伯纳和这些设计师们都很敬业。

  肖伯纳拿过图纸,看了几眼,同身边的几个人轻声说了几句。米歇尔能指出这辆车的好处,凭借的仅仅是她的天分和聪明,肖伯纳等人不同,他们更加专业。

  “大人,您设计的非常好,不过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目前没人可以解决,因此,这样的马车,就算是制造出来,还是很容易损坏,很难跟上骑兵的脚步。”肖伯纳说道。

  “哦?说说看。”奥斯曼奇道,按他的记忆,这样的车,可以走很远,可是不容易损坏,只是拉车的东西换了一下,到现在为止,奥斯曼还是不清楚,自己记忆中的那些车,到底是靠什么拉著前进的。

  “大人,请看,虽然您使用了两轮马车,这样更加轻便,虽然颠簸一些,可速度是上去了。不过现在马车使用的,无论是木轴还是好一些的钢轴,在同轮子连接的地方,都容易出问题。就算使用最好的钢轴,当速度达到一定程度,而路面又差一些的时候,这些木轮很快就完了。”肖伯纳说道。

  马车,作为最基本的运输工具,肖伯纳对它熟悉无比。任何一种马车,闭上眼睛,他也可以丝毫不差的画出来。

  对于马车的优点和缺点,他同样了如指掌。战争之中,从没有战车一说,原因就是如此,在路面不好,以及长时间行军的时候,马车的损坏率实在太高了。

  “用钢制车轮不可以吗?”奥斯曼问道。

  “不,伯爵大人,那是不可能的。虽然钢制车轮,重量要比木制的轻,而且似乎更结实,可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钢轮的可塑性、伸展性都远不如木制车轮,因此,从没有人使用钢制车轮的,以前倒是有人试过,可惜效果很差。”肖伯纳说道。

  “怎么会这样……”奥斯曼在房间里不停的踱著步,低头仔细的想著。

  同样是自己根据记忆中的车进行改造的,可在记忆之中,有很多地方都是模糊不清的,他甚至不知道那些是什么车,不知道它们是作什么用的,只觉得很方便,可以借用一下,没想到肖伯纳一句话,就全面否定了。

  骑兵的速度、弩炮的威力,还真是难以取舍的选择。难道真的只能这样放弃了吗?连环弩炮如果跟不上骑兵的脚步,最多是床弩和弩炮的翻版,就算是威力提升一些,用处也不大的,特别是在同蛮族的战争之中。

  “树脂……对,就是这东西,有办法了!”奥斯曼笑了起来。

  “大人……您没事吧?”看著奥斯曼变幻不定的表情,肖伯纳有些担心的问道。

  “车轮的设计,我有办法了。可以继续使用木制车轮,在车轮上,加入中间陷入的凹槽。在凹槽里面添入软一些,例如棉花一类的东西,可以多添一些,让它稍稍突出一点,在最外层,沾上树脂。”奥斯曼边想边说。

  “可以制作一些现成的,同车轮同样大小的棉花圈,最外面再浇上树脂。我知道用华梨木的树脂最好些,这种树脂不但最结实,而且韧性也非常好。”肖伯纳精神为之一震,如果能解决车轮的问题,马车将出现一次全新的变革。

  “好,马上动手实验。”奥斯曼说道,兴奋的走来走去,如果有成千上万辆的连环弩炮车,整个军队的战斗力就完全不同了。

  “遵命,大人。”肖伯纳躬身行礼,虽然一夜未睡,此时却显得精神抖擞。

  一万狼骑兵被释放了,对外当然不能如实说。在给菲格大帝的战报之中,写著一万被俘的狼骑兵就地被处死了,在蛮族战争之中,虽然这样大规模处死俘虏的情况是从未有过的,可没人会对此提出疑问。

  蛮族,那是同人类完全不同的种族,在蛮族战争之中,不存在任何的仁慈,也不必担心有人说他残暴。

  在以往的战斗之中,从未有留下对方俘虏的事情,事实上,也基本不会出现俘虏。无论哪一方都很清楚对方不可能留下敌人,就算被围,无望脱困,也不会选择投降,因为对方根本不接受投降。

  被释放的一万狼骑兵,在奥斯曼带著第一军团的重骑兵不停驱赶之下,朝奥斯曼指定的方向逃去,那里是天朝军队最大的一个补给点,藏有供给斯帝亚王子大军二十天的补给粮食,还有大批的武器装备。

  “祝你们好运。”奥斯曼看著远去的狼骑兵,无论是狼族战士还是巨狼,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了,当这些饿得东倒西歪的狼骑兵到达补给点的时候,他们会得到奥斯曼提供的一点点食物,虽然吃不饱,却可以让他们恢复一点点进攻的体力。

  那里有天朝帝国两万步兵防守,而且地点很隐秘,斯帝亚王子根本不可能想到敌人会出现在那里。

  蛮族军队,已经被他困在水网地区,进退两难,又没有足够的粮食,每天疲于奔命,只为了少得可怜的一点粮食。

  斯帝王子似乎已经胜利了,最终消灭这些蛮族,也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除了极少数的血族人,以及会飞的飞鹰族战士之外,狼骑兵和驱兽族一个也难逃掉。

  在进攻南方郡的时候,驱兽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们驱赶的猛兽,甚至先一步将人类骑兵的坐骑吓倒,不仅仅吓倒了人类骑著的战马,甚至连人类战士也被吓坏了。

  他们虽然从未与人类战士交过手,但战果是最为显赫的。南方军团的战士,宁愿同丑陋凶狠的狼骑兵肉搏,也不愿意看到漫山遍野,散发著腥风的猛兽群。

  “鲍伯,这城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需要大约十五天的时间。”奥斯曼看了看鲍伯说道。

  “还是交给凌格吧!我是未来武士,不适合出面的,这你应该清楚。”鲍伯回答道。

  “好吧!不过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凌格的能力有限,他现在还不适合率军。不过也没什么,其实我也不适合率军的。”奥斯曼自嘲的笑了笑说道。

  “你每次都成功了,不是吗?这已经足够了。”米歇尔说道。

  “那是靠运气,不可能总是靠运气这东西的,那太不保险了。”奥斯曼说道,这次去偷袭天朝军队的运输队,必须作得干净利落,不能留下一点把柄给天朝人。

  除了奥斯曼这一支轻骑纵队外,米歇尔将率领第一军团的重骑兵部队,去偷袭天朝军队已经存在的补给点,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天朝帝国的补给出现问题,将他们同蛮族拉回同一起点上去。

  对于奥斯曼的计划,卡尼尔和派克都知道。卡尼尔没有提出任何意见,同时也没有反对。派克则是直摇头,他看得出,米歇尔已经完全被奥斯曼迷惑住了,居然这种事情也支持他。如果真的事发了,只怕连维丝特家族也同样逃脱不了干系的。

  “伯爵大人,前面就是加德,那是天朝帝国补给部队必经的路线。”轻骑纵队长查理,指著地平线上露出来的小城市说道。

  “那里有多少人口?”奥斯曼问道,这次他以一支纵队五千人的骑兵,想要全歼天朝帝国的补给部队,实在有些困难。

  天朝帝国的补给,间隔大约是四十五天。每次补给的数量,都大大超过了斯帝亚王子的需要,即使是这样,天朝帝国的皇帝似乎还担心物资不够,三番两次要求菲格帝国提供足够的物资。

  供二十万大军食用六十天的粮食、五万套备用武器装备、维修物资、美酒、活猪、牛、羊等等,足足装了三万车,由两万骑兵、六万民工组成,加在一起有八万人,快到一个军团的人数了。

  经过的路,都是没有任何蛮族的安全地带,即使这样,天朝的皇帝还是不太放心,后勤补给对于任何一支军队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事情。因此,在进入西方郡之后,由西方郡派出两支纵队保护,整支补给部队,一共有九万人、三万辆大车、十二万匹马。

  天朝帝国显示出其强大的经济实力,这样的补给队伍,在菲格帝国是难以想像的,而天朝帝国,每隔四十五天,将会有一支这样的补给队伍从国内出发。

  “加德城只有四万多人口,而且面积也不大。”查理回答道,对于南方郡的地理,他显然非常熟悉。

  “看来他们只能住在城外了,九万人、十多万马匹、三万辆大车,天朝帝国还真不是普通的富裕啊!”奥斯曼轻声说道。

  “当然,天朝帝国是整个大陆上最富裕的国家,正因为他们非常富裕,所以他们的将士都很怕死。”查理笑了笑说道,在他的话语中,有一股身为菲格帝国军人的骄傲,在整个大陆上,只有菲格帝国的军人,才是最优秀的军人。

  他接著鼓起勇气问道:“伯爵大人,我们只有五千人马,如何应付他们的九万人?”

  查理一路之上,已经不知道在心里转过多少次这样的想法了,只是一直没敢问出来。

  烧天朝帝国的粮食物资,对于南方军团的将士来说,没有什么罪恶感,两个帝国之间的磨擦,从未断过,只是谁也无法奈何对方罢了。

  “那很容易,就靠它们了。”奥斯曼笑了笑说道,在出发以前,他已经知道补给队的情况,自然不准备正面动手,即使是有这样的实力,他也不会那样作的。

  除非可以将对方全部杀死,否则奥斯曼绝对不会作那种蠢事,一旦被对方发现动手的居然是菲格帝国的军人,奥斯曼的麻烦就大了。而且,那不仅仅是奥斯曼一个人的麻烦,也是整个菲格帝国的麻烦。

  “闪电豹?”查理当然看到了,两只豹一直跟在奥斯曼的身边,结果连他也不得不放弃了坐骑,徒步跟在奥斯曼的身边。

  “我们冒充驱兽族,有它们在,这一点不难完成。”奥斯曼说道。

  “哦……原来如此。”查理恍然大悟,他想起来了,据说奥斯曼在密苏城外,就驱动了大量的野兽,甚至还有魔狼,才成功的夺取了密苏城。

  看来这个世界上,不只是驱兽族有这样的能力,这位奥斯曼伯爵大人,不仅同豹类有著良好的关系,同时对于其他的猛兽,也很有办法。

  “我当初选择在这里,是因为加德城靠近山区,这里有很多的猛兽让我们冒充驱兽族。至于放火就更容易了,你们每个人都发到了三枚烈焰流星,那不是用来伤敌的,而是放火的,相信用它来放火,再好不过了。”奥斯曼笑道。

  谋定而后动,这是迈克尔公爵教给他的知识,奥斯曼是不会忘记的。每次战斗之前,他总是喜欢将所有的可能都想到。

  其实这次偷袭粮队,奥斯曼认为是很容易的事情,远比奇袭密苏要容易得多。天朝帝国的补给队伍,人多势众,兼且走在同盟的土地上,又从未听说这里有蛮族部队,在心理上,他们已经很放松了。

  奥斯曼有些头痛的,不是来自天朝的补给部队,也不是那随军的两万骑兵,而是西方郡的一万骑兵。

  对付天朝帝国的人,无论用什么办法、死多少人,奥斯曼都不会皱一皱眉头,可对于自己人,他不知道如何是好。

  在这样的偷袭之下,被野兽伤害,或者被火烧死,都是难免的事情。可害死自己国家的战士,奥斯曼则有些犹豫不决了。

  对付敌人,无论用什么样的手段,奥斯曼都不会觉得过分的。

  “有什么办法,将西方郡的一万骑兵调出来呢?”奥斯曼问道,他知道,自己有时候会变得死脑筋,明明是很简单的问题,自己却总想不通。

  “调他们出来?哦,您是怕误伤了自己人吧!”查理马上明白奥斯曼的意思。

  “是的,他们是帝国的军人,因此而送命,太不值得了。”奥斯曼点头说道。

  “以卑职之见,这并不难,只要派一个中队请求支援就可以了。”查理说道,想将人调出来,这应该是件很简单的事情。

  “支援?”奥斯曼问道。

  “是的,可以报告说,在附近发现了少量的驱兽人或者飞鹰族的部队,我们人手不足,请求他们支援就好了。作为帝国的军人,虽然他们是西方军团的人,还是有义务帮助我们的。”查理笑道。

  “这个主意不错,而且还可以在天朝人心里种下这里有蛮族人的想法,就算他们活著回去,也不会想到是我们动了手脚。”奥斯曼点头应道,这个主意看来不错。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5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六章~

 

  “将军阁下,我是南方军团第二轻骑纵队侦查中队长查理骑士。”骑士向将军行军礼后说道,说话坚定而简洁,绝对是名合格的军人。

  “骑士先生,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托克少将看著眼前的军人问道,这名骑士身穿标准的帝国低级骑士甲胄,眼神清澈,精明中不失忠诚。

  “将军阁下,在前面不远处,发现了少量的驱兽族,很可能还有飞鹰族的部队,下官无法判断他们是从何处绕过来的,甚至不知道他们的数量有多少,补给队暂时不能前进,那会有危险的。”查理说道。

  “发现驱兽族和飞鹰族?你是如何判断出来的?”皮埃尔中将马上问道,他的神色有些紧张,虽然身为中将,可看起来远不如托克要稳重。

  皮埃尔是天朝帝国补给队的指挥官,除了他之外,这支补给队之中,还有另一位罗格少将。罗格今年只有二十二岁,无论在天朝帝国,还是在整个大陆上,都算得上是一位年轻的指挥官。

  这次随补给队到达菲格帝国,两万护卫骑兵就是由他率领,他原本是斯帝亚王子手下的一名将军。到菲格帝国作战,对于补给线,斯帝亚王子一直无法完全放心,因此,将自己手下的心腹将军放到这个位置。

  “这很容易,在前方十公里远的地方,发现了大量的野兽,本来不应该在一起的狼群和猛虎,现在很融洽的在一起散步,并且发现了几具被野兽杀死的尸体。”查理骑士回答道。

  “尸体在哪?”罗格眉头一皱问道,这条路他已经走过一次了,按理说,蛮族不可能到达这个位置。

  大队的蛮族,已经被斯帝亚王子困在水网地区,就算有少量的蛮族出现在南方郡的其他地方,也不应该是这个位置。

  这里靠近南方郡的最南部,相当偏僻,离大海不远。选择这条路线,本身就是为了安全,而且路也相对好走一些,如果不是为了安全,补给队有很多的选择,走这条路,相对要远一些的。

  “来人,将尸体带过来。”查理骑士转身对手下说道。

  一会的功夫,十几具尸体被拉上来,皮埃尔恶心的后退了几步,那股血腥气让他有些难受。

  托克和罗格则向前走了一步,走到尸体旁边,仔细的查看起来。从衣著上,可以看得出来,这些人大部分是平民,也有两名身著皮甲的军人。

  从他们的身上,很容易看到致命的伤痕,那的确是来自野兽的利爪。有几具尸体的头,甚至被野兽整个咬掉了,可以看得出,那是大型的猛兽才能作到的。

  在这十几具尸体上,罗格至少可以看得出,有五种以上的野兽下过手,就像查理骑士所说的那样,这些野兽本不应该在一起的,除非有驱兽族人存在,才可能让它们同时在一起,攻击人类。

  “查理骑士,你认为有飞鹰族存在,有证据吗?”罗格问道。

  “将军阁下,请看这些。”

  查理挥了挥手,身后的两名士兵走了过来,在他们的手中,拿著不少的羽毛,飞鹰族的羽毛同其他的禽类完全不同,一眼就可以认得出来。

  “很好,你是一位很出色的军人,你认为前面有多少蛮族?”罗格点了点头说道。

  “将军阁下,您的问题,下官很难回答。下官所见到的野兽大约有数百只左右,至于驱兽族人却没有看到,飞鹰族人更没有亲眼看到,只见到这些羽毛。”查理骑士摇了摇头说道,就凭这些,不可能判断出蛮族的数量。

  “一名驱兽族人,至少可以管理十至二十只的野兽,数百只野兽,需要十几名到几十名的驱兽族人,是这样吧?”罗格问道。

  “将军阁下,您的问题,下官无法回答。下官只是一名普通的侦察中队长,只对自己手下几百人负责,至于分析判断,那不在下官的职权范围内。”查理骑士后退一步,行了个军礼说道。

  “很好,骑士先生,你是位相当出色的军人,请在外面等一会,也许我还需要你的帮助。”罗格满意的点点头。

  自从见到西方军团的骑兵后,罗格已经深刻的感受到菲格帝国军人的风采,同菲格帝国相比,天朝帝国的军人实在不像是军人。

  自己手下带的两万重骑兵,已经是帝国最好的军人了,可他们的素质,同西方军团的骑兵比起来,显然还差了一些。罗格很清楚,在菲格帝国之中,四方军团只是守卫军团,实力相对要差许多的。

  即使是这样的军团,已经比自己手下最精锐的重骑兵要强一些了,真是无法想像,菲格帝国的正规军团是如何的强悍。

  以天朝帝国经济、科技的强大,如果拥有这样的军人,想要征服整个大陆,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天朝帝国在几百年之间,只扩大了不足一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天朝帝国的军人实在是太怕死了,而天朝帝国的近十几代皇帝之中,也未出现像莫哈拉.菲格这样有气魄的帝王。

