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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社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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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8-01-12

~序~
 
  一年前,出现了五起凶杀案。死者是四女一男,五个人都是死在家中,每个人的死法都是一样:他们的头颅都平整安稳的放在自己的床头上,脸上面无表情,有些甚至还面带微笑。最令人不解的是:除了头之外,他们的身体都不见了!……警方面对这样毫无头绪的凶杀案陷入胶著,唯一的共识,就是称这凶残的杀人凶手叫:「留头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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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8-01-12
 
 
 
 
~第一章~
 
  「铃…铃…铃…」在寂静的半夜,忽然没来由的传来一阵手机声响,早已有职业病的我,连忙翻身而起,睁著惺忪的睡眼,四处寻找声响的来源,五秒钟後,我在我的手提袋里,找到了一边狂叫一边发抖的手机,从对方的声音中,感觉到十分急促而兴奋,就连我的反应十分冷淡而无力,他似乎也没查觉到。
  「无厘头!无厘头!醒了没?去年,去年那个『留头魔』又出现了!你要不要来分局?快点,再十分钟法医就要去验尸了!」
  「留头魔」?一听到这个名词,我整个人就像被人泼了冷水一样马上清醒了过来。我怎麽可能忘了这个名字?这个骇人听闻的名字还是我第一个在媒体上发表的呢!我连忙坐了起来,看了看手表:一点三十分。我急忙回答:「好!够朋友,你可是第一个告诉我的吧?我十分钟一定到…保持联络喔!」边说电话,我一边套上衣服和裤子,电话一挂上,我就拎了机车钥匙出门了。
  到了分局,果然没看到其他媒体记者,心里一爽:「鬼灵精这小子真够意思!」不过,像这种重大社会刑案,是不可能不引起其他「嗜血」媒体的兴趣的。更何况我们是杂志,出刊日不比其他电子媒体,一个「新闻快报」马上就将最新消息和画面传送在电视、广播上,一想到,「独家」的快感马上就荡然无存,因此最多再过十五分钟,所有的媒体记者应该都会出现在命案现场吧?
  就在我的热情逐渐冷却的同时,忽然有个人用力拍了拍我的背:「马的,吴澧童,你飙车啊?从永和到中山分局只花了你十分钟?」
  我连头也不用回,就可以猜到这位拍打我的人就是我在分局的眼线:鬼灵精。为什麽他会有这个绰号呢?其实我真的很想请教他的父母。他本姓归,叫霖竞,乍听之下还挺有个性的,谁知道,「归」再加上「霖竞」,不就是「鬼灵精」吗?这小子也不甘示弱,他说我姓吴,叫澧童,所以就叫我「无厘头」!反正我从小就被人「无厘头」叫到大,多他一个混蛋也没差。
  倒是这小子本性就交游广阔,什麽媒体如果从分局长或刑事组找不到最新消息,一通电话问他保证所有「秘密」都知道的详细清楚。不过他也是有分寸的人,该说和不该说绝对分的清清楚楚,也不知为什麽,他对我就是最够意思,也或许我们「暗黑社会周刊」内容火辣香豔,他是忠实读者吧,因此为了要拿到免费的杂志,他总是会将一些还没曝光的案件或消息事先透露给我知道。反正我是周刊记者,也没办法写什麽「独家」,因此两人目前还算「相处甚安」。
  不过,其实我俩之间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什麽他会从一个小员警跳级为刑事组的组员,这点,和我息息相关。
  虽然是凌晨两点多,整栋分局还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所有的警员看起来都神色匆匆,似乎大敌当前。没多久,果然所有的媒体都来了,就连SNG车都出动了,面对这样的阵仗,看了看自己只背了一个破烂背包,一个还过得去的「佳能」相机,就不由得咒骂起自己的杂志实在「寒酸」的过了头…
  「喂,无厘头,法医和检察官已经来了,要走罗,我先把地址给你,你去那边再等我吧?」
  我无意识的点了点头,顺手拿了他的纸条,瞄了一下地址,骑上机车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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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是酷热的七月,但我一到了案发现场的大楼楼下,一股阴寒之气从四面八方袭来,我不禁打了个哆嗦,这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怨气,刹那间,让我右手上臂的鸡皮疙瘩又全部都发作了起来…
  有人觉得很奇怪:像我这样的人,为什麽会在「暗黑社会」这本八卦杂志做事?就他们的看法,一个历史系毕业的学生,不是该继续研究,就是到学校任教。当记者也还说的过去,但是电视台记者不选,报社记者不做,就算是杂志社,也该找间像样知名的试试,却没想到我一毕业就跳进了这间众人皆曰「扒粪」的杂志社做个小记者,而且一做就做了六年,就算有其他同业想要挖我,我也笑笑回绝,六年来,既没升官,薪水也只加了三千元,究竟什麽样的诱因让我继续做下去?周遭的朋友没有一个不笑我傻…除了我女朋友之外。
  不过,大部份的人都不晓得一件事:当记者只是我的一个幌子而已,我真正的职业是:生涯规划谘询师。
  简单的说,我是一个「老师」。一个看风水的「老师」。
  说也奇怪,这个本事好像与生俱来的一样,大概国中开始,我就对命理星相的一些事情感到好奇。与其说是好奇,不如说是无师自通的智能。就像一般人从小就会喝水拉屎一样自然,常常在路上看到一些人从我身旁经过,就能「感应」到在他身上已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事情,更让我不能适应的,是自小我就有所谓的「天眼通」。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很怕鬼,家里的人一直都不懂:为什麽我会这麽怕鬼?反正你又不看见?但是一般正常人大概都没办法体会:如果你从早到晚都能看到「死人」在身旁走来走去,那你不怕,才有「鬼」咧!
  举个例来说吧,就好像之前布鲁斯威利主演的「灵异第六感」一样,我就和那小孩有著相同的「感应」。还记得有回全家吃过晚餐後,我离开餐桌想去上厕所,才一打开门,就发现黑暗中有个头悬在半空中,发出惨暗的绿光。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那颗头的左半脸是不见的,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那半边已经被压个稀烂。
  那颗头就这样浮在半空,就在我开门的一瞬间,「它」缓缓的转过头来,用他仅剩的右眼直盯著我瞧,他那粉碎残破的左半边,血水随著脑部的脉动,运律般的逐渐流泄出来,鲜红的血液混杂著乳白色的脑浆……请容我这样形容它:就像是放了许多红辣椒的肉羹汤缓缓的往下流,更过份是:它还对著我笑呢!我就这样呆住不动看了它十秒钟,他才像变魔术般唰的一下自空中消失。
  隔天,我才从大人的口中知道,隔壁巷子里平常下午会去接他孙子下课的周爷爷,就在昨天下午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机车撞倒,机车骑士就在下车搀扶他的同时,被随後急驶而来的公车撞个正著,周爷爷只是擦伤…但这个机车骑士却被公车辗过头部,当场死亡……
  小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是接连这几天,每天凌晨三点多,我都会在我的床头看到那颗只剩一半的头,浮在半空中这麽恶狠狠的瞪著我,後来只要我的右手臂开始起鸡皮疙瘩,我就知道那颗头又来了!
  有天我实在忍不住,鼓起勇气问它:「你倒底想干什麽?每天来找我!烦死人了!」
  它并没有开口,不过,我知道它用著相当怨恨悲愤的语气告诉我:「为什麽?为什麽死的是我?我很干!很干!!」
  不知从哪儿来的想法,我突然脱口而出:「人的死,都是注定的,时间一到,没有人能躲的掉。你的死,也一样。那都是命中注定,跑不了的!」
  它,用著那仅存的右眼,以一种十分不可思议的眼光瞄著眼前这个不到十岁,还在全身发抖的小男孩,说出不该属於这个年纪所说的话,过了半响,它才不情愿的摇了摇头,从此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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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到小时候这些不愉快的回忆,我随即如往常般用力的甩了甩头,彷佛这样做,就能把这些不舒服的感觉甩到九宵云外……
  一阵「叽…」的紧急煞车声传来,将我从儿时不堪的回忆拉回到现实。我定神一看,最先下警务车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石法医,紧接著是检察官、刑事组组长,和我那辛苦开车的兄弟「鬼灵精」。
  除了那位年轻的女检察官外(不晓得是哪个没良心的上级,竟然在半夜两点派个年轻的女检察官来处理这种惨不忍睹的疯狂杀人案)石法医看到我,轻轻的点了点头,刑事组组长李英才看见我站在路旁,也冲著我笑了笑,说了句:「麻烦你了!」归霖竞也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四个人在打过招呼并肩往大楼走去,没想到後方却传来一声相当不耐烦的疑问:「是谁通知记者来这儿的?我不是交代你们:叫记者在分局大厅等候消息的吗?」
  一听到这句话,我们三个人都停下了脚步,回头看著那位刚刚爆发怨言的年轻女检察官,她一手拿著记事本,一手插著腰,眉宇间明显的露出十分不爽的神情。
  这时,唯一没有回头的石法医闷笑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说:「你知道他是谁吗?对我而言,他还比你有用的多哩!」说完,就迳自往大楼电梯走去,其他人随即跟了上去。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只好满怀歉意的向她笑了笑,她瞪了我一眼,马上从我身旁走过,大声喊住李组长:「我说的话你是没听见吗?我说,记者不是应该留在大厅里等消息吗?倒底是谁叫他过来的?」
  没人接话。
  李组长和石法医根本没空理她,两人正忙著做简报:报案人是如何发现死者的;死者的头颅又是如何摆放在枕头上;而死者的交游又如何如何…归霖竞看到女检察官气呼呼的站在一旁生闷气,就上前拉著她到一旁,指著我小声的说:「他叫吴澧童啦,别看这个记者傻傻的,他可帮我们破了不少案子哩!」
  话才刚说完,这女检察官像是看到外星人一般吃惊的看著我:「什麽?他就是那个『无厘头』吴澧童?那个硫酸灭尸的命案就是他破的?」
  我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其实,说穿了,破案对我而言并不困难,并不因为我像金田一或是名侦探柯南一样有著高超的推理能力,而是我能和死者「接触」,再经由死者所提供的「线索」,然後找到杀害他们的凶手!
  如同那女检察官所说的,硫酸灭尸的那件案子,当时在发现尸体後,几乎只剩骨骸,就连装尸体的桶子也被腐蚀的差不多了,可以说完全没有线索可寻,就在检警双方不知所措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大哥大的号码, 我感觉到那就是一个「线索」,於是我马上拨这只电话过去,没想到是死者生前的手机,被凶嫌在做案後拿去送人,就这麽一通电话,让这个无头悬案给破了。
  这案子破的十分漂亮,让凶嫌输的五体投地,不过这和「留头魔」这件事无关,留到以後再说。
  一知道我是「无厘头」之後,女检察官的态度有如一百八十度一样的转变,连忙跑过来和我握手:「不好意思,原来你就是『无厘头』啊…我们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的同仁都把你的事当传奇一样说呢…」
  我和归霖竞对看一眼後露出苦笑,也难怪别人会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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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电梯後,只见案发现场早已被「刑案现场,禁止进入」的黄色字条给重重包围住。现场的鉴识警员不停的在一旁拍照、搜进证物,石法医和李组长也和在场员警做密集式的沟通,我四处张望了一下,看到屋外门口,有个年轻男子一边哽咽,一边在和一旁的员警做笔录。就我「专业」的角度来看:这个男子应该就是「苦主」了!
  「…我…我也不知道…她…她应该没什麽…没什麽仇人…吧?谁…谁会这麽狠心…把她…把她的头…头砍下来呢…?」这年轻男人啜泣著说。
  我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身材约一七五左右,留个侧分西装头,挂副眼镜。看起来顶多二十来岁,穿著T恤和牛仔裤,从穿著造型看来,应该还是个上班族吧…不知道死者与他的关系是什麽?发生这样的事,又亲眼目睹这麽凶残的命案现场,就一个这麽年轻的男生,心头上的震憾可想而知,也难怪,就算在做笔录的时候,他也是边描述边发抖。
  由於报案时间没多久,死者的遗体还遗留在现场,其实,说「遗体」有点不合理。因为哪还有「遗体」?客观的说只剩遗「头」吧?由房间的大小看来:它应该是个五、六坪大的小套房,里面的家俱除了床之外,就剩一张小桌子,其他都是一些衣橱、小柜子、电视、冰箱等等,还有一间厕所,这麽小的房间里挤著快十个人,无怪乎每个人身上几乎都满头大汗,汗臭味弥漫著整个房间。
  不过虽然天气很燥热,但是当你亲眼目睹那颗头摆在床上的时候…我想,大概没有人不会一股寒意从头凉到脚吧?她看起来十分安详,如果不是身体不见,她根本就像是安安稳稳的在睡觉一样。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那个女孩子的嘴角是轻轻的上扬,彷佛露出浅浅的微笑一般。
  床单十分乾净,没有任何挣扎打斗的痕迹,就连一丝紊乱也没有,所有的被子、枕头都整齐乾净的放在床上。那颗头呢,就放在枕头上,也或许已经死亡几天了吧,脸上虽然有化妆,不过已经可以看见些许明显的尸斑。
  「和去年那五个脑袋一样,不是吗?」就在我仔细端详那头颅的「笑容」时,石法医冷冷的在我身後冒出一句话来,把我著实的吓了一大跳,过了两秒,待我回过神来,才勉强的笑著回他:「没错,这凶手实在超强的!究竟他是怎麽让受害人毫无挣扎、抵抗的情况下把他们的头颅砍下,还能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将那些无头尸体运走…这我真的想不通呢…」
  「我也不晓得!」石法医这时看到我那正经八百的神情,也忍俊不住的笑出来:「干嘛?你怕啦?」我们相视大笑,所有人都用极为惊异的眼光看著我们,就连死者的朋友也转过来,先是满脸的泪痕,然後忍不住破口大骂:「笑什麽?她人都死了,有什麽好笑的!」
  听他这麽说,我才惊觉自己的嚣张无情,刹时有点羞愧。不过,阅「死」人无数的石法医却毫不理会那男子的怒吼,拉著我往床旁走,指著死者的头说:「无厘头,你看看,这才是最神奇的地方!」他叫我趴低,然後小声的说:「你看,这颗头摆在这儿两天了,两天来没有半滴血水渗出,枕头上也没有血渍,你知道这是为什麽吗?」
  我的脑袋像是灵光一现:「难道…难道说,这不是『第一现场』?!」我马上反问?
  石法医点了点头:「我猜也是,所以说这头颅已经先『处理』过了,才再送回这儿,不过那个男的…」他用下巴指了指那个嘴里还在碎碎念的男人:「他说呢,这女人已经有两天没有和他联络了,所以他才打电话过来,也没有人接,他就拿了这女生在门外鞋柜旁放的预备钥匙进来…结果就看到这个啦…」
  我正要问问题时,一阵低沉的呕吐声从我身後响起,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年轻女检察官蹲在厕所所发出来的,看样子,这种骇人听闻的场面还真是少看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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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哇咧…恶…」所有在场的员警听到这一连串的呕吐声,都发出「噗…嗤」的忍笑声。没办法罗,谁叫女检察官菜嘛,没见过大场面。
  就在我和石法医研究死者遗骸的同时,归霖竞叫了我一声,然後把我抓到一旁,小声的问我:「我们李组长叫偶问你啊…有没有『感应』到啥咪东西啊?」
  说真的,我冒出一身的冷汗,并不是看到死者的惨状,而是我竟然「感应」不到任何东西!
  去年在面对这件案子的时候,我也遭遇到同样的困难:五名死者,四女一男,都死在自己家中,和这名女子一样:没有血迹、没有抵抗、没有痛楚的神情,甚至…我感应不到他们有一丝一毫的「怨气」遗留在事发现场。
  现在,我得插一下话,用「科学」的角度说明一下「鬼魂」的定义。
  其实,我们存在的这个空间,是一个很大的磁场,而每一个生物的身上,都有一定的能量。人在死亡的时候,就会释放出大量的能量,散布在死亡的地方。因此,在殡仪馆、墓地和医院等较阴的地方,它的磁场也很容易容纳、吸收这些死者在死前,所有怨恨、遗憾、不舍、挂念、不解、痛苦…种种七情六欲的「能量」,当磁场聚集了超出一定程度的能量时,这些能量会转换成电波,刺激人的大脑深处,让人「看见」,这也就是所谓的「见鬼」了!
  这些被人看见的「能量」,就是大家口中的「鬼魂」。
  不过…能量的接受程度,与每个人的「天份」有很大的关系。有些人在非常细微的能量中,就能感受到不寻常的「气氛」,这些人,也就是天生的「天眼通」。(就像我和灵异第六感那个小男孩一样)而动物呢,也同样对於这些看不见的「能量」十分敏感,所以常常会看见猫会对著家中的一角,拱起身、竖起毛开始张牙舞爪;有时也会听到狗对著虚无的夜空开始「吹狗螺」…换言之,它们都「感应」到了人们所不能看见,或不能听到的「东西」…
  话不多说,言归正传…这回的命案就和去年那五件命案一模一样:我一点感应也没有,换句话说:这儿没有任何「不平静」的「灵体」存在…这种情形,只能用「诡异」来形容…死者的「能量」,或者说是「灵魂」,就像是从没存在这世上一样,消失无影无踪!
  十分沮丧!我对「鬼灵精」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实在没帮上忙,他也蛮能体谅的搂住我的肩:「无厘头,人嘛,总有不顺遂的时候,男人呢,日操夜操,也会有六点半的时候嘛?就叫你不要打太多手×你就不听,看吧?神明不帮你了吧?」
  被他这麽一亏,我差点笑到岔气!打了他一拳之後就败兴回家了,临走前,还看到所有媒体已经聚集在大楼底下,这种残忍的凶杀案,嗜血的媒体怎麽不「大作文章」呢?但是我始终不解:为什麽我的「法力」会失灵了呢?
  隔天上午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匆匆洗了把脸,就到「暗黑社会」杂志社的编辑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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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靠!我的吴大记者,现在才来上班哪?啊?」
  不用说,这位就是「暗黑社会」杂志社的总编辑:周志昌。只有他,才能这般「笑里藏刀」的和你胡乱哈拉。他手中拿著我的卡,然後搂住我的肩,十分奸邪的对我说:
  「喂,老兄,我老是觉得很奇怪:你呢,明明是中午十二点多才进公司,为什麽你的卡上的时间是九点整?如果我没记错,社长好像有说过:不准别人代打卡…那能不能请您解释一下:这卡究竟是谁打的呢?」
  我笑了笑:「唉,总编,谁会帮我打卡呢?其实啊,昨天,喔,不,今天清晨两点哪,我去采访那个『留头魔』啊,还记得吗?就是去年那四女一男只有头剩下的那个命案啊?…後来在那儿采访拍照,早上就顺道过来打了卡,然後就先回家睡大头觉罗!很累耶?我也是为这杂志在打拼哪!放半天假回家又有什麽关系呢?」
  他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这才不甘愿的放我过去,其实呢…真正的原因我可不能告诉他,昨天清晨我回到家都五点多了,谁还有什麽鸟精神去打那什麽两光卡呢?不过,的确是有人代打了卡,但…那个「人」,一般人是看不见的!
  看到这儿,一定觉得很奇怪对不对?其实,对我们这种已经修炼了十年以上的茅山术士来说,这只是区区的雕虫小技罢了。原因很简单:我养小鬼。
  说穿了,您就觉得不稀奇了,不过呢,养小鬼可不是人人都养的起喔,可别以为,喂这些小鬼用米啊、饭啊、肉啊就能满足他们了…想要养小鬼,得要用自已的鲜血,他们才会成长,才会把你当成他们的主人,你叫他们往东,他们绝对不会往西!
  大家一定都听过养小鬼,至於要怎麽养,怎麽教他,大概就没啥人知道了吧…不是我在夸张,如果没有专人教导,哪天小鬼反噬回去…後果比你现在脑海里所出现最恐怖的鬼片还凄惨十倍!!
  这也是机缘巧合啦,有天,我在随意翻找可以报导的题目时,忽然在坊间一本挺有名的「二手市场」里,看到有人刊登一则广告:
  「时运不济?运气不佳?风水不顺?财运不利?专人养小鬼,五万至四十万元不等,让您事业亨通、时来运转、风生水起、财源滚滚,意者请电:××××…××××…无诚者勿试。」
  说真的,像我们这种八卦杂志,你报导什麽国民党、民进党如何执政?曹兴诚和张忠谋哪个人真正看到了「燕子」?或者何处有温情?哪儿寻真爱?我想,大概出个两三期就倒了吧?想看政治,不会看新新闻吗?想看景气,不会翻财讯吗?想知道温暖真爱,不会看大爱频道或者是慈济月刊吗?看「暗黑社会」,就是要看一些不一样、特别、八卦的事情嘛!
  因此,我马上就拨了这通电话过去,电话一接通,一股「妖」气很快就从话筒那边传遍我的全身,右手臂的鸡皮疙瘩随即又麻上心头,我知道,和我通电话的那个人,八九不离十,他,不是人。
  在电话中,我们相约到他内湖的家探访,碰了面後,两个人才知道彼此在电话中就已经晓得对方的来头「不简单」。我知道他其实是修炼千年以上的鲤鱼仙,而他也知道我有天眼通,是个通晓阴阳两岸的「阴阳师」。
  在他的协助下,我在半年内学习了如何养小鬼,如何到墓地、医院里找到最「阴」,法力最「强」的小鬼,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我们找到了一个最阴的婴孩:他还没从母亲出生,母亲就过逝的那种婴灵。他不但吸收到阳世间的养份,到了阴间还能从母亲的遗爱里继续存活……这样的小鬼怨气最强,而他日後的法力培养也不可限量。
  看到这儿,有没有觉得有点恶心呢?其实,这个社会上,真的有许多事情是不能说穿的,否则,这个社会会大乱,这个世界会崩溃,整个人类会陷入一种万劫不复的境界……!
  聪明的读者,也应该猜的到是谁帮我打的卡了吧?
  回到座位上,我翻开今天的报纸,果不其然,五大报全都是用十分显著的标题来「诠释」今天凌晨发生的凶杀案!