  还是斯帝亚王子比较出色,当他接手天朝帝国的时候,天朝帝国一定会整个变样。真希望他能尽早接过皇位,早日实现征服天下的梦想。

  在真正了解到斯帝亚王子的军事才华之后,罗格深深的被这位年轻帅气的王子所折服。只有一点,罗格对斯帝亚王子无法满意,那就是野心,这位才华横溢的王子,似乎野心太小了些。

  从平时的言谈之中,罗格知道,斯帝亚王子有生之年的愿望,居然仅仅是吞掉天方帝国,这样的愿望,真让罗格有些失望。

  “两位大人对此有什么意见?”罗格转身问道,他对于西方军团的这位少将,还是相当尊敬的,虽然没有在战场上比试过,可他知道,托克是位真正的军人,也许他的指挥才能很普通,却中规中矩。

  再配上他手下那些强悍,并且同样中规中矩的骑兵,就算是由自己指挥骑兵同他作战,在同等数量的情况下,考虑两国之间士兵的差距,罗格认为自己也很难战胜他。

  至于补给队的总指挥官──皮埃尔,他根本不放在眼里。这位皮埃尔侯爵大人,与其说是位中将,不如说他是个文职官员更合适些。

  在罗格的印象中,军人就应该生活在铁与火、血与剑之中,皮埃尔侯爵大人,有很严重的晕血症,这样的人居然也可以升到中将的位置,罗格只能大叹,天朝帝国实在不是出军人的地方。

  “我们请求援军吧!”皮埃尔说道,刚才看到了那些尸体,嗅到了血腥味,他已经小吐了一场。

  “将军阁下,您的意见非常好,下官也是如此认为的。只是下官以为,我们可以先派出一支部队,向前进行侦察一下,如果仅仅是蛮族的小部队,我们可以轻易的击败他们,在您的指挥下,这是很容易的事情。”托克说道。

  罗格笑了笑,真看不出,这位标准的军人,说话居然如此委婉。笨蛋也看得出来,这位中将现在害怕了,除了没有发抖之外,从里往外,中将大人全身都散发著害怕气息,如果这时候有蛮族出现,罗格毫不怀疑,中将大人会第一个逃跑。

  罗格实在想不通,像皮埃尔侯爵这样的人,是如何当上中将的。当然,这同天朝帝国的形势有关。在天朝帝国之中,没人愿意当军人,无论平民还是贵族,在这一点上都是相同的。

  天朝帝国拥有十个军团,一百万大军。天朝帝国在一百年前就已经发布了征兵法,每个适龄的男子,在十八岁的时候,都有义务参军,并且在军队中服役三年。

  除去独子之外,每个公民都有这样的义务。幸好天朝帝国拥有八千多万人口,除去偏远山区,还是可以招到足够的军人。

  同菲格帝国不同,天朝帝国的军人,是苦著脸加入到军队之中的。只要有一线希望,没人愿意加入到军队之中。

  天朝帝国的军人待遇是所有军人中最好的,他们拿的工资,是普通公民的三倍。在军队之中,衣、食、住、行全由国家负责,并且条件非常好,即使这样,还是没人愿意参军。

  士兵如此,军官也同样如此。进入军营的士兵,并不以升官而感到荣耀,对他们来说,安全的过完这三年的士兵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天朝帝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将贵族中适龄并且参军的子弟,直接任命为军官,而将一些在帝国中,没有职业,又或者是职业不重要的贵族,任命为高级军官。

  天朝军队之中,最缺少的就是骑士,在整个天朝近一百多万大军之中,只有一名天空骑士、一名大地骑士、十二名高级骑士。

  高级骑士数量相当稀少,甚至到了令菲格帝国无法相信的程度。在菲格帝国之中,一名普通的纵队长,即使不是高级骑士,也至少应该达到或者接近高级骑士的水准了。

  天朝军由于缺少大量的高阶骑士,在战场上的冲击力就小了很多,整体作战能力更差,为了弥补天朝军队战斗力差的问题,天朝帝国只能凭借强大的经济和科技力量,为军人打造最好的武器装备。

  一名普通天朝士兵身上的甲胄,甚至超过菲格帝国中级骑士的铠甲。在天朝帝国,没有步兵,即使是徒步作战的士兵,也拥有马匹代步。这需要强大的经济为后盾,才供应得起如此庞大的军队。

  “下官认为,托克将军的意见很好,就由下官率领一万骑兵去看看好了。”罗格连忙说道,他可不希望皮埃尔再说出什么蠢话来。

  “罗格将军,还是让下官去,比较好些。我们虽然是西方军团的军队,到底还是菲格帝国的人,对于地理更熟悉一些。”托克上前一步说道。

  对于皮埃尔,托克同样没有好感。从西方郡到这里,一路之上,他同罗格很谈得来,知道这位年轻的少将有著非凡的指挥才能。

  托克觉得很奇怪,天朝帝国,还真是个古怪的国家。他们的人民厌战,却出现了斯帝亚王子这样即使是在菲格帝国也难得一见的统帅,就算是琼尔上将军也不过如此。而这位罗格指挥官,年仅二十二岁,虽然只是位少将,可他的见识,对于指挥艺术的把握,托克自认远远不如。

  一个厌战的国家,一个军力低下的部队,居然可以孕育出两位不可多得的将军,这真是太奇怪了。

  “这样最好,还是让托克将军去吧!他的一万铁骑,数量上不少,而且对这里也比较熟悉。罗格将军,你还是带著本部人马保护好补给队伍,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皮埃尔点头说道。

  他知道,在天朝帝国里面,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名将军才是真正的军人,其中就包括这位年仅二十二岁的罗格。

  罗格从十九岁加入军队,由于他的爵位比较低,因此从中队长作起,一年的时间内已经升到了准将,第二年破格升为少将,相信明年他就会升到中将,甚至上将。

  天朝帝国里,实在太需要像他这样的人了。斯帝亚王子是难得一见的军事天才,而且还很有眼光。在他掌握军队的两年时间里,从军队中发掘出四个人才,都是在两年的时间里,升到少将的位置,同样年轻有为。

  论指挥才能,这四位少将,比天朝帝国里那些充数的上将军要强得多,只要再过几年,这批人就能够真正接手天朝帝国的全部军务了。

  皮埃尔相信,到那个时候,天朝军队会有一个很大的变化,也许天朝可以因此而扩大疆土。也许可以借第二次蛮族战争的机会,在菲格帝国最虚弱的时候,将这个老对头拿下。

  不过看到西方军团的一万骑兵之后,皮埃尔放弃了这样的念头,他已经知道,为何天朝皇帝从不提起武力征服菲格帝国的事情,拥有这样的军队,以天朝帝国的军事力量,连防守都会有问题的,更不用说进攻了。

  天朝帝国,依靠著天然的屏障,再加上丰富的资源,以强大的经济力量、科技力量,才让菲格帝国不敢轻举妄动。

  近百年来,菲格帝国也没有太大的动静,但小的战事从未断过。菲格帝国的野战军团,拥有极强的战斗力,对于战争非常熟悉。而天朝帝国的军人则完全不同,绝大部分军人,包括将领,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战争。

  支援菲格帝国,在天朝帝国的高层引起相当大的震动,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最终才决定,由斯帝亚王子率领两个军团,先试探一下蛮族到底有多么强横。

  第二次蛮族战争开始之后,蛮族以绝对的优势横扫整个大陆,天朝帝国再次依仗著地理优势,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但蛮族的强大,已经深入到每一位天朝贵族的心中。一个月的时间,六个中小帝国、公国,从此消失,近千万人口被杀。

  拥有强大军事力量的菲格帝国,三面受敌,节节败退。除了西方战役那一点点的闪光之外,其他两处战场上,勉强在苟延残喘。

  在斯帝亚王子的强烈要求之下,最终同意用他两个军团的兵力、足够的后勤保障,进入菲格帝国支援,在别人的土地上打仗,就算有所损失,损失的也只是人员罢了。

  斯帝亚王子交回的答卷,却让所有天朝的贵族诧异。以三万人的代价,取得了消灭狼族三万,并且将十几万蛮族困在水网地区的这个成绩,竟然只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就是菲格帝国著名的上将军琼尔,也未能交出如此好的成绩来,看来斯帝亚王子的确像人们说的那样,他是位军事天才。

  在向前方运输足够多的补给的同时,天朝帝国内部又开始争吵起来。关于是否向菲格帝国再次支援的问题,吵得越发激烈了。

  按天朝皇帝的意思,是要再次加派至少三至五个军团,目的很简单,不仅仅要击败蛮族,如果有可能的话,顺手将菲格帝国纳入天朝的版图之中。

  反对派的人数却更多,他们认为,虽然菲格帝国被蛮族打压得毫无还手之力,可他们的军队,拥有相当强的战斗力,同人类作战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像面对蛮族那样,显然毫无办法。

  从蛮族进入菲格帝国开始,菲格帝国的军队有很大的损失,但依然拥有不少于四十万的大军,这支军队,在战斗力方面,要远强于天朝帝国的军队。

  菲格帝国的军队不同于蛮族,想要利用水网地区这种办法,在他们身上,是绝对不会成功的。更何况菲格帝国拥有像琼尔这样的上将军,对于战争的理解,他们远远超越了年轻的斯帝亚王子。

  虽然国内在不停的争吵著,可运输的补给队伍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而且按著两派的意见,补给的力度还要加大,从下次开始,将按四十万人的标准补给前线。按皮埃尔的分析,天朝帝国出兵的可能性还是满大的。

  这主要就是看这场蛮族战争之中,蛮族到底可以消耗掉多少菲格帝国的军队。也正是因此,斯帝亚王子接到的命令是减慢进攻的节奏,将这十几万蛮族军队困在南方郡已经足够了,不必在短时间内消灭他们。

  斯帝亚王子甚至还故意将一些蛮族部队从水网地区放了出去,并且加大据点的建设,在据点里,放入更多的粮食,以保证这些蛮族部队不会马上溃败。

  可以这样说,最近十天里,水网中的蛮族大军,实际上是靠著斯帝亚王子在养活。只要王子愿意,随时都可以将蛮族十几万大军的补给完全彻底的切断。

  如同奥斯曼想像的一样,两个帝国之间,都在不停的算计著对方,只要有可能,绝对不会放过好机会的。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6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七章~

 

  “查理骑士,让你的士兵给我当向导,我们出发。”托克从侍卫手中拉过马缰说道。

  “是的,将军阁下。”查理行了一个标准的帝国军礼,转身向外走去,他的士兵一直站在营外等待命令。

  看著一万骑兵,缓缓的离开了军营,皮埃尔感觉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些害怕。

  近十万人的补给队伍,离开了一万骑兵,实际上看不出少了多少人。但他心里却清楚,在九万人的补给队伍中,最具战斗力的就是菲格帝国的一万骑兵。

  罗格的属下,是天朝帝国最为精锐的重骑兵,可他们的战斗力如何,皮埃尔这位并不合格的将军还是心中有数的,他们除了高人一等的装备之外,实在没什么可以炫耀的地方。

  “罗格,让你的人今晚小心点,我总感觉不太对头。”皮埃尔轻声在罗格耳边说道,他不想再干蠢事了,这种没由来的害怕,绝对不能在手下面前表现出来。

  “当然,将军阁下。”

  罗格躬身有礼,脸色不变,但皮埃尔知道,他看不起自己,就像自己看不起军人一样。

  “伯爵大人,查理将军已经将西部军团的骑兵调出来了,我们点过,是一万人。”一名侦察兵跑过来,在奥斯曼身前单膝点地回报。

  “很好,让大家好好休息,一个小时后出发。”奥斯曼点了点头,轻轻的抚摸著闪电豹的皮毛。

  查理就是那位纵队长,帝国高级骑士,准将军衔。

  这里是南方郡的南部,距离大海三百公里远,是南方郡同西方郡最靠南边的一条官道。加德城是这四周最大的城市,距南方郡首府西尔克多城一千两百公里远,人口不足四万。

  菲格帝国拥有五千多万人口,在南方郡却只有五百万左右。菲格帝国五大郡府里,南方郡人口五百万排在第四位,东方郡更少,只有四百万人口,多是山地。

  从面积上看,五大郡府,除了中央郡的面积稍大一些之外,其他四郡的面积相差不多。因此,南方郡显得地广人稀,走上几百里,看不到人烟也不算是新鲜事。

  南方郡的地理环境比较差,特别是靠海边的地方,几乎找不到可以居住的地方。而且南方郡的土质很差,大部分地区并不适合种植植物,粮食问题很难解决,因此人口一直不多。

  加德城距离大海还有三百公里,距离水网地区则更远,因此这里的空气比较干燥,四季吹著五级以上的大风。在加德城的另一侧,是连绵不断的山区,从北面、西面吹来的风,到此被完全挡住,因此加德城附近,常年都会被大风所扰。

  今晚的风不算大,同平日相对,甚至还小了许多,可对于奥斯曼来说,这样的风已经足够用了。

  “皮亚路在什么地方?”奥斯曼随口问道,他记得,那里是自己的封地,听说很偏僻,而且离大海不远。

  “伯爵大人,皮亚路离这里还有一百二十公里的山路,还需要向南走,那是南方郡最靠近大海的地方,不过那里是山区,因此风不是很大。从加德再向南走,最靠近大海且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是皮亚路了。”身边的传令官回答道。

  “那里有多少人口?”奥斯曼问道,没想到自己的封地居然是帝国的最南边,以前他从未关心过,反正对他来说,管理封地也用不著他。

  “皮亚路有一万两千人口,一共有四个村落,距离大海一百八十公里,西面有一座两千公里长的山脉,将无名森林分隔开,一直到达天方帝国的境内。”传令官对于南方郡的地理很熟悉,他本人就是在南方郡生长起来的。

  “很好,那里现在由谁管理?”奥斯曼问道,对于帝国的分封制度,他了解的还不多,他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有些他认为没有必要的东西,暂时没时间作有系统的学习。

  “管理?不,伯爵大人,皮亚路镇本身只有六千居民,不需要有谁管理,也许是当地的几家地主吧!那里没有贵族。”传令官笑了笑说道,艰苦的山区,谁愿意去那里管理呢?

  皮亚路是南方郡的最南面,处在山区中的一处小盆地里面,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向加德。那地方很穷,很多人家连饭也吃不饱,征税官也不会去那个地方,因为实在是无法征收税金。

  奥斯曼点点头,看来维丝特公爵还真的是很照顾自己,居然给自己分封了这样一处地方。还好奥斯曼对于封地根本就没有在乎过,封地似乎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传令官,传令下去,准备好烈焰流星,如果天朝人反扑,用烟暴对付他们,记住,一定不要让他们发现我们的人。”奥斯曼说道。

  “遵命,伯爵大人。”传令官行了个礼,转身离开,向部队下达命令去了。

  这次奥斯曼只带了一个轻骑兵纵队五千人马,除去骗走西方军团的五百人外,还有四千五百人,分布在整个补给队伍的四面八方。

  奥斯曼的手头,只留下一支五百人的队伍,显然有些单薄。奥斯曼对于天朝帝国的军队,多多少少也有一些了解,特别是这位补给指挥官──皮埃尔的为人,他更清楚。

  皮埃尔,是天朝帝国闲职在家的一位侯爵大人,整天无所事事,为人却很小心,因此被指派到军队中。结果在军队中一干就是二十年,升为中将,平生没有打过一场战斗。

  这支补给队伍中,战斗力最强的自然是西方郡的一万铁骑,其次是补给队的护卫队长罗格,据说此人年少有为,因此奥斯曼带著五百人,面对的,正是他所在的营地。

  天朝帝国的军人,奥斯曼并不陌生。在斯帝亚王子的天朝军队之中,奥斯曼同他们相处了一周的时间,对于这个国家的军队,奥斯曼实在看不上眼,可他们的武器装备,却给奥斯曼深刻的印象。

  如果这样的武器装备和后勤保障能力,交给菲格帝国的第一军团,奥斯曼相信,第一军团十二万大军,至少可以顶得上天朝帝国军队四十万大军。

  “注意,准备烟暴,前方六百米处。”传令兵轻声的向奥斯曼直属的五百名士兵,传达著奥斯曼的命令。

  “三发速射。”奥斯曼大手一挥,五百枚烟暴,在黑暗中划过长空,飞向天朝帝国的补给大队之中。

  奥斯曼所处的树林里,距离天朝的补给队伍大约有五百米远。看得出,那位负责补给队伍安全的罗格,的确是位人才。

  从树林到补给队的营地,五百米的空间里,连棵树都难以找到,想要偷袭补给营地,并且不被他们发现,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五百米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就算是距离最快的轻骑兵,想将速度加到最快,至少也需要这样的距离。在这段距离里,足够哨兵反应过来的了。

  而且,营地外面的布置非常正规,不但有拒马、鹿角,还有大量的四楞钢钉,也只有天朝帝国这样的富裕国家,才会用这东西来防守营地。这种东西无论对骑兵还是步兵,都是个相当大的麻烦,可想要回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此,一般来说,四楞钢钉是一次性使用的,没有足够的经济后盾,没有哪个国家的军队会使用这种东西。