  「凌晨离奇催花, 留头狂魔再现!……去年四女一男留头命案,至今尚未侦破,一年後,『留头魔』又再度重返人间,辣手催花,社会治安败坏至斯,警方目前束手无措……」
  当我正想好好的看报纸时,忽然间全身一阵奇痒,在我耳际忽地响起几声叽叽尖叫…我马上领悟怎麽回事,立刻拿起了报夹,往电梯走去。
  电梯到了十三楼。那儿是个待租的办公室,里面空盪盪的啥也没有,而落地大门上「吉屋出租」的红纸,在长久历经豔阳曝晒後也日趋褪色,我晃过大门,走到楼梯後的洗手间,先看了看确定没人後,接著就找了间看起来还乾净的马桶坐下,把门锁上。
  我挑出瑞士刀,轻轻的在左手食指上划了一刀,待鲜血流出後,再用右手拿报纸,左手呢就悬空放著,大概五秒钟後,左手食指上的鲜血形成一条细线,从伤口上笔直的往上窜,再顺著门缝往外留,就像一条红细线从我的食指中跑出,然後成一个ㄇ字型般出了门口,接著就是一个小孩子的声音在门外轻响,我知道,是我养的「小朋友」要来讨东西吃了,我就一边看报,一边喂它。
  翻了翻这些报纸,其实他们都说的十分笼统;这可能也与警方单位不愿将所有案情曝露有关。毕竟,去年有五个人因为同样的手法而死於非命,上从总统、行政院长、市长;下到民意代表、民众舆论都给警方单位相当大的压力,但是令人疑窦的是:这些死者彼此都没有什麽相关之处:四个女子中,一位是业馀模特儿,一位是家庭主妇,一位是学生,还有一个是酒家女,而另一名男子则是健身房的教练,这几个人别说互相不认识,就连他们的朋友也都没有任何交集,而这五人在死前也都没有与他人结怨,让警方十分棘手。
  这回的死者也一样:一个上班族,过著朝九晚五的生活,就连男友也才刚交往,每天生活起居正常…这样的人说句难听点的话:走在路上被人奸杀的机会都微乎其微,既无冤也无仇的,为什麽会发生这种整个身体被人取走,只留下头颅呢?著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想到这儿,发生手指一阵剧痛,低头一看,这小鬼竟然趴到我的手指上,用它那尖锐的牙齿直接来吸血了!!我连忙右手将报夹往上一扔,先以左手一翻抓住它,然後右手划了个「困缚咒」,说了声:
  「定!」
  它马上就直挺挺的停在半空中不动,脸上还露出一副想干架的模样,我右手捏了个手诀,它马上因为咒语的紧箍法力而开始疼痛,到後来表情愈来愈谦卑,我才使松手咒。
  一用上咒语,我立刻想到一件事…不料丢上去的报夹掉下来,狠狠的砸到我的脑袋,当我的疼痛逐渐复原後……我竟然又忘了刚才想到什麽了!!敲著自己的脑袋,实在想不起来刚刚联想到什麽事,只好悻悻然的提起报夹回到办公室。
  混了一天後,晚上答应和女友碰面。草草的交了稿,骑上机车就往目的地前进。
  我和她交往至今,不到两个月,两个人却因工作关系只能见面个几次。有时候一个星期都见不到,顶多电话联络一下。不过她通常白天都关机,因为她的工作是pub的调酒师,白天是精神状况太差,到了晚上神气活现的,这样昼夜颠倒的工作,和我们记者赶稿的模式还真有点像。
  习学,是她的名字。
  当初为什麽会和她相遇,说起来还真是十分微妙。记得那天,我「奉命」去pub采访女艺人放浪形骸的行径。那是间位於南京东路三段和建国高架桥附近的pub,叫做「suck hell」。因为不少媒体朋友都传说:这间外界普遍知晓的「同志」pub,有许多女明星喜欢在录影完,或者是吃完晚饭後杀到那儿「续摊」,因为它采会员制,因此能进去的人本来就不多,再加上艺人的前往,因此在入口就有十分严格的管制:若非熟客带领,一般外人是不得其门而入的。
  而我,却不知道这个规矩。
  那天晚上,我拎了小型偷拍相机就打算进去,那是个像「黑金刚」的手机型偷拍相机,底片的感光度还必须用到1600的,否则偷拍出来的效果会不好。就在我好容易找到了入口时,一个彪形大汉拦住了我:「喂,先生,你不能进去。」
  我抬头一看,天哪,看到他我才发现:原来「他」是女的!而且至少有两百公分高,一百公斤以上的重量,因为她的体型看起来,就和一个身经百战的摔角选手没两样,她身著双排扣西装,里头则是黑色丝质衬衫,还绑了个帅气的马尾,头发挑染成红色,右耳则挂了个骷髅头的耳环,肌肉隐隐可见,想必也该是个练家子。
  我身高虽说也有一百八,但或许是茅山法术练太久了,阴气过盛,再加上晨昏颠倒的工作,只有六十三公斤,而且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付营养不良的模样,如果没意外的话,我大概一拳就被她「K O」了吧?但我人既然到了,怎麽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落跑」了呢?这实在有违我记者的天职。
  「我有朋友在里头。」我硬著头皮说。
  「她是谁?我请她来带你进去。」说话虽说客气,但态度十分强硬。
  我低著头推开了她:「让我看看她在不在里头?」原想趁机溜进去,看能不能遇上熟人,才刚跨进门里,就被人一把像老鹰抓小鸡般的「拎」了起来:
  「我说:你的朋友是谁,我请她出来带你进去!」这回她的声音更加严厉低沉。
  我右手一挥,顺手就画了个「头痛咒」,原想贴在她太阳穴上,给她一点教训,没想到她从背後狠狠的踹了我一脚,我整个人凌空飞起,直落在吧台前面,好巧不巧,一个女孩子正在跳著大胆的脱衣舞,我一脸就撞进她那柔软的「海棉蛋糕」中,再加上我人站不稳,双手就这麽「攀」上她的一对豪乳…
  「臭小子,你干嘛!」这女子的「男」伴马上把丈二和尚摸不著脑袋的我一把抓开,随手拿起了酒瓶,正往我脑袋上敲的时候,「碰」的一声,有人一把抓住了瓶子!
  我回头一看,在强力的灯光照射下,一个瘦高的人影跃到吧台上,一把抓住那瓶高高举起的酒瓶…再定睛一看,这位帅气英挺的救星,竟然是一位女子!她迅速的自吧台轻轻跃下,动作漂亮到有如奥运选手般自然轻盈,她对从後追来的保镖挥了挥手:
  「这位!」用下巴指了指我:「是我的朋友,他,是来找我的!」
  她又对那位高举酒瓶、杀气腾腾、馀怒未消的「男」伴说:
  「他不是故意的,不小心滑倒,请见谅!」
  不知道因为她是酒保,还是这间pub的老板,这些人在听过她的「解释」後,竟然连问都不问,马上就恭敬识相的退去,一场骚动迅速解决,我就这样的认识了我的女友,也就是刚刚救我的人:习学。
  还正在回想当日我俩初识的过程时,一双细细的手臂从我背後迅速的搂住我的肩:「在想什麽想这麽认真?不是在想我,对不对?」
  从这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就知道:来人正是习学。我还来不及回头,一个热吻已经扑上我的嘴…这就是她,从来不管现在两个人身处何地,也不管是不是有路人围观,只要她要,想做什麽就做什麽。
  有时候想想:为什麽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会喜欢我?身高快一百七,瘦瘦高高的,长长的头发,无辜的脸庞,配合上明亮慧黠的双眸,白皙到近乎透明的肤质,走在路上,有如模特儿的身材,总会引起许多男人的侧目,还有就是对我的敌意:
  「这男人!凭什麽能勾把到这麽正点的马子?」
  我也不知道,有时候也会问她:「我真想不通;像你这麽漂亮的女孩子,又认识这麽多男生,为什麽会选我这个又瘦又混又没出息又没钱的傻记者呢?」她总是耸耸肩的回我:「这世上总会有许多没法解释的事,我就是喜欢你,不行啊?」
  「今天找我出来玩,待会儿不用上班吗?」我轻轻的推开她,顺便躲避路人好奇和一些男人「仇视」的眼光。
  习学笑著说:「对啊,今天我就想和你约会,不想去上班!」「你不去行吗?」我担心的问。她抱的更紧了:「哎哟,不去不去不去啦!想和你在一起,不想去啦!」好吧,不去就不去。反正又不是我去上班,那,我们今天要干什麽呢?
  「今天啊,我们去阳明山看夜景,然後抱在一起看一整天…不过三点多就要送我回去唷,我怕我会睡著。」她笑著说。
  又去阳明山?还骑车去?看著她那张略带哀求而又渴望的脸…好吧!那咱们俩就走吧!虽说阳明山的手机收讯不太好,不过,为了避免杂志社的「夺命追魂扣」,先把行动关机再说!
  就在我温香暖玉抱满怀、佳人旁卧安枕眠的同时,这个喧嚣的社会,还是不能平静下来!
  因为当我打开隔天报纸,赫然发现头条竟然登著几个大字:「留头狂魔再夺生命 牛郎惹祸命丧黄泉!」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8-01-12
~第二章~
 
  还没从震惊的心情中回复过来,後脑勺就被人狠狠的敲了一记:「靠!你手机昨天干嘛关机?」
  不用说,铁定是我们那个没良心的总编辑打的。原先想和他小吵一架,不过一想到这新闻实在不能延迟,只好打哈哈的说:「没电了嘛…那我昨晚又和女友在一起…好啦好啦,我现在就到市刑大(台北市刑警大队)走一趟,好吧?」边说话,我就边提著相机匆忙出门了。
  进了市刑大侦一队,只见所有的警员出现难得一见的兴奋和忙碌,不是在打电话,就是拿著资料不停奔走,而不少媒体记者也在一旁守候,不时的交头接耳。我随手拉了一个认识的记者学弟,就追问他:「喂,他们看起来粉忙咧…是不是案情有什麽线索啊?」
  他一看是我,便抓到一旁小声的说:「学长,我告诉你啊,昨天的这个死者啊,是个很有名的牛郎店经理呢,他手下的牛郎少说也有一二十人,很多达官显贵,甚至黑社会老大的情妇,都曾「栽」在他的「棒」下哩…现在单单列出可疑人员哪,就有五、六个人,每个人查下来,个个都有致他於死地的嫌疑…这案子的凶手如果就是『留头魔』,那所有的案子也都结案啦!」
  在这位学弟的简述下,我才对昨天这案子有个简单的了解:这男的「花名」叫jcakson杰克森,本名叫沈森。在台北市的牛郎里可是响当当的人物,虽说人已经四十好几了,不过十几岁就出来打混的他,在牛郎业界早有「强棒教父」的名号,带出来的子弟兵更不在话下,个个「能征善战」,而且他专向名人富商、黑社会角头的情妇、老婆下手,因为据他的说法是呢:「良家妇女」在床上「调教」起来有种特别的「快感」…
  由於他行事嚣张、做人海派,早就有人放话想要干掉他,可是他这个人呢又十分机警,居无定所,而且根本不买车,以免哪天被人认出埋伏,因此出入都以计程车为主,如果不是他身边的熟人,是完全不晓得他平的行程踪迹。
  昨天下午,有一组人到信义路五段後山附近拍戏,导演要求一定要找个看起来颇为「称头」的坟墓,那样才能突显剧中的需要。不过还没上去,就见到墓园的管理员出来抗议,表示这是私人墓地,非经同意,不能私自上山拍戏。
  国内电视台拍戏时哪还理这麽多?导演就留一个剧务下来和他沟通纠缠,其他人呢分批往山上前进。其中有个女孩子和化妆师交好,两个女生就拼命往上冲,希望在黄昏前爬上山腰,欣赏台北市难得一见的夕阳馀晖。两个低著头,没命的往上爬,爬著爬著,女孩子突然停住了,然後叫住了化妆师:「喂,有人已经先占好了位子说…」
  「在哪儿?」化妆师问。
  女孩子指了指前面一个墓碑:「在哪儿啊,你看,他一直看著前方不动哩。」
  化妆师把挂在胸间的眼镜拿起来一看,不看还好,一看差点吓的屁滚尿流:「那…那不…不是…人啦…」
  看到她这麽惊惶失措,女孩子把眼睛一眯,闪过夕阳的强光,定睛再看,整个人跌坐在地上:「对…对…那…那是…那是…颗…人…人头啦!!!」
  两个女孩连跑带跳,又跌又拐的没命冲下山,看的全组人莫名其妙,直到留在山下的那名剧务把她们挡住:「喂!喂!你们两个疯啦!看到鬼啦!」
  女孩子一直哭,化妆师胆子大,但也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说:「山…山上…有…有个墓碑…上…上面…有个…有个人头啦…眼……眼睛还…还睁开的…哇!…」
  半个小时之後,警方已经包围了整个山头,那时候,我正好和女友碰面。不管是石法医、「鬼灵精」,甚至连那位倒霉的年轻女检察官也都齐聚现场。
  「我觉得,这个凶手不是以前那个『留头魔』!」在勘验完尸体後,石法医笃定的下了这个结论。
  女检察官不敢直视著沈森的头,总觉得那双眼睛还在恶狠狠的瞪著她,听到这句话便问:「怎麽说呢?石法医?这和以往『留头魔』的案子有什麽不同呢?」
  石法医蹲在墓碑前面,他的眼睛正好和尚未閤眼的沈森连成一线,仔细的端详:「第一,这颗头的切割手法过於粗糙,不像前几个案子切割的十分工整,依我的研判:这大概是用西瓜刀或是菜刀所切割下来的。第二,头颅的血液未乾,整个墓碑上都是血,不如以往是『处理过』才拿过来的。第三,之前『留头魔』所杀害的人,凶手都会将首级放回死者的家中安置摆好,而这颗头却放在郊外的墓碑上…种种迹象看起来,都不像是『留头魔』平日的手法。」
  「我也觉得不是…」归霖竞在听完石法医的见解後,也提出相同的看法:「我们可别因为『留头魔』的案子,误导了其他凶杀案的判断能力…」石法医露出赞许的眼神,对归霖竞点了点头:「我觉得,这件案子只是一件『copy cat』而已。」
  「『copy cat』?什麽意思?」归霖竞好奇的问。
  此时躲在远处不敢靠近的女检察官便大声回答:「『copy cat』就是模仿的意思。在美国,总有一些十分变态的杀人魔,他们十分『enjoy』杀人的乐趣,而且极尽凌虐之能事,让死者在死前还饱受虐待和恐惧…这些杀人魔的心态和过程经由媒体或书籍曝光後,其他的变态杀人狂就会跟著学习,而且变本加厉,有点点像『向前辈致敬』的意思…像这样的杀人手法,美国警方称之为『copy cat』。」
  归霖竞点了点头,转问石法医:「法医,那你的意思是…」
  「没错!」石法医也点点头,小心谨慎的陈述:「我倒以为:这凶手可能是看多了『留头魔』的新闻或者报导,也想模仿看看,但又法办法学的那麽像,以致於破绽百出。凶手的犯案技术十分拙劣,我想只要知道死者身份,这案子要破就不难了!不过…」
  「不过什麽?」检察官问。石法医起身,看了看地形:「我倒认为,这是个分尸命案!我个人建议:最好来个搜山,搞不好其他的尸块会找到也说不定!」「分尸命案?!」李英才组长一听到这麽惊世骇俗的结论,吓的三步并做两步的跑过来:「石法医,真的吗?要搜山啊…」
  石法医点点头,用手托著下巴沉思的说:「可惜,无厘头不在这儿,要不然…」「他去哪儿?」检察官追问。归霖竞好奇的看著她:「咦,他又不是警方的人,当然不会过来罗。倒是检察官,你干嘛怎麽紧张呢?我想…他应该是和新女友约会吧?行动都关机了。」
  「他…他有女朋友啦…」检察官失望的嘟喃说。
  归霖竞忍住笑:「对啊…他都三十好几了,没有女朋友不是粉奇怪吗?难道你…啊…石法医,你刚不是说…」
  「嗯,如果无厘童在,搞不好能『感应』到什麽,可惜啊…」石法医在听见归霖竞「亏」检察官的话中之话,白了他一眼。
  当我早上赶过去的时候,搜山行动还在进行当中。除了女检察官已经先回地检署报到外,石法医、李组长和鬼灵精全都在现场待命。石法医将我带到陈尸处,沈森的头颅早已送回法医室化验,被血液溅满的墓碑在豔阳高照下,鲜血淋漓的惨状依然教人怵目惊心!
  「有什麽感觉吗?」归霖竞顶著大太阳,拿著遮阳伞在一旁问。
  我将双手放在墓碑上,闭上眼睛开始感应周遭所有的「灵气」。没一会儿功夫,一股十分强劲的怨气就从我的手指直窜上我的脑门,仇恨、杀意、痛楚、无奈、妒嫉、懊悔、解脱、失神、疯狂…这些激烈的情绪,不住的撞击我的心脏,等到我回过神来,我发现整个人是跪在墓碑前,不停的发抖。
  「杀他的凶手怎麽会这麽恨他?杀他的理由纯粹只是报复些什麽,而且,把头颅摆在这儿,有『杀鸡儆猴』的味道…好像有什麽特别的用意…」我擦了擦冷汗,把我的感觉说出来:「不过,我能确定一点:杀他的人绝对不是『留头魔』!」
  李组长点了点头,看了石法医一眼,接著说:「你说的没错。死者的身份已经查出来了,再告诉你一件我们刚刚才得到的消息:这个墓地,是死者的祖坟!凶手竟然将他的头放在他的祖坟墓碑上!可见凶手对死者泄愤的强度有多少了。他似乎不将死者用极疯狂的手法砍杀,不用这样的方式排解,无法消弥他的心头之恨!」
  就在我们顶著烈阳,热烈地讨论凶手杀人的动机和行径时,同一时间,一台旧款黄色的sentra计程车,也开到了阳明山国家公墓。车内一名男子下了车,点一根烟,小心的观察四周动静。今天是星期四,没什麽人来公墓祭拜。在确定没人後,他打开了後车厢,把一个黑色大型垃圾袋拿了出来,走到墓园中,拿出张纸条,对著每一个墓碑,然後开始一个个比照:
  「刘××、李××、王××…孙××…孙××!没错!就是她!」
  他兴奋的摘下太阳眼镜,用右手抹了抹额头上不停冒出的汗珠,拿著纸条再对一次:
  「孙××!没错!就是她!好!」
  接著,他又谨慎的看了看四周,然後打开黑色袋子,从里头竟然掏出一只断臂来!
  「不好意思,孙老太太,你的儿子呢,犯到我们的老大了,谁教你儿子他XX的不长眼呢?我也是奉老大的指示,把他的左手寄放在您这儿…如果你儿子有什麽委屈,就麻烦你帮我管教一下吧!」
  说完,他拿著血渍乾沽早已呈黑褐色的手臂,丢在墓碑前,看了看位置,最後还用脚踢了踢:「沈森,你这个大淫魔,在玩我们老大的女儿时,没想到你会死的这麽惨吧?『淫人妻女笑呵呵,妻女被淫意若何?』这个千古以来的大道理你不懂啊?啊~~!」
  戴上了太阳眼镜,他缓缓的走回车上,一上车,前座的女子紧张的问他:
  「阿杰,这样做真的没问题吗?」
  「放心好了!小君,等到警方查到我们的时候,我们早就在大陆逍遥了…老板给了我们三百万耶,听说到了大陆还有人接应,没问题啦!」阿杰故做轻松的拍了拍身旁的女人:「这个男人死有馀辜!还害我花了这麽久的功夫『处理』他!妈的!」
  杨美君紧紧抓住他的手臂:「阿杰,我好怕!你昨天在杀他的时候,整个人就像疯了一样…」
  邵文杰弹掉手头上的烟,并不回答。过了半响才说:「饿了吧?我累了一晚了。我们也找个地方休息一下,晚上还得要跑路偷渡哩!」
  看著身边的男人,一张稚气却又俊帅的脸庞,一身紧身黑衣皮裤,脖子上的金鍊闪闪发光,若不是经历了昨晚的事情,美君根本就看不出来他的个性中潜藏著如此疯狂暴力的因子:「这个男人,我跟他,倒底对?还是不对?」美君不由得害怕起来。
  还记得那是个周四晚上,尽管警方查缉动作频频,但是冲著「lady’s night」,还是有不少女孩子群聚在三重的「天台广场」,准备时机一到,大夥就尽情解放、大肆摇头。杨美君也不例外,几个姐妹淘相约好,打算今晚就到附近的一间地下PUB玩个痛快。
  当初会在pub里看上他,就是因为他和那群一狗票来搭讪的男孩子明显不同:在摇头乐震耳欲聋,每个人纵情声色的摇摆下,只有他,邵文杰,一个人静静的叨根烟,冷眼看著周遭朋友的举动,嘴角虽说都是笑意,不过嘲讽不屑的成份居多。
  不理会其他男生的攀谈,杨美君挨著墙角,慢慢的靠近邵文杰坐了下来,将手上的酒杯晃了晃:「怎麽都不说话?心情不好?」
  透过大阳眼镜,邵文杰眯著眼察看著前方这位长发女子:身穿迷你裙,不时露出黑色丝袜紧困住的修长双腿、胸丰臀俏、动不动就甩著她那头染头金发女孩,的确在这群呱噪的女孩间豔冠群雌,而邵文杰也不时的偷眼瞄她,甚至在她和他朋友说笑时,阿杰的心中还会浮上淡淡的妒意…不过那都只是一两秒的时间罢了。对阿杰来说,现在还有件最重要的事,是他今天到pub的目的。
  他,没有搭腔。
  不太理人的阿杰,让美君不自觉的害怕起来。忽然间,阿杰从深黑的墙角沙发站起,连看都没看美君一眼,一个人迳自往前走,正当美君觉得很不是滋味的时候,忽地看到阿杰从裤子的後袋掏出一把「蝴蝶刀」,轻轻的甩了一下。
  顺著阿杰前进的方向望去:一个肥胖的男子,留个鲨鱼头,大剌剌的抽著烟,和一个瘦弱的女孩说话聊天,手中还拿著一个塑胶袋不住晃动,美君知道:那里头装著摇头丸。阿杰走过去,对那男子咬了咬耳朵。
  「……」
  「你说啥?我听不见?」男子大声回应。
  「……」
  「啊…?」
  就在男子低下头来,想听清楚阿杰的问话时,阿杰手一提,将那把蝴蝶刀迅速的在他脖子上一划…
  一声凄厉的尖叫,让原先吵杂的舞厅就像波浪舞一样逐渐安静下来,大家四处找寻尖叫声的来源:胖胖的男子巍巍颤颤的走著,右手捂著脖子,鲜血就像涌泉一样从他手掌中喷洒出来!身边的人就像退潮一样四处躲闪…阿杰冷冷的站在一旁看著胖男,吐了口口水,接著在众人还没回过神来的时候,像风一样往门口窜逃。
  「杀人的那个人是谁?!你们之中,一定有人认识他!快点说出来!」
  窄小的办公室里,闹哄哄的挤了将近两三百人,每个人的打扮都火辣劲ㄅㄧㄤ`,而且你一句我一句的大肆喧哗,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这些是正准备参加什麽「视觉系」艺人的演唱会哩!不过,对於三重分局的员警来说,这些「奇装异服」就如同「百鬼夜行」般让他们如坐针毡、坐立难安,但是,每个员警无不小心翼翼,深怕一个疏失,破案的契机就此功亏一篑。
  在自己的管区发生这麽大的凶杀案,凶手冷静、敏捷、够狠,有计画、有同夥。在在都显示出是个经验丰富职业杀手所为。在命案发生没十分钟,三重分局的员警马上包围住所有的巷道、PUB每一个出口,然後开始地毯式的搜查,滴水不漏的阵仗,杀人凶手竟然还能逃逸无踪!除了让警方面子无光,非将凶手缉拿归案之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这一刀杀的太刚好了,我看,『蔡肥』可能逃不过这一劫……!」三重分局长王庆隆摇了摇头,语带沮丧的说了这句话。
  由於辖区内摇头丸、快乐丸等禁药横行无阻,就连当地帮派也都不将警力当一回事,大摇大摆就在PUB里卖起摇头丸来,加上黑道都熟娴法律,知道如果遇上警方临检,不是将手上的药物丢到厕所马桶冲掉,就是把它散在一地都是,届时还能理直气壮的说:
  「我怎麽知道那些药是谁的?你干嘛不问我门口那一坨狗屎是谁的?」
  唯一方法,就是派一个警员混进帮派中,也就是所谓的「卧底」,方能将所有的禁药乱源一网打尽。三重分局长王庆隆口中所说的「蔡肥」,就是他们派去潜伏在「天台帮」的卧底,就在连破几个禁药的案子後,「蔡肥」还是被黑道发现:他就是警方派来的「抓耙子」!於是叫阿杰设法找个机会,给他点教训警告。
  「给条子警告?有没有搞错?这不是打草惊蛇吗?不如做掉他!」阿杰心里想。
  当天晚上,当邵文杰看到「蔡肥」缠著女孩搭讪,那一副猪哥的模样,更加深了杀人的决心。一直想闯出名号的他,所有的行动都不知在脑海里盘算过几千遍,就连退路在哪、谁来接应都已经安排妥当,和朋友跳舞只是藉口,没有人晓得阿杰今晚的计画…竟然是来杀人!