  奥斯曼如果准备正面进攻的话,别说他只带了五百骑兵,就算是十万骑兵,也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攻入营地之中。还好,这次他并不准备正面作战。

  奥斯曼发现,无论是同蛮族还是人类军队,偷袭绝对是不错的主意,不但损失会很小,而且效果还更好。

  五百枚烟暴,藉著黑暗射入营地之中,发出一连串轻微的爆裂声,这批武器是肖伯纳指挥制作出来的,还是第一次用于实战之中。

  显然,专家制作出的东西,效果明显好于奥斯曼这个外行制造出的次品来。在重弩强大的弹力作用下,烟暴轻松的飞进了补给营地之中。

  这些烟暴是按奥斯曼的要求,特别制作的,它的体积减少了一些,装药量也少了一半。重量变轻之后,在重弩的作用下,可以飞行一千多米远,只比普通的弩箭近了两百米。

  巡逻队马上向发出声音的地方跑去,补给营里乱了起来。这些烟暴发出的声音比奥斯曼制造的要小很多,而且火光一闪即灭,在黑暗之中,很难找到它们,如果数量少的话,甚至无法发现。

  连续三次,一千五百枚烟暴飞入补给营中。这些士兵在出发之前,奥斯曼进行了三天的集训,再加上菲格帝国军人良好的素质,此时将成果完美的显示在奥斯曼的眼前。

  一千五百枚烟暴,将奥斯曼眼前的这片营地,全部包在烟雾之中。奥斯曼在天望河边提炼出的上千公斤的醉丁香迷药,经过两次使用,已经不多了。这次虽然减了量,也只制作出三千枚。

  奥斯曼为了这次的计划,全部带出来,一半自己用,另一半交给了米歇尔。眼前的营地虽然很大,奥斯曼却不是很担心,用烈焰流星让它们烧起来,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他担心的是那位罗格,奥斯曼知道,自己虽然学习了很多的军事指挥理论,可自己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指挥官,同优秀的指挥官比起来,自己还差得太多。如果那个罗格真的像情报里说的那样,有他在,这次的行动计划就会出现不可预料的事情,奥斯曼不希望出现任何差错。

  烟暴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让相当大范围内的所有生物迷倒。在不知道罗格在哪里的情况下,使用它对罗格的营区进行覆盖射击,是最好的办法。

  醉丁香提炼出的迷药效果,不知道要比红蛇菌的毒烟强上多少倍,几十息之后,营区里已经无声无息了,至少有近万人,在迷雾中失去了知觉。

  “前进,准备换弓,烈焰流星十枚准备。”奥斯曼再次下达命令,他很想见见那位罗格,可他知道自己没有足够的时间了,必须在补给部队清醒之前,将这里彻底化成一片火海。

  奥斯曼所率领的这支骑兵纵队,是南方军团下属的部分,除了正常的装备之外,奥斯曼放弃了长长的骑枪。轻骑兵的骑枪要比重骑兵的短很多,重量也差些,但还是会影响骑兵的速度。

  奥斯曼给他们装备了重弩和弓两种远程武器,除了这两样外,还配备了一千五百枚烟暴和十万枚烈焰流星。

  这个数量是肖伯纳十天产量的一大半,另一部分奥斯曼调配给了米歇尔。米歇尔率领的重骑兵,准备强攻斯帝亚王子的补给点,因此较不需要这些远程武器。

  “分十队前进,按原计划出发。”奥斯曼低声命令道,自己同闪电豹和黑豹,停下了前进的脚步。他们有一个最为重要的任务,为此,他们在加德城外的山林里已经住了四天。

  “嗷……”

  奥斯曼和两只豹子同时吼道,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野兽响应的吼叫声。

  奥斯曼指挥不动狼群,对于普通的虎豹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闪电豹的作用则比奥斯曼还要大许多,作为豹中之王,不会有豹子反抗它,这一点同狼群有很大的不同。

  奥斯曼暗道可惜了,如果将凌格的剑齿虎也带来,效果一定会更好。那只剑齿虎勉强接受了凌格,那还是它在凌格身上嗅到了豹子的气味。即使这样,它还是经常会向凌格发发脾气。

  为了这只剑齿虎,凌格付出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能有这样的坐骑,他认为绝对是值得的。如果不是自己认识奥斯曼这样的兄弟,剑齿虎根本不会让自己靠近的。

  凌格虽然不断在提高自己的能力,目前也只是一名中级骑士,他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学习、锻炼。就算他能升到高级骑士,只怕也不是剑齿虎的对手。

  数百只老虎、豹,在最后还跟著数只老熊,这种曾经让奥斯曼和黑豹吃尽了苦头的生物,此时却听话无比。奥斯曼长叹一口气,这就是实力啊!如果当年自己或者黑豹兄弟有现在的实力,那只闯入山林间的老熊根本不算什么。

  奥斯曼再次长啸一声,驱赶著数百只猛兽,朝补给营方向冲去,一冲即走,让补给营口中的官兵可以清楚的看到这些猛兽,在抓伤数人之后,马上后退,往另一个方向进攻。

  原来驱兽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在密苏城外,有魔狼王、剑齿虎,又有闪电豹帮助,才将一百多只魔狼和上千只猛兽轻松驱动。

  而现在有闪电豹和黑豹的帮助,奥斯曼还是觉得很吃力,让这些根本不懂事的家伙听从自己的意愿进攻、后退,真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奥斯曼忙了足足一个小时,至少有三万以上的人看到,有许多猛兽向补给营进攻,伤的人倒不多,大约只有几十人,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奥斯曼长啸一声,声音至少传出几公里远。抽出连环手弩,插入十二枝弩箭,这些箭头上,也加装了烈焰流星。里面使用的是蜂蜡,虽然重量要比普通的烈焰流星小了数倍,可效果却丝毫不差。

  左手挥动,十二枝弩箭,一枝接一枝的飞向补给营,这是战斗开始的信号,在奥斯曼带著猛兽四处进攻的时候,五千士兵带著十万枚烈焰流星,已经进入到补给营口不远的地方,静静的等待著奥斯曼的命令。

  五千枚烈焰流星,从各个角落升起,在距地面大约四米高的地方爆开,将方圆十平方公尺的范围内,化成一片火海。

  这些烈焰流星里面,加装的是煤油,而不再是三叶草。同三叶草比起来,煤油更容易得到,而且燃烧时间更久。当然,三叶草也有它的优点,那就是不容易熄灭。

  煤油用普通的方法是难以熄灭掉的,水对它几乎没有作用,可用沙土、棉被之类的东西,却很容易将火扑灭。三叶草里面的那些汁液却不同,即使用沙土盖上,火也会在里面继续燃烧,直至消耗掉所有的三叶草汁液。

  在战场上,肖伯纳认为,使用煤油已经足够用了,而且这东西不同于三叶草,烈焰流星爆裂开后,撒出的火雨面积比三叶草要大得多,而且燃烧的更快。

  如果能够将三叶草中的汁液提取出来,效果自然会更好一些。可三叶草本身已经不容易得到了,除非在东部山脉里,才能采集到足够的三叶草。何况还要进行提炼,一百公斤的三叶草也只能提炼出一公斤的汁液来,想要大规模用于制造烈焰流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蜂蜡则有它的好处,它燃烧的速度要比煤油慢一些,可一旦燃烧起来,更不容易熄灭,而且这东西无论沾在什么东西上,都不容易被弄掉,而且燃烧的时间要比煤油和三叶草汁液的时间长很多。

  “快……派人通知罗格少将。”大营中,皮埃尔狂呼著。

  “中将大人,请您镇定。蛮族如此大的攻势,罗格少将不可能不知道的,相信此时少将阁下,正英勇的率领他的部下,同蛮族作战之中。下官以为,您不应该在这个时候去打扰他。”传令官显然要比皮埃尔镇定许多。

  “天,那是什么?”皮埃尔勉强让自己镇定下来,猛然间抬头,却看到无数绚丽的火花,从天而降。

  粮食、帐篷以及所有可以燃烧的物资,全部被点燃了。最让中将大人无法接受的是,那里面包括十万斤的煤油,那是斯帝亚王子亲点的物资。

  “快……快救火,是飞鹰族,他们从天上向下投火把!”传令官也开始慌张起来,飞鹰族是唯一可以升空作战的部队。

  天已经黑透了,今天是一个无月的夜晚,正是偷袭的好时候。在火光之中,补给营的人们,只看到无数从天而降的火花。这些火花是如何形成的,却没人弄清楚。

  在出发之前,奥斯曼为了这次行动,可谓煞费苦心,想要烧掉补给,不是很难的事情,可要让补给队伍的人认为是蛮族所为,而不会怀疑到菲格帝国的军队身上,就很难了。

  无论怎么小心,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在优秀的指挥官眼里,不难发现其中的疑点。

  所有箭枝都是特制的,到目前为止,同蛮族人的战斗之中,尚未发现蛮族使用箭枝,远程武器方面,他们喜欢使用发石车、投枪。很显然,蛮族的工匠技艺很差,相对精密的弓弩,他们无法制造,或者是效果不好,没有使用。

  为了不让这十多万枝箭露出马脚,在奥斯曼的要求下,所有的箭杆都是使用木质的。普通的箭枝使用的是竹质箭杆,韧性好,更结实,对于发射之后的准确性也有好处。

  木质箭杆相对要脆一些,在强大的弩弦之下,很容易造成断裂。奥斯曼既不要求准头,也不在乎断裂,只要能将这些箭枝发射到指定距离就足够了。

  这些木质箭杆,在加工成箭枝之前,在桐油之中浸泡了整整一天的时间,风干之后,就成了最好的引火之物。当烈焰流星爆开的时候,火焰将箭杆点燃,战斗过后,留给天朝帝国的证据不会有多少。

  当然,仅仅是这些,还不能保护不被天朝补给营发现,奥斯曼不准备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去调查到底是谁偷袭了补给队。

  通过两次战斗的实践,证明烈焰流星的确是最好的引火方式,除了可以点火之外,它本身的杀伤力也不容忽视。

  点燃的煤油,一旦落在人的身上,一烧一大片,燃烧快,温度高。补给营里,真正能作战的只有两万重骑兵,其他的六万人,只是车夫、脚夫之流。

  在大火燃烧起来的同时,补给营里已经乱成一团,重骑兵的营地被重点照顾,至少有两万枚烈焰流星飞入他们的营地。

  天朝帝国的军队,在混乱之中,充分显示出他们怕死和逃命的决心,至少有一半的重骑兵,连铠甲也没有穿,就向战马跑去,四条腿总要比两条腿跑得快些。

  从天而降的火雨,不但给士兵造成了大量的伤亡,对于那些无法逃跑的战马,更是拥有致命的打击。当烈焰流星的火雨,将马厩烧掉、缰绳烧断的时候,战马的身体上,已经被烧得是血肉模糊了。

  十万枚烈焰流星,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全部发射完毕,整个天朝补给营地已经是一片火海。

  粮食本身已经是很容易燃烧的东西,再加上十万斤的煤油,火势越烧越旺,已经不是人力可以熄灭的了。

  当煤油桶被烧裂之后,煤油四处流淌,流到哪里,就将那里化成一片火海。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7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八章~

 

  “完了,全完了……”皮埃尔哭丧著脸叫道。

  他被护卫救出大营,很快的,在他的身边聚集了大量的人群,有重骑兵,也有普通的民夫。

  “大人,情况有些不对,罗格少将一点消息也没有,下官已经问过重骑兵纵队的人了,可他们也没有见到罗格少将。”传令官走到皮埃尔面前说道,现在还不是哭的时候。

  “他……那个自以为是的小混蛋,他在哪?多派些人,马上把他找来!另外派人去调查一下,蛮族有多少人!看他们进攻的方位,数量应该不多。”皮埃尔终于醒悟过来,数万人马还等著他指挥呢!

  “是的,将军阁下的命令已经传下去了,同时,下官已经派人去寻找菲格帝国的骑兵了。”传令官显然比中将更适合当指挥官,可惜他只是个平民。

  “很好,命令重骑兵到这里集合,让民夫尽力救火,再给我清点伤亡人数。”皮埃尔吼叫道,这是他参军以来,第一次像个军人一样下达命令。

  “遵命,将军阁下。”传令官长出一口气,在这样的情况下,皮埃尔将军似乎有了一点点军人的味道。

  “伯爵大人,这把火似乎烧的比想像中的要好。”查理站在奥斯曼的身边说道,他花了好长时间,刚刚回来,带著西方军团的一万骑兵,转出很远,才偷偷的跑了回来。

  “的确,比我想像的要好很多,看来备用计划不实施也没有问题。”奥斯曼点头说道,他在担心西方军团的那一万骑兵。

  菲格帝国的军人,可要比天朝帝国的军人稳重得多,而且西方军团是经历过战火的军人,虽然他们面对巨人族的时候,被打得溃不成军,最后却可以在依马尔城下,在第一军团援军到达前,强顶住了两万巨人战士的进攻。

  “他们应该回来了吧!”奥斯曼轻声问道。

  “是的,探马回报,他们距这只有十里地了。”查理回答道。

  “传令,撤退。”奥斯曼挥手说道。

  “遵命,伯爵大人。”查理应道。

  奥斯曼的身分是第一军团重骑兵纵队长,帝国伯爵,屠龙勇士。在他身边的军人,都喜欢称呼他为伯爵大人,而不是将军。

  罗格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很不幸,在奥斯曼下令发射烟暴的时候,他正在自己的大营中,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醉丁香的迷雾已经将他迷倒。

  随之而来的烈焰流星,差点将他活活烧死在帐篷之中。他的亲兵侍卫的运气并不比他好,全部在迷雾中被迷倒了。

  他是在火烧到身边的时候,被传令官派出的人找到的,从火海中抢救出来。军医使用了许多办法,才在第二天的下午将他救醒。

  “将军阁下,下官以为,这绝对不是蛮族所为。”罗格肯定的说道,他一头漂亮的长发,已经被烧光了,甚至连眉毛也没有留下多少,白皙的脖子上,留下一大片火烧后的焦痕。

  “你是想告诉我,这场大火,是菲格帝国的军人干的吗?”经过了昨夜的惊变,皮埃尔显得成熟了许多,看起来比较像一名真正的军人,而不是来混日子的贵族。

  “下官以为,应该是这样的。”罗格说道,他在清醒之后,查看了所有的营地,并且仔细的分析了两小时,才在入夜时间找皮埃尔。

  “证据,请你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别忘了,现在我们和菲格帝国是盟友。支援他们,不仅仅是因为有蛮族条约,如果菲格帝国战败,下一个倒霉的将是我们天朝帝国。因此,支援菲格帝国,本身也是在帮助我们自己。”皮埃尔发现,这一把火,将他的脑子烧得清醒无比。

  其实,他也在怀疑,这场从天而降的大火,实在太过古怪了。蛮族会使用火攻,这一点他并不意外,而且在以前的战例之中,也证明了这一点。

  皮埃尔询问过众多的民夫和士兵,他们坚定的认为,自己至少看到了几千只的猛兽。也就是说,昨夜进攻的是驱兽族,皮埃尔清楚的知道,驱兽族是不善于使用火的,更不会用火攻,因为那样会惊到他们所驱赶的野兽。

  有人提出,他们看到了天上飞的飞鹰族,飞鹰族在天上,将大量的火把投到营地之中。这一点皮埃尔表示怀疑,昨天夜里,他亲眼看到,无数的火花在天空中爆开,距离地面都不高,最高的也不足十米,飞鹰族偷袭,不可能飞得这么低。

  最为可疑的是那些燃烧物,落在地上的燃烧物,显然不是木材之类的东西,这种燃料更轻、更多,而且很容易燃烧。

  “将军阁下,直接证据只有一样,但算不得有力的证据。”罗格低头说道,进攻的敌人非常聪明,留给自己的证据少得可怜。最主要的是补给营带来了大量的煤油,而这些东西,将本来可能留下的证据,全部烧毁了。

  “哦,你找到了什么证据?拿来我看。”皮埃尔奇道,他很仔细的查找过证据,可什么也没找到。这场大火,到现在还在燃烧,火场里根本进不去,自然也无法找到有利的证据了。

  “来人,将证据带上来。”罗格挥手说道。

  四名民夫被带进帐篷内,站在两人面前。

  “这是什么意思?”皮埃尔奇道,这四个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天朝帝国人,而且是这次自己带来的民工,他们也算是证据?

  “大人请看。”罗格说著,走到一名民工身前,将他的衣领拉开,露出里面一小片的灼痕,可以看得出,那里被天上落下来的火雨烧到过。

  “烧伤,这样的烧伤在民夫和士兵之中很普遍。这个人的烧伤很轻,像他这样的烧伤,至少有两万人身上都有。”皮埃尔只看了一眼,马上做出了判断,这一天来,他感觉自己累得要散架了,没想到,作为一名真正的军人,居然如此累人。

  “是的,将军阁下,这样的烧伤,在我们补给队中,占有四分之一左右。军医可以证明这样的烧伤是如何造成的。”罗格满意的点点头,真是看不出,这场大火,不但将所有的补给烧掉,也将皮埃尔中将的大脑烧醒了。

  “哦?说说看,是怎么造成的烧伤?”皮埃尔兴趣大增,他还真未从这方面入手想过问题,烧伤一般是很难判断出由哪种燃料造成的。

  “将军阁下,大部分人的烧伤是检查不出来的,下官命令所有的军医,检查了一个小时,一人检查了两千三百多名民夫和士兵,其中有四个人身上可以看出来,他们烧伤的部位,有少量的煤油残留。”罗格说道。

  “煤油?”皮埃尔眉毛一皱,这算什么证据?煤油在补给队里多得是,这次补给之中,就有十万斤的煤油,当作战略物资被运到南方郡。

  正是这些煤油的存在,才让这场大火烧得如此猛烈、如此长久,到现在为止,原来的营地里,依然在燃烧著。

  “是的,将军阁下,在他们的伤口附近,找到了煤油的残留物。”罗格再次加重了语气。

  “罗格将军,你的意思是说,那些从天下洒下来的火雨,使用的燃料是煤油?”皮埃尔果然聪明了许多,一点就透。

  “是的,将军阁下,下官可以肯定这一点。”罗格说道。

  “先生,你是一位军人,你是一位将军,一位天朝帝国的将军,有些事情,不需要我来提醒你吧!即使你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同样无法作为证据,相信这一点你应该很清楚。”皮埃尔说道。

  “将军阁下,感谢您的提醒,下官会为自己的名誉负责,同时也会为帝国军人的尊严负责。”罗格立正行礼,坚定的说道。

  “不……不需要这样,我亲爱的将军,你别忘记了我们天朝帝国的军人,从来没有尊严,不是这样的吗?”皮埃尔戏谑的说道,在此之前,他本人就是没有尊严的天朝军人。

  “将军阁下,下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天朝军人,一定会成为所有军人的典范,耻辱再也不属于天朝帝国的军人。”罗格一脸的悲愤。

  像他这样出色的军人,在天朝帝国很不得志,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在天朝帝国之中,军人既不受人尊重,也没有什么太高的地位可言。

  “好了,罗格将军,我们不必再说这些无用的话,你如何能够证明,这场大火不是蛮族所为?”皮埃尔问道,事实上,他一直对此表示怀疑,可没有足够的证据。

  “除此之外,下官目前没找到任何证据。”罗格说道。

  “那我们需要继续找,找到最有利的证据。正如你所说,在这个地理位置上,除了蛮族,只有菲格帝国的军队才有这样的实力。但是,在我们没能找到证据以前,一切都仅仅是猜测,而怀疑盟友,本身就是件很糟糕的事情。”皮埃尔说道。

  “将军阁下,这次敌人偷袭之前,作了非常充足的准备,我们很难拿到有利的证据。补给队里的十万斤煤油,帮助了那些卑鄙的家伙,就算他们使用的是弓箭,也会化成一堆没人认得出的灰烬。”罗格无奈的说道。

  “弓箭?我亲爱的将军,你认为敌人是使用了火箭吗?相信这点军事常识,你比我更加清楚。用火箭,是不可能造成这样的场面,那些火雨,没有任何一种火箭可以制造出来。到目前为止,除了让飞鹰族战士从天上抛下来,我还想像不出有更好的办法来。”皮埃尔说道。

  “的确,这是最为奇怪的地方。将军阁下,您认为下一步,我们应该如何走?”罗格问道。

  在这次偷袭之中,人员伤亡并不大,有两千七百多名民夫和士兵被烧死在大火之中,超过两万人受伤,重伤员却不是很多。

  但这场大火,将补给队所带来的所有军事物资全部烧毁,包括四十万大军可以食用六十天的粮食、五万大军的备用武器装备、十万斤煤油,以及大量的弓箭、弩箭、衣物、酒类、肉食等等。

  皮埃尔和罗格,无疑都犯有严重的渎职罪。回到天朝帝国,等待他们的,只能是军事法庭。

  两人都想到了这一点,在走上军事法庭之前,两人希望能够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次偷袭并非是蛮族所为。如果能够证实这次行动是菲格帝国军队所为,他们的罪责就会小很多。

  “查托克少将,他们在事发前,接到南方军团侦察中队的请求支援。我记起来了,那个人叫查理,是一名低级骑士,就从他身上查起。”皮埃尔挥舞著双手叫道,他发现自己作二十年的军人、十年的中将,只有今天,才像一名军人。

  “将军阁下,您是位真正的军人,下官已经派人查过了。南方军团在这里,的确有数支侦察骑兵,他们的目的就是保证我们补给队的安全,其中也确实有位查理下级骑士。”罗格说道。

  皮埃尔想到的这些,他早已经想到了,并且派人进行了核实。如果不是敌人太过狡猾,就是这个查理真的没有问题。

  托克带著一万人马,跟在查理骑士的队伍后面,走出十五里地。在这一路上,发现了三十几具尸体,从尸体的伤口上,托克可以认定,这些人都是死在野兽的钢牙利爪之下,而且野兽的种类很多,可以证明,的确有驱兽族人在此。

  再前进十五里地,又发现五十几具尸体,在这些尸体上,托克甚至找到飞鹰族战士特有的爪痕,由此可以判断出,这里不但有驱兽族人,还有飞鹰族战士。

  从托克描述的出行经过,以及他带回来的那些尸体,罗格看不出有任何的问题。而且看托克的表情,实在不像是在说谎。

  “亲爱的罗格,你应该很清楚,就在昨天,我还不能称为一名军人,这一天的变化虽然很大,却不足以让我成为一名合格的指挥官。说说你的看法,相信对我们两人都有帮助。”皮埃尔说道。

  “将军阁下,下官以为,目前我们无法找到直接的证据,但我们不难分析出菲格帝国如此作的目的。”罗格说道。

  “目的?你是说,菲格帝国希望将我们的军队,永远的留在这里?”皮埃尔不可思议的看著罗格说道。两国之间的关系,他还是很清楚的,可现在是处在蛮族战争之中,天朝军队又是来支援菲格帝国的,他不相信菲格大帝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

  “不,将军阁下,这里面有很多的问题。如果这次偷袭是菲格大帝下的令,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将我们的军队消灭在南方郡,以方便将来进攻我们帝国吗?那不可能,谁都知道,我们天朝帝国,拥有十个军团,一百万大军。”罗格摇了摇头说道。

  “有道理,你的意思是说,如果这一切都是菲格大帝安排的,他应该尽力将我们的部队拖在这里,并且让我们不得不派出援军,不停的消耗我们的军力,是这样的吧?”皮埃尔说道。

  “将军阁下,您分析的完全正确。这次偷袭,将我们所有的补给物资全部烧毁,从他们下手的方式看,只是要对进入南方郡的二十万大军赶尽杀绝,根本没想过要天朝帝国再派援军。”罗格说道。

  “看起来,的确像是蛮族人干的,如果是菲格帝国的军队,应该比这更有技巧一些,在他们的地盘里,相信这并不难作到。”皮埃尔点头说道。

  “除了蛮族和菲格大帝之外,下官以为,还有一个人希望我们的二十万大军永远的留在南方郡,特别是我们尊敬的斯帝亚王子。”罗格的眼中,精光一闪说道。

  “你是说,有人想对付斯帝亚王子?”皮埃尔奇道。

  斯帝亚王子的确是位军事天才,并且拥有远大的理想。作为天朝帝国的接班人,菲格大帝想除掉他,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在天朝帝国,仍旧拥有八十万大军的前提下,下手害死斯帝亚王子,绝对不是明智的选择。

  那样作的结果,只会招来天朝帝国最强烈的报复。如果是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以前,也许菲格帝国并不害怕,但是这两个月以来,菲格帝国在同蛮族作战之中,已经消耗掉了大量的军力。

  原本八十多万的菲格军队,目前不足五十万。在四方军团之中,已经取消掉了许多的纵队番号,在这么大的损失情况下,菲格帝国绝对无法抵挡天朝帝国的报复。

  更何况,现在蛮族战争还处在最激烈的时刻,不必天朝帝国进攻,只要将所有的军队撤回国内,不再向菲格帝国提供足够的军事支援,在接下去的战争之中,蛮族将会消耗掉菲格帝国的全部军力。

  到那个时候,天朝帝国随便派一两个军团,就可以将残败的菲格帝国纳入天朝的版图之中。这样的情况,天朝帝国不是没有设想过。只是惧怕蛮族力量变得更加强大,在吃掉了菲格帝国之后,仍有足够的力量对付天朝帝国。

  “罗格将军,你认为谁会希望斯帝亚王子留在这里?”皮埃尔已经听出罗格话中的意思了。

  “将军阁下,据下官所知,菲格帝国的屠龙勇士奥斯曼.郝斯特,非常希望我们尊敬的斯帝亚王子被蛮族杀死。”罗格说道。

  “你是说,那位据说爱上非常清纯的爱莉公主的奥斯曼吗?”皮埃尔的反应相当快,马上把握住罗格说话的内涵。

  “是的,将军阁下。据说此人是由豹子养大,恩怨分明,而且心狠手辣,为达目的,可以使用任何手段、方法。他是爱莉公主的情人,而我们尊敬的王子殿下,似乎非常喜欢那位爱莉公主。”罗格说道。

  “罗格,你有奥斯曼的最新资料吗?”皮埃尔问道。

  “当然,奥斯曼现在是菲格帝国最出名的人物,想要查他的资料和行踪,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罗格点头应道。

  “说说看,屠龙英雄,真是了不起的称号,他都作了些什么事情?”

  “从中央郡出发的时候,这位屠龙勇士率领两支重骑兵纵队,加入到斯帝亚王子的队伍之中。刚刚进入南方郡,被王子指派,去袭击南方郡和东方郡交接处的密苏城。那里是进入南方郡近二十万蛮族的补给基地。”罗格说道。

  皮埃尔走到桌边,在地图上不停的查看著。

  “密苏城不是很大,但地理位置相当重要,同时又是蛮族最重要的补给基地,那里有一万狼骑兵、四万狼族补给人员。”罗格说道。

  “蛮族数量不是很多,但已经远远超出奥斯曼的手下,而且从南方郡到密苏的路上,已经被蛮族大军全部控制了,很显然,我们尊敬的王子殿下,也同样不喜欢这位屠龙勇士。”看了地图后,皮埃尔已经看出斯帝亚王子的目的所在了。面对情敌,就算像斯帝亚王子这样杰出的人物,也同样会妒火中烧的,能够将情敌消灭掉,相信谁也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看来应该是这样的,斯帝亚王子只允许他率领本部人马,连雷霆武士也只分派给他几个人,以这样的实力,连到达密苏城都不可能。”罗格说道。

  “告诉我,亲爱的罗格,他是如何作到的?”皮埃尔虽然不了解奥斯曼,更不知道后面的情况,但从罗格的语气里,他听得出,奥斯曼一定成功了。

  “奥斯曼率领部队,进入了东部山脉,借助天望河,几天之内就出现在密苏城外了。”罗格叹了口气说道。

  奥斯曼的大胆行为,对他来说相当的刺激。罗格自认,自己绝对没有这个胆量让一万士兵冒这样的危险。

  “说下去,我亲爱的罗格将军。奥斯曼的重骑兵,绝对不是一万狼骑兵的对手,那些巨狼,对所有的骑兵来说,都是一个噩梦。”皮埃尔说道。

  “奥斯曼利用他野兽的天赋,引起了狼群之间的大战,具体情况,我们这里还没有掌握,只知道,由于他的原因,狼骑兵失去了巨狼,成了步兵,被奥斯曼的重骑兵一路追杀。同时,在他的队伍里面,还有几位魔法师,魔法师将密苏城里的物资,全部烧毁了,城里的蛮族后勤部队,也被他一路赶向水网地区。”罗格说道。

  “哦,伟大的大自在神啊!看来奥斯曼相当聪明,他不但破解了斯帝亚王子出给他的难题,反过来给斯帝亚王子增加了负担。”皮埃尔叫道。

  “在此之后,他率领余下的重骑兵,跑到西尔克多城外,同城里的南方军团残部,利用迷药和火攻,消灭了四万狼骑兵。”罗格继续说道。

  “什么?他居然消灭掉了西尔克多城外的四万狼骑兵?”皮埃尔惊呼一声,快步走到桌前,看著地图,手指不停的移动著,继续说道:“从西尔克多到水网地带,大约有四百公里远,距离这里也是四百公里左右。那里是盆地,地形良好,适合大规模骑兵运动作战。”

  “将军阁下,您说的一点不错,从西尔克多到加德城,轻骑兵只需要两天的时间就足够了。我这里收到的情报是,奥斯曼仍然在西尔克多城内,但这些情报不够准确,不是由我们的情报网提供的。”罗格说道。

  “罗格将军,还记得吗?在昨夜的偷袭之中,你们被人使用迷药迷倒了,而对方除了放火,甚至连杀害你们的时间都没有。”皮埃尔说道。

  “是的,将军阁下,不过从以往的战例中看,蛮族人是懂得使用毒药和迷药的。”罗格说道,凭这些,想判断昨夜里是谁偷袭,并不容易。

  “罗格将军,现在我们能作的,似乎已经都作完了,告诉我,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皮埃尔叹了口气说道。虽然很多迹象都表明,这次偷袭并非蛮族所为,有很大的可能,就是那个屠龙勇士奥斯曼所为。他有动机,也有足够的时间和军事力量。

  “没有更好的办法,我们只能回国。将军阁下,下官认为,在回国之前,我们应该将这里发生的一切,以及我们的判断,向斯帝亚王子通报一声,至少以私人的名义通报。相信奥斯曼,绝对不会如此轻易罢手的。”罗格说道。

  “没错,罗格将军,这很有必要。回国后,我会建议军部,向菲格帝国增兵,以保护斯帝亚王子的安全,并且给菲格大帝施加压力,由他们提供给斯帝亚王子足够的补给,至少要有足够的粮食。”皮埃尔忧心忡忡的说道。

  粮食和后勤,一直是天朝军队的强项。在前线的士兵,不但每天有足够的粮食、肉类、奶制品,甚至还有红酒提供。

  这当然是件好事,同时却也养成了天朝士兵大手大脚的坏习惯。平时在国内,这完全不成问题,给士兵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及充足的补给,本就是天朝帝国发布征兵法同时给出的承诺。

  可是在前线,这可能成为致命问题。斯帝亚王子,不仅仅要保证余下的十六、七万人马的供应,而且还要不停的喂十几万蛮族,虽然不会让他们吃饱,却也不会让他们饿死,这需要大量的粮食。

  在以前,这自然不成问题,每四十五天,都会有可以供应四十万大军六十天的粮食物资。现在不同了,不仅这次的物资没能送到,以后再想送,只怕也不容易,必须加强护卫力量。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8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九章~

 

  看著补给队远去,奥斯曼轻轻的笑了,在他们下次补给到达前,斯帝亚必须选择饿死或者同蛮族决战,无论哪种选择,奥斯曼都非常乐意见到。

  米歇尔那边已经传来了消息,四个大的补给点已经被完全破坏掉,就如同鲍伯所说的那样,天朝帝国的军队不堪一击,在第一军团重骑兵的铁蹄之下,连一个报信的人都找不到。

  为了保密起见,堆集如山的战略物资和大批的粮食,米歇尔一点也没敢动用,一把火全部烧得精光。

  “查理,斯帝亚还有多少补给点,粮食供应够几天用呢?”奥斯曼问道。

  “伯爵大人,斯帝亚王子一共建设了两百四十余处小补给点,已经被蛮族攻占下来的有八十多处,目前还有一百六十处补给点。里面的粮食,勉强够天朝十六万大军,食用十天左右。而且斯帝亚王子的军队,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分散队伍,以万人为单位,到不同的补给点补给。第二条路是退向西尔克多城。”查理笑著说道。这位伯爵大人,对于他心目中的敌人,不择手段,根本不像一名贵族所为,更不符合他屠龙勇士的称号。从军多年的查理骑士知道,最可怕的敌人,正是像奥斯曼伯爵这样的人。

  “很好,十天,天朝帝国的补给队伍,就算是用飞的,也无法将足够的粮食运输给斯帝亚了。目前蛮族的情况如何?”奥斯曼问道。

  “蛮族的情况也不是很好。从进入南方郡开始,蛮族在密苏城留有一万狼骑兵、四万后勤补给队;在西尔克多城下,有四万狼骑兵;向斯帝亚王子进攻的部队,狼骑兵十二万、飞鹰族两万、驱兽族五千、各类猛兽五万多只、血族三百人。算一算,共计二十三万多人。”查理说道,这些都是西尔克多传送来的战报。

  “目前,进攻斯帝亚的蛮族部队,大部分被困在水网地区,共有十万狼骑兵、两万飞鹰族、四万后勤兵,损失差不多有一半人,而且目前情况很不妙。除了飞鹰族可以利用飞翔的本能,快速的找到斯帝亚王子留下的补给点外,其他三族情况都很差。”