  「喂!你!你和出事地点最近!那个杀人凶手是谁?你一定认识他!」一名员警凶巴巴的对著美君一行人大声喊著。「我…我去上厕所了!」一个女生小声的说。「哼!这麽巧!那你呢?」「我…我躲在桌子下…好可怕!」面对警员的咄咄逼人,另一个女生乾脆瞎掰:「我睡著了…没看到!」
  「那…你呢?你总该没理由了吧?」笔录员警转身狠笑著对美君说。
  美君头一抬,用忍住笑的口吻说著:「我…那时候我在忙…一些事情说…」
  「忙?忙什麽?」警员好奇的问。
  「哎哟,血溅在衣服上多脏啊?我忙著用手帕『挡』血啊!」美君笑脸盈盈的说著!
  碰的一声,警员双手扑在桌上:「你…!你!好!给我记住」员警气的全身发抖,却又不能拿这些小女孩如何。
  在扣留了二十四小时之後,警方也只能将这些舞客无罪释放,美君和一群朋友笑著走出三重分局,忽然间,美君看著眼前的景像站定著,一动也不动…
  原来,在马路的正对面,一个身著米色紧身背衣,身著黑色皮裤的墨镜男子正坐在YAMAHA的RZR跑车上,当他看到美君从警局走出来後,帅气的招了招手,喊了声:「嗨,你!」
  「你怎麽…」美君回头看了看警局,确定没人注意後,才小声的说:「你闯了大祸了!你杀了人了!你怎麽还敢来这儿?你不敢被抓吗?」
  他帅气的甩了甩头发,毫不在乎的说:「你,没把我供出来吧?」
  来人正是阿杰。
  「没有啦…谁敢呢?我虽然不是出来混的,但也懂得讲义气啊…」美君嘟著嘴说。
  回想到这儿,美君看了看躺在身旁的赤裸男子,他的胸膛运律地起伏著,嘴上还挂著不在乎的稚气微笑,彷佛天塌下来他也无所谓的模样,美君翻起身来,左手撑著下巴,右手玩弄著阿杰的头发……已经天黑了,美君抬头看看时间,才刚过八点,距离阿杰出发的时间还有一阵子,看著他精壮的体格,想起适才两人火热般的浪漫激情,美君还是不禁羞红了脸,一股热气从头壳直窜到双腿中间……
  在性方面,阿杰从第一次发生关系开始,就处於「强势、主动」的地位,不管时间、地点,一但他要,美君就得「迎合」他。
  美君不由得想起那天他们第一次发生亲密关系的经过…
  ……在警局前的一阵简短交谈後,阿杰忽然冒出一句:「走吧,上车吧!」一边说话,阿杰一边戴上全罩式安全帽,帅气的跨上了机车,然後将另一顶安全帽递到了美君面前:「嗯,把它戴上。」
  就好像男女朋友般自然,美君稍稍楞了一下,在舞友的惊叹声中,也跳上了机车,紧抱著阿杰,阿杰点了火,催了油门,车子就像箭一般直飙出去,留下一阵烟飞尘扬,和众人的窃窃私语:「美君是怎麽啦?一个男人来接她就跑啦?」「那个男人是谁啊?」「好像是昨晚砍人的那个人哩…?」「真的吗?他居然敢来派出所门口等人?」
  机车不停的向前直驰,阿杰一语不发,只是默默的骑著车,美君紧抱著阿杰,虽然她知道车子骑的很快,但是她一点也不怕,彷佛只要阿杰在她身旁,她就天不怕地不怕了。
  天空不做美,没多久,天空开始飘起细雨,不一会儿,雨愈下愈大,阿杰和美君在一瞬间马上浑身湿透,车头一转,机车就骑进省道旁的一间汽车旅馆里,叫了间房,两人便进去休息。
  看著彼此被滂沱大雨所淋湿的身体,两人先是一阵尴尬的傻笑,进而开始捧腹大笑,在大笑後没多久,阿杰对著美君说了一句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
  「就算我被抓,我也告诉自己:我要见你一面!就算是……一面也好。」
  身体虽冷,但火热的激情早已经催化两人之间的距离,顾不得身上湿淋淋的衣服,两人以最快的速度去除了对方身上的所有束缚,就连最原始的羞耻心也一并褪去,赤裸的身躯就像两条巨蟒般纠缠在一起,阿杰粗鲁而又大胆的举动让美君又惊又喜,没有热吻,没有前戏,阿杰挥军直入,直刺向美君双腿间的神秘处……紧接著,床脚发出「叽!叽!」的摇晃声,伴随著美君放浪的长叫,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一切吵嘈在美君与阿杰的长息声中,复归於平静。
  「你…喜欢我吗?还是只喜欢我的身体?」趴在阿杰胸膛的美君,静静的看著眼前的男人,缓缓而又轻柔的吐出这句话。
  阿杰不搭腔,只是用眼睛温柔的看著美君,拨弄著美君的秀发。
  有些事,不用说,只要从交会的眼神,就能明了对方的意思。
  忽然间,美君发现阿杰的身体某个部位又开始蠢蠢欲动,她笑了笑,把头伸进薄被中,没一会儿,阿杰发现一股炙热的暖流紧紧包围住正准备卷土重来的「人间凶器」,薄被里,美君的头上下移动著,在完美而又体贴的服务下,阿杰闭上双眼,恣意地品嚐女伴真诚的奉献。
  这回,两人的时间更长,更久,也更尽情放纵享受。
  「有件事,在我们交往前,我要告诉你。」美君在稍事休息後,背对著阿杰,吐了口气,坚定的说了这句话。
  「我,堕过胎!!」
  望著她的背影,阿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根烟…正准备点火,不过烟早已被雨水浸透,哼的一声,把烟揉了,往屋角一扔,顺手拿了摇控器,打开电视。又躺回床上,不发一语。
  过了半响,美君才回过头来问:「你…你怎麽都…不说话?」
  看著窗外,阿杰眯著眼,瞄著窗户上不时下滑的雨珠,就好像眼前的美君是个空气一样,完全不存在似的。经过了几分钟尴尬难耐的沉默,美君抹了抹脸上早已滴下的眼泪,背对著阿杰起身穿衣,用十分细微的声音说著:「我…我…要走了…」
  「我要的不是你的过去,我要的是我们的未来。」
  「啊?」美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顾不得穿到一半的胸罩,整个人猛然转身,因为太用力了,就连脖子也发出「卡」的一声,虽然疼痛不已,但是美君早已顾不得了!
  「你说什麽?你再说一遍!」美君张大了眼睛提高声调,直盯著阿杰。
  阿杰把身子撑起来,用小声却极为坚定的口吻说:「我要的不是你的过去,我要的是我们的未来。」
  此时电视上正巧在播著新闻快报,男主播用著极清晰而又沉重的口气说著:「昨夜三重惊传凶杀血案,三十三岁的蔡温新在三重天台广场遭人砍成重伤,目前生命垂危…据了解,极有可能是两派当地黑帮因贩卖禁葯、抢地盘而起争执…目前警方正在依现场目击证人的线索,追查可疑嫌犯的下落…」
  阿杰看著萤幕,彷佛事不关己的说著:「你,杀了你的孩子。我,也杀了一个人,我们都是杀人犯…我们有相同的默契。我们…是天生一对。」
  美君睁大了眼睛,看著眼前这个不满二十岁的男子,竟然说出她从没想过,也想不到的话来。阿杰眯起眼睛,瞪著电视,绽放出一丝丝的冷酷:「杀一个人,这个人是凶手。杀一千万人,这个人是革命家。这个道理我很小就知道了。杀人不算什麽,我只想成就一个事业。我要天下人,都知道我邵文杰。」
  「你…」阿杰看著美君,刚才满面的狠恶杀气迅速转换为温柔的眼神:「你…愿意做我的女人吗?」
  美君不回答,她用她那美丽的红唇,直接覆上了阿杰紧闭咬牙的嘴……
  ……想著她与阿杰交往的点点滴滴,不知什麽时候,美君沉沉睡去,「滴答滴答」的声音自窗外传来,在一瞬间大雨随即如瀑布般倾盆而下,美君揉了揉眼睛,起身看了看外头大雨,阿杰早已不知去向,她发现床头上有张纸条,上面写著:「我去买东西吃,马上回来」,这时时间是十点多,美君突然像想起什麽事一样从床上跳起,开始满床找摇控器,没多久,她打开了电视,翻到一个熟悉的频道。
  那是一个外国影集,目前已播出一年多,影集的名称叫「红粉特勤组」,是由四个十分健美漂亮的女子洁西、奥莉薇、克莉朵、伊丝蕾和菲洋,以及一个壮硕的猛男道格所组成的特勤小组,他们专门保护高官显贵、挑战犯罪。故事老套、桥段普通,但是四个女子的外型相当标致美豔,而且时常穿著当季流行服饰配件在萤幕上出生入死,也让她们每一集的衣服也成为国内外女性讨论的话题,因此「红粉特勤组」的收视率一直居高不堕,引进国内播出後也一样造成轰动。
  就在美君津津有味的看著美女们亮丽动人的服饰时,在楼下打电话的阿杰却紧握著话筒,皱著眉,听著对方传来的讯息:
  「你一出事就要我帮你擦屁股,你怎麽干大事啊!啊~~~~?」
  「你…你说什麽?大哥?」邵文杰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方先是一阵轻蔑的狂笑,接著就是一阵如机枪阵般的怒吼:「邵文杰,我只叫你给沈森一点教训!谁叫你杀了他?啊~~~~还把他分尸?嗯…这可是你自己干的,可别怪到恁爸头上!」
  听到这儿,阿杰急忙为自己辩护:「不是这样的,大哥,不是…那天,那天你明明叫『衰文』跟我说…要我『做掉』沈森的啊…你……」说到这儿,阿杰脑海里陡然电光火石的一闪,刹那间,他什麽都明白了!
  他回想起那天晚上,正和「衰文」在堂口看锁码频道,没多久,「衰文」的行动响了…
  「喂,大哥啊?我『衰文』啦,是…啥米?这『卡儿』竟然上了你的查某囝仔?是…要不要给他一点教训?是…直接斩给他死喔…?!」一听到这儿,「衰文」愈说愈大声:「嗯…大哥,你说这件代志,要交给阿杰去办哦?」
  原先只在一旁不动声色,心里早已盘算这件事要从「衰文」那边抢过来做的阿杰,听到最後那一段话,整个人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不停的做著手势,要求「衰文」把手机给他听。「衰文」一边点头回答,一边不停摇手应付阿杰:
  「好!大仔,这款代志交给我去办就好了啊?干嘛要麻烦阿杰哩?喔…你说我没那胆哦?你这麽说也对啦…我是『俗仔』啦…好!我会和阿杰说…好…拜!」
  刚切断电话,阿杰马上重打了「衰文」一拳:「干!你是咧冲沙小?干嘛电话不给我接?!」
  衰文摸了摸被打的脸颊,无辜的说:「大仔就很急啊…他把代志交代完後,就匆匆忙忙的挂了电话啊…我就还来不及嘛…」
  怒气未消的阿杰马上把衰文丢到沙发上:「好啦!懒的和你计较!大仔伊是说啥小?要砍人喔?」
  衰文马上就将大哥的意思转达给阿杰:原来大哥的女儿在过生日的时候,在朋友的促拥下来到了沈森的牛郎店里,却没想到被沈森给看上了细皮嫩肉、未经人事的寿星,几杯黄汤下肚、几句情话猛灌,让大哥的女儿情窦初开,酒醉加上心仪,当天晚上就被沈森给「做」了…事後沈森趁女方昏睡时,还拍了两人亲热的裸照,女方醒後,痛哭不已,沈森食髓知味,把这个女孩子视为自己的性爱禁脔,动不动就叫对方出来发泄一番。
  没几个月的功夫,女方便发现自己怀了孕,在不敢告知父亲事实的情况下,自己偷偷到妇产科拿掉了孩子,却因为医生的失误,造成子宫大量出血,到後来竟然从此无法怀孕!辗转得知这件事的「天台帮」老大勃然大怒,除了把那医生双手打断之外,也教手底下的小弟把沈森找出来,让他知道厉害!
  可是,「天台帮」的老大也不是省油的灯,他老早就看出来阿杰急功近利,想要在黑道中闯出名号,上次蔡肥那件事就先帮他扛了下来,不扛自己也会被抖出来,像阿杰这样的人留在身边有如芒刺在背,整天不得安宁。於是他乾脆想了一个「借刀杀人」的计策:他和衰文商量好,先打个电话给衰文,藉由衰文的嘴,让阿杰误以为老大要杀沈森,而且他再三交代:要衰文再三强调他心中的怒气,并且要沈森在阿杰的手下死无全尸…事後再否认自己曾说过这样的话,让阿杰进退两难!
  衰文原本就讨厌阿杰平日的嚣张跋扈:自己比阿杰先进来,没想到阿杰杀了「抓耙子」後,在帮内的名声大响,不少年轻人崇拜阿杰杀人不眨眼的帅气英姿,这让阿杰更加趾高气昂,走路有风,也愈加不把衰文放在眼里,从以前「衰文哥」人前人後的猛叫,到後来「衰尾文」也都叫了出来,而且更加瞧不起他,这让衰文对阿杰更是恨之如骨!
  为了让沈森这件事闹的更大,衰文想了一晚,又刚好看到报上登出「留头魔」这案子,临机一动,就编出一套谎话:表示老大不但希望沈森死,甚至要让这案子好好给所有江湖上的兄弟一个警告,来个「杀鸡儆猴」,因此要求邵文杰不但把沈森砍死,还要将他的尸体四分五裂,放在台北市的各个角落!
  阿杰被指派这事後,十分兴奋。衰文更并且假冒大哥的名义,表示事後会让阿杰先到大陆躲一阵子,甚至还可以熟悉一下「天台帮」在深圳的业务,以便日後接掌。於是阿杰全心全意的设计圈套:先是打探到沈森平日出没的时间和场所,决定行凶的那天,阿杰甚至抢了一辆计程车,到沈森会搭车的地方接他…一切经过就和阿杰所盘算的一样:沈森上了车,阿杰持枪将他挟持到山区,先是一阵毒打,然後再开枪将其杀害,最後再把沈森给分了尸,丢弃在早已预谋好的地方。
  一心只想到大陆发展,成为人中之龙的邵文杰,万万没想到这是老大所设下的圈套,不但安家费没有拿到,就连老大也矢口否认曾经指使阿杰杀人…一想到这儿,阿杰的手握紧著话筒,咬著牙,一字一句的说:
  「庆仔(天台帮老大的名字),我这麽帮你,你却这样对我…我在暗,你在明,你不怕我去干掉你吗?」
  一阵狂笑,让阿杰整颗心凉了一半,庆仔语带嘲讽的回他:「阿杰啊阿杰,不是叫你平时多念册吗…在黑道混,不是打打杀杀就能当老大的,要用头脑的…知道吗?你想我会这麽笨吗?先看看电视吧…啊?你还敢在外面『摇摆』啊?」
  此时在楼上的美君,也被突然插播的新闻快报吓的惊惶失措,久久说不出话来!
  「这里为您插播一则新闻快报:从去年到现在轰动一时的「留头魔」杀人事件,警方根据线报,目前掌握有利证据:三重『天台帮』的不良份子邵文杰涉有重嫌,昨天下午在信义路公墓所发现的割头命案,证实是邵文杰所为,该嫌为了杀害死者,甚至抢了辆计程车做为犯案工具,目前该嫌正在逃亡当中,警方已有线索,必将该嫌抓拿到案,同时由於他犯罪手法与发生在去年和今年的『留头魔』命案有相同之处,警方不排除该嫌也涉及上述命案……」
  「这是怎麽回事?你明明知道他不是『留头魔』的凶手?!」
  上午十点多,我怒气冲冲的拿著报纸头版,「砰」的一声就砸到李组长的桌上。
  报纸头版用著鲜红夸张的超大字体标示著:「留头魔悬案出现破案曙光!警方已掌握有利证人证物!」该报记者将所有「留头魔」命案和沈森血案相互比较,归纳出不少相同之处,不过有些只是臆测,而有些却是穿凿附会、胡乱拼揍,而从所有的刊载资料大致研判:提供命案细节的一定是警方人员。
  李组长面色铁青,低著头并不理我,归霖竞见状,连忙冲进组长室来打圆场:「无厘头,你先别气,我们组长他也有破案压力…这案子你跑了一年多,一直悬而未破,你应该最了解啊…」
  我怎麽可能不知道李组长有限期破案的压力?但是就是因为上级施压,所以往往会有逼供、刑求的事情发生,造成不少冤狱!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在几年前台中一桩流浪汉对五岁女孩性侵害的案件,女孩子被竹条硬插入下体,造成大量出血,连小肠都被刺穿,更令人发指的是:就算治愈後,小女孩不但失去了小肠帮助其吸收,就连生育能力也被剥夺!
  惨案发生後,社会大众为之震惊!对於这种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的凶嫌同声谴责!也要求台中警方限期破案……在舆论的压力下,没有几天,果真捉到一名流浪汉。当地居民指证历历,说他时常在案发现场附近出没,也传出他曾对当地社区小女孩有性骚扰的说法,在逮捕後,案发当天的行踪他也交代不清,因此警方便认定他就是那名人神共愤的性侵害主嫌!
  原先这件案子因为年代稍远而被人遗忘,直到日前,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小小的新闻,才让我再度回忆起当年骇人听闻的性侵害案。出现了相当戏剧化的结果:「数年前对小女孩性侵害的凶嫌谢××,被高等法院以『证据不足』而无罪开释,检察官认为:现场找到的凶器竹棍上并无谢嫌的指纹,而谢嫌也没有性侵害的动机,因此以『证据不足』而释放…」
  当时在警方不眠不休的缉捕下,到头来支持警方的证据,居然只剩下凶嫌的自白书和笔录,任何人都知道:嫌犯的自白书,是绝对不能视为凶嫌犯罪的证明!这也让台中警方相当颜面无光。因为如果警方有所谓的严刑逼供,所产生的笔录自然绝非凶嫌自发所为。
  在这里,我又不免再想起多年前,在美国相当著名的「辛普森案」,一名横跨美式足球和影剧圈的OJ辛普森,被指控杀害前妻和男友,而他在被警方追捕的过程中,所有逃亡的影像都被电视台以直升机凌空追踪方式现场完全直播,而且警方也在他驾车逃亡的车上,发现他前妻的血迹,因此认定辛普森有杀妻之重嫌。
  不过,享誉国际的法医李昌松却发现:在辛普森车上所发现的血迹,是事後再「洒」上去的,这论点是源起於死者在被害时,受重物敲击所喷洒出来的血渍各不相同,而座位上的血渍和以往经验所呈现出来的「效果」截然不同,在辩护律师的追查下,才赫然发现警方在事後的确有动过手脚。
  在「证据不足」的前提下,OJ辛普森被无罪开释。帮他辩护的日籍律师在大胜後接受媒体的采访时,一名记者问了他一条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律师,你觉得辛普森有没有杀人?」
  这名律师十分冷淡,却又机智的回答:「我从来都没有说他没有杀人,我只强调:『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
  就是这句:「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因此辛普森在受害家属的咒骂声中被无罪释放。这与我以往帮助刑事局或市刑大的情况是一样的:我的「通灵能力」只能帮他们找到一些表面上「看不到」的蛛丝蚂迹,而真正破案线索和关键,还是得靠办案人员抽丝剥茧方能找到凶嫌犯案的「铁证」!
  我的愤怒并没有让李组长有任何回应,他只是挥了挥手表示不愿再说,事实上我知道他的压力真的很大,大到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瞌眼…但这并不能表示他们可以栽赃:邵文杰就是「留头魔」的凶手!