  “他们能支持十天吗?”奥斯曼大手一挥说道,他才不关心蛮族人的死活,只希望他们同斯帝亚站在同一起点上,去拚个你死我活,最好是两个都死光。

  “从西尔克多逃出去的一万狼骑兵,袭击了天朝帝国军队的一个中型补给点,因此他们得到了足够的粮食,支持十天,应该可以作到。”查理古怪的笑了笑说道,他心知肚明,西尔克多一战,狼骑兵根本不可能逃走一万部队。

  “很好,我们需要修整一下,在天朝军队最危机的时候,我们应该帮他们一把,谁让我们是盟军呢?”奥斯曼同样古怪的笑了笑。

  斯帝亚王子发现自己似乎走进了一个陷阱之中,在几天之内,连续传来了大量的不利消息。

  首先,在军队后方的四个大型补给点,完全被狼骑兵破坏,至少他接到的报告是这样的。

  除了这四个大型补给点外,其他的中型补给点也同时受到了进攻,敌人是谁,目前还不清楚。侦察部队传回来的消息是,他们看到至少有一万狼骑兵,带著大量的粮食,正回归本队。

  后勤补给是天朝帝国的强项,也是斯帝亚王子最为放心的一项。没想到,偏偏问题出在它身上。除了大营里面,士兵们随身带著的三天干粮,斯帝亚王子发现自己已经无粮可食了。

  分布在水网之中的诱导补给点,还有一百五十多处,但这些诱导补给点里,除了勉强让一万士兵一天不至于挨饿的一点点粮食之外,根本没有多余的东西。想凭这些粮食坚持战争,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些诱导补给点,处在两军交错的水网地区里,在建设它们的时候,斯帝亚王子就没准备保密。这些补给点建设的目的,本就是让蛮族军队不得不分兵,并且为了这一点点粮食,疲于奔命。

  现在看来,自己也不得不分兵,并且同蛮族抢夺那一点点可怜的粮食。这是斯帝亚王子绝对不愿意看到的。

  当然,他还有另一个选择,率领他的部队,从水网中撤出去。如果撤退,他倒是有多条路可以选择,最近最安全的,自然是南方郡府──西尔克多城,不但距离最近,路最好走,而且那里有南方军团的残部,据说有六万人之多。

  除此之外,还听说,那个被自己派到密苏的奥斯曼,不但没有死,而且还成功的将密苏夺回,杀伤一万狼骑兵,将城内的后勤补给队四万多蛮族赶到水网地区,增加蛮族粮食消耗的同时,也加强了蛮族部队的军事力量。

  今天早上,斯帝亚王子同时收到两份报告,这两份报告才真正让他有了撤退的打算。从西尔克多出发的补给队伍,在水网地区外面,被飞鹰族部队袭击,死伤惨重,粮食被抢走,其他物资遭烧毁。

  这条消息,斯帝亚王子虽然有些惊讶,还可以理解,蛮族现在已经饿疯了,只要能吃的东西,他们都不会放过,更何况是补给队伍。

  水网地区的蛮族,拥有两万飞鹰族,他们的飞翔能力,让斯帝亚王子也莫可奈何,如果不是狼骑兵和驱兽族,水网地区根本无法困住他们。

  另一条消息则是从加德传来,由天朝帝国内发出的,本应该在四天后到达的补给队伍,在加德城外,被飞鹰族和驱兽族袭击,人员伤亡虽然不是很大,可所有的粮食物资,全部被烧毁,其中十万斤的煤油,成了最好的引火之物。

  这条消息,著实让他吃惊,从天朝帝国发出的补给队伍,加上西方军团的护卫纵队,有近十万人,就算是正面作战,蛮族人不出动几万人马,也休想动得了他们。

  而目前大部分的蛮族部队,都被自己困在水网之中,蛮族哪来的如此多部队,居然可以将补给物资一把火烧得精光。

  虽然补给点被袭击,他并不如何担心,最多顶上一两天,后面的补给就可以供应上来。天朝帝国的后勤补给,比自己实际军队所需要的多两倍还多,足够他任意使用。正是这个原因,斯帝亚王子才想出建设诱导补给点的办法,将蛮族一步步拖入水网地区。

  现在自己的补给反倒出了问题。现在看来,短时间内,无论是从菲格帝国,还是从天朝本土,都不可能有补给运送到这里。他面临的是必须撤退,只是选择向哪里撤退更好一些。

  水网中的蛮族虽然还拥有十几万的部队,可他们已经不足为惧了。狼族本身的粮食已经不足,根本没有多余的肉类去喂饱他们的巨狼。因此,在之前的半个月之中,狼骑兵至少有一半以上已经变成了狼步兵。

  斯帝亚王子同狼骑兵进行过多次交手,他知道,失去巨狼的狼骑兵,也许比人类的步兵强一些,但自己的重骑兵,可以给他们沉重的打击。

  可惜自己手下的这两支纵队,如果换成菲格帝国的军队,相信损失不会如此之大。失去巨狼的狼骑兵,西尔克多的南方军团残部,应该有足够的力量对付他们。就算不足,自己手下还拥有十六万大军,战斗力虽然不如南方军团,但数量上却是足够用了。

  “殿下,从加德来的通讯官声称,带有罗格将军的口信。”一名少将军衔的年轻将领走近斯帝亚王子身边说道。

  “传他进来。”斯帝亚王子连忙说道。

  罗格将军的指挥才能,他是相当欣赏的。斯帝亚王子实在想不通,既然人员伤亡不大,说明蛮族人数量并不多,以罗格的指挥才能,怎么可能让人家将所有的补给全部烧掉?

  供应四十万大军六十天的粮食,再加上十万斤煤油、五万套武器装备以及大量的箭枝、肉类、酒类,这些东西,足足装满了三万大军,就算让人去点火,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全部点燃的。

  以罗格的为人,不可能不防止别人放火,一定是有所准备的,可依然被烧得精光。斯帝亚王子实在想像不出来,蛮族何时变得如此精明了。

  听完通讯官的口信,斯帝亚陷入沉思之中,凭直觉,他几乎可以肯定,这一切都是奥斯曼在背后搞鬼。

  没想到,那个野兽养大的家伙,居然如此聪明,不但化解了自己送给他的危机,现在反过来,开始算计自己了。

  很显然,自己过于轻敌了,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没想到这么低级的错误,自己这个军事天才,居然也会犯。

  当初让奥斯曼从自己的大营中分出去,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如果他还在自己营中,想要害死他,斯帝亚王子有绝对的把握,借刀杀人这么简单的事情,斯帝亚王子使用起来,运用自如。

  斯帝亚王子从头仔细的想了一遍,从中央郡出发开始,奥斯曼已经开始考虑对付自己了。

  在最开始的几次战斗之中,自己虽然将四百位雷霆武士放在最前线,可他们的伤亡,绝对不应该像报到自己这里一样。

  雷霆武士,不仅仅是菲格帝国中最为强大的战士,在整个大陆,也没有任何武士可以同他们相比。在几次战斗之中,斯帝亚王子亲眼看到他们强大的战斗力,以狼骑兵的攻击力,想要杀死他们,是相当困难的。

  可那些雷霆武士,在三场战斗之后,居然报上来一百多人伤亡,这根本无法让人相信。只是雷霆武士的身分极为特殊,就算是菲格大帝的命令,对他们也是无效的,如果他们不愿意留在自己的军队之中,斯帝亚王子也没有办法。

  雷霆武士不同于奥斯曼那样的军人,他们有爵位、有军衔在身,受制于菲格大帝,以及菲格帝国的律法,雷霆武士则完全可以不必理会这些。

  能够大量消耗掉菲格帝国支柱的雷霆武士,自然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可如果这些雷霆武士根本没有伤亡,人数却在不断减少之中,斯帝亚王子就不得不仔细思考一下其中的玄妙了。

  斯帝亚王子最后的判断结果,同罗格完全一样。加德城外的战斗,绝对不是蛮族人干的,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兵力来完成这样的攻击。

  虽然有上万人可以证明,他们亲眼看到了大量的野兽出现。可斯帝亚王子知道,如果只是少量的野兽,奥斯曼这个由豹子养大的少年,这个屠龙英雄,拥有闪电豹的幸运儿,完全可以作到这一点。

  在黑暗之中,那些胆小的民夫,在天上凭空幻想出飞鹰族战士的身影,也不足为奇。在罗格的口信里就提到,那些民夫描述出的飞鹰族,同真正的飞鹰族战士相差甚远。

  这场战斗,从头至尾,包括罗格和皮埃尔在内,所有高级将领,没人亲眼看到任何一名对方的战士,无论是驱兽族还是飞鹰族。

  那个名叫查理的低级骑士似乎也有问题,他所带来的那些尸体上,野兽的痕迹可能是真的,因为这并不难作到。而那些所谓的飞鹰族爪印,就很有问题,没有丰富的经验,是很难分辨出尸体上的爪印到底是来自于哪种生物的。

  如果罗格和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撤退到西尔克多城,已经完全不可能了,在那条路上,说不定奥斯曼会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惊喜。而想要退向中央郡,就必须小心的躲过眼前那些饥饿的蛮族军队。

  粮食只够两天食用的,斯帝亚王子绝对不会做出分兵的那种蠢事,诱导补给点里的粮食太少,甚至不足以让一万人用这些粮食跑到下一个诱导补给点。

  在这两天的时间内,他必须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且将部队带出危险地带。不仅仅要躲开蛮族人,而且还要小心奥斯曼的暗算。

  看来,借刀杀人,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不但自己喜欢使用它,那个奥斯曼同样喜欢使用。这一回合,显然奥斯曼使用的更为恰当,效果也更加明显。

  “传我命令,部队整装,今晚出发,使用全部沙船,出发时,我会给出行军路线图,下去传令吧!”斯帝亚王子挥手说道。

  还好,自己在进入菲格帝国以前,已经考虑到水网地区的问题,第一次补给之中,有足够的沙船可供使用。在水网地区的行军速度上,那些蛮族是无法相比的,自己唯一要小心的是那些飞鹰族,他们可以在天空中飞翔的本能,让人同样头痛,好在他们的数量和战斗力都相当有限。

  他已经决定了,撤退方向选择中央郡,那里远离奥斯曼的控制范围,这样更安全一些。等回到中央郡,自己一定要向菲格大帝提出质问,虽然手中的证据不足,但那有什么关系呢?

  这种事情,本就是讲不清说不明的,他甚至就没准备讲清楚。以这件事情为由,尽可能的将战争拖下去就可以了,至于这十几万饥饿的蛮族军队,就留给奥斯曼那几万人马就好了。

  十六万军队,数量不算很多,可在蛮族战争之中,菲格帝国已经没有更多的力量抽调到前线去了。

  两国之间关系,一向都很微妙,自己这十六万人马,驻在圣西斯堡外,不仅仅可以消耗掉菲格帝国大量的战备物资,而且还会给菲格帝国以强大的压力。

  目前在圣西斯堡的军队,数量已经大大减少,自从上次的京都之乱后,保卫圣西斯堡的近卫军团,只有一半的力量,大约五六万人,除此之外,只有第一军团留下来的三万部队,再加上一些侍卫队之类的小部队,总人数尚不足十万人。

  自己这十六万大军,可以让菲格大帝寝食难安,前线又处处告急,相信这样的状况一定非常有趣。

  既然利用蛮族对付奥斯曼已经失败,不妨试著利用菲格大帝。即使奥斯曼拥有屠龙勇士的称号,在国家危机的时候,菲格大帝是否还会在乎这位屠龙英雄呢?斯帝亚王子很想知道问题的答案。

  沙船是一种平底船,船身使用轻梨木制成,这种木料很常见。由于轻梨树的木质松软,重量较轻,因此用它制造成的沙船,可以承载相当多的货物。

  由于人们使用这种船,在河心淘沙,以淘取其中微量的黄金,因此又称为沙金船。

  沙船的优点是轻便,载重量大,却不够结实。好在轻梨木随处可见,是最便宜的一种木料,因此,制造出来的沙船,可以使用一年就足够用了。

  一艘标准的沙船,长十二米,宽两米二,可以乘坐二十人,或者三千公斤以上的货物,而它本身,却只有一百五十斤重。只是它的外形相对比较大,因此,抬动的时候,需要至少四个人才可以。

  轻梨木几乎在所有的山区里都可以看到,可在水网地区却是一棵也看不到。斯帝亚王子,在第一次补给中,要求天朝帝国运送四万艘沙船。此事,著实让皮埃尔为难了好长一段时间。

  最后还是罗格为他想出一个办法,在沙船下面,临时安装六只轮子,将沙船变成了车厢,其他所需要的军用物资,全部放到沙船车厢之中,既省下了运输沙船所需要的车辆,又可以运输更多的物资。

  这些沙船,在之前的战斗中,已经大显身手,此次斯帝亚王子的撤退行动中,它更成为主要的交通工具。

  在天黑的时候,两名军团长才从斯帝亚王子的手中,接过撤退路线图。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蛮族虽然一直被天朝帝国军队打压,甚至连饭都吃不饱,可他们心里很清楚,正面作战的次数极少。

  天朝帝国的士兵,的确是整个大陆上最差的战士,失去巨狼的狼族战士,依然可以轻松的对付三至四名的天朝士兵,这让斯帝亚王子感觉很丢人。

  在将狼骑兵变成狼步兵,并且以至少五倍以上的军力将他们包围之后,再饿上一两天,最后再发起冲锋,结果损失比例依然可以达到一比二的程度。

  为此,斯帝亚王子没少发脾气,看著那些被饿得连刀都举不起来的狼步兵,每消灭两个,自己居然还要付出一名战士的生命,这让他长叹不已。

  如果面对强大的菲格帝国军队,自己这二十万人,只怕连对方的五万人都无法战胜,这样的差距,让他心里很难过。

  斯帝亚王子,从小就喜欢军事,并且在少年时代就显露出他的军事才华。在其后的八年间,他用自己的指挥才能,征服了军部所有的老家伙,成为天朝帝国的最高统帅。

  可惜,在治理军队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的麻烦,最麻烦的是士兵素质问题。他所提出的训练计划,没有一个可以正常运作起来的。

  从军团长到士兵,他们都以当兵拿工资,混日子为目标。三年之后,他们可以回到富裕的家中,安全而富足的过完他们的一生。成为一名士兵,只是遵守法律,完成义务而已。

  这样的想法,不仅仅是那些士兵,包括军团长在内的高级指挥官同样如此。他们身为贵族,很无奈的登上了目前的位置,也不过是为了混完这段军旅生涯,等待再次回到家中,去享受那如同帝王般的生活。

  天朝帝国,拥有八千多万人口、一百六十座城市、三千七百多所各类学院,却只有两家军校。

  这两家军校,不仅仅不收学费,甚至国家还会倒贴一些给学员,可每年的四百名学员名额,依然无法招满。

  斯帝亚王子深深的感觉到,富足原来也是一种罪恶。近百年来,天朝帝国的军队,如同装饰一样,从未参加过任何战争。

  幸运的是,天朝帝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优良的后勤保障能力,以及吓死人的百万大军,让所有的国家,包括菲格帝国在内,都被这种虚假的强大所迷惑了。

  他们害怕天朝帝国,只要天朝帝国不去进攻他们,这些国家已经非常满意了。正是这个原因,天朝帝国才保有这么多年来的平安。

  原本想一展拳脚的斯帝亚王子,在清楚了这个可怕的事实之后,打消了原来征服天下的愚蠢想法,以最务实的态度开始整编军队。

  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工程,天朝帝国的富裕已经让人民腐败堕落了,每周只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六小时,已经成为他们的习惯。

  斯帝亚王子知道,一个没有强大武力保卫的国家,就像一只处在狼群中的绵羊一样危险。只是现在,在这群狼的眼睛里,天朝帝国不是绵羊,而是一只老虎罢了。当他们清醒过来的时候,天朝帝国会被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瓜分得一干二净。而其中,可以分到最多的,无疑就是菲格帝国。

  经过六年的努力,以强大的经济为后盾,斯帝亚王子终于完成了两个军团的彻底整编工作。这两个军团,无论是装备、战斗力,还是士气,都同原来的天朝军队不同。用斯帝亚王子自己的话说,就是──他们已经像是一支军队了。

  这次出兵菲格帝国,正是检验整编和训练成果的好机会,可结果还是让他大为失望。还好,在他周密的安排之下,蛮族大军果然被骗入了水网地区,让战斗的节奏完全掌握在他的手中,军队因此而减少了大量的伤亡。

  看著一队队士兵,整齐利落的将沙船放入水中,迅速的将武器物资运上船只,最后跳上沙船开走,整个过程,只用掉半刻钟的时间。

  斯帝亚王子满意的点点头,六年的时间,虽然不能让这两个军团的战士成为真正的勇士,但他们已经算是合格的军人了。

  十六万大军,出发一共用去了两个小时,这样的速度,足以让斯帝亚王子自豪了。就算是菲格帝国的军队,也不过如此。可惜,自己手下的两个军团,差的是战场上的勇敢和强横的武技。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69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十章~