  「鬼灵精」连拖带请的把盛怒的我拉了出去,把李组长的门给关上。我知道,就算平日我们的交情再好,在他的属下面前这麽不给他面子也是我的不对,我对在场所有员警点头说了声:「歹势!太大声了。」就和「鬼灵精」悻悻然地一起走出了中山分局。
  坐在咖啡厅里,归霖竞点了根烟,语带诚恳的对我说:「『无厘头』,我说你啊,跑新闻也跑了这麽多年,你也该了解我们警方的苦处啊…『留头魔』这件案子不破,我们一天吃不下饭,睡不了觉。上头在盯,下面在看,再说这案子又荒诞无稽到了离谱的程度…说句不中听的,就连平常无所不能的你也束手无策…」
  听到归霖竞这麽讲,我忍不住为我刚才的冲动开始後悔;人嘛,活著不就是为了争口气吗?倘若一个刑事组组长,连续有七、八个人死在自己的辖区内而无法破案,面子上的确挂不住。而好不容易现在有个破案的线索:有个黑道分子用极为类似的手法杀了人,而他的姓名和长相也都查获,就算他不是真正的「留头魔」,先将他缉捕归案後再追查也并无不妥。
  我心下颇为歉然。就在我懊恼不已的同时,「鬼灵精」的手机响了:
  「喂,我是鬼灵精,嗯…是,组长。喔!找到两只手和两只脚罗?在哪儿?三重台北桥…胡适公园…阳明山公墓?…呵呵…放在台北市四周喔!了不起!组长,记得要做DNA比对喔…拜!」
  「喂!」「鬼灵精」推了我一把:「沈森的四肢都找到了!再加上头,现在还差身体,不过出现也是迟早的事,要不要过去?石法医也会去喔!」我点了点头,拎了袋子就和他一起走了。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8-01-12
~第三章~
 
  「无厘头我跟你说喔,这整件案子我都觉得有点古怪耶。」在前往阳明山公墓的路上,归霖竞提出他的疑点:
  「第一,沈森的头在信义路公墓上找到的隔一天上午,就有人打电话来密报,说他知道这件案子是谁做的,而且他也怀疑这件案子和之前的『留头魔』血案有关。」
  听他这麽说,我也楞了一下:天底下哪有这麽巧的事?归霖竞又说:「再来呢,这个人不留电话,不留姓名,他只说:这件事和三重『天台帮』的老大胡哲庆有关,叫我们去找他。」
  密报後当天晚上,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组员归霖竞会同三重分局局长王庆隆、刑事组组长刘令芳四人,就出现在「天台帮」老大胡哲庆的家中,胡哲庆听到李英才的来意後,连忙摇摇手说:
  「哪有这样的事?分尸案和我怎麽会有关系?我可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哪!」说完,胡哲庆点了根烟,态度优閒的陷在沙发里。
  李英才和王庆隆两人对看了一眼,王庆隆使了个眼色,刘令芳马上发难:「喂,庆仔,别说些五四三的!上个星期四,你们『天台帮』和三重『重新帮』在『东方幻影』地下PUB为了贩卖摇头丸、争地盘大打出手,你以为我们都不知道吗?」
  「哎哟,刘组长哪…」胡哲庆上身往前,一面回话,一面弹去烟灰:「我个人呢,是绝对禁止底下的人贩卖什麽摇头丸啦,什麽大麻啦,这些是违法的嘛?现在黑道啊,已经不能再做这些为非做歹的事了,现在的黑道啊,得要朝企业化来经营罗…」
  刘令芳也不是省油的灯,双腿一翘,放在造型典雅的大理石桌上:「喂,我说庆仔,线人就说这个分尸案的杀人凶手和你有关,你是不是知道什麽?我告诉你喔,如果你不说,我天天抄你那几间PUB,十点一次,十二点一次,两点再给你抄一次!只要有未成年的在其中,或是有人在卖禁葯…就叫你关门大吉,别以为我不敢!」
  胡哲庆马上心虚的转头看了看王庆隆,王庆隆头甩一边装做没听见。他又把眼光瞄向李英才,只见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向两道金光般直刺向他!胡哲庆见没办法再混过了,双手一拍,躺回他那义大利全皮黑色沙发里:「好啦好啦,坦白说,沈森和我是有些过节啦,虽然说我个人是很『堵烂』他,但是…」
  他站了起来,把烟熄了,在客厅里晃了一圈後,缓缓的说:「我是和底下的人说过,不准贩毒,也不准卖摇头丸,也不可以…对沈森这个『婊啦仔』有任何不当举动…但是有些事情老大可以忍,底下的人不能忍啊?你们知道沈森这混蛋对我女儿做什麽样的事吗?」
  在听完胡哲庆语带感性、哽咽的叙述後,李英才站了起来:「庆老大,你说的话我相信你!我也是有女儿的人,我知道一个父亲遇上这样的事情,的确是忍不住。我不管你倒底有没有唆使你的手下去砍沈森,但是线报说的很明白:你知道是谁干这件事的,对不对!」
  「给我一个名字!庆老大,我阿才就不来烦你!」李英才个头不高,不过声音雄厚,语调坚定,任谁也不敢小觑。
  胡哲庆看了看众人,其馀三人也全站了起来。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唉,要瞒也瞒不了各位,我是有和一位小弟说过啦…」接著他走到他那豪华气派的办公桌旁,打开抽屉,拿出张照片:「就是他,邵文杰,我是和他提过我女儿的事啦,谁知道他会这麽冲动呢…当我知道沈森被人砍了,我马上打手机给他,没想到这混蛋怎麽找都找不著……我这儿刚好有张他和我的合照,你们要,就拿去吧!」
  王庆隆伸手拿了,转交给李英才:「你说他叫什麽名字?」
  胡哲庆一个字一个字的说著:「他叫:邵.文.杰!」
  在描述完当天他们和胡哲庆见面的经过後,归霖竞转过头,一脸狐疑的来反问我:「你能想像吗?这个『天台帮』老大居然连照片都准备好了…你说,这是不是有点诡异啊?」
  我沉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的确有点不寻常。这摆明了就是准备好让你们过去拿的…那个『报马仔』的电话是谁接的?」
  「是一个执班员警说的,他说对方说的很快,好像急著要投胎,一讲完就挂电话,连他想说声谢谢都来不及哩!」归霖竞笑著说。
  当时的我们,并不知道这是胡哲庆所使出的一招--「借刀杀人」。单纯的以为可能只是有人知情密报,而胡哲庆不想把事情弄大,所以乾脆交出人来免得惹上麻烦。车子一路开到了天母的阳明医院,果然不出我所料,大批媒体记者、SNG车都早已集合在阳明医院门口等待消息。
  炎热的七月,硕大的太阳好像卯起来瞎晒一样,晒的在场的每个记者,不论文字、摄影个个晕头转向、满身大汗,女记者还好,可以穿著短裙、无袖上衣,还可以撑把洋伞,在阴暗处避暑;男记者就不同了,文字记者得要四处张望,采访对象,摄影记者就得站在高处,深怕自己错过任何一个精采镜头,回去不但要被文字记者念,连上司也会给一顿排头。
  检警单位有时候态度真的很奇怪:说好上午十点相验尸体,却往往下午两点多人才会过来。有时是声东击西,不让媒体采访;有时却是故做玄虚,好像在找个良辰吉时才想出现。不过这回「留头魔」的案子实在闹的太凶,再加上沈森的分尸命案,早已炒的沸沸扬扬、社会人心惶惶,大概没有几家媒体敢「独漏」吧?
  下了车,沿路就和几家熟悉的媒体打招呼。不少媒体记者已经抢好了背景,占了个「最佳角度」,等著做SNG现场连线,十一点一到,所有的SNG车开始运作,各家新闻台的整点新闻也立即播放,尽管每家媒体的说词、语调、重点、心态各不相同,但他们却做同样的事:各家的新闻头条全是沈森的分尸命案!
  「记者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在天母的阳明医院地下室,两天前发生在台北市的沈森分尸命案,在警方的追查下已经找到了死者的头颅和其他的四肢,不过死者的身体并没有找到。法医和检察官即将来到阳明医院做戡验的动作……我们现在可以看到(镜头转向一台缓缓驰来的九人巴士上),一台九人巴士已经抵达现场了,(紧接著画面上出现九人巴士车身上的字样:台北市刑警大队)据了解,这台九人巴士上面坐著呢,就是国内相当知名的石景城法医,另一位则是侦办此案的黄欣桦检察官,两位都曾参与轰动去年和今年『留头魔』杀人事件…,最後一位是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
  「石法医,你要不要发表一下您的意见?」一名先挤到九人巴门旁的女记者首先发问。
  「检察官,这件案子究竟和『留头魔』的命案有没有关系?」另一名男记者也将手上的麦克风硬塞到众多包围住的媒体记者之前。
  当这台九人巴士尚未抵达阳明医院时,早有两辆警车在前开道,同时下来五、六位员警,一下子就将这些一拥而上的媒体记者层层隔开,三个人面无表情的走出了九人巴,从後门直接进到了地下室戡验尸体。
  刚刚争先恐後、热闹非凡的媒体记者,没一会就回复早先的平静,开始磕牙打屁。
  对我而言,我不太喜欢来医院。因为来这儿我的「灵动」感应特别多。医院什麽最多?无非是病人和死人!就算我站在医院对面的树荫下,刻意离的远远的,我还是能瞄到二楼病房的窗户里,站著一个瘦弱的老人直盯著下头闹哄哄的人群,我知道:他今天凌晨才因病过逝。
  他看见我,而我,也看见他,两人像老朋友似的,相互的微笑了一下。
  「你,也是记者吗?」
  「很不幸的,我是。」当我感受到他的问话时,在我心中也同时回答了他,顺便也撇了撇嘴角做了个苦笑。
  「他的头…好像前几天就送到这里了…昨天还有好多医生、护士在讨论呢…」老人说。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他的头放在坟墓上时,我有去看过…」
  老伯又问:「怎麽会死的这麽惨呢?」我摇了摇头,那些黑社会的作法,本来就没有逻辑可寻,想要「杀鸡儆猴」,这种方法通常是最直接有效的。
  忽然间,我看到老伯的脸开始阴沉下来,彷佛有个他不喜欢的东西接近他,我知道,他一定是看到什麽不想看到的东西,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他的身旁多出一个人,一个我好像看过,却又想不起来在那见过的人。
  那个人身材高眺,体型壮硕,而且外型阳刚味十足,胡渣满面,最重要的是…他看的见老伯,缓缓的走近他的身旁。
  「我的天哪!」我开始回想:究竟在哪儿见过这个…却又不禁全身发起抖来:「他…他不就是…」
  那个人面无表情看著老伯,顺著老伯的视线,他缓缓的转过头来,看见了我,冷漠近乎冻结的神情,在一瞬间,他的双眸忽地圆瞪!脸色扭曲狰狞!整个人就像火山爆发一样,在一刹那,他将全身上下所有的恨念怨气都散发出来,穿过门窗、翻过墙壁。不知是我眼花还是什麽,我发现,在场所有的媒体记者不分老幼、男女、站著、坐著、睡著、醒著…全部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
  没错,他,就是沈森!!!
  他的双唇紧闭,咬著牙,从他的太阳穴旁可以看到不停抖动浮起的青筋,他的双拳紧握著,不住的颤抖,而身体部份却像透明体般隐约可见,最让我不忍卒睹的,是他那头颅和脖子间被砍劈过的接缝,那不断的渗出血水,缓缓的流向他那模糊透明的身躯,他轻轻的张开了嘴,慢慢的上下张合,满嘴的鲜红血渍不住的在他双唇舌间翻搅,那种恐怖只能用「血盆大口」来形容…
  「我死的好惨…真的死的好惨…!你…你要帮我…帮我…」
  坦白说,这是我在采访新闻时最最不想碰到的事!每回遇到这种横死的人,当我感应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把整个死亡时所遭受到的不幸、苦痛、屈辱和难受一鼓脑的散发出来,就在我还来不及拒绝他的要求时,我的脑海里已经多出一些让我十分痛楚的景象。
  刹那间,我整颗头闹哄哄的,就像一阵洪水一样,忽然间把我整个人都给淹没!
  在恍惚模糊中,我看到一个人醉醺醺的坐在计程车里,满身的酒气,斜躺在後座,他用含糊不清的口吻说著:
  「载…载我到…林…林森北…北路…呵?『运匠』?恁宰仔否?」
  前面的司机,戴著一顶运动帽,缓缓的点了点头,他的眼神飘到了後照镜,看了看坐在後方的沈森…露出阴阴的微笑。
  我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整个心就像是被绳索紧紧纠住一般;这个司机,居然就是现在所有警方正在通缉的:邵文杰。
  原先应该往林森北路方向行进的计程车,却一路往新店的山区驶进,我看到邵文杰不时的从後照镜偷看著早已烂醉如泥的沈森,熟睡的他居然还打起呼来,完全不晓得自己已经踏上了死亡之旅。
  邵文杰熟悉的开著车,就算在蜿蜒岐岖的北宜公路上速度也不见迟缓,开到路边一个缺口,阿杰迅速的右转下坡,在这个凌晨时分,北宜公路上根本没有车辆往来,就算有,在路灯昏暗的情况下,後方车辆大概还以为刚才是自己看走了眼。这辆计程车就这麽神不知鬼不觉的自这公路上消失不见。
  开过一段柏油路後,计程车行进到石子路上,四周只剩树林,黝黑到不见丝毫光线,在重重的树木丛野间,彷佛置身於一个人烟罕至的郊外,颠簸的路段让沈森机警的睁开了眼睛,正打算坐起来的时候,一个枪托刚好打在他的左太阳穴上,他就再也不醒人事了。
  一阵冷水淋头,沈森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在一间小铝皮屋里,里头的陈设破烂简单,看起来像是临时搭建的工地,而眼前的景物竟然是完全颠倒的,他直觉的想挣扎,手脚却不听使唤,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双脚早已被胶带困起,整个人被倒吊在半空,在意识逐渐清醒的同时,他也发现自己的前方来了三个人:两男一女。
  「没想到他竟然醉成这副模样,害我早已准备好的乙醚都没什麽用了。」一个身著黑衣黑皮裤的瘦高少年如此说著。
  另一个男子,看起来比黑衣少年略矮,也胖了些,穿著HIP HOP造型的宽大T恤,还有时下流行的松垮牛仔裤,正在用角架装设一台V8,一边调整角度还一边问著:「阿杰,我们真要用V8拍下来给老大做纪念哪?」
  阿杰笑了笑,得意的对旁边一个高眺金发挑染美女说:「当然,要不谁会知道我邵文杰干的这麽漂亮?嗯?小君?」
  一阵阴风吹来,沈森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嗲嗦,这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的衣服早已经剥光不见。想到自己四十几岁的人了,竟然被这两个「古惑仔」耍著玩,心中一把无名火起,酒也醒了,忍不住放声大骂:
  「×你祖宗十八代,你们两个混蛋,还不快点把老子给放下来!?」
  「哇靠,被吊起来还敢『喊苦』?」阿杰看到沈森不住的扭来动去,随即一脚踹向沈森那软趴趴的下阴,本以为会换来一阵痛楚的号叫,没想到「硬颈」的沈森只是用力的哼了一声,紧皱著眉,强忍住疼痛不发一语。这个举动没有让阿杰佩服,反而更加恼怒:「摆明了就是说我扁你扁的不痛不痒嘛?!好!『衰文』,把球棒拿来!」
  「好!打给他死!」「衰文」随即从一旁的桌子底下掏出一根铝棒来,交给阿杰:「来!给你!」
  阿杰看了,不禁皱了皱眉:「怎麽只有一根,不是叫你带两根来吗?」
  「衰文」心虚的往後面退了退:「我…我只有…只有买一枝耶…」
  看见他一副「孬种」的模样,阿杰看了心中有气,球棒一拿,脚马上踹到「衰文」的肚子:「滚啦!『卒仔』!什麽都要我动手!」「啐」的一声,一口口水便吐到跌倒在地的「衰文」脸上!
  邵文杰得意的笑了笑,慢慢晃到沈森的後面,开始用力推他,一边推,一边哼著歌:
  「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说我好宝宝…」
  沈森整个人就像盪秋千不停的摆来盪去,原先绑住双脚的绳索也愈困愈紧,沈森的体重再加上摆盪的速度,让被绑住的脚踝不断勒出一道道的血痕!
  摆动的幅度愈大,邵文杰就愈得意,到後来他乾脆用脚去踢沈森的身躯,当沈森摆盪的幅度接近六十度,像个大沙袋时,邵文杰右手轻轻放下球棒,接触到地面,左手高举伸出食指,摆出十分酷劲的姿势,口中开始大声念著:
  「中华队的强打四号打击手,邵文杰,已经创下连续出席一百次安打打击,这一次,他会不会再创世界纪录呢?所有的观众都注视著他的表现!」
  一声高喊,阿杰抡起手中的球棒往後一举,摆出铃木一朗的打击姿势,对著迎面急至的沈森,左脚一踏,球棒就像电光火石一般向前挥出…「锵!」的一声,伴随著「唔~~~」的闷哼,阿杰兴高采烈的挥著球棒大喊:「哈!正中直球!打的好!」
  这一棒敲去,刚好打到沈森的右臂,刹那间,右臂马上破折性骨折!不过个性强硬的沈森,居然连叫也不叫一声,咬著牙,倒吊著死瞪著阿杰,这让阿杰更加光火,拿起球棒就开始乱打乱敲!
  「马的!你这混蛋!害老子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日夜不停的跟踪,还让我昨晚三更半夜的去抢了台计程车诱拐你上当!我你他XX的给你死!」
  当阿杰说完「计程车」三个字时,我的脑海中忽地冒出:「DSY-XXX」的车牌号码。
  阿杰像疯子在绕著沈森鬼吼鬼叫,球棒就像雨点一般落在沈森身上,打不到五分钟,鲜血就像爆炸一样落在屋内四周。看到阿杰的狠劲,美君吓的瑟缩躲在屋角的一边,捂著耳朵、眼睛不发一言;就连平时砍人如吃饭的「衰文」,也都撇过头去,不忍再看。
  过了半个小时,阿杰也打到头昏手软,瘫在地上不住喘气;沈森更是数度被打到昏厥,全身上下几乎无一处完好;休息了一会儿,大夥忽然听见沈森用著咬紧牙关的气力说著:
  「为…为什麽…为什麽…要抓…我…?」
  「为什麽?哈哈哈…!」听到这句话,阿杰不由得全身乱颤,疯狂大笑:「你这淫魔,到现在你还不知道为什麽会被我抓来毒打一顿?您认不认识胡哲庆?(沈森勉力的摇了摇头)他的女儿被你在牛郎店里下药,後来还被你操到堕胎!你谁不好得罪,敢得罪我老大!我靠!」说完站起来又狠踹了沈森一脚!
  这回沈森有回应了!只不过他的回应竟然是一连串的大笑,笑的很狂,很放,也很令人丈二和尚摸不著脑袋,阿杰看见他的狂笑,也没来由的跟著一起笑,两个人,一个坐在地上,一个倒吊在半空,放声大笑,这种诡异的情景,让在场的美君和衰文都不约而同的竖起了鸡皮疙瘩…
  笑了半天,阿杰上气不接下气的问:「你他妈笑什麽?」
  沈森不说话,保持著奇怪又诡谲的笑容,两人注视著将近十秒钟,没多久,阿杰忽然听见屋里传出滴滴答答的水声…
  「怎…怎麽会下雨了呢?」阿杰觉得奇怪,摸了摸自己的头发,闻了闻,不禁勃然大怒:
  「妈…妈的!我操!你竟然在我头上尿尿?」
  阿杰连声的跳脚怒骂,伴随著沈森的狂笑,让整间屋子弥漫著十分不搭调的气氛,美君、衰文,甚至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自处,也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麽样的怪事。
  「好…很好…你是条汉子,我就给你一个痛快!」
  说完,阿杰进到小房间里,拿出一个用报纸紧紧包住的长条型物品,猛力将报纸一撕,原来是把武士刀!
  他走到沈森背後,大声的喊了一句:
  「你这淫魔,觉悟吧!」
  唰的一声,只见沈森的人头落地,没有头的身体在半空中还不住抖动,从断颈处冒出来的血液随著身躯四处飞散,将整个小房间都淹满了泉源而出的鲜血…「哇」的一声,美君和衰文两人几乎狂奔似的冲到门外,蹲到地上开始狂吐起来。那浓郁的血腥味,就连不该在现场的我都隐约能感受的到!
  「喂!吴澧童!吴澧童!你还好吧…?」当我完全清醒时,发现自己是整个人面朝天的躺在人行道上,归霖竞在一旁担心的拍著我的脸:「醒了醒了!妈的,没事昏倒,差点吓死我!」
  「别…别管我…」我马上坐起,眼角一瞥,在二楼窗户旁的两个「人」早已不见踪影,我抓住归霖竞的衣领,靠近他的耳朵小声的说著:「快!通知八号分机!DSY-XXX,计程车…邵文杰…在上面!!」说完,我整个人又再昏厥过去!
  「您好,欢迎您收看×视七点新闻,我是黄玉琴。造成社会恐慌的『留头魔』分尸命案,警方今天已有重点性的突破。一位计程车司机今天下午五点在友人的陪同下向警方报案,声称他在前几天开计程车时,车子遭歹徒劫走,而歹徒的相貌与日前所公布的牛郎分尸案嫌犯邵文杰完全吻合,警方已发布八号分机,全面通缉涉案人邵文杰,也希望民众能提供线索,这辆被歹徒劫走的计程车车牌为:DY-XXX...」
  看著邵文杰那张笑容灿烂的照片在萤幕上出现,我的心情其实颇为五味杂陈:明明是个前途无量、年轻有为的大好青年,却因为好勇斗狠,误入歧途而触犯法网,「一步错,全盘错」,这句话用在邵文杰的境遇上,实在是太贴切了。
  虽说警方在下午六点多才召开记者会,发布通缉邵文杰的新闻稿,事实上,在下午两点多,这消息早已通报全国警政单位,请所有警界同仁密切注意车号「DY-XXX」的计程车。这当然和我在昏厥过去前所说的最後几句话有关。
  当我清醒後,归霖竞把我扶到阳明医院一楼会客室的沙发上,随後就去向李组长报告我刚刚的遭遇。我整个人呢,就像一个被掏空的公事包一样----软扁扁的瘫在沙发上,两眼无神的看著正前方…不敢阖眼哪!一闭上眼睛,沈森那具在空中不住扭动挣扎、鲜血肉块四射的无头尸体,就会硬生生的占领了我所有的记忆!