 

  “伯爵大人,斯帝亚王子的军队已经开始撤退了,方向是中央郡。”传令官跑进帅帐之内,急冲冲的说道,这是奥斯曼点名要的情报,必须在拿到的第一时间内,向他报告。

  “哦?斯帝亚果然聪明,看来他已经猜到是我在搞鬼了。”奥斯曼看著传令官在地图上标出天朝军队的位置说道。

  “当然,以斯帝亚王子的头脑,这并不难猜,你不是已经想好应付的办法了吗?”米歇尔坐在椅子上说道。

  “是的,只是没想到,他的行动满快的,还好我们早一步出发,否则还真来不及。米歇尔,你真聪明,居然想到他会向中央郡逃跑。”奥斯曼笑了笑说道。

  南方军团已经全军出动,在两天前进入位置。这里距离水网地区只有一百公里的路程,即使是步兵,也可以在两天之内赶到水网地区。

  南方郡的水网地区很大,占南方郡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左右,长六百公里,宽一千两百公里,呈椭圆形。除了经过这里,想要去西尔克多,左右两条山路可通。

  左面的山路近一些,也需要一千六百公里,经密苏,才有官道通向西尔克多。右边的路则要绕得更远,有两千多公里,经加德有官道去西尔克多。

  如果走水网地区,则只有不足八百公里,此时的天朝军队,还需要经过三百公里的水网地区,才能到南方郡和中央郡的交界处。

  “再加派人守,一定要将天朝军队的动向盯住。另外,蛮族部队的去向也要弄清楚。命令后勤部队,加快运送物资。”奥斯曼说道。

  这次将要面对天朝军队的十六万大军,奥斯曼手下的军队虽然已经增加到六万多人,可他不能正面同天朝军队开战,因此还得利用蛮族军队的力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撤退的速度不算很快,却很顺利,两天的时间里,天朝军队躲过四支蛮族万人队,向中央郡前进了一百八十公里。按照这样的速度,两天后,十六万大军将离开水网地区。

  天朝军队的这两个军团,拥有十支纵队的重骑兵,没有轻骑兵,因为天朝军队里,每一名士兵都拥有战马,因此轻骑兵这个兵种是不存在的。

  离开水网地区,十六万全部为骑兵的队伍,每天至少可以前进一百八十至两百公里,几天之内,就可以到达中央郡的腹地。

  “殿下,目前一切顺利,只是队伍有些疲劳,在水网地区行军实在太麻烦,对士兵的体力要求也太高了些。”第一军团长雷哈格尔走到斯帝亚王子身边说道。

  在斯帝亚手下,有四位名气颇大的将军,他们都很年轻,平均年龄不足三十岁,军衔都是少将。在天朝帝国里,他们被称为军中四少,是斯帝亚王子的亲信,也是天朝帝国军部的未来。

  第一军团长雷哈格尔是其中年龄最大的一位,今年三十八岁,有一个乖巧的十六岁女儿,在军中四少中,他是唯一一个结过婚的将军。

  “雷哈格尔,你是我们之中年龄最大的,也是最稳重的将军,说说你的看法。”斯帝亚王子在帐篷里转了几圈说道。

  “尊敬的殿下,您是否感觉到不安呢?的确是这样的,下官也同样有这样的感觉,就好像背上长了一双恶毒的眼睛一样。”雷哈格尔说道。

  “没错,你形容的太准确了,就是那样的感觉。”斯帝亚王子很不雅的打了个响指说道。

  “殿下,下官以为,我们应该改变行军路线了,也许我们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走出水网地区,但那样作,更安全。”雷哈格尔行礼说道。

  斯帝亚王子的确很年轻,但他是雷哈格尔见过的军人之中,最为出色的一个。无论是战略上,还是战术上,他从未犯过错误。从在天朝帝国的军事推演,到大规模的军事演习,直到现在真正走上战场,面对强悍的蛮族,他从未走错过一步。

  一切的胜利,不是来自侥幸,而是王子殿下精确计算的结果。到目前为止,王子殿下唯一计算错误的就是,菲格帝国的屠龙勇士,他居然在完全不可能的情况下,完成了任务。以一万重骑兵,奇袭千里,在正面作战中,击败了同等数量的狼骑兵,并且火烧密苏,将四万多蛮族后勤赶向水网地区。

  此后,又神奇的在平原上,击败了四万狼骑兵,取得了南方军团的控制权。在斯帝亚王子将蛮族大部困在水网地区的时候,充分发展,整编南方军团。

  更为可怕的是,此人胆大妄为,根本不在意蛮族战争条约,更不在意后果。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方法,居然让一万狼骑兵跑出水网地区,袭击了天朝军队的补给点,而他自己更为大胆的袭击了天朝补给队。

  斯帝亚王子用后勤补给困住蛮族的办法,被他活学活用,反用到天朝军队身上,并且一步步将天朝大军同蛮族大军引到一个方向。

  “好的,我们需要马上制订一个新的行军路线。已经两天了,只要足够聪明,相信奥斯曼已经猜到我军下一步的行军路线了。”斯帝亚王子挥舞著拳头说道。

  他从未如此被动过,也从未如此愤怒过。美丽纯洁的爱莉公主,岂是奥斯曼一介武夫配得上的?自己是最强大国家的继承人,只有自己才配得上爱莉公主。

  派他去送死,没死掉已经算他命大了,居然有胆量反抗,而且还想致天朝军队于死地,这样的行为,斯帝亚王子绝对不能容忍。

  无论是借助天朝帝国的力量,还是利用菲格大帝的权势,一定要将奥斯曼致于死地,这样的敌人太危险,比蛮族还要危险,必须尽早消灭掉。

  在此之前,斯帝亚王子知道,如果不能安全的走出水网地区,死掉的,只怕不会是奥斯曼,而是自己以及天朝的十六万精锐部队。

  “传令官,报告蛮族部队的位置。”看著地图,斯帝亚王子紧皱著眉头。

  在六百公里纵深的水网地区,一共拥有超过三十万人的大军、两百多个诱导补给点。蛮族军队,此时已经不管战争的胜负,能够找到吃的,活下去,才是有意义的事情。因此,十几万大军,已经以万人为单位,分成十几支,在水网地区,疯狂的找寻诱导补给点。

  如果在几天之前,对于蛮族这种几乎是自杀似的指挥,斯帝亚王子将一边嘲笑蛮族的愚蠢,一边一口口将这些万人队慢慢吃掉。

  可此时,纵横交错的蛮族万人队,却成了天朝帝国军队撤退的最大阻碍。虽然蛮族军队已经失去了战斗的欲望,可当他们见到天朝军队的时候,还是会疯狂的进攻,希望能从天朝军队这里找到一些食物。

  事实上,这两天的行军路上,天朝军队已经消耗光了所有的粮食,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只能靠杀马为食了。好在天朝帝国军队里,最不缺少的就是战马。这些战马,除了重骑兵的坐骑必须保留之外,其他的都可以作为粮食使用。而且经过几次战斗之后,二十万大军已经减员到十六万,死去的四万战士,还留下了大量的马匹,足够大军吃上十天半月的。

  传令官走到桌前,在地图上不停的标注蛮族最新的动向,一会的功夫,地图上十几根表示蛮族的绿色旗帜被重新确定下来。

  “果然如此,你看,蛮族部队的动向完全不对头。”斯帝亚王子感觉全身出了一层细汗,还好自己发觉不对,找雷哈格尔商量,不仔细分析,还真不容易看出问题来。

  “殿下,如果下官没有看错的话,这些蛮族前进的方向,正是我们要经过的地区。”雷哈格尔看了一会说道。

  “不错,正是这样。”斯帝亚王子点头说道。

  “他们不可能知道我们的撤退路线,此时的蛮族军队,应该正为他们的肚子努力,怎么可能到这里?”雷哈格尔眉头一皱说道。

  “这不难猜,如果在这里有一个相当大的粮食补给点,很容易将蛮族军队调动过来。”斯帝亚王子指著前进路线上的一点说道,如果按原计划,天朝军队应该在明天晚上到达那里。

  从蛮族军队的速度上看,他们最迟在后天早上应该可以赶到。虽然会慢天朝军队一步,可既然有人下了这样一个圈套在等著自己,相信他们一定有办法拖住天朝军队一天,让蛮族大军赶到。

  “王子殿下,这完全是个圈套,一定是那个奥斯曼在搞鬼。”雷哈格尔愤怒的说道。

  “当然,绝对是这位野兽伯爵在玩花样。雷哈格尔,你应该更镇定一些,这不值得我们生气,想想,在一个月以前,我们不是也用了相同的方法,希望奥斯曼同那一万重骑兵永远回不来吗?可他们活著回来了,相信我们作得应该会比他更出色才对。”斯帝亚王子笑道。

  第一次,斯帝亚王子第一次感觉找到了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奥斯曼无论是在谋略上,还是战斗指挥能力上,都是斯帝亚王子见到的最高明的对手。

  日落时分,天朝大军已经离开昨夜宿营的地方,大约一百公里之外。像这样平行行军,对于天朝军队来说,增加了许多负担,斯帝亚王子知道,走这条新的路线,至少要多绕出三百多公里的路程,时间也会长上三四天。不过为了大军的安全,斯帝亚王子不得不出此下策。

  天朝军队的士兵,被其他国家的军人称之为少爷兵,一点也不过分。就算是自己训练整编出来的这两个军团士兵,他们的要求也远比普通的军人高出数倍。虽然有足够的马肉供应,两天来,斯帝亚王子已经听到无数的怨言。

  缺少面包、红酒,甚至有人提出没有水果供应。斯帝亚王子对此极为恼火,这样的军队居然可以打败相同数量的蛮族军队,连他自己也无法想像。

  “王子殿下,军营已经安排好了,这里的地形非常好,不会有问题。”雷哈格尔走到斯帝亚王子身边轻轻说道,他知道,这两天里,王子殿下过得不太好,神经一直处于紧张状态。

  “我看到了,这里的地形的确很不错。”斯帝亚王子点了点头说道,可他心里却总有一丝不安。

  这片地区,是典型的水网地区,四面环水,中央的陆地面积大约有三十平方公里,没有城镇村庄,除了几片雨林之外,找不到任何东西。

  四面的小河不是很宽,大约二三十米的样子,大军所处的这面,地势相对要高出两三米来,结营防御很方便。即使敌人偷袭,从河面上上岸,只有几处是平缓的慢坡,其他地方,都需要爬上至少两米高的堤岸。

  斯帝亚王子心算了一下,在几处慢坡放重兵据守,其他地方只需要很少量的士兵巡逻就可以了。

  夜很静,斯帝亚王子披衣而出,他无论如何也睡不著觉,心中总有一丝不安。除了巡夜的士兵外,十六万人马已经进入了梦乡。

  在撤退的三天里,这里的地形最好,易守难攻,士兵和将军们都很放松,可以好好的休息一晚。每天行军都在一百公里以上,虽然大部分的路程,都是坐在沙船里,从河面上走过的,依然也很疲劳。

  “地图。”斯帝亚王子说道。

  斯帝亚王子身后的侍卫马上将一张小型行军图拿到他面前,他的手指在地图上不停的变幻著,眉头紧锁,看来自己是多疑了,按地图上的位置看,这里有很多可以安营的地方。

  “殿下请看。”雷哈格尔匆匆跑来,手里拿著一幅地图。

  展开地图,斯帝亚王子发现,这是一张地区地图,而不是整个水网地区的全图。看了一眼地图右下角的注释,心中默算,斯帝亚王子马上得出结论,这张地图只有水网地区的十分之一大小,而地图中央的主要部位正是现在扎营的地区。

  “命令部队,马上转移。”斯帝亚王子仔细的看了地图两分钟,马上下达命令,脸色变得相当难看。

  “殿下,您认为这可能吗?”雷哈格尔问道,虽然从军事上讲,这完全是有可能的,但他不相信,那个野兽伯爵居然如此聪明?

  “小心无大错,如果这里真是陷阱,只怕我们现在行动已经晚了。”斯帝亚王子长叹一声,发现自己这几天总是患得患失,心情烦乱,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从雷哈格尔拿来的地图上,斯帝亚王子发现,在这一整片地区里,只有自己现在驻扎的地方最适合安营。如果对方有心在欺骗自己,现在天朝大军已经按对方的意图,在此安睡半晚了。

  有这么长的时间,足够对方安排好下一步的计划。正面作战的可能性,早在几天前,已经被斯帝亚王子从脑海里排除了。

  奥斯曼到目前的所作所为,都非常小心,斯帝亚王子看得出来,他还是很在意菲格大帝的,因此从不肯留给自己任何直接的证据。

  “别点火把,你们几个跟我来。”斯帝亚王子回头对侍卫说道,转身同雷哈格尔一起向河边走去。

  这是一处宽三百米的慢坡,如果敌人进攻,这里将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斯帝亚王子并不担心对方的进攻,那应该至少在明天天亮,甚至是明天晚上。而进攻自己的,也绝对不会是菲格帝国的军队,而是蛮族。

  走到河边,雷哈格尔眉毛一扬,脸色大变。站在他身边的斯帝亚王子也是如此,他的脸色从未有如此难看过。

  几名侍卫,不停的在空气中嗅著,似乎嗅到了什么古怪的气味。

  “殿下……是煤油的味道。”一名侍卫肯定的说道。

  “马上传令,分派人手,查看所有的水域。记住,在近河的地方,绝对不可以点火把,明白吗?”斯帝亚王子抓过那名侍卫叫道。

  “小人明白,马上去办。”那名侍卫倒是相当的镇定。

  “殿下,我们被困住了。”雷哈格尔长叹一声,正如斯帝亚王子担心的那样,这里的确是个陷阱,野兽伯爵显然比他想像的要聪明得多。

  “昨晚上,我们看到的蛮族动向,的确是奥斯曼搞的鬼,不过我们猜错他的目的了。他并非是让蛮族在前面攻击我们,而是让我们按他的心意,改变路线。”斯帝亚王子也长叹一声,发现这个对手实在太难缠了。

  “没错,当我们到达这个区域的时候,无论由哪位将军担任前锋,都会选择在这里安营。这片区域里,只有这里才最为适合。”雷哈格尔接著说道。

  “这里面积不大,易守难攻,自然是安营最好的地方,可同时也是对方最方便下手的地方。”斯帝亚王子说道。

  “是啊!只是下官愚蠢,没有想到他们会使用这样的方法。居然在河里倒满了煤油,只需要少量的人,就可以将我们全部困在这里。他们选择将我们引诱至此,就是看中这片区域四周的河流只有一个出水口,这些煤油几十天都不会顺水流走。”雷哈格尔无奈的说道。

  野兽伯爵这一手相当高明,却完全学自斯帝亚王子对付蛮族时候的手段。在这里,他只需要一两千人,负责看守住十六万天朝军队就可以了,如果天朝军队敢于下水,随便在哪里点燃河面上的煤油,四条河水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燃烧起来。

  “查看煤油的厚度,他们不可能有足够的煤油。”斯帝亚王子命令道。

  “是。”几名侍卫走到河边,从河里捧起几把水,仔细的观察了一下。

  作同样事情的,还有另外几组侍卫,他们都是斯帝亚王子亲自训练出来的,不必王子多说什么,他们知道自己应该怎么作。

  在不同的地段,河水里的煤油厚度可能是不一样的。如果对方现在正向河水里注煤油,也很容易被他们发现。

  “回殿下,煤油厚度大约在一点五公分左右,看来他们的煤油数量不是很多。”侍卫长走到斯帝亚王子身边说道,第二次对付蛮族的时候,王子殿下使用的正是这个方法,如何查看,他很清楚。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70楼 发表于: 2008-01-25
雷霆武士·08 替罪豺狼


~第一章~

 

  半公分厚的煤油,如果燃烧起来,大约最多烧四个小时左右,这很容易判断出来,看来对方的煤油数量不多。

  这片区域虽然相对比较小,仍然有三十平方公里,环绕在四面的河流,大约有二十六公里左右,再加上河面的宽度,煤油的需求量相当大。

  煤油本就是天朝帝国生产出来的东西,对于天朝军队来讲,这些东西一钱不值,要多少有多少,只是运输问题罢了。

  对于其他国家来说,需要大量的煤油,就会出现问题。虽然煤油价格便宜,已经深入到各个国家的百姓生活之中,可如此大量的煤油,只怕奥斯曼将南方郡的所有煤油都收集起来,也不见得够用呢!

  在同蛮族战斗的时候,斯帝亚王子只是利用煤油在河面上放火,将蛮族的援军同被困部队分隔开,整个燃烧的河面长度不足十公里,厚两公分,用去的煤油数量已经非常惊人了。

  “回殿下,四周的河面已经全部查过了。”传令官走到斯帝亚王子面前说道。

  “结果。”斯帝亚王子脸色铁青的说道。

  “都有煤油,只是数量不多,有些地方,河面上甚至没有煤油存在。”传令官说道。

  “哦?好事,命令部队集合。”斯帝亚王子脸色恢复了许多,看来他心中已经有主意了。

  “殿下,您准备……”第一军团长雷哈格尔道。

  “很简单,不用他们放火,我们自己放。”斯帝亚脸色不变的说道。

  “我们自己放火?”雷哈格尔奇道,那不正中了对方的计策吗?