  就在我惊魂未定的时候,腰间突然传来一阵震动,我整个人吓的从沙发上弹到墙角,没想到震动感竟然跟著我一起移动,直到五秒钟过去,我的耳里传来一声声熟悉的音乐铃声时,我才警觉原来是我的手机响了,我再度陷回了沙发,按了通话键:
  「喂,哪位?」
  「听说,你刚才看了沈森死亡的『现场实况转播』是吧?」会问这种没有人性问题而不会发笑的,大概只有石法医这个人吧…
  「是…真是让我难忘哩…」我有气无力的应著。
  「有些问题想问你,不知道你现在行不行呢?」石法医又问。
  「如果我说:不呢?」
  「他哪里骨折?」他根本不理会我的抗议。
  「没有错的话,全身应该都有,不过身体你们还没有找到,我想…应该是右手上臂最明显。」
  「凶器呢?知道吗?」
  「身上的伤痕是球棒,砍掉头颅的是武士刀。」
  「还有呢?」
  「双手双脚…应该都有绳索困绑过的痕迹吧…而且他长期被倒吊著,头颅应该有出现『脑充血』的迹象。」
  石法医沉思了一会,才回答:「好小子,真有你的!」接著他转身告诉李组长:「这小子说的完全正确。我想,你们可以开始通知各县市发通缉令了。喂,吴桑,待会儿一起吃中饭吧,排骨饭加猪血汤?」
  我先是一阵恶心反胃,然後呻吟的说:「我…我今天…大概吃不下东西了吧…?你们自便…」
  挂上电话前,我还听到石法医传来十分「爽朗」的笑声,我可是连回嘴的力气也没有,骑上机车,回到家後坐在床上发呆,或许是太累了,在不知不觉中就沉沉睡去了。
  晚上醒来,已经九点多,虽说肚子一阵咕噜乱叫,但著实没有胃口,想来想去,乾脆去找习学好了,半个小时後,我已经在「SUCK HELL」里的一间包厢,卧躺在暗红色的沙发上,在我身旁的,是我那火辣标致的马子。今天的她,穿了件纯白色的紧身T恤,在胸前却有一朵极为显眼的大红花,搭配上粉红色的小短裙,露出性感修长的双腿…真让人忍不住想对她上下其手一番。
  可惜的是:我一点「性」趣也没有。
  握著手中的琴汤尼,我的右手不自主的发抖著,看著我的窘况,习学贴心的紧握住我的手,将它贴近她那柔软具弹性的胸前,我看著她,她缓缓的闭起双眼,正当我要亲吻她那豔红的双唇时…一个煞风景的声音在外头响起:
  「习小姐,外找!」
  这麽一个浪漫的气氛被人忽地打断,习学非常不高兴,她瞪大双眼向布帘外的服务人员大吼著:
  「没看见包厢外已经用布廉遮起来了吗?我老公身体不舒服,今天我谁也不见!叫他滚!」
  「可是…」布帘外的女服务生嗫嚅著说:「他说…他们是吴先生的朋友…」
  习学马上从沙发上跳起来,两手叉腰,大剌剌的瞪著我:「你…你居然敢找女人来我这间PUB?!」
  我无辜的两手一翻,缩在沙发里:「我什麽都不知道…?今天下午去阳明医院,已经把我折腾的快挂了,我连办公室也没回,更没和别人连络…哪有什麽女人来这儿啊…?」
  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看著习学一张怒气高涨的脸,我连忙在她面前接起电话:
  「喂,哪位?」
  「嗨哟,无厘头,想见你还这麽困难哪?大牌记者喔!」
  听见他的声音,我才松了口气:「呵…鬼灵精啊?死鬼仔,又有什麽事啦?」
  「我现在在你马子PUB的门外,但是她们不让我们进来啊?」归霖竞在电话另一端鬼吼鬼叫的。
  「我知道了…」我把手捂住话筒,然後抬头看著习学:「是我那警察朋友鬼灵精哪,他说要进来找我,方不方便呢?」我会这样问,因为这儿可是台北市著名的『蕾丝边·吧』,只有女同志才能进得来,男人想要进来,只有两种:一是厨师,二是送货员…而且还得从後门才得其门而入,这回鬼灵精想要进到这儿,说真的有点强人所难。
  一听到是男人来找我,习学整个人心花怒放:「好呀好呀,反正有包厢,客人看不见。他们有几个人哪?」
  「喂,你们有几个人哪?」我反问。
  「嗯…连我在一起,四个,就是石法医、黄检察官、李组长和我罗。」
  「啊…这麽多人哪?那我得问问。」我转头问习学:「有四个人耶,三男一女。」
  「为什麽会有女的?」习学根本不管其他男人是干什麽的,她只在意:那个女人是干什麽的?她为什麽要来?
  我哑然失笑:「她?她是检察官啦,我看他们来是为了讨论案情吧?」
  五分钟後,一行人进到这个秘密包厢里,我尴尬的向李英才点了点头,毕竟早上直接冲到他办公室里对他大吼质疑的态度著实不好。
  他挥了挥手,表示没事,不过脸上的倦容的确可以看出:为了这几天来所发生的凶杀命案奔波,他也苍老了许多。
  除了鬼灵精之外,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习学,像习学这样外型亮丽抢眼的女孩子,很难不会让男人为她失魂落魄…换言之,如果有男人不看她反而是件奇怪的事。不过,她今天就遇上了,而且,一次还两个人。
  石法医向她点了点头後,就倒在沙发上,摸著自己的肚子:「刚刚的猪血糕、猪肚汤还有猪头皮真他XX的好吃!」李组长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开始沉思。
  我胃里一阵翻搅,转头就将刚刚喝下去的琴汤尼和胃酸整个吐到沙发旁的垃圾桶里,习学马上冲了下来,拿湿纸巾帮我擦拭。
  半晌,我才苦笑著抬起头:「无事不登三宝殿,各位前来,一定有什麽要紧的事。是吧?」
  黄检察官把拿在手上好久的资料往我面前一丢,没好气的说:「哪!这是今天解剖沈森的资料和数据,我想可能可以帮助你再想起一些什麽东西。」
  归霖竞和石法医相视一笑,归霖竞甚至做了个鬼脸,不过,只有我看见。
  不知道她为什麽心情不好,大概是和李组长同一个「毛病」:压力太大,来PUB就是要放松,习学叫了瓶红酒,我们就在包厢里聊了起来。
  其实,在晚上十点多,谁也不想再谈公事,加上PUB放的正好是轻柔的爵士乐,昏黄的灯光,更让人心情沉淀,通体舒畅。
  「我的老婆,说要和我离婚。」高举著手中的酒杯,李组长直盯著不住摇晃的威士忌,口气深沉的冒出这句话来。
  大夥都不约而同的将目光集中向他,露出惊异的眼光。事实上,李英才组长的表现十分优异尽职,算是警界中少有的「悍将」,每次出任务都是身先士卒、劳心劳力。不过遇上「留头魔」这种奇案,任谁也无法找到蛛丝马迹,想破案真比登天还难!
  石法医拍了拍他,并没有说话。黄检察官不时的偷眼看我,似乎是希望我能打破僵局。我咳了一声,打了个哈哈:「算啦,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没有人笑,也没人接话。我知道,这话接的不漂亮。还好灯光昏暗,没人看见我的脸一路羞红到脖子。
  「嗯,组长,有没有想过,和嫂子再聊聊嘛?」归霖竞不愧是「鬼灵精」,马上见风转舵,换个话题。
  不知是我眼花还是什麽看走了眼,我隐约的瞄见李组长的眼眶泛著泪光:「唉,我何尝愿意用媒体的力量来抓人呢?问题是:这案子不破,我一天无法安眠,连家也都很少回去了…而且上级的压力又这麽大,上面说,先放消息出去,反正到头来没有人会怪警方释放错误消息,一定是怪媒体胡乱报导。」
  大家默然。谁也不说话,黄检察官不知为什麽,拼命喝著酒,一杯接著一杯,就在我举起酒杯打算向李组长致歉的同时,他的手机忽然响了。
  「喂,我李英才,是,你说什麽?我知道了,我马上赶回去,对,石景城法医也在我这儿…」
  挂了电话,李组长转过来对大家说了一件最不想听到的事…
  大约三十分钟後,我们出现在西门町武昌街中,除了习学之外,李英才、石景城、归霖竞、我,还有一位已经喝到醉茫茫的黄欣桦检察官……一位基层员警看到我们过来,连忙向李组长、石法医等人打招呼,身边带著一位年约六十好几的男子,头顶微秃,穿著轻简的衬衫西装裤,员警表示,他是现场的目击证人:「就是这位,陈老伯,他在半个小时内,打了两次电话报警。」
  「偶…偶看到他哩…电视上的那锅人啦!」那位老伯还心有馀悸的说著。
  警员表示,这名陈老伯是大楼管理员,晚上在值夜班,正当看著电视的整点新闻时,忽然瞄见门外有一对年轻男女匆匆忙忙的经过,在他们的前方,还有一名男子。
  「偶那时候还感觉就奇怪,为啥米伊两个人的头前会有个男的,走的就没甘愿耶…偶就站起来往前看哪…哇!惊死人!那锅少年仔手上拿著枪哩,叫前面那个人快点走啦!」
  「你确定那个年轻男人就是电视上的那个邵文杰吗?」李组长问。
  陈老伯用力点了点头:「偶不会记错的!我看了早报、晚报,还看了电视新闻,偶不会看错的!所以偶…偶马上打电话报警。」
  「那…你为什麽会到楼上去看呢?」归霖竞不解的问。
  陈老伯马上解释,由於他们大楼的九、十、十一、十二楼是旅馆,因此时常会有人进进出出的,他发现邵文杰三个人是从大楼旁边的电梯出来的,於是他打完电话後,直觉觉得阿杰出现在这间大楼里,铁定大楼里发生什麽事,就一楼一楼的清查,却没想到在九楼住宅户时,发现一件更怪的事!
  「那锅女的我宰样啊,她是一个秘书小姐啦,其实喔,她是一间大公司老板的情妇啦,偶常常看见有个男的开宾士300载她回来,两个人就又搂又亲的上了电梯,然後那个男的喔,大概都十二点多才走哩!」陈老伯详实的说。
  「不过偶告诉你们喔…」陈老伯马上又小声的接著讲:「这个何小姐其实粉花心哩,伊的男朋友偶就看过好几个,每个都不同。」
  这样的消息对一头雾水的警方来说十分有利。因为这件新的案子,让疲於奔命的警方狠狠的再吃了一记閟亏。
  「偶就好奇啊,那锅查某的房间门没关好,半开半掩的,偶就推门进去啊,偶就叫:『何小姐,何小姐,你在厝吗?』不叫还好,偶看到伊的床喔…差点惊到屎都跑出来!」陈老伯愈说愈激动,脸皮不住的颤抖,嘴唇也因恐惧而变紫。
  「那锅小姐的头喔…就摆在伊的床上!哇!吓死偶了,这一定是那个电视上的那锅阿杰杀的啦!」他笃定的说。
  我、归霖竞和另一警员对望一眼後,随著石法医和李组长上了楼。当然,所有鉴识人员也早已就位,检查案发现场有无可疑证物。
  「嗯,这个女人长的还真不错。」石法医蹲在床前,仔细端详著眼前的头颅,冒出这句话来。
  我和石法医是在当兵的时候就认识了。那时的他刚自成大法医学系毕业,在校期间还是跆拳道社社长,身高一百七十多公分,身材练的十分健壮,在当兵的时候,没出操时他就埋首书中,时常光著上半身,拿著棍子边打身体边念书,我笑他是悬梁刺股,他却有另一种说法:
  「我才不是想睡哩,我是在练身体!把皮练厚点,这样以後被打才不怕痛!」石景城严肃的说。
  认识这个人之後,我才真正明白什麽叫「天不怕地不怕」。当年在站卫兵时,有个新兵因为感情问题而在岗哨内开枪自尽,帮他收尸的,就是石景城。他连纸钱也不烧,香也不拜,就这样拿著汤匙,一瓢一瓢的把满墙满地的碎肉挖起,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的勇气。看著他「卖力」的挖著,我这个政战士不由得问他一个笨问题:
  「石头(石景城的腻称),你不怕吗?」
  石景城连头也不抬,用汤匙挖著墙脚角带血的碎骨:「惊啥小?他活著我都不怕,死了有什麽好怕的?」
  从此之後,那个岗哨只有他敢站,因为事後,所有站那岗哨的人都遇过那个自裁的阿兵哥,就他没遇过。
  「这个男人,不做法医真的太可惜了!」我心里不知为何冒出这个念头。
  三年後,我当了记者,五年後,他真的也干到了法医。
  听到他这麽说,我也蹲下来仔细注视著眼前的头,没错,如果不是只剩一颗头的话,这个女人还真是个美人胚子,妆化的十分浓豔,却难掩天生的丽质,长而翘的睫毛配上修剪合宜的眉毛,从她的双眸就能感觉到当她对男人抛媚眼时所能展现的『核能电力』。更别说高挺的鼻子和娇翘的唇型,甚至比一般模特儿或者一些小女明星也不逊色!
  「喂,无厘头,你看看这个!」石法医递给我一个相框。
  那是一张单人沙龙照,里头的女子身著低胸礼服,摆出来的媚姿搭配著修长的身形,丰挺的胸部,浑圆的臀部和完美曲线才有的腰身,也难怪,这女孩会有这麽多男人迷恋她。
  「看够了吗?」一个低沉的声音自身後响起,把我和石法医都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一个身高约一百六十五公分的中年男子站在我们背後,双手戴著手套,手上还拿著笔记本,最让我惊讶的是:现在是七月底,凌晨十二点多,就算是晚上,气温大概也有二十五、六度,而这个男人竟然穿著西装,打著领带,过於正式的服饰不免引人侧目。
  「长…长官好!」石法医马上起身,对他来个十分正式的敬礼,我还搞不清楚怎麽回事时,这名男子连看也不看我一眼,对著石法医说:
  「这个人…是记者是吧?你们怎麽可以让记者进来呢?」
  「我…我…」一时之间我也语塞,该怎麽介绍我自己呢?记者吗?灵媒吗?
  「长官,他…他就是『无厘头』啦…」石法医比这男子高一个头,但也低下身来,小心翼翼的在这男子耳旁咬耳朵。尊敬的模样,是我这一生中从来没见到过的。
  这男子生气的瞪了他一眼,破口大骂:「我管他有头没头的!记者就不准待在案发现场!这是规定!」
  「你…你凭什麽说…说我是记者?」我没好气的问著。
  他转过身,低头写著东西,头也不抬的说:「第一,你没带头罩、手套,就说明你不是警方的搜证人员;第二,你没穿制服,你也不是管区警员;第三,你没戴口罩,表示你不是检察官,第四,你穿著多口袋背心,表示你时常使用这些口袋,不是装底片,就是装纸笔,第五…」他右手後指,不偏不倚的指到我的胸口:
  「你这儿…挂著『记者采访证』!」
  「石法医,这…这又是『无头魔』干的吗?」就在我和石景城陷入尴尬非常的场面中时,
  刚作完陈老伯侦讯的李组长,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问著。
  石法医点了点头:「嗯,而且死的时间应该不到一天,可能是昨晚才遇害的,脸上的彩妆还十分明显,没什麽掉妆的痕迹…」李英才一看到身边的中年小个男子,也马上立正站好:「长…长官好!长官…我不知道你在这儿…歹势!」
  归霖竞跑过来,对著李组长和石法医做简报:「死者叫何逸兰,二十六岁,是一间知名电脑公司老板的秘书,这间房子的名下是何逸兰的,不过听说出钱的是她老板,房子买不到一年,刚刚已经连络过她的老板,不过手机没开,人不知去向…咦,长官!你…你也在?」
  这时,我真的快笑出来…那个中年男子的身材实在太娇小了,以至於几乎让人「忘了他的存在」,不过看到众人毕恭毕敬的模样,想捧腹大笑的冲动又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这时中年男子开口了:「刚刚楼下那位管理员说,她好像还有其他男朋友,是吗?」
  归霖竞摇了摇头:「这点我们还在查证中,看来,要先找到她老板再说。」
  醉醺醺的黄检察官不耐烦的门外大声叫著:「你们男人啊!真是太可恶了!包什麽二奶?!现在好啦!女朋友死了,这件『金屋藏娇』的事也要爆发出来,看他以後怎麽做人?」
  中年男子皱了皱眉头,声音低沉的说:「警方找了半天电话拨不通,原来黄检察官在这儿啊…怎麽喝成这样还过来案发现场呢?实在太不像话了!」
  大家你看著我,我盯著你,谁也不敢接话。
  「对了!你!」这中年男子指著我,简单的下了个命令:「出去!」
  归霖竞连忙拉著我往外走,我愈想愈气,双手拳头紧握,到了楼下,我马上回头破口大骂:
  「哇靠!这男的是谁啊?摆这麽大的架子?!」
  「你不认得他?也难怪,这个人叫李秉强,是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特种勤务督察,去年才从美国回来,平常很少会请他出面的啦…除非是很大的案子,否则要请他都很难哩…」归霖竞拉我到一旁,小声的描述著:
  「他真的很行,之前曾经在美国的FBI哪儿待过,学习并研究一些连续杀人犯的心理和犯案过程,你知道像他们这种人哦,可以依现场的状况、尸体摆放的位置、相关的地形地物、致命伤口的产生、凶器的种类,有无性侵害等等来推敲,不用资料,不用指纹,就能把凶手的年龄、外型、特色、穿著、习惯和身材说的一清二楚,超强的咧……我想这次会轮到他出马,大概也是借重他这方面的专才吧。」
  「嗯…难怪…难怪会这麽『臭屁』,那为什麽我不晓得,你们全认识他咧?」我又好奇的追问著。
  「这还不简单?」归霖竞笑著说:「他的布达我们都要到场啊?谁知道那天你去哪儿了?对了,关於这个人,你知道他多少?」
  我低头看了看那名字,脑海里浮现出这个人的相关资料,这个知名电脑公司的负责人,已婚,有儿有女,年纪不过四十多岁,已经是亿万富翁了,而且形象也不坏,不时从事一些公益活动,就连经发会都邀请他参与,现在却因女友的被害,使得两人的「婚外情」即有可能因此而曝光,名誉的损失金钱也难弥补…这或许真的是得不偿失啊。
  归霖竞看见陈老伯在警车里,一个人怪无聊的,於是就上前打屁:「喂,陈桑,『歹就捕』啦!没啥米好惊的啊…做个笔录,马上就回来了啦!」
  陈老伯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我,嘴巴动了动,又好像不太想说,我看他有事想讲,便凑到警车旁:「喂,陈桑,你是不是有事要说啊…」
  「偶…偶好像有看见…伊个坏人他…他们驰走的车子车牌喔…不过喔…偶…偶惊偶真的不太记得咧…」
  我和归霖竞对望了一眼,他点了点头,知道我的用意,我把手伸进车窗,拍了拍陈桑的手背,然後抓著他的手说:
  「没关系,陈桑,你先想看看…」
  就在这一瞬间,我很快的进入了他的脑海里,用一种,称之为『快转』的方式吧,找到了最後一幕:一个男子在前面踉跄的走著,另一个瘦高的男子则不停的催促著他,在他们两人的後方,跟著一个高眺的女孩,还不时的回头看…他们上了辆计程车,车牌号码是…
  「伊…伊驰的车是…」陈老伯还没把话说完,我就接下来了:「是计程车,对吧?」
  「咦…你…你哪知?」陈老伯瞪大眼睛看著我。
  我点点头笑了笑,然後转身告诉归霖竞:「错不了,Q6-×××,我看到了!」
  归霖竞马上拿出笔,写在自己左手手心:「谢啦!我去告诉他们…就说…是陈老伯看到的!」说完就匆匆上楼了。
  经过这麽一折腾下来,看看时间,也已经凌晨快两点了,打了个哈欠,趁其他媒体还没有来,先回家休息休息。骑到一半,忽然有种想找习学的冲动,心想,反正已经这麽晚了,她也该休息了,於是车头一转,就往「SUCK HELL」的方向骑去。到了店门口,居然已经打烊了,铁门也拉了下来,但是地下室还是传来阵阵吵杂的摇头音乐,还有一些零星的尖叫声…与其说是尖叫,不如说是惨叫还像一点!我愈想愈不对,正准备下车趴在地上听听究竟是怎麽回事时,有个人在我背後说著:
  「喂!你要干什麽?」
  我回头一看,一个高瘦的人影在我後方出现,而我,正好面对著路灯,在强光的照射下,只能隐约的看见他的身影,从身高和体型看起来,「他」,应该是个女性。
  「我听到有些尖叫声…你…有没有听到?」我眯著眼睛,用左手遮住眼前的强光,关心的询问著。
  她,没有接话,只是冷冷的再问了一遍:「你,在这儿干什麽?」
  「我…?我听到这儿有些怪声哪…我…」说到这儿,我的右手上臂又开始起了一阵鸡皮疙瘩,一股妖气从她身上忽地散发出来,狠劲地直扑向我,我不由得闭上了双眼,但刹那间惊觉自己正现在陷入一个十分危急的情势中,我右手捏了个「制妖咒」,左手也比出了密宗退魔的手势,不论对方从什麽方向攻击我,只要不是将我一击毙命,我都能有馀力还击!
  过了大约一秒,我睁开双眼,迅速起身往後一弹,「碰」的一声,背後先靠上墙壁,随即蹲下,以防身後遭人偷袭,不过我这些动作都是多馀的,左顾右盼,眼前哪有什麽人?有个巡逻的警察看到我在那儿跳来跳去,坚称我喝醉了酒(谁叫我就在PUB前面大跳『摇头舞』?),要我到最近的检测站,看看我的酒精浓度有没有超过。
  「我就告诉你我没有喝酒啊…」我急忙抗辩。
  「那你怕什麽?和我走一趟,检查一下马上就可以知道结果了。」这警察坚持。
  说真的,今天已经很糟糕了:上午和李英才吵架;下午又「亲眼目睹」沈森死亡的惨状;晚上又看到另一个「留头魔」的手下冤魂,还被一个国外回来的小矮个狠狠的凶了几句;一肚子大便,想来和自己的马子温存温存又被莫名其妙的妖怪偷袭…现在又有一个怪警察不让我骑车闪人,还硬拗我喝酒,愈想愈火,眼睛一闭,默念了个「读心咒」,三分钟後,决定让他知道小老百姓不是好欺负的:
  「你…郭警员是吧…去年才从警专毕业的呵,你这个月的『业绩』不怎麽样,所以才找我『秽气』,对吧…?」
  他听到我这麽说,整个人楞了一下:「你…你怎麽…知道我姓郭?」
  「知道你姓郭有什麽了不起,嗯,让我看看,你这个月的业绩不好,欠奖金是吧?喔,我知道了,原来是想帮小女朋友买生日礼物啊…我告诉你,你的『大』女朋友早就知道你在外头有小女友啦,不过也没关系,她本来也没把你当成结婚对象,你认不认识一个叫『黄×仁』的人呢?」我毫不犹豫的,就把他最隐私的部份淘淘不绝给说出来。
  这下他可呆了,身体也不自觉的往後退,喃喃的说:「黄×仁…黄×仁…真的是他!我就知道佳佳和他有鬼!靠,真的背著我偷人…」
  看到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我马上追加一句:「郭桑,搞不好你家佳佳…现在正躺在他的床上喔…」
  这名警员马上拍大腿:「对呵!她知道我今晚值夜班,她知道我今晚值夜班…我马上打电话给她…谢谢你喔…!」
  我点头回礼,心中暗自窃笑,骑上机车马上落跑,就在发动机车的时候,还不时听到从後方传来声声的咒骂:「你现在人倒底在哪里?你说你在家?我打电话到你房间也没人接啊?你骗鬼啊?你是不是在黄×仁哪里!说!」
  隔天上午,我进了杂志社,和总编周志昌讨论一下目前「留头魔」的案情,截稿在即,他叫我先写一篇有关邵文杰和沈森之间过节的专题报导,虽说我手头上的资料已经十分完整,但目前案情进行到什麽情况我也不甚清楚,想了想,还是拨个电话给鬼灵精比较妥当,於是打他的手机,不过他接电话的反应倒叫我十分好奇:
  「我现在正在开会啦…不能说话。待会再打电话给你…」他十分小声的说著。
  「开什麽会那麽神神秘秘的?你们平常开会不是挺大声的吗?」我不解的问。
  他说话的声音更小了:「哎哟,还不是昨晚的那个李秉强!他说他发现一些线索,希望我们协助清查一下…」
  有线索了?!这真是个可喜可贺的消息。我连忙追问:「喂,我可不可以『旁听』哪…」
  「要来就快点!在市刑大七楼会议厅!记住!别告诉别人是我说的喔…挂电话了!拜!」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8-01-12
 
~第四章~
 
  二十分钟後,我出现在忠孝东路的市刑大七楼会议厅里,在一片漆黑中,我矮著身子趁机摸入了会议厅的最後一排,还好,给我摸到一个位子。
  虽然只有四、五十个座位,但真的是「座无虚席」,现场鸦雀无声,只有李秉强一个人在前方「大放厥辞」,不过,正所谓:「来的好不如来的巧」,前面开场的『屁话』我一句也没听到,才刚坐在位子上,就听见他那高八度的尖细嗓音说著:
  「嗯…各位手头上应该已经有这些死者的身份、姓名、背景了吧,我们现在来讨论一下:凶手究竟会是个什麽样的人,有没有人有些什麽想法的?不妨说出来大家聊聊。」
  众所皆知,传统的中国人,在面对这样课程时,是不会有任何主动发言的,李秉强见底下的反应平淡,就请人把投影机打开,在前方讲台旁的白幕上,就出现了这样的字样:
  ************************************
  凶手剖析:(什麽样的人可能会是凶手?)