  “好好想想,他们为什么只向河水里注煤油,却不点燃呢?”斯帝亚王子笑道,这次看来自己可以赢回一局了。

  “他们想要困住我们。”这根本不用想,雷哈格尔马上回答道,无论谁,都可以看得出奥斯曼的目的所在,为何王子殿下还要问这个问题?

  “为什么困住我们?”斯帝亚王子再次问道,天朝四少,都很有指挥才能,但他们的经验实在太少了。其实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实战经验也同样少得可怜。只要有机会,斯帝亚王子总是会同他们讨论,在讨论之中,让他们自己去分析。

  “他们不想自己动手,想引诱蛮族同我们拚命,让我们两败俱伤,菲格帝国就可以从中得利。另外,奥斯曼这样作,完全是背著菲格大帝所为,自然不敢留下证据。”

  “哦……下官明白了,他们的煤油不多,按昨晚上我们得到的蛮族军队位置来看,至少要到中午,第一支蛮族军队才会到达这里,那还要蛮族军队完全配合奥斯曼才行。如果我们提前将河面上的煤油烧光,就可以大摇大摆的在蛮族军队到来前,离开这里。”雷哈格尔叫道。

  “没错,就是这么干,去下命令吧!各处同时开始点火,把我们余下的煤油,也全部倒入水中,一起点燃。”斯帝亚王子满意的看了一眼雷哈格尔说道。

  “我们的煤油也倒入水中?”雷哈格尔问道。

  “当然,刚才传令官不是说了嘛!有些地方的河面上,还没有煤油,这说明,四条河面上会有很多地方的煤油没有连接上,在河面或者另一面河岸,我们没办法派人去点,只要倒入煤油,将它们连接在一起,就可以直接在我们的岸边点燃了。”斯帝亚王子说道。

  “谢谢……”雷哈格尔说道,他知道,王子殿下是不希望自己的军队因此出现伤亡,否则,只要派出敢死队,点燃对面岸边的煤油也不成问题的。

  “这个混蛋还真够聪明的。”奥斯曼紧握拳头,在树干上用力的打了一拳,无论是语言还是行为,都不符合一名贵族的基本标准,“蛮族最快的部队到达这里还需要多长时间?”

  这几天里,他们比天朝帝国的军队跑得还要快。

  相比之下,南方军团的素质的确强于天朝军队,但装备上就差了许多。沙船在水网地区,使用起来相当灵活。虽然奥斯曼在出发之前,也发出了征调令,但菲格帝国人民的生活水准远远不如天朝帝国。

  而且,南方郡是一个地广人稀的郡府,想要调集足够用的沙船,根本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奥斯曼花了一周的时间准备,也只收集到两千艘沙船,显然这样的数量远远无法满足奥斯曼的要求。

  “伯爵大人,飞鹰族的先头部队已经在三公里外的补给点进食了,看到这些粮食,相信他们的大部队很快就会到达。”传令官回答道。

  “查理,告诉我准确的时间,我不需要什么很快就到达这样的回答。”奥斯曼恼怒的说道。

  “伯爵大人,最快的一支狼骑兵,需要在上午十点左右才能赶到。”查理准确的回答道,他整个人瘦了一圈,这段时间以来,他连一个安稳觉也没机会捞到。

  “还需要八个小时,这些煤油最多能顶四个小时,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转移了,不能再让他们逃跑。”奥斯曼看著不远处忙碌的天朝士兵说道,可一时之间,他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如果在天明的时候,斯帝亚王子才发现河面的煤油,奥斯曼就有九成的把握,将这十六万的天朝军队全部留在这里,同时,蛮族军队也不会有多少可以活下来。

  在五十公里之外,南方郡的六万大军,已经休息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就等他们拚个两败俱伤之后,再出手收拾残局。到那个时候,就算斯帝亚王子还没有死,奥斯曼也有办法让他死在蛮族手中。

  现在,距最快到达的狼骑兵,还有八个小时,至少有四五个小时的时间是空白的,自己用什么来堵住这段时间呢?又不能出动南方军团,这还真是个难题。

  “命令部队,准备出发。”奥斯曼对身后的几位传令官说道。

  “奥斯曼,不能动用我们的人,你应该很清楚这一点。”米歇尔说道,如果可以动用南方军团,大家这段日子也不必这样辛苦了。

  “米歇尔,放心吧!我不会乱来的。”奥斯曼笑了笑说道,他的脸上同样显得相当疲惫,这些人中,他是最想斯帝亚王子死的,因此在整个行动之中,出力最多。

  二十天前,从西尔克多城出发开始,一直到今晚,奥斯曼从未好好休息过,一直致力于火烧补给队、建设诱导补给点,将蛮族军队一点点引向自己所需要的位置上。

  从西尔克多运送来大量的煤油,南方郡所有的煤油储备,全被奥斯曼收集起来,运送到这里。

  “奥斯曼,你准备再次使用烈焰流星吗?”鲍伯问道,除此之外,奥斯曼应该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是的,有什么问题?”奥斯曼应道。

  “斯帝亚王子不是皮埃尔中将,这十六万大军,也不是补给队那些菜鸟,他们已经经历过两个月时间的战火,成为了真正的战士。”鲍伯提醒道。

  “放心,我知道应该怎么作。”奥斯曼点点头说道。

  鲍伯和凌格也点了点头,他们知道,奥斯曼这也是无奈的选择。如果失去这次机会,斯帝亚王子不会再给奥斯曼任何机会的,事实已经证明,这位斯帝亚王子的智慧绝对不弱于奥斯曼,他所犯下最大的错误,就是太过轻视奥斯曼。

  奥斯曼现在所用的方法,完全是从斯帝亚王子身上,现学现卖的计策。论指挥才能,奥斯曼远不是斯帝亚王子的对手。

  如果斯帝亚王子活著回到中央郡,无论是对奥斯曼本人,还是对于整个菲格帝国,绝对没有任何好处。

  既然开始的时候支持奥斯曼,现在应该支持到底,坚决把斯帝亚王子留在水网地区。其他的人可以活著回去,斯帝亚王子却必须死。

  四万手持弓箭的士兵,分四面向天朝军队的营地围去。藉著夜晚的掩护,一直到达河岸边,将烈焰流星准备齐整,只等奥斯曼的一声令下。

  “米歇尔,你带人去将飞鹰族战士吸引过来,我们同飞鹰族战士合伙演一出戏。”奥斯曼嘴角轻轻上扬,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来。

  “你不会认为斯帝亚王子真的相信,这一切都是蛮族人搞出来的吧?”米歇尔看著奥斯曼说道。

  “他当然不会相信,我演戏也不是给他看的,只要天朝军队里的士兵相信就足够了,我根本没准备让斯帝亚王子活著回去。”奥斯曼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她知道,奥斯曼是铁了心,一定要将斯帝亚王子留在这里。十六万大军,不可能全部被消灭在这里,活著回去的士兵,是很难搞得清楚真实的情况,这对于奥斯曼就已经足够了。

  河面上已经燃烧起来,煤油飘浮在河面上,燃起十几尺高的火焰,热浪扑面而来,距离河岸十几米,已经没人可以站得住。河岸两边的植物,在烈火高温之下,也随著燃烧起来。

  奥斯曼眉头一皱,斯帝亚王子居然向河水里补充了不少的煤油,否则火势不会燃烧得如此之快,也不会如此猛烈。

  在东北角,奥斯曼没有安排部队,在那里,给飞鹰族留出了一条宽一公里的道路。对于飞鹰族战士来说,有没有路根本不成问题,他们可以从空中飞过。

  不过飞鹰族战士并不属于奥斯曼管理,想让他们进攻天朝军队,必须有足够的诱惑力才行,因此奥斯曼在这条道路上,临时建设了一个大型补给点,只有粮食,才能吸引飞鹰族的注意力。

  飞鹰族是蛮族大军的眼睛、斥候,只要他们能找对地方,后面紧跟而来的,将是超过十万的狼族大军。

  在这条道路的河对面,是最大的一处慢坡,无论是想进攻,还是撤退,都必须经过这里。在河对面,有十六万天朝军队,就算斯帝亚王子明知道这里是个陷阱,同样无可奈何。

  “飞鹰族马上就到了,可以开始。”米歇尔走到奥斯曼身边说道。

  “行动。”奥斯曼大手一挥,对几名传令官说道,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只等米歇尔这边的消息。

  斯帝亚王子忽然发现,在最大的慢坡对岸,忽然燃起火来,黑暗中看不真切,可鼻子却告诉他,对岸燃烧的是粮食和肉类,那阵阵的麦香味,以及烤肉味,可以传得很远。

  “弓箭手准备,飞鹰族马上就要到了。”斯帝亚王子大声命令道,在一瞬间里,他已经明白奥斯曼要干什么了。

  只有烧麦子的香味,以及烤肉的味道,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将飞鹰族吸引过来。他知道,自己猜对了,奥斯曼的准备还没有完全完成,蛮族大军的主力──狼骑兵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到达这里。

  飞鹰族是速度最快的蛮族,同时也是蛮族的侦察兵,最先到达的,一定是他们。而麦子的香味,正是给他们指引道路用的。

  只是斯帝亚王子还没有想清楚,奥斯曼如何让蛮族进攻自己的部队。

  到目前为止,天朝军队和蛮族大军,已经是两败俱伤了,大家都没有后勤补给、缺少粮食,已经没有再战下去的必要,找寻食物,远比拚命要重要得多,即使蛮族发现了天朝军队,此时只怕也无暇顾及了。

  “发射。”奥斯曼挥舞著双手叫道。

  随著他的喊声,站在身后的一排传令兵,举起手中的重弩,特别改制的烈焰流星飞上天空,直升上几百米的高空,才爆裂开来,闪出几十朵眩目的光芒来。

  这些烈焰流星是由肖伯纳制造出来的,同奥斯曼相比,肖伯纳绝对是位专业人士。从奥斯曼制造出的那些奇形怪状的烈焰流星之中,他得到了灵感,各种不同用途的烈焰流星不断出炉。

  现在这排传令兵使用的烈焰流星,没有任何的攻击作用,却可以在天空中,显现出不同的烟火,方圆几十里地,都可以清楚的看到。

  根据不同的花色,各处的士兵就可以明白统帅的意图,做出不同的反应。在此之前,菲格帝国军队之中,在晚上,只能通过号角来传递命令,虽然也可以传达很远,但下达命令的种类有限。

  随著夜空中爆开的花朵,在奥斯曼留出缺口的两侧,五千士兵举起手中的弓箭,他们手中的箭枝上,是加料的烈焰流星。

  这批烈焰流星里面,只装了少量的煤油,大部分的空间里,装入了半熟的麦子,有些则是烤到半熟的肉松。

  随著指挥官的命令,上千枚特制的烈焰流星飞入对岸天朝军队士兵之中,在他们的头顶爆裂开来。

  一阵阵的麦香,从爆开的烈焰流星之中散遍了对岸慢坡处的每个角落。其中,夹杂著更令蛮族敏感的烤肉味道。

  几乎是紧跟在这批烈焰流星之后,无数的飞鹰族战士,出现在对岸的天空之上,在黑暗的夜空中,时隐时现。

  “弓弩齐射!”不等斯帝亚王子发出命令,雷哈格尔已经下令攻击了。

  到了这个时候,根本不用谁来提醒他,奥斯曼的计划已经完完整整,清楚的展现在他的眼前。

  果然够恶毒,居然利用粮食来吸引蛮族。目前这些飞鹰族战士,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想要完全消灭他们,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虽然天朝帝国的科技和经济,位列整个大陆之首,可他们还没有研究出任何可以在天上飞行的工具出来。面对可以飞翔的飞鹰族,除了弓弩之外,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

  在南方郡的飞鹰族,只有两万人,而他们的战斗能力并不如何强大。斯帝亚王子担心的并不是来自他们的武力威胁,而是担心跟在他们后面的狼族大军。

  这两个月来,同蛮族战斗了几十次,大的战斗也进行过几次,共消灭狼族三万多人,而自己部队也有不相上下的损失,对于蛮族作战的方式,斯帝亚王子和雷哈格尔都相当清楚。

  飞鹰族作为先头部队、侦察兵,以及奇袭队伍,有著天然的优势,极难防御他们。飞鹰族的作战能力虽然一般,但要阻止自己几小时,还是可以作到的,特别是还有另一个危险存在,这让斯帝亚王子不得不小心应对。

  “调两支纵队弓箭手,向天空无差别进攻,其他部队,准备强行登陆对面的河岸。”斯帝亚王子一皱眉说道,他知道,留给天朝军队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随著斯帝亚王子的命令,部队马上行动起来。这两个军团,是斯帝亚王子亲手整编训练出来的,上自将军,下至士兵,对于他的命令,不会有任何的迟疑。

  河面上的火,依然在燃烧著,想要强行通过,一定会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不过同整个部队,十六万人马相比较,这样的代价绝对值得,斯帝亚王子知道,他不能再等下去了。

  两支纵队的士兵,刚刚走下慢坡,从天上忽然落下层层的火雨,火雨落在人的身上、沙船上,猛烈的开始燃烧起来。

  “不好啦……飞鹰族在向下放火。”最前列的纵队里,发出一连串的惊呼之声,随著他们的声音,更多的火雨从天而降。

  为了更好的增加隐蔽性,这次带来的所有烈焰流星,在箭杆的桐油之中,加入了黑色的染料。整枝箭,在黑暗中更难以被发现。

  烈焰流星,一直飞到天朝军队的头顶处,也未被天朝士兵发现,直到爆开,将无数的火雨,倾泄在他们的头上。

  其他三面,也同时传来了惊叫之声,恐惧开始在天朝士兵之中传播开来。天朝人本就讨厌战争,这两个军团,斯帝亚王子花了六年的时间,总算有了些军人的样子。

  从中央郡出发开始,他们只在最开始的时候,同一万狼骑兵作了面对面的正规战,以二十万大军围著一万狼骑兵作战,依然损失惨重。

  在后面的战斗之中,几乎都是以多打少,将狼骑兵同巨狼分开,再饿上他们两天,才发起进攻。

  两个月来的战斗虽然已经有十几次,可从来都是处在上风,没有过今晚这样被动过。从未体验过失败的士兵们,第一次真正感觉到了恐惧。天上的飞鹰族是无处不在的,同时又是无法逃避的。

  河的对岸,到底还有多少蛮族,没人告诉他们,就算没有,此时他们也不会相信那些贵族高官。

  能够逃命才是最重要的,既然自己眼前的河岸有蛮族把守,天上有飞鹰族放火,其他地方应该就没有。

  只一会的功夫,最外围的十支纵队乱了起来,他们的指挥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安慰自己手下的士兵。其实,他们同那些士兵一样害怕,没人可以告诉他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雷哈格尔,留下十支步兵纵队给我,你带其他纵队,向第二登陆点撤退。”斯帝亚王子面色不变的发出指令。

  “殿下不可,由下官在此即可,殿下带人先走。”雷哈格尔神色大变,急忙说道。眼前的危机,不可能是蛮族人搞出来的,一定是奥斯曼在背后搞鬼。

  奥斯曼的为人,这两天他已经了解了许多,知道这位野兽伯爵,世俗律法都难以约束他,而且他的想法也非常人可以理解的。

  这次奥斯曼的行为,雷哈格尔几乎可以肯定,完全是他的个人行为,只是他想不通,南方军团为何会为他所用,如果没有菲格大帝的命令,即使奥斯曼拥有伯爵的爵位,以及支援军团菲格帝国指挥官的身分,南方军团长也不会让他如此胡来的。

  现在想这些已经都晚了,斯帝亚王子想致奥斯曼于死地,现在反过来,奥斯曼也同样如此下手,甚至比斯帝亚王子的手段更为毒辣。

  雷哈格尔不相信奥斯曼准备将十六万天朝军队全部留下,那是不可能的,就算是南方军团同蛮族军队联手,这种可能性也不是很大。更何况,蛮族军队根本不可能同南方军团同盟。

  奥斯曼应该只想留下斯帝亚王子,再将一切的罪过加到蛮族人头上。显然,目前为止,奥斯曼作的非常成功。

  “雷哈格尔,你应该很清楚,奥斯曼是冲著谁来的,你留下,他根本不会理会你的,他要的是我。”斯帝亚王子说道。

  “王子殿下,还是让下官在这里防守吧!只要有王子殿下的大旗在,就可以了。”雷哈格尔知道,这位要强的王子是很难劝说的。

  “奥斯曼不是笨蛋,这样简单的计策,根本骗不了他。雷哈格尔,你应该看清现在的形势,我们没有选择。我从天朝带出两个军团二十万大军,现在还有十六万人,我必须尽可以多的将他们带回去,你明白吗?”斯帝亚王子说道。

  今夜的营地,是奥斯曼为自己安排的死地,四面环水,地势虽好,可里无粮草,外无救兵,仅此一项,奥斯曼就可以慢慢的困死自己。更何况奥斯曼还引诱来十几万饥饿的蛮族大军,他们以为自己这里有足够的粮食呢!

  从引诱蛮族进入水网地区以来,自己不断的用粮食在刺激蛮族,蛮族是有相当高智商的种族,他们不是野兽。想来他们早已经清楚自己的目的了,无论是将自己抓到杀死,或者想从自己这里抢到足够多的粮食,无论哪个原因,蛮族人都不会放过自己的。

  现在奥斯曼只是想拖住自己,不但有南方军团的六万大军,还有不知数量的飞鹰族部队,等到天亮的时候,只怕想要走就更难了。

  十六万大军,无论是动起来,还是安营,都需要足够多的时间。在水网地区,蛮族没有沙船这样方便的工具,但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已经学得更聪明了,已经开始适应在水网地区活动,一旦被他们盯住,想要脱身也并不容易。

  “王子殿下……”雷哈格尔叫道。

  斯帝亚王子一摆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雷哈格尔,我们没时间在这里浪费,你已经看到了,我们的部队从未打过败仗,他们不知道应该怎么作,我们的职责就是引导他们,从失败中走出去。”

  “是的,殿下,请殿下保重。”雷哈格尔不再争辩,他知道,自己无论怎么争也不会有用的,就像王子殿下所说,奥斯曼这次就是冲著他来的,如果见到他,就会放掉其他的部队。

  看著雷哈格尔带著队伍向另一面慢坡集合,沙船被调到最前面,随时准备突围,斯帝亚长长的松了口气。还好,跟在自己身边的是雷哈格尔,如果是罗格,相信不会这样容易说服的。

  十六万大军的生命,全部在指挥官的手里,斯帝亚知道,在天朝虽然号称百万雄兵,可那八十万只能是看著,上了战场,也只是给敌人送战果而已,天朝帝国的精锐,全在此处,六年的辛苦,不能付之东流啊!

  “来人,将帅旗竖起,装备高台!”斯帝亚王子叫道,他准备站在高台之上,让奥斯曼清楚的看到自己,只要自己在这里,大部队想要撤退就容易得多。

  斯帝亚至少有一半的把握,用自己可以吸引奥斯曼的全部注意力。如果这一切行动,都出自菲格大帝之手,今晚上,奥斯曼想留下的就不是自己,而是整个十六万大军。

  应该不会的,如果一切都是菲格大帝的阴谋,今晚包围自己的,将不是南方军团的六万残兵,至少应该加上第一军团的一半以上人马,或者是近卫军团的部队,只有这两支部队的加入,才有能力将自己手下的军队全部留下来。

  到现在为止,菲格帝国的军队始终没有正式露面,那说明他们还不想同天朝帝国翻脸,这一切应该是奥斯曼个人的行为!斯帝亚紧锁眉头,如果自己能平安的回到中央郡,一定要让那只野兽不得好死。

  烈焰流星越来越密集,慢坡处焦臭难闻,点燃的煤油,一旦沾到身体上,想要熄灭,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到目前为止,除了少量的飞鹰族之外,没有其他的敌人,可天上的火雨却更密了。

  斯帝亚王子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看来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一切果然是野兽伯爵一人所为。另一面,慢坡的面积比较窄,只有一百多米宽,对于十几万大军来说,想从这条通道将上万艘沙船放入河水,需要不少的时间。

  但斯帝亚王子已经放心了,只要部队过了河,奥斯曼没有足够的力量阻止他们逃跑。目前自己身边还有十支纵队五万人马,按奥斯曼所拥有的力量来看,他必须要集中所有的部队,才能同自己一战,而且斯帝亚看得出,奥斯曼不愿意正面作战,给自己留下把柄。

  如果自己和雷哈格尔战死了,这将是一笔糊涂帐,下面的军官和士兵,很难分别到底是蛮族进攻,还是菲格军人在搞鬼。如果不是罗格提醒了自己,只怕自己一时之间,也不会想到这么远。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只看该作者 71楼 发表于: 2008-01-25
~第二章~

 

  “奥斯曼,看来他们想逃跑。”凌格站在高处,藉著火光,将对岸的情形看得很清楚。

  “让他们跑,只要留住斯帝亚王子就足够了。”奥斯曼神色不变的说道。

  “在逃跑的队伍里,至少有一名说话可以令天朝皇帝相信的人。”鲍伯有些忧虑的说道。就算他能想到也没办法,面对十六万大军,六万军队显得太单薄了些。

  如果斯帝亚王子能迟上几个小时发现,一切都会完全不同,十几万蛮族将是最好的临时盟友,相信他们比自己这些人,更加仇恨天朝军队。

  “只要斯帝亚死掉,这一切还是值得的。”奥斯曼轻轻点了点头说道。鲍伯的担心,他已经想到了。

  “命令部队冲锋,不必再隐藏了,大部分的天朝部队已经离开了。”一小时后,奥斯曼站在高坡上,大声命令道。

  余下的天朝战士已经不足一万人,在烈焰流星不间断的攻击下、在飞鹰族几次大规模的冲击之下,没有任何防御设施的天朝军队,损失惨重。斯帝亚王子用自己和五万战士,将飞鹰族拖住,更重要的是将奥斯曼和他的南方军团,牢牢的拖在这里。

  天朝军队的战斗能力,让奥斯曼稍稍吃惊,至少远比他所听说过的,要强上许多。虽然只有一万身心疲惫的战士,依然顽强的正面抵抗了近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才全部被消灭。

  在整个战斗之中,没有任何一名天朝军人投降,直到完全死亡,或者失去知觉。

  “他们的战斗力一般,士气却很高啊!看来这是斯帝亚王子的亲卫了。”凌格叹了口气说道。

  为了消灭这一万残兵,南方军团付出了三千士兵的生命,另有几千人受伤。这样的代价,已经不算小了。

  南方军团是四方军团中的一个,在菲格帝国,是属于地方守备军团,人数、军备、训练都要差一些。不过,同其他国家的军队比起来,四方军团绝对不弱于他们的主力,而天朝军队,历来被称为最弱的军队。

  今天看来,事情并不是这样的。从战斗力上讲,天朝军队是差一些,可从士气上讲,甚至还要强于南方军团。

  天朝有十个军团一百万大军,如果他们的战斗力有这支部队的八成,加上同样的士气,已经是相当惊人的事情了。

  从蛮族进攻开始,整个大陆,除了天朝帝国之外,都受到波及,六个小帝国被全灭,连号称第一军事强国的菲格帝国,也被打得步步后退,八个军团损失惨重,目前兵力不足战前的一半。

  “走吧!”凌格摇了摇头说道,这样的结果,相信双方都不会满意的。

  这里不会有任何痕迹留给天朝军队,但这样是否有用,谁也说不清楚。天朝人不是笨蛋,相信他们应该已经猜得出来,一切都是奥斯曼在背后搞鬼。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是否能拿得出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来。

  奥斯曼从一开始作得就相当隐秘,无论是奇袭补给队、抢烧补给点、为蛮族引路,或是在这里设伏,天朝军队没有看到任何一名菲格帝国的士兵,反倒看到了大批的飞鹰族战士。至少在底层士兵心中,并不认为这一切是菲格帝国在搞鬼。

  “斯帝亚找到了吗?”奥斯曼问道。

  “找到了一堆焦炭,什么也看不出,整个人身上,至少中了十枚烈焰流星,除了那柄宝剑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凌格摇了摇头说道。

  天朝军队的抵抗过于激烈,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凌格不得不下令,在抵抗最激烈的地方,使用了大量的烈焰流星,在没有任何防御措施的情况下,这是最好最快的办法。

  “走吧!”奥斯曼低下头,整个计划因斯帝亚王子的提前发现,而全部被改变了,最后甚至不得不正面同天朝军队作战,在天朝战士惊讶的眼神中,将他们彻底消灭掉。

  除了宝剑,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斯帝亚王子确实被杀掉,奥斯曼心里总有些放不下,这样的结果,实难让他满意。

  “出发,我们应该给蛮族人一个永远难忘的记念。”凌格大声叫道,攻击天朝帝国的计划已经完成了,无论是否已经达到了目的,现在已经不能再多想了。

  再过几个小时,蛮族大军将会到达这里,那群饥饿的疯子,必须被消灭在南方郡的土地上,为此,奥斯曼准备更多的“礼物”送给他们。

  “为什么给蛮族粮食?我们已经将他们吸引到这里了。”米歇尔远眺著正在生火做饭的蛮族问道。

  “让他们稳定下来,等全部到齐之后再动手。”鲍伯笑了笑说道。

  米歇尔点了点头,还是有些不满意,近四万公斤粮食,堆放在天朝军队的营地里,同样的地理环境,蛮族并不比斯帝亚王子更精明。

  当他们看到大量的粮食,将危险先放在一边。当小心翼翼的先头部队,确定这里已经没有任何人类的军队之后,马上把注意力放在成堆的粮食之上。

  狼族战士虽然需要大量的粮食和肉量,而他们的坐骑巨狼,需求量甚至比狼族战士还要多许多。早在半个月以前,巨狼已经成群结队的开始逃跑了,凭著动物的本能,它们向东北方向的东部山脉跑去,那里会有足够的食物等著它们。

  十几万狼族,一直处在半饥半饱的状态下,见到如此多的粮食,早已经耐不住饥火。如果不是怕人类捣鬼,他们早已经开始进食了。而且,蛮族的指挥官,在指挥做饭的时候,还没忘了派出大量的哨兵。

  这次奥斯曼感觉到,蛮族的确是个充满智慧的种族,并非像自己学习到的那样愚蠢,他们不是野兽。

  “奥斯曼,我们没有足够的人手包围他们,而且煤油也用光了。”米歇尔问道,面对十几万蛮族,即使他们是饥饿疲惫的蛮族,其战斗力仍然不可小视,否则斯帝亚王子早将他们解决掉了。

  “放心,那些粮食是加了料的。”凌格笑了起来,奥斯曼的命令,是通过他去执行的,因此全部计划他都知道。

  “毒药?”米歇尔问道,她知道,奥斯曼一向喜欢带毒的东西。

  “没有那么多毒药,如果有的话,就更容易了。”奥斯曼有些遗憾的说道,如果他手里有足够的醉丁香迷药、有烈焰流星这么方便的利器,十几万蛮族一个也别想逃掉。

  蛮族大军之中,有两万飞鹰族,这是奥斯曼最担心的,因此将大部队埋伏在二十里外的一片树林之中。这段距离不算远,但也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能赶到。

  在营地的四周,奥斯曼只安排了一万名士兵,他们带著最新制造完成的两千具流星火炮(连环弩炮),小心的躲在营地不足一里远的地方。

  “报告,蛮族部队已经全部进入营地之中,除两千哨兵外,共有十六万七千多人。”侦察分队的指挥官走到众人面前报告。

  “这么多?”米歇尔轻轻惊呼道,在她的记忆之中,进入南方郡的蛮族军队,总数也不过如此。奥斯曼和斯帝亚,先后共消灭了差不多有六万蛮族,现在居然还有如此众多的数量。

  “没什么,这里有四万多是从密苏跑来的后勤兵,还有五千驱兽族战士,他们现在失去了野兽,只能跟著走了。”奥斯曼笑了笑说道,斯帝亚的计策还真够毒的。

  失去补给的蛮族大军,不但连巨狼坐骑都跑得精光,也让驱兽族失去了作战能力。狼族步兵,本身已经没有太大的威胁力了,只有飞鹰族还具有一定的作战能力。

  不过奥斯曼在京都已经见识过飞鹰族的战斗能力,说实话,实在很普通,正面作战,并不比第一军团的战士更强些。在一对一的情况下,飞鹰族战士也仅仅是稍占上风,同实力强悍的巨人族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米歇尔点了点头,原来这些蛮族也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连后勤兵都被挤到一处,米歇尔一直在学习魔法,对于战争,了解的并不多。

  这段时间,同奥斯曼在一起,她已经明白,人多,有时候力量并不大,反倒成了麻烦。以蛮族的野兽能力,如果不是数量太多,根本不成问题的。

  “命令,南方军团主力,按原计划,分三面包围,空出北面出口!流星火炮队,开始准备攻击!”奥斯曼沉声说道,经过数个月的战争,对于指挥,他已经不陌生了。

  第一次指挥六万大军,说不紧张是假的。奥斯曼已经尽可能的在战斗开始前,作足了准备,无论是对付天朝军队还是蛮族军队。其中的变化,有时候是人力无法控制的,发出命令之后,一切只能听天由命了。奥斯曼现在真正理解了“运气”两个字。

  两千具流星火炮,藉著依然暗淡的星光,从隐身处被士兵们推出,上面挂的伪装网依旧没有除掉,在进入射击状态之前,绝对不能让蛮族发现。

  即使是南方军团全部到位,以六万多人的力量,想要包围十六万,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奥斯曼留出了北方的出口。

  这片营地,是奥斯曼亲自查看后定下来的。北方的出口最小,而且地势有些高,从这里逃跑,蛮族自相践踏,就会死许多人。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天朝军队也是从这里逃走的,只是斯帝亚王子,用他和五万名天朝军人的生命,为大部队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

  天朝军队这三天里,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休整,再加上今晚的惊吓,即使是先跑了六个小时,应该也不会跑太远的。

  流星火炮是按奥斯曼的要求,由四方军团后勤纵队长肖伯纳男爵制造的。流星火炮是奥斯曼手弩的放大版,其结构非常相似,只是由原来的十二枚烈焰流星连射,换成了现在的十八枚连射。

  两千具流星火炮,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发射出三万六千枚烈焰流星,而且加药量更是以前用的四倍多,威力自然大出许多。

  由于时间比较紧,大部分的工匠都被派去制造烈焰流星,因此只能制造出两千具,这次被奥斯曼全部拉上前线。

  既然有上万人同时开工,流星火炮所用的烈焰流星,也只赶制出十八万枚,仅够两千具流星火炮发射五次的。

  奥斯曼又等一个半小时,蛮族的阵营口里已经开始出现了阵阵小小的骚乱,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能等了。

  在营地里面的粮食之中,奥斯曼将所有的火药全部夹杂在里面,虽然在最底层,可蛮族的数量太多,已经开始接触到火药了。

  在他们生火的时候,已经有不小心点燃火药的情况发生,只是数量还少,而且蛮族也弄不清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因此,只是引起了一阵阵骚乱,还没有达到炸营的程度。

  奥斯曼知道,蛮族是有智商的,而且其中以血族的智高最高,飞鹰族的也不差,狼族虽然差一些,可比起巨人族来,也要强上不少。

  用不了多久,蛮族一定会发现,这是一个陷阱,事实上,他们可能早已经知道这里是个陷阱,只是食物的诱惑,对于他们来说,实在太强烈了。

  在人类的土地上,蛮族从未有过失败的记录,也许他们并不怕自己带人正面进攻,才会大胆的进入营地之中。可是,当他们发现这里情况不对的时候,跑起来,也一定比天朝的军队要快得多。

  想单纯的使用流星火炮来留下十几万蛮族大军,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这里的地形对自己有利,也很难坚持多久的。

  “发射!”奥斯曼大声对传令官说道。

  “伯爵大人,我们的部队还有一部分没有进入指定位置。”传令官有些为难的说道。

  “马上发射。”奥斯曼瞪了他一眼,现在可不是解释的时候。

  “是,伯爵大人,马上发射流星火炮。”传令官正色道,命令就是命令,奥斯曼不仅仅是位伯爵,也是这次行动的最高指挥官。

  几乎在同一时刻,上万枚的烈焰流星,带著一溜火光,向蛮族营地飞去。整个天空,被赤红色的火焰占得满满的,如无数的流星一般。

  蛮族战士忘了饥饿,呆呆的看著头顶上飞来的烈焰流星,他们从未见过这种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居然可以如此美丽。

  不仅仅是蛮族战士,连奥斯曼也愣住了,万炮齐发的场面,不仅仅是壮观,更多的居然是美丽、眩目。

  “别发傻,马上进行第二波射击。”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站在奥斯曼身边的米歇尔,她看到那些炮手也全呆住了,居然不知道给发射完的流星火炮装填。

  流星火炮在同一时间内发射了三万多枚烈焰流星,在短短的数十秒内,于蛮族部队的头顶上爆开,无数的火雨从天而降。由于装药量要比普通的烈焰流星多出四倍,因此覆盖的面积也大了许多。

  流星火炮发射的方向、角度,都是经过奥斯曼等人仔细设计过的。虽然三万六千枚的烈焰流星,还不足以将所有的蛮族覆盖在其中,可至少有八成的蛮族,已经领略到流星火炮的厉害。
快乐是一种心情,休闲是一种境界-愿做庄子梦蝴蝶
清风邀你赏明月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内容复代表了您的品质,文明回复,做文明辛集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