  时间:二○○○到二○○一
  案情:将人头部砍下,身体不知去向
  死亡人数:目前已知七人
  死亡地点:集中在大台北地区
  ************************************
  「我个人以为:」李秉强说著:「由於死者的死亡地点遍布台北市各地,表示该凶嫌有交通工具代步。载送遗体。」
  「第二:死者的身份有学生、健身房教练、酒店女子、上班族、老师等,彼此间每个死者互相都没有关系,可见凶嫌是采『随机』的方式来锁定行凶对象。由於凶嫌必须四处閒逛,找寻猎物,因此此人一定以开车、骑车的方式在街头閒逛。而以开车的可能性居多。」
  「第三,想要长时间的找寻猎物而没有经济上的压力,应该是家中颇有积蓄,要不就是以『开计程中兼职』的方式来维持基本生活。」
  「李督察!」底下有位员警举手:「照您这麽说:凶嫌很有可能是计程车之狼罗?」
  李秉强点了点头:「不错,因为骑车不方便载送死者,而其他小客车又极容易引起死者住家旁的住户注意,这样更排除了厢型车的可能,因此我断定:凶嫌应该是开计程车的!」
  此语一出,底下所有警员一阵哗然,开始交头接耳,也不时传出:「我就知道是『计程车之狼』!」的声音。
  「各位同事,请安静!李督察还没分析完!有问题请举手发问。」市刑大刑警大队队长刘永松站起来喊著。
  「如果我分析的没错…」李秉强向刘永松点了点头,表示谢意:「如何让死者没有戒心?我猜,他的相貌应该不错,外型也很好,至少是那种不会让人一眼看到就排斥的人。最重要的,他能与所有的『猎物』攀谈,可见谈吐不差,颇有内涵。更有可能的是:国台语都能应付。」李秉强再一次强调:「这和不少计程车司机不谋而合,许多上班族因为失业而转开计程车,程度好的人比比皆是。」
  李秉强举起手中的资料扬了扬:「每位死者的遗体都放置自己的家中,可见凶嫌对死者有长时间的跟踪,知悉对方所有的起居时间和出入环境。由此可知…」他停顿了一会。拿只笔在他的资料上写下些字。
  「…跟踪需要相当时间和精力,表示凶嫌年纪不大,约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而且对事情相当执著,很有可能因为工作需要和别人起争执而离职。应该已有相当事业基础,却因个性问题不为他人所重用。」李秉强肯定的说。
  「就现场的照片看来…」大家低头,看著手头上的照片;「由於每位死者的现场几乎没遭到什麽破坏,也没什麽财物损失,可见此人杀人的目的并不在金钱上,而他停留在死者房里的时间不长,也或许凶嫌是个有洁癖的人。」
  这时李秉强把灯打开,环视四周:「有没有哪位能够提出:究竟这些死者他们的『相同点』在哪儿呢?换言之,为什麽凶嫌要杀害这些死者?动机在哪里?」
  大夥面面相觑,彼此开始小声讨论,有些人反覆看著照片,有些人和同事聊著当时侦察的重点,讨论了约十多分钟,有人举手发问:
  「李督察,会不会是情杀或仇杀?这次的何逸兰不是人际关系十分复杂,有可能因为感情出轨而遭到杀害?」
  「这种连续杀人案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上一代的恩怨?甚至是因为他们的父母而惹杀机?」
  大家议论纷纷,什麽莫名其妙的答案都冒出来了:「会不会是外星人杀的?」「他们有可能是中共派来的卧底,被情治单位给干掉了?」「日本军阀亡灵做祟?专取人头?」听见这些答案,李秉强只是闭著眼,坐在位子上一个劲的摇头,而每一个天方夜谭的答案,都让在场的高阶员警笑的东倒西歪,最後有个人怪腔怪调的大喊著:
  「这些死者的生前照片看起来身材都很棒啊…搞不好是因为身材太好被人妒嫉,把他们的身体带走也说不定,恋尸癖嘛!」
  这句话说出来,更引起大家的哄堂大笑,不过李秉强却迅速的拿起麦克风,站了起来,眼睛直盯著我的方向,冷笑的说:
  「好小子!我就在等这句话!」
  所有的人都猛力转身,把眼光往我这儿看…因为刚刚那句怪腔怪调的「吐糟」,正是我的『杰作』!
  事到如今,木以成舟,我也只好讪讪的笑了笑,向前方所有的高阶主管们挥手致意,有人认识我的,忍不住强别笑意,有人不知道我的,也纷纷询问身边的人:「这个头发乱的像鸟窝的傻高个是哪个单位的?」
  不过,李秉强并没有揭穿我的真实身份,他清了清喉咙,顺著我刚刚胡诌出来的论点,做出一个更接近凶嫌身分的「雏型」:
  「没错,这也是我把所有现场资料搜集後,所发现死者们唯一的共通点:不论男女,也不分他们长的美丑,这些死者都是…身材十分皎好、健美之人,因此凶嫌很有可能是要搜集这些死者的身体,而且他能透过衣服,清楚的『透视』死者的身材(说到这儿,所有人掩嘴偷笑),表示该人对於人体相当有研究,极有可能是人体画家、雕塑师,甚至健身教练、游泳教练或服装设计师。」
  「其次;」李秉强看了看现场反应,大夥对他这个推论都不禁点头如捣蒜後,他又继续说出他的分析:「如果要搜集尸体,该凶嫌应该没有家人同住,或者是与家人分居,而居住地点应该是在顶楼,或者是地下室,比较有大的空间去存放尸体。而且搬运尸体必须大费周张,因此所居之地应该是居住者较少之近郊。若以死者多集中在台北市看来,凶嫌很可能藏匿在北投、淡水、石碇、深坑、新庄等交通便利,住户较为分散之地。」
  这样的论点,其实已经将凶嫌的身份、住处都已经做了个明显的区分。我嘴巴上不说,但我已经打从心底里面,深深为这位「机车」督察那犀利明快、观察入微的剖析推理而折服。试想,在承接这件案子後,他手头上只有一些现场照片,死者身份,证人说词,警方笔录等间接物证,他却能如临现场,如数家珍的把凶嫌的大概给说出来,这份抽丝剥茧的观察能耐,国内还没有几个单位、专家能够做的到的。
  当然,这些论点也过於武断,现场有些警员不服气,便提出反驳的问题:
  「那…李督察,为什麽他会杀了五个人之後就收手,隔了一年又再度出现?为什麽女的要杀,男的也要杀?这和国外的连续杀人狂不太类似…」
  「是啊…如果要毁尸灭迹,干嘛还要把头送回每个死者的家里?这不是一种奇怪的作法吗?找个地方埋了,或者是随意丢弃,都比把头送回家中来的安全隐密,这样做,不就有可能被死者的邻居、朋友发现凶嫌的行踪?」
  「李督察,如果凶嫌要搜集身体,他的用途为何?又拿来做什麽用哩?又要如何保存不会腐烂哩?」
  李秉强仔细听著每个问题,然後不时的将这些问题记下,沉思了一会儿,他开始一一回覆:
  「凶嫌将死者头颅送回死者住处,我个人的看法是,这很像是一种宗教行为,就好像中国人所谓的『死後归乡』的作法,所以我在这儿大胆的假设:这个人一定是个宗教迷,并且长期阅读一些宗教书籍,甚至有可能在他的计程车上,就放有不少佛像或者是其他神佛之雕像、信条或咒语。」
  「至於为什麽要搜集身体,我也不清楚。相信各位都有看过最近的一部片叫:『人魔』,这部片的前一集叫『沉默的羔羊』,该剧中的凶嫌也是搜集死者的身体,将他们的皮肤一层层的撕下,然後黏贴在一个人型模特儿上…我不是在臆测凶嫌是不是也在做同样变态的事情。不过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魔的行迳本来就不容易了解,更遑论要弄清楚他们真正杀人的意图…」李秉强语带保留的说。
  说到这儿,底下开始响起一阵嘘声,一大早把手上的工作放下,来到市刑大,已经有点老大不爽了,又听见这个国外回来的人「大放厥词」、「无地放矢」,更影射所有侦办此案的员警都是酒囊饭袋、一事无成,也难怪讲台下的人会纷纷发出不平之声了。
  「大家请安静,有问题举手发问,李督察也说了,这只是他从我们同仁们在这一年之中辛苦所侦察下来的重点、照片、资料所做的凶嫌剖析,我想,李督察只是将他在美国办案的经验给我们做一个参考而已…」市刑大刑警大队长刘永松深谙这些警员的自尊和颜面,如果单刀直入,完全否定他们之前的侦办方向,实在说不过去,不过对於李秉强的说法,他又有点半信半疑,所以站起来打圆场,一方面安抚在场所有办案人员的辛劳,如果没有他们的努力,李秉强也只是个『名誉神探』,如何能做出这些凶嫌人格、身份的分析?而在话里头,也暗指李督察的「经验」大家拿来参考就行了,照不照著做,就看办案人员自己愿不愿意了。
  李督察何等精明,当然听出来刘永松的话中有话,他只是淡淡的说:「国际知名的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也说过:想破案就像要一张桌子,四只桌脚缺一不可。这四只桌脚谁知道?」
  一个员警语带讽刺的说:「左脚、右脚…还有…两腿中间那只『烂脚』…哈…!」话一说完,所有人笑成一团,还有人趁机乱喊:「我还『猪脚』咧!」看大家笑到叉气,李秉强也不生气,静静的拿起麦克风,然後趁大家笑闹不休的时候,语带平静的说:
  「四只桌脚是:现场、人证、物证和运气。很幸运的,前三个桌脚在在座所有同仁的努力之下,我们都已经搜集齐全了…」说到这儿,所有的人也都安静下来,凝听李秉强的谈话:「现在…我们就差运气了…不过,这案子要破,我想已经是十拿九稳的了!」
  我看大夥沉默下来,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连忙挥挥手,问一个别在心里许久的问题:「李督察,据我们所知道,这些连续杀人犯都是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被社会大众注意,或者引起众人的目光…不过目前为止,凶嫌并没有向警方投递任何讯息,或是任何声明,有点点像…『锦衣夜行』的感觉,这是不是也透露出什麽与以往不同的讯息呢?」
  「这个问题问的好,坦白说,昨晚何逸兰的命案时,我已经安排了几个员警,把现场所有围观的人全部用摄影机拍下存证。据我以往在美国办案的经验,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狂通常会把自己犯案的过程,或者动机,或者死者死亡的经过用各种方法公开,来吸引旁人,或者警方的注意…我个人以为:他将死者的头留在家中的用意可能也在此…挑衅社会常理的意味颇浓。」
  他停了停,喝了口水,接著继续说:「至於将所有围观人全部拍下的原因,就是这些杀人凶嫌极有可能会回到现场,观察现场民众惊惶失措的模样,和警方处理此案的过程,藉此满足心里莫名的快感。换句话说:凶手有可能会出现在录影带里面。」
  这番见解,更让在场所有人一阵哗然,李秉强接著更说了一件让大家惊讶到阖不拢嘴的假设:「但是今天早上,我也想到一个可能性:要能搬运尸体而不为人所发现,此人必然身材高大,要不就是孔武有力型,不过…」李秉强微吟的说:「也不排除有两个人以上的凶嫌共同犯案!」
  不知过了多久,邵文杰醒了过来,整个人昏沉沉的,也搞不太清楚自己身处何地,他下意识的想动,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就连移动一根手指头也不能,不过,就算意识不是很清楚,一阵凉意袭来,他才发觉自己身上光溜溜的,全身上下,除了眼珠子之外,什麽也动不了。
  然而,过人的警觉心让他的意志逐渐清醒,他用眼角的馀光瞄到眼前的景物,这才明白自己是躺卧在冰凉的地板上,他的眼珠转啊转,却怎麽也不晓得他究意躺在什麽地方,不过隐约可以知道:眼前触目所及,都是一件件衣服,有的挂在墙上,有的丢在地上,有些扔在沙发,有的随意弃置…
  「我为什麽会在这儿?」邵文杰开始苦思,一时之间却什麽也想不起来,直到从「那天晚上」开始想起……
  「那天…我和美君看到那则新闻快报後…我们干什麽了?喔!对,我们…」
  在看到自己和胡哲庆(天台帮)合照的相片被所有的电子媒体,用「新闻快报」的方式来回放送之後,邵文杰清楚的知道:他最後的一点希望也没有了。这回是胡哲庆摆了他一道,而且是致他於死地的一道。他的心情烦闷到了极点,想找人来发泄出气,他以为,在他身旁的美君会开始号淘大哭起来,他希望美君能这样做,因为,他可以藉机吼骂她,顺便一吐心口上这股鸟气,不过令人意外的,美君从看到新闻到结束,不发一语。
  这样的沉默让阿杰十分难受,他把手上的摇控器往墙角一摔,站起来不住的来回踱步,美君仍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淡漠模样,这使得阿杰更加气恼:
  「你…你干嘛不说话?你说话啊…?喔,我知道了!你在打算怎麽离开我,丢下我一个人不管,是不是?」
  美君转头,看了看阿杰,眼中的阿杰已不复以往帅气自信的潇洒,反而一脸气急败坏,惊惶失措,阿杰原本还想再骂,但看见美君眼中所透露出的坚定,刹那间他想骂出来的话,硬生生的噎了回去。
  「我想…我们先逃到东部吧…偷渡这一条路…我看庆仔是不会为我们安排的,就算有,也是个陷阱,不是死在庆仔的手里,就是被警察抓个正著,你的枪…还在吧?」
  听到美君这样说,阿杰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腰间,那是把六发子弹的史密斯左轮手枪,是胡哲庆知道他要干掉沈森时,交给他的,这把虽说是改造枪械,但也贴身放在胡哲庆身上许久,远距离的准度有待商榷,但十公尺以内的杀伤力也蛮惊人的。
  想到自己可以「拥枪自重」,阿杰开始恢复以往的冷静:「嗯…抢来的这辆计程车是不能坐了,为了省钱,我们也不能坐车…对了!我们可以再抢一辆车…对!」当阿杰的心中已经有了盘算,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胆量也随之增长。
  「好!就照你说的,我们走吧!衣服、行李也不用拿了,走到哪儿算哪儿!」阿杰一起身,就见美君也拍了拍裙子下摆,甜甜的回他一笑:「对!你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
  两个人概略的计画了一下:要闪人绝不能在白天,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多,正是闪人的最佳时机,而且要抢车,就得抢一台能跑长途的好车,两人商议好了,趁人不知鬼不觉的时候,蹑手蹑脚的离开旅馆房间,按了电梯,两个人谁也没说话,只是两个人的手握的好牢,好紧。
  电梯从十二楼逐层往下,每下一楼,阿杰和美君的心头就一阵轻松,到了九楼时,电梯忽然间一震,两个人的心就彷佛要从嘴里跳出来一样!门一开,阿杰直觉的往腰间插放的手枪处摸,一个约一百七十五公分的男子,吹著口哨的走了进来,手指头上的汽车钥匙不住的转圈著。阿杰和美君两人马上很有默契的背过转身,低著头怕对方认了出来。
  阿杰微一抬眼,从电梯的镜子中,看见那名男子竟不停的从电梯里的镜子偷瞄著美君,上下打量,那副色眯眯的模样让阿杰看了就「肚烂」,他猛一转身,冷笑的说著:
  「先生,你…开车吗?」
  「嗯…」那男子吓了一跳,连忙把眼光收回,随意的答著。
  「开什麽样的车?」阿杰再问。
  「嗯…开Cefiro…有事吗?」男子鼓起勇气问。
  「我们想去一个地方…方便载一程吗?」
  「方便哪!我这是计程车呢!」那男子眉头一松,呼了一口气的说著。
  「我们…」阿杰看了美君一眼:「要去花莲!」
  那男人大吃一惊,口中不禁大喊:「花莲?!有没有搞错,花…」
  话还没说完,一把左轮手枪已经抵上他的下巴,阿杰侧著头,慢慢的靠近那男子的脸:「第一,车,我自己开,不过,你的头应该会被枪穿个洞;第二,你帮我们开,只是呢…」阿杰忍不住笑了出来:「委屈你自己开回台北。」
  从枪管上传来的抖动,阿杰知道对方的上下牙齿正在打颤,平时他最擅长的,就是对毫无反击能力的人,施展他那让人无法抗拒的威胁。那男子只不过稍一迟疑,阿杰就用右手大姆指拨动手枪上的板机,男子抖的更厉害了,眼睛一闭,激动的点了点头。
  叮了一声,一楼到了,阿杰用枪抵著那人背後,叫他先往前带路。他和美君两人东张西望了一下,就跟著男子走向他的计程车,却没想到当他们三人出电梯的侧门时,被刚好上完厕所的大楼管理员陈老伯给瞧见这一幕。
  上了计程车,阿杰忍不住皱了皱眉,指著前座仪表控台上那许许多多大小不一的神像骂著:「你是『吃菜』的啊?怎麽车上这麽多神像?」
  那男子开始慢条丝理的绑上安全带调整後照镜、整理稍微凌乱的领带和衣服,隔了半响才回过头来,轻声细语的说:「我不是『吃菜』的。我信的是密宗一种支派,在马来西亚、印尼东南亚国家十分有名哦,别乱说话,会得罪了神明。」
  阿杰和美君两人对看了一眼,彼此的眼中,尽是说不出的迷惑?就见那人把身子转回去,当他发动车子之後,也不急著上路,在热车的同时,这男子小心翼翼的从前座置物箱中拿出一个小罐子,战战竞竞的将罐子打开,用里头的塑胶汤匙轻轻的挑了一些粉末,再好像捧著珍宝一样,蹑手蹑脚的放进一尊神像手中所捧著的一个鼎里…
  「好了好了!我们赶紧出发吧,别再装神弄鬼了!」阿杰见他不住的在东摸西弄,猜想这男子或许是在拖延时间,等待他人发现求援。
  混了江湖这麽久,阿杰当然不是笨蛋。
  他知道,如果自己一人开车到花莲,那是件非常耗费体力的工作。而在路上,不巧遇上了警方的路障盘查等紧急状况时,他们也需要一个人质来保护自己,让他们趁乱顺利脱逃,阿杰往後一躺,把板机拨了拨:「哼!快开车!」
  「好了,好了,就快好了。」那男子根本不理会阿杰拿枪在後座的威胁,反而把粉末放好後,再拿火将它点燃,随著嬝嬝升起的焚香,阿杰和美君都闻到一股淡淡的薰衣草味道,有点清香,却不黏滑,让整个人从头到脚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畅快。
  「先生,您的杀气太重了,我的这种檀香哩,可以让人身心解放,并且降低火气,更能让人心胸宽阔、消除疲劳…」这男子一边温柔的解释,就像电视购物频道的主持人一样淘淘不绝的说著,一边打开了音响,放著时下最流行的「basa nova」音乐。
  当轻柔的乐曲配合著舒缓的歌声慢慢洋溢在车厢里,而清爽微甜的香气又围绕在两人身旁。阿杰和美君多日来的紧绷、疲惫、痛苦、失望,就在那一瞬间荡然无存。阿杰甚至在那一秒钟就闭上了双眼,连睁开的气力都没有了。
  勉强睁开双眼,阿杰发现车子早已上路,而身边的美君早已靠在他的肩膀上沉沉睡去,那男子似乎发现阿杰醒了过来,微微一惊,不过很快又恢复了笑容。
  「你们…睡了很久了耶。」
  「是吗?这是哪里?」阿杰强打起精神,撑起身体边看边问。
  「咦,你们不是要去花莲吗?我现在在往北宜公路上走啊?」
  「是喔…」阿杰想伸个懒腰,却发现自己浑身无力,手脚就像绑著千斤重的石头一样,怎麽举也举不起来,他勉强利用後座沙发的弧度撑起身子,脑筋呈现的是一片空白。
  「先生…你的女朋友,身材挺不错的喔。」男子忽然冷冷的说出这一句话来。
  阿杰心头一紧,却只能淡淡的用鼻子「嗯」了一声。
  「有没有人…找她做模特儿啊?」那人又小心的问。
  阿杰用尽全力睁开双眼,眼前的人影却始终模模糊糊的:「我…我不知道…你…问这干…干嘛??
  那人轻轻的一笑,并不回答,阿杰隐约觉得事有蹊跷,却又起不了身,一咬牙,把舌头用力一咬,满嘴的疼痛和鲜血的咸味让阿杰的精神微微一振,他再问了一次,不过这次,话说的更说不清楚了,在那人阴沈的呵呵笑声中,阿杰终於失去了自己最後的意识。
  会议结束後,所有的人都争先恐後的挤到台前,向李秉强询问自己手头上目前难以突破的案子,不论是凶杀案、性侵害案、窃盗抢劫案、经济犯罪,甚或是贪渎案,每个人都在刚刚的会议里,不知不觉中把李秉强视为破案的关键人物…彷佛在他的指点之下,所有的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直到会议完毕,灯光亮起,我才发现不仅是李组长和归霖竞在现场,就连石法医和黄检察官也都在现场参与会议,我马上上前和他们打招呼,黄检察官看见我,不知为什麽脸上一红,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完招呼,随後就一直低首不发一语。
  「喂,没想到你除了通灵之外,就连办案也挺有一手的嘛」石景城笑著拍了拍我的肩膀说。
  「哎,别笑我了,刚好误打误撞…」我皮笑肉不笑的回答著,毕竟,这点廉耻心我还是有的,总不能告诉他,我原先的目的,只是想胡说八道一阵,让台上的李秉强出糗而已。
  「不过…照李督察这样说,我们在办案上也有了个依据的方向,我们现在也在找邵文杰逃逸时搭乘的那辆计程车…如果陈老伯所言属实,邵文杰现在手头上就有一个人质:计程车司机,另一个女人应该是他的女朋友才是。」李组长沉吟的说。
  归霖竞点了点头,举起手头上的传真:「如果没错的话,邵文杰的老大胡哲庆也透露,他手底下有人猜测到阿杰会经由桃园、苗栗一带沿海偷渡出境,在那里,我们也请海巡部帮我们严加戒备,以防他们趁机偷渡,毕竟,邵文杰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凶嫌,而且手头上听说还有几把『喷子』(枪械)哪…」
  就在我们谈论案情的同时,李秉强督察忽然穿过重重人墙,往我们这儿走了过来。我原先还以为,他会过来赞扬我刚才的表现,没想到他的第一件事,就是重重的拍了李英才的背:「下次我再看到这个记者,我就降你的职!」说完,他也抬头看了大家一眼:「谁都一样!谁在泄露案情给他,我就开除谁!」哼的一声,就背著手走了。
  刹那间,我的心情盪到了谷底,过了半天,才发现大家都看著我,顾不得脸上一阵发烧,我露出十分尴尬的笑容:「既然这样,我先告辞了…」
  提著袋子,我真是委屈到浑身无力,却又不能如何,没办法,我本来也就不是警务人员,实在也不能过度参与案情。下了楼後,正当我走到停车场时,我的手机忽然响了:
  「喂,你还好吧…」
  虽然声音压的很低,不过我勉强听的出来,那是黄欣桦检察官。
  我回头看一眼,所有的员警都神色匆匆的忙著,没人理我。我马上假装很开心的说著:「嗨,黄小姐,我下午正准备去采访你呢…怎麽样?有最新的消息吗?」我随即把声音压低著问她。
  「我人在女厕里…鬼灵精要我跟你说:如果有任何进展,会由我来打电话给你的…不能多说了,再见。」
  真没想到竟然会演变成这个样子…想想自己的确也涉入太多了,在那一瞬间,我几乎有个冲动,施个魔法或者叫小鬼什麽的来恶整一下这个李秉强,但那都只是个想法,因为一直到後来,这个念头都没有成真。
  事後,就在我离去没多久,归霖竞告诉我,李秉强把所有相关人员都集中在四楼的会议厅里…
  「好了,各位,查到那个计程车司机的资料没有?」李秉强问。
  一名员警站起来回话:「是!报告督察,已经查到了:他叫温今豪,今年三十五岁,他开的是靠行的计程车,根据他靠行的计程车行说呢,目前为止,这辆计程车还没有回去报到,他们也是听到电视台报导才知道这辆车出了事情…」
  「这样子啊…那车上有没有无线电,这个人有没有手机呢?有尝试联络上他吗?」市刑大大队长刘永松马上接著问。
  「关於这点…」另一个员警马上站起来:「他们车行也有无线电叫客的服务,车上的确配有无线电…不过他们联络过好几次,也在我们面前尝试过几遍,对方一直都没有回音,而且…而且这个温今豪平常不善交际,他们拨了他的手机给他,但是车行是说啦,这个人不爱开手机,因此拨了也是白拨,但我们已经在手机里留言,请他如果『方便』的话,务必和我们联系!」
  李英才站起来:「有没有可能和之前的那个计程车司机一样?邵文杰只是抢他的车子,而把司机放行了呢?有没有联络他的家人?有没有打电话到他家去?」
  「是…这点我也要报告一下:」先前的那名员警站起来表示:「我们也问了其他的司机:这个温今豪和和其他司机的交往不深,因此大家也搞不太清楚他家里的状况如何?有人说,他家好像是住在深坑附近,我们也有打到他留在车行的家里电话,不过并没有人回应,他每天工作的时间都很长,好像很缺钱的样子…」
  李秉强没等他把话说完,马上伸出手止住他的发言:「等一下!你说,他住在哪里?」
  「深坑啊…而且是一个人住…」员警不明究里,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麽话?
  「喔!一个人住…住深坑…车行中有没有人知道,这温今豪之前是做什麽行业的?」李秉强马上追问。
  「有!有!」另一名员警急忙拿出笔记本,翻到记事的那一页:「有人说,他自命清高,不太爱和那些司机聊天,有一位是中年被裁员转行的,和他比较有的聊,他说,温今豪之前是服装设计师…」
  「这就是了,我猜的没错!他靠行靠了多久了?」李秉强又再问。
  员警回答:「嗯…一年多了,大概是去年五月多才开始开车的。」
  李秉强马上在讲桌上翻了翻了「留头魔」案子的资料:「第一宗:民国八十九年六月十四日…王瑶敏…酒店女子…没错!就是他!」
  「各位!」李秉强站在讲台前,十分严肃的看著底下所有的人:「邵文杰的案子,我们可能先放在一旁…因为,真正的『留头魔』,我想,我们己经找到了!」
  昏昏沉沉又睡了好一阵子,邵文杰再度醒了过来,这回,他的意识更加清楚,不过浑身上下还是无法使力,但这次比前次好上一些,至少,他的颈部恢复了感觉,而他用尽全身的力量,花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才让自己的头部转向另一边。
  一样熟悉的音乐在耳际响起,邵文杰听来耳熟,就是想不起在哪儿听过。他试著转动著眼珠,却发现自己所看到的景物,让他不由得一股凉意从头顶直窜向脚底板…
  一个赤裸的女人,坐在一张十分漂亮、美丽的躺椅上。那张躺椅的椅背和坐垫呈六十度角,那女子就这麽舒舒服服、毫无戒心的躺在上面,一动也不动,彷佛陷入冬眠一样。
  那个女人,阿杰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她叫杨美君。
  在那豪华精致的躺椅上,躺的是阿杰的最爱,阿杰想呼唤她,不料自己的嘴就像被人紧紧按住一样,想张开一下也不行,那副迷人有致的娇躯,有如上帝亲手雕塑般的完美体态,如今就这麽大剌剌的躺在躺椅上,她高耸的胸脯,依旧诱人的高低起伏著;那微翘的红唇,好像在玫瑰花般的娇豔;长而卷的睫毛,正微微颤抖著,好像在期待,期待一个能够全然投入、粗暴狂野,却又直接放肆的充实著她那来自身体最深沉的欲望…
  一种来自人类最原始的欲望。
  忽然间,门「呀~~~」的一下打开,从地板传来一阵阵「笃、笃、笃」的响声,阿杰用尽力气往下看,就看到一个人哼著音乐,边摇边晃的闪了进来,手上端著一杯咖啡,另一只手臂上,则挂了不少件衣服。
  浓郁芳醇的咖啡香味,一下子就布漫了整个房间,尽管阿杰的身躯无法动弹,但是身体的自然反应,还是毫无遮掩的曝露出来。
  「咕噜~~咕噜~~~」饥肠辘辘的阿杰,才想到自己有许久没进食了。
  那人原先优雅自在的动作忽地停住,转头找寻杂音的来源,这才发现躺在地板上的邵文杰已经醒过来,两眼大大的直盯著他看。他的脸上先出现一阵惊恐抽搐,不过当他确定邵文杰除了眼球之外,其他都无法动弹(要不然早就移动身体)的情况下,他的脸上,竟露出爽朗的笑容。
  将衣服放在美君旁後,他语带挑衅的说:「你…醒啦?看来,我的药下的还不够重哩?」
  接著,那男子缓缓的走近阿杰,蹲了下来,一边啜饮著咖啡,一边端详著阿杰,另一只手,就在阿杰光滑粗糙的身体上来回抚摸:
  「你们两个真是得天独厚,好比造物者完美的杰作啊…一个身材火辣标致,一个体型高瘦结实,刚好都符合我的需求,嘿嘿…」
  阿杰直觉的想移动身体,躲开他的触摸,不过身体就像早已不属於他的一般,完全无法听从他的指令,他只好紧闭著双眼,任由这名男子恣意的在他壮硕的臂膀,硬挺的胸部和结实分明的腹肌上,不住的掐捏游移著。
  那男子在一阵抚摸後,摸著下巴想了一下,他走到阿杰的身後,把他一把抱起,阿杰才惊觉此人的臂力是如此的强健。他将阿杰放置在一张椅子上,不知从何处拿了一卷黑色宽面胶带,把阿杰的手、脚背在後面,用胶带层层围住,再心满意足的走到阿杰面前:
  「你是我第一个观众。」他微笑的看著阿杰;「不过很抱歉,因为药效的关系,不能让你坐的很舒服,我又怕你跌了下来,只好用胶带把你固定在椅子上…你,不介意吧?」说完後,就自顾自的开始放肆大笑。
  阿杰有很多话想问,不过,就是说不出口。那人看到阿杰的眼中尽是迷惘,便轻轻巧巧的坐在美君的躺椅上,掏出根烟,用极为优雅的动作把烟点燃,深吸了一口:
  「你一定很奇怪,我是谁?为什麽你和她…」他轻轻拍了拍美君白皙修长的小腿:「会在这里呢?」
  阿杰不能说话,也没有回答,只是不断的用眼皮眨著眼。
  这男人把烟用嘴叨著,静静的看著阿杰,半晌,他才冒出一句话:
  「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你们两个,刚巧搭上我的计程车。坦白说,在你们上车之前,我还以为这回,我死定了,不过你们上车之後呢…就逃不出我的五指山了。」
  他继续吸了口烟,翘了个二郎腿,继续说著:「你们一定不知道我是谁,也好,反正你迟早会知道。我呢,从来没有让人看过我施展降头术的过程,而且也没有人活著见过。今天你运气好,我先向你的女友下手,让你亲眼目睹我多年精研降头术的厉害!你…」
  他拍了拍阿杰的脸颊:「可别说出去哟…不过,你有这机会吗?哈哈哈!」
  一阵凄厉骇人的笑声完後,这男子迅速的跳起来,把双手轻放在美君的肩上,轻轻的往後一带,美君就像被人牵了线一般,身体自然而然的往前坐,就像刚刚睡醒、慵懒无力的坐著一样。
  那人绕到美君身後,从她的右肩探出头来,贪婪的仔细扫描过美君身上每一寸细致白嫩的肌肤,然後再抬头看著阿杰,一边看,一边用自己的双手由後方环抱著美君…
  「让我好好教你,怎麽展现女人真正的性感…」他轻声说道。
  他的右手,开始大胆的放置在美君的右乳房上,像拨弄水花般旋转的轻抚;而他的左手,则由美君的左胸,逐渐的往下滑动,晃过了平坦光滑的小腹,来到了黝黑浓密的森林,在这时候的阿杰,眼中彷佛快喷出火来,但更让阿杰不能理解的是:沉睡多时的美君,就好像正被男人挑逗一般,嘴角泛出欣喜的微笑…
  面对阿杰惊恐交杂的眼神,那男子露出胜利的笑容。他一面继续上下其手,一面得意的笑著:
  「怎麽样?你没有这样的经验吧?没有看过你马子出现过这样淫荡的神情吧?」
  阿杰气愤到太阳穴的青筋不住的突起跳动,却也对眼前荒唐淫秽的景况无能为力。在那男人调情的动作持续了近三到五分钟後,阿杰察觉到出现在美君身上的异样:她的脸上出现些许的红晕,而额头上也微微冒出汗来,就连她的呼吸声,也逐渐变得沉浊而急促。
  「嗯…她,开始急了呢…真是一个好女人…不是吗?」
  那男人一阵自言自语後,更加强了左手在美君双腿间的动作,他缓缓的伸出手指,开始在那诱人的神秘处不住的扣弄。美君更加湿润了…不但呼吸愈发夸张用力,就连原先合并的双腿,竟然也慢慢的往外扩张;而她那美豔的脸庞,也不自觉的靠在身後男子的胸膛上,因为难耐刺激而微张的豔红双唇,也从喉头间散发出轻轻的叹息。
  在这男人嚣张而又大胆的进击下,美君毫无防备的被他攻陷了整个灵魂,就连白皙柔嫩的娇小身躯,也忍受不住他那游蛇般的深入,开始放肆的不停扭动、发抖。脸上的神情,也由舒服、快活,转变为皱眉、松软。这在在看到阿杰的眼里,直觉的想将眼睛闭上,却又无法抗拒眼前来自美君肉体上的渴求呼唤。
  这世上,竟有一个对於女人性感带如此熟悉的男人!
  阿杰甚至感受到,从美君的身上,居然散发出一阵阵从来没有察觉到的香气…那是一个成熟女子,在经历一次次的高潮後,才会释放出来的特有气味。
  「看到没有…?这才是一个拥有性感火辣身材、女人味十足的美女才应该呈现出来的媚态!」男子对於自己的手法十分自恋,就像在欣赏一尊刚雕刻完成的美女塑像一般,他看著美君,不时的喃喃自语:
  「真是太美了!你看看…看那坚挺圆翘的胸脯,看那穠纤合度的腰身,看那修长细嫩的美腿…再加上我的…呵呵…『带领』之下…这女人…已经有了最棒的『经验』了!」
  就在阿杰难耐眼前煎熬时,那男子忽然坐定了身子,说了一句:「时候到了!」他将还在不停娇喘,呻吟,双腿大开呈现M字型的美君扶正坐好後。从一旁的小冰箱里,拿出一个长条型约十多公分长的冰棍,他拎在食指和大姆指间晃了晃,十分骄傲的望著阿杰说:
  「这个呢,叫做冰符,这也是我师父教给我的不传之秘,只要用了这个冰符,任警方、法医再怎麽缜密细心,他们也查不到这冰符的存在。」
  就在美君不住的左右摇晃中,这男人站了起来!他双手握著冰符,口中开始念念有辞,就在美君一阵急促的喘息後,他蓦然间将这冰符笔直的插入美君的头部!短短的几秒钟,美君原先还在摆盪的身子,忽然间不动了,整个人就像被冰封住一样,全身僵直。
  「嘿嘿!这才是我要的身体!」那男子再端详了美君一会儿,就从旁边拿出一长条银亮的线,他轻轻的环绕住美君的脖子,一边绕著,一边对著邵文杰说:
  「我最喜欢的这部份来了,仔细看喔!」
  一说完,他用力将银绳往左右一拉,绳索马上成为一件利刃!咻的一声,美君的头应声弹出!先是在半空中翻了几个筋斗,再往前一掉,顺著她那迷人的酥胸,滚向香汗淋漓的小腹,再往两腿中间旋转,一直滚落躺椅,直滚到邵文杰的脚前才停住!
  因为银绳拉扯而切断的挑染金色发丝,还不住的在空中盘旋、滑落,一根根的撒乱在躺椅上。就在那一瞬间,原先还在颤抖的身躯,也慢慢的停止了律动…
  那男子看著没有冒出半滴血的颈子,得意的笑著:「冰符还真有用!连血液都完全冰涷住了。」
  阿杰看著美君的头颅,就这麽的滚向他的脚边,他惊恐的眼神,直直地盯著美君的脸蛋,他想叫,却叫不出来,他想哭,却没有眼泪,就在他瞪大双眼,看著美君的头颅时,美君的眼睛忽然睁开了!
  一个没有身体的头,竟然睁开了眼睛!阿杰倒抽了一口凉气,惊骇到心脏都快要停止了!美君不但睁开了眼,连双唇也微微的张了开来…
  「对不起…阿杰…我…先走了…」
  这是美君最後的遗言。
  就在这个时候,阿杰整个人都崩溃了,止不住的眼泪,从眼眶中泉涌而出!阿杰的视线,因为泪水的泛滥而模糊失焦,原本无法张开的嘴,在如此激动痛苦的情绪下,竟然也缓缓的张开,从肺里,从声带,从喉咙,从心里。绝望、孤独、懊恼、悔恨、痛心、愤怒,种种复杂难忍的情绪,让阿杰喊出了内心里最最沉痛的怒吼!
  「呜……哇哇哇哇哇哇哇……!!!!」
  那人被阿杰突忽其然的吼声吓了一大跳!整个人从躺椅上跌坐了下来,两眼圆瞪的看著前方痛哭失声的男子!他万万没有想到,他的符法,他的药力,他的魔音,他的降头,居然还是敌不过天地间最伟大的力量:爱情!
  就在同一时刻,一阵刺耳的警铃响起!他急忙回头察看房内的监视小萤幕,一群陌生男子,正聚集在楼梯间,一步步的走上楼来!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8-01-12
 
~第五章~
 
  一直到晚上八点多,警方专案小组才从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那儿拿到搜索票,没有搜索票,谁也不能随意进入民宅,尽管李秉强的名气很响,官位不小,但是法官却提出质疑:温今豪明明是被「留头魔」命案的凶嫌邵文杰所绑架,检警单位为什麽要去搜索温今豪的家?
  在市刑大刑警大队队长刘永松、中山分局刑事组组长李英才、台北地检署法医石景城、和台北地检署检察官黄欣桦的强烈要求下,法官迟迟才答应签署搜索票,不过另一个要求就不被允许了:要带维安特勤小组一起过去…到一个应该没人会在的住所竟然还要带霹雳小组过去戒防…是不是有点浪费人力?
  不过事实证明:李秉强的要求是对的,因为後来所发生的事,是这五、六个人活到现在,所见过最诡异、最骇人的怪事,怪到连随後赶到的我,都不知如何是好?
  一般来说,法官是不允许晚上警方持搜索票进入民宅,不过这一行人,包括李秉强、李英才、刘永松、石景城、黄欣桦、归霖竞,还有三重分局刑事组组长刘令芳和一名员警等九人,开了一辆九人巴士,还是坚持前往位於深坑的温今豪住处,在每个人的心中,却有各自的想法。
  有些人的态度相当兴奋:像李英才;如果李秉强的推论没错,「留头魔」真的是温今豪,那这悬宕一年之久的怪奇命案终究得以侦破;而像石景城、归霖竞、黄欣桦等人,他们早就听闻李秉强在剖析犯罪心理学上的成就,如果凶嫌不出他所料,那就更证明李秉强的确是名不虚传。
  不过,也有不以为然的,像刘永松和刘令芳,他们对於这些新兴的办案模式有些排斥。他们认为:真正的办案,应该是从案发现场的证物搜集、死者的解剖报告、有无指纹反应、有无遭受攻击、凶器为何?还有死者近日的生活起居、有无结怨?有无其他人证物证?绝非看了几张照片,阅读了验尸报告和笔录,就能得到凶嫌的「剖析画像」…那其他辛苦搜证的鉴识人员岂不是徒劳无功?
  前往深坑不远,但是位处半山腰上的温今豪住处却不近。一路走来巅颇难行的山路,又暗又湿。狠狠的翻搅著饱餐完的肠胃,更让各怀心思的成员个个沉默不语。开了将近一个多小时,还包括一路上不停的询问槟榔摊,到快十二点左右,才找著了温今豪在计程车行登记的地址。
  「是这儿没错了吧?」李英才问。
  那名员警拿出夹卷的资料,凑著车上的小灯细看了一会儿:「应该是没错。」
  刘永松语带嘲讽的问:「你怎麽知道这个登记的地址不是随便乱写的?」
  「应该没错!他们这种计程车行就怕靠行司机把车子偷开走,所以要求所登记的资料和电话都是再三检查过,甚至派人来戡查过才登记的!」这员警理直气壮的回答。
  「好吧!」李秉强打开了前座车门:「趁现在没有民众围观,我们赶快进去吧!」
  众人环顾四周,这个地方不仅位於半山腰,还必须经过几条岐曲蜿蜒的小路後,才找到这座近乎荒废破烂的五楼建筑,或许这间建筑物原先只是拿来做为工寮宿舍吧,因此占地还有几百坪以上。
  但在湿冷的细雨中,微弱的灯光更让这个地处偏僻的楼房格外诡异,四周一片漆黑,只有五楼还有些许的亮光从窗帘中透露出来,别说围观民众了,连野狗也没一只,安静的令人大气也不敢喘一下,所有人都不禁不寒而栗起来。
  只有一个人还在往前走,当走到楼梯时,他回头招了招手,低声说:「喂,快点来啦!手电筒拿过来…」
  刘令芳要不是因为辖区命案的关系,他也不会这麽晚还在这儿「閒晃」,他打了一个大哈欠,语带懒散的回著:「拜托喔…李督察,走那麽快干什麽?温今豪又不在?担什麽心呢?真是…」
  话还没说完,一声凄厉愤慨的哀吼从五楼里传了出来,所有人听到这声长啸,都把头转向声音来源的五楼左後方。李英才随即掏出怀里的配枪,跑到李秉强的身旁:「楼上有人!长官,搞不好邵文杰在里头,我们还是小心点好!」李秉强点点头。所有人也在同一时间把身上的手枪两手紧紧握住。黄欣桦低声告诉归霖竞:
  「喂,要不要打电话叫吴澧童过来啊…」
  归霖竞神色紧张的看了看她,点了点头,便打手机给尚在pub等消息的我,我本来就在等通知,一接到电话,马上拎了背包准备出去。习学看到我往外冲,便好奇的问:「什麽事这麽急啊?」
  「他们说:」我神色兴奋、语气高亢的回答:「已经找到『留头魔』了!」
  过了一会儿,才听到房里传出有气无力的声音来:「我身体不舒服,想呕吐,你们直接上来吧?」
  谁敢先走?如果他真是留头魔呢?
  李秉强才不管那麽多,手上拿著归霖竞递给他的警棍,硬挤到李、刘两人的中间,见两人神情紧张的盯著他看,他冷冷的说了一句:「借过!」
  狭窄的楼梯间里,硬塞著三个男人,画面有点滑稽。尤其李秉强身材矮小,夹在中间特别好笑。李英才还想说些什麽,李秉强一个箭步,就抢先上楼,顺便将李英才手中的搜索票也一并带了上去。刘永松连拦都来不及,就见李英才站在门口,大声喊著:
  「温先生,我姓李,我想请问,你昨晚去哪儿了?」
  趁这机会,李秉强也好好的观察眼前这位「留头魔」的「嫌疑犯」。
  放眼望去,尽管房子已经有些老旧,不过温今豪的摆设还是挺有品味的:客厅墙壁的颜色是米蓝色,空间不大,却摆了很多家当,如电视、音响、沙发、书柜,甚至餐桌都一并俱全,所有家俱都是以黑色或银色等冷调金属设计为主,就连地版也都是黑色掺杂一些小白石的大理石砖,整个房间看起来只有一个字:冷。
  李秉强还注意到一点:就算空间很小,东西很挤,不过所有的东西都摆放的十分整齐:连碗筷的排放方式也都一致,最令他注意的,就是温今豪连摇控器的位置都与桌缘切齐。看起来不像是人住的,倒像是「IKEA」里的展示小屋。
  这哪是一个计程车司机的家?根本就是一个名家设计师才住的起的高档配备。
  而眼前的温今豪就更神奇了:他倒卧在单人沙发上,身著一身丝质中式黑袍长裤,十分合身,不太像是睡衣,有点像是准备要进行某种仪式的样子,身上的肌肉若隐若现;脸色看起来有点苍惶,不过睡眼惺忪,的确一副刚睡醒的模样,他打著哈欠,睡意十足的问著李秉强:
  「警察先生,我昨天身体不适,没有去上班,是同事去代班去了。」温今豪说。
  就在这段期间,其他人也都陆续上来,温今豪看到有这麽多人,微微的讶异,但还是露出笑容:「怎麽多人来啊?我这里恐怕挤不下呢。」
  每个人环顾四周,看到屋内的陈设严谨、一尘不染,都不由得想起早上李秉强的分析…真是比「摸骨神算」还准!
  「你在家里休息?你同事代班?他叫什麽名字?」李秉强追问著。
  温今豪侧著想了想,半天才回答:「我不知道耶…我请了病假後,就在家休息,车行派谁去,我真的不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你的车子出了事?」刘永松抢先著问。
  「出了事?!出了什麽事?」
  「你的车子被歹徒劫…」李英才话还没说完,李秉强马上抢了过来:「你的车子被人抢了,录影带显示:作案的有五、六个大男人…」
  「三个大男人?!不是吧,应该是一男一女吧?女的还很漂亮呢」温今豪笑著说。
  「你怎麽知道是女的很漂亮?」李秉强反问。
  温今豪楞了一下,口吃的说著:「我…我…看电视新闻的啊…!」
  「你说谎!」李秉强,眼睛微眯,看著神色惊慌的温今豪,就像老鹰盯著小鸡一样凶狠:「新闻根本不知道那女孩长什麽样?叫什麽名字?」他怒斥的说著:「你昨天把他们两个弄到哪儿去了?说!」
  就见温今豪的神色更加局促不安:「我…我没有…我…我没说谎…」
  李秉强注视著他,不住的冷笑:「电视新闻根本没报导那女人长什麽模样?叫什麽名字?你怎麽会知道她长的好不好看?」
  温今豪双手开始紧抱住头,然後不停的摇著,口中无意识的喃喃自语:「我…我没有…我不知道…没有…我…我什麽都不知道!」
  大家一看,原来心目中令人恐惧害怕、不寒而栗的「留头魔」竟然是这副鸟德性!刘令芳看他这个时候还在装疯卖傻,把枪插进裤腰袋里,走上前去,用力的拍了他的头:「别再装了!邵文杰在哪里?跟我们到警察局一趟!」
  忽然间,众人眼前一花,就见刘令芳转身面对著众人,他的左手背在後面,在他的右後边只露出一张笑脸的,是猛地站起来的温今豪,抵住刘令芳後背的,是刘令芳的佩枪,众人一声惊呼,温今豪轻轻冷笑:
  「我最受不了这些自以为是的笨蛋了!」
  「碰」的一声,就见刘令芳左胸爆出大量血花!把站在正前方的李秉强和李英才两人溅的全身是血!连眼睛都睁不开!刘令芳整个人随即往前扑倒,众人纷纷争先向前扶持,就在这时,又是一声「碰」的枪响!那个年轻警员一个後翻身,按住左腿,倒在地上不住的哀号:
  「呜…我中弹了!我中弹了!痛死我了!」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刘永松不敢回头察看那警察的伤势,先往右方书柜一闪,同时掏出配枪,在他正准备开枪的同时,他发现温今豪居然早已态度潇洒的瞄准了他…就好像他能未卜先知一样!
  「你早上醒来的时候,有想过晚上有人会在你脑袋上开一个洞吗?」温今豪轻蔑的问著。
  「碰」的一声,刘永松闭上双眼,整个人猛然往前扑倒…「原来…中枪的感觉就是这样…」刘永松心里居然冒出这样的念头。
  不过,刘永松并没有中弹。早在温今豪开枪之前,石景城一个箭步,右手先把刘永松推倒,左手同时将手中的卷宗丢向温今豪,将他手中的枪准度打歪。
  虽然只有短短四分之一秒,却已经为归霖竞和李英才抢到了先机,两人同时间举起了枪,异口同声的喊著:「别动!把枪放下!」
  温今豪又再度微笑。
  他缓缓的将双手高举,把手中的枪悬挂在左手食指上:「好!我投降。别开枪。」
  李英才大喊:「把枪丢在地上!快点!长官,你没事吧?黄检察官,帮我看看受伤的人如何?鬼灵精,缴他的械!」
  温今豪把枪丢在地上,归霖竞冲上前,把枪一脚踢开,当他准备掏出口袋里的手铐时,忽然听见温今豪口中开始念念有辞,而且愈念愈快,愈念愈急……
  邵文杰依旧坐在椅子上。
  虽然他刚刚惊怒交集,放声嘶吼,不过那也是一瞬间的事。当温今豪发现有人来到了他的「城堡」,他迅速的拿出胶带,紧紧的缠住邵文杰的嘴,然後头也不回的离去。
  接下来,几个枪响,把药效尚未完全退去的邵文杰又给吓醒过来,他斜眼看著门口,几分钟後并没有任何动静。忽然间,几声「喀、喀」轻响,从他的正前方传出。他全身上下的神经再度紧绷起来。
  「喀…喀…」
  倒底是什麽东西在动?邵文杰仔细凝看,他发现在美君尸体的躺椅背後,有几具或坐或立的人型模特儿竟然开始轻轻的抖动著。
  原先以为是自己眼花,邵文杰眨了眨眼,睁大眼睛…这回更离谱了!那三具人型模特儿竟然在一瞬间站立起来,然後排成一直线,整齐划一,一步一步的往门口走去。
  邵文杰吓的几乎忘了呼吸,根本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更让邵文杰无法置信的,是躺在椅子上没有头的美君身体,竟也轻巧的站起,随即跟著这三具人型模特儿,缓缓的走向门口。
  四个没有头的全裸模特儿,就像踢正步一样,动作一致,摆手抬脚的从门口出去!邵文杰这时已经惊骇到完全不能自己,他开始全身不自觉的不停发抖,而且,开始失禁。
  「好臭哦!」
  有人说话?!这里竟然还有别人?邵文杰开始用眼睛馀光找寻声音来源,结果,他这辈子最不想看见的事,就这麽活生生的呈现在他眼前。
  那是美君的声音。不过美君的头颅,并没有在地上。
  美君的鼻子,离邵文杰的鼻子,差不多十公分的距离。
  原来,她的头,整个凌空飞在空中,像个水母一样,不时的在空中上下飘浮著。
  邵文杰仔细看著眼前的美君,原本漂亮、美豔的脸庞,不知什麽时候起,整个脸变的青绿、深紫;大而圆的眼睛,也被深红的血丝所布满;满头的挑染金发,像被静电吸引住一样四处乱散。整张脸,充满著凸浮的微血管,不停的跳动著。
  迷人小巧的嘴唇,在开合间竟然暗藏著尖锐细白的利齿!在一排排尖齿间,那条鲜红有如灵蛇般的长舌,也不时的在吐信,模样著实令人骇怕作恶。
  「臭死了!我当初怎麽会喜欢上你这麽胆小鬼?」那头颅又开口说话。
  邵文杰没有说话,相反的,他居然克服了心里的恐惧,眼泪开始簌簌的流下。
  「哭什麽?你这胆小鬼?我被你害成这样,我都没哭!」那头又说话了,一边说,一边还在邵文杰的身旁不住飞绕。
  就在此时,外头传来几声枪响,安静了一会儿,又是一阵枪响。
  邵文杰在惊魂甫定後,又恢复他过人的冷静。他发觉,自己的手脚已逐渐恢复知觉,他伸手将嘴上的胶带撕掉,并不理会那颗飞行的头颅,他轻轻的推开门,观察前面客厅的情形…才推开门瞄上一眼,他就开始後悔为什麽不待在房间里!
  在李英才的指示下,归霖竞一个箭步,先将掉落在地的手枪踢开,再把手铐拷上温今豪。就在动作进行中时,温今豪嘴里开始不断的念著一些听不清楚的词句,归霖竞不由得看了他一眼,发现他的双眼开始翻白,从他的鼻孔里,竟然冒出一丝丝的白烟。
  归霖竞回头看了看众人:石景城正跨坐在刘令芳的身上,为他做CPR(心肺复苏术);李英才和李秉强也蹲在一旁,紧张的看著他的伤势,不过眼看是救不活了;黄欣桦和刘永松把受伤员警扶到一旁,他的伤势不重,说话也很正常(因为他不停的哭喊著),只是血流不止,如果再不处理,也可能会导致休克。
  「喂!别再念了!再念我打人罗!」心乱如麻的归霖竞,不耐烦的推了推温今豪的肩膀,他人退至墙角,顺势双手高举,声音依然不减,只是愈念愈快,愈念愈急…
  「呀~~~~~」的一声,从他身後的木门打开,除了刘令芳和温今豪外,所有人都抬起了头看,没有人会想到:在门的後方竟然还有其他人在!此时众人又想起早上李秉强所说:不排除两人以上犯案的说法,纷纷举起手中武器,瞄准门後的不明物体。
  只不过,出来的物体,是他们怎麽也想像不到的怪物!
  四具无头的身体自门後鱼贯走出,走的是那麽整齐,那麽自然,就像模特儿在走台步一样…只不过没有头而已!这样的景象更让人吓的魂飞魄散!
  所有人都停止了动作,看著这四个没头,又全裸的女人,每个人的身材看起来都是那麽的标致,那麽的真实,李秉强甚至感觉到她们的乳房在晃动,而私处的阴毛也完全没剃除…换言之,她们是真人!李秉强随即联想到一些事情,忍不住心头一阵恶心反胃!
  四个人走到温今豪的面前,将温今豪和众人隔开後就站定不动。尽管双手握枪,归霖竞依旧止不住的颤抖,他将枪口指向四个没头女人的空隙中,对著四人身後的温今豪,大声却又掩不住害怕的说著:
  「喂…喂…!你…你…给我…给我…出…出来!」
  此时温今豪才停止念经,眼睛一翻,用著一对全黑的双眸看著归霖竞,冷笑著说:
  「先拿你开刀好了…嗯?」
  双手一张,手铐应声脱落,两手向前一翻,四个怪物四散飞开,在她们同时跃开的那一刹那间,石景城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竟然是小时候所看的「科学小飞侠」,那副「来无影、去无踪」的迅捷动作…只不过如果出现在现实生活中,而且是四个没有头的人在你身旁不住的弹来跳去,你也只能呆立原地,睁大双眼,什麽都来不及反应。
  归霖竞就是这样,呆若木鸡的站在原处发抖,根本不知如何是好!
  其中一人跳到墙壁上,利用反作用力,狠扑向归霖竞,归霖竞直觉的往旁一闪,躲开了这凌厉的攻势。不过小腿一紧,原来被人从地板紧紧抱住,当他极力想挣脱对方的纠缠时,左右两方各扑来一人,手上尖锐的利爪看来都会将归霖竞的颈动脉随时扯个稀烂!
  「鬼灵精小心!」李英才见情形不对,马上拔枪射向其中一人,「碰!碰!」数声,那人空中一顿,应声倒地!
  不过身体才刚一落地,一个翻身弹跳,竟然再度跳起,扑向归霖竞,完全没有因为枪击而有所影响!看到众人目瞪口呆、不知所措的模样,温今豪忍不住大笑说:
  「哈哈哈…你们以为开枪就有用吗?你们根本不懂真正南洋降头术的厉害!这回就让你们警察死的不明不白……哎哟!」
  话才说到一半,李秉强趁机举起手中警棍,K向温今豪,正巧砸到他那惹人厌的嘴巴!
  归霖竞也看准目标,举枪狂射,才把猛扑向他的两个怪物击落在地,顺便挣脱紧缠在双腿上的束缚。
  四个怪物在第一波攻击失效後,又再度集合在一起,众人眼睛一花,四只怪物又弹跃到半空中,分别栖伏在客厅的四个天花板角落,个个像只猿猴一样,手脚并用的不停攀爬著,绕著众人不住打转。
  归霖竞、李英才、刘永松、石景城等人将受伤的刘令芳、小警员和黄欣桦、李秉强四人围在中间,石景城接过员警的佩枪,蹲在地上,四个人高举著枪,目不转睛的看著墙壁上怪物的一举一动。
  「现在…该怎麽办?」归霖竞紧张小声的问著。
  石景城摇了摇头,李英才也没回答,只有李秉强咬著牙,低声的说:「我有办法,待会看我的信号!」
  温今豪摸著尚在滴血的嘴角,悻悻然的骂著:「哼!垂死挣扎!居然还敢丢我,老家伙,待会就给你好看!♂⊙△○×※……」说完,又开始念咒,只不过这回他一边念咒,一边比出密宗的手印,他指到哪,那些无头的怪物就「望」向哪。
  「♂⊙△○×※……喝!」温今豪一声暴喝,所有的怪物腾空而起,一起扑向李秉强。没想到瘦小的李秉强早将外套脱在手上,眼睛盯著怪物的动作,右手用力一抛,刚好盖住温今豪的头,他推开石景城和刘永松,一个翻滚,竟然滚向手忙脚乱、目不视物的温今豪,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枪,抵住才刚取下外套罩头的温今豪下巴……
  从台北骑车杀到深坑,是件非常辛苦的事;如果再加上细雨绵绵、阴风飒飒,那更是让人愁上加愁。
  一边骑车,一边打手机给归霖竞,不知怎麽著,怎麽拨就是拨不通。天雨路滑,更让心急的我烦燥不已。
  拿著手中早已被浸湿的地址,四周又是漆黑一片,我好不容易才看清楚模糊的字迹,找著上山的小路,一路颠簸难行,骑车走走停停,没想到走到半山腰,雨势大到就和瀑布一样倾盆而下,就在我满口干讦不绝的同时,一些零星的枪响从强风暴雨中隐约自远方传来,我心中一惊,一个不祥的预兆就从心头窜起!不论路途惊险,催起油门就直往前冲。
  在滂沱大雨中,我总算看到市刑大的九人巴士停在一间废弃的工寮旁,才刚把车停好,一连串的枪声又再度响起,不时又有人在呼吼著,「该不会是干开起来了吧?」我心头一阵乱想,连忙三步并做两步的往上冲,才刚跑到顶楼,咻的一声,一颗子弹就从我的面前穿过,打进墙壁里,子弹飞射的螺旋气流还在我的额头上划出一道血痕,我望著墙上尚在冒烟的小黑洞……如果我刚刚快一步,这颗子弹也会在我的眉心上穿出这样一个小洞吧?
  有了适才的经验,我特别蹲低著身子,不敢往里走。直到枪响停止大约十秒钟後,我才敢缓缓探著头往里瞧,就见里头一片黑鸦鸦的,好像有几个人蹲在地上,而在他们的四周,有些像人猿的物体不住在他们旁边的墙壁攀爬跳跃,当他们凌空下扑时,忽有一人翻滚而出,我直觉情势不对,连忙往里一扑,刚好截住其中一个,我的右手臂一阵鸡皮疙瘩,就像大洪水般布满我的全身;「难道…难道这些都是…?!」我心头一阵惊慌。
  情形必须回朔到一分钟前,当时李秉强把枪抵住温今豪的下巴,冷漠的问:「喂,该停了吧?」
  温今豪下巴微抬,眼睛斜睨著身旁这个穿著西装背心,里头还打著领带的瘦小男子,黑色的眼瞳在暗夜里,竟然绽放出点点骇人的刺光,他嘴角微抬的说:「开枪吧!杀了我,你们也死定了!」
  李秉强何尝不知?如果真杀了他,谁去遏止这四个怪物?但在那个时候,也只有这个办法可想!
  犹豫不决中,温今豪用下巴回顶著枪,眼神狰狞的吼著:「开枪啊!你开啊!」
  想到自己进退两难、生死存亡的关头,李秉强也不禁齿龈格格打颤,脑袋里只有一个念头:「怎麽会把自己搞砸成这个样子?!」他回头看见众人关切的眼神,眉头微微一皱,绝望的摇了摇头,缓缓的闭上眼睛。
  「碰!」「喝啊!」「碰!碰!」「咻~~~」「碰!」「乒乒乓乓!」「碰!」
  一阵兵慌马乱,李秉强连忙睁开双眼,一个人狼狈的从地板上爬了起来,蹲低了身子,张开了双手,将众人护住,快步的退至墙角,李秉强和所有人一样,同一时间就脱口而出:「是你?!无厘头!」
  虽然我摔的十分狼狈,不过在短短的零点几秒里,我的确做了一些迅雷不及掩耳的高难度动作。
  当我一跃而入,拦截到其中一人,我直觉的发现:他不是人类,不过却有手有脚!我立即抓住它的右手臂,往後一扭,脚一勾,马上就将它摔倒在地!一阵腥风直扑向我的眉间,我还来不及细想,马上跳起来,就是一个空中扭腰回旋踢,刚好踹到它的腋下,它整个身体被我踹往右方侧滚,和从右方跳跃而来的另一只怪物撞个正著!
  才刚落地,又是一阵劲风扑来,我眯著眼一看,十道紫色的炫光朝我的脖颈激射!我双脚一弹,整个人往後一倒,两腿刚好踹到直飞而来的怪物下腹,在这猛力飞踢之下,它往後方一弹,翻了一个筋斗,刚好跌落到角落的餐桌上,乒乒乓乓一阵乱响,把餐桌摔的是一塌胡涂!
  原先被我扭倒在地的怪物,才刚准备挣扎起身,却刚好被往後倒弹的我压个正著,老半天爬不起来!
  就在此时,李秉强也迅速退回我方的阵营当中,暂时摆脱了进退维谷的窘境。
  「喔呵~~~来了个高手唷!你们还有多少人哪?一起出来吧?」温今豪慢慢的站了起来,脸上的不屑依旧,不过却多了一份警惕,当他往前一站时,四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妖怪也都东摇西晃的站起来,显见刚才的伤势不轻。
  「鬼灵精,现在…现在是什麽情形啊?」我一面环顾四周的动静,一面小声的问著。
  「这家伙…这家伙就是『留头魔』啦!这些怪物…这些怪物就是那些没有头的死者身体啦!」归霖竞站了起来,拿枪指著前面四个还在张牙舞爪、上下晃动的怪物,大声的说著。
  温今豪摇了摇头,装出一副心碎的模样:「不,警察先生,你怎麽能说这些是怪物呢?这些是我多年苦学『降头术』的结晶呢,这种『飞头降』,是降头术里的最高经典极致法术哩!」
  这时我才回想起来,那天我在办公室大楼厕所里喂养小鬼时,脑海里所灵机一动,联想到的事情了。
  东南亚的黑魔术。
  降头术在东南亚十分有名,盛行於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地,有人说它与中国西南方的「下蛊」很像,都是以一些不知名的毒物,来毒害被盯上的对象。
  那一天,我刚好读到有关一团旅行社到泰国旅游,结果所有的团员都上吐下泻的新闻。更有一名男性团员因为泻肚过量,连肠子都拉了出来,当下就惨死在厕所里,据说,这是一团「炮兵团」,会不会因此而招惹到一些当地的巫师,才会引来莫名的杀身之祸,这点,不得而知。
  就是看到这新闻後,才隐隐约约的联想到这个流行在东南亚已久的黑魔术。不料当时却被旁事打断,之後也就全然忘记。
  「『飞头降』?!怎麽可能?我以为这只是当地巫师一种『装鬼吓人』的做法而已,没想到这竟然会是真的?」在这个当下,我竟然整个人兴奋起来,一种传说中的巫术,居然在我面前真实呈现,这和「侏儸纪公园」里,古生物学者亲眼见著恐龙在他面前觅食的激动、兴奋一样令人莫名贲张!
  不过,现在绝对不是令人兴奋莫名的好时机!因为,我发现温今豪又开始喃喃念咒了…
  一但温今豪开始念咒时,这四只无头女妖彷佛闻鸡起舞般,又开始在我们的眼前上下跳跃著。
  就当所有人都紧张注视这四只怪物的动向时,我却逆向思考,开始观察他们身上的「灵」。
  任何东西会动、会跳、会飞、会爬,就是因为:它的「灵」。
  举个例来说,人会动,就是因为有灵魂。动物会跑,就是因为动物有灵。植物会生长,会开花,就是因为它有灵。
  就算是吸血鬼、僵尸也是如此。只是它们的灵动力,并不属於这个自然界。而是来自於阴间,因为阴间的恶魂,地狱的邪气,创造出凡间难以伦比的灵力。所以这几只无头怪物,究竟是什麽力量让它们移动?如果不是从头部灌入咒语,那温今豪如何将它们收为俘虏尸怪?
  我开始彻底的观察它们全身上下的每一寸纹理肌肤,终於让我在它们雪白如皓月的胸前,看见隐隐约约的蓝光在里头律运地跳动著……我开始思索脑海里所有的灵符魔咒,偏偏好这时候人一紧张,就什麽事也想不起来。我不禁皱起了眉,用力的敲了敲脑袋。
  「怎麽办?!无厘头,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我…我好冷呢…」黄欣桦在我的身後,哽咽的问。
  好冷?好冷!这点倒提醒了我,心中一盘算,马上有了主意,我点点头:「放心吧!有我在!石头,你在吗?」石景城扶著那名受伤的员警,轻轻的嗯了一声:「怎麽样?」
  看著这群怪物迅速快捷的在我们身旁飞来飞去,我一面研究、确认他们的灵动力,一面轻声的问石景城:「依你看?挡的住吗?」
  「像你一样用拳头和踢腿吗?」石景城转过头来,面无表情的问著。我点了点头,他又把头转回去:「那我比你行。」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好!那就靠你了!鬼灵精!」
  「干嘛?」归霖竞小声的问:「有话快说!」
  「待会石法医出去打那些无头女妖时,你和李组长就朝温今豪周围开枪!」「他的周围?!干嘛不一枪毙了他?」受伤员警气愤的吼著。
  「杀了他,这些无头女妖有谁制的住?你吗?」李秉强马上抵他一句,接著转头问我:「小子,你有方法可以对付这些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东西吗?」
  我点了点头,信心满满的?:「放心,我不做没把握的事!李组长、归霖竞记得:往他身边开枪,但不要杀了他,目的就是让他不要再念那些他XX的鬼咒了!」李英才微笑的说:「这点我早就想做了!」
  「那你呢?你要做什麽?」刘永松好奇的问。
  「我?」我从背包里拿出笔记本,开始撕纸:「我现在要折纸人。」
  「折纸人?!」黄欣桦忍不住哭了出来:「你现在还有心情折纸人?」
  我低头继续折纸,并不理会她的哭闹。当我折好四个大小约二十公分高的纸人後,我还在他们的头上各画了一个圆圈,代表嘴巴,这时我才拍了拍李英才和归霖竞:「开枪!」
  或许刚才我闯进来的一连串动作,让温今豪不敢轻举妄动,黑暗中,他也看不清楚我的动态,不过这一阵僵持对恃,也不免让他心虚害怕,当他看见李、归两人举枪时,还以为我们要用火力来压制这些无头僵尸,忍不住放声大笑:
  「还来啊?不信邪?好啊!把他们全都杀了!」
  指令才刚下,其中一人就飞扑而至。不过李归两人并没有开枪,反倒是一旁戴眼镜的石景城一个起身,左脚高举过头,看准目标就用力踏下,脚後跟随即踢到那名僵尸,喀啦一声,不但将那女妖猛踩到地,竟然还将那僵尸的背脊给踩断!温今豪看的是目瞪口呆,张大了嘴彷佛不能相信!这时枪声大作,温今豪只感觉到数阵强风扑面而来,眼睛一闭,双腿一软,整个人跌堕倒地,半晌才敢抬头细看,只见适才他站立之处,在头部位置有五个小洞,墙灰还簌簌落下,五个洞刚好连成一个弧型,倘若再低下一寸,他的脑袋可能就被轰个稀烂!
  不是自己豢养的无头僵尸被人踹到骨折,就是自己的脑袋差点被轰成烂浆,温今豪实在无法相信自己在一转眼间已经置身劣势,惊讶到连咒语也忘了念,四只妖怪的动作也开始迟缓下来,从刚才的趾高气昂、动作敏捷,转变成垂头丧气、老态龙钟。一个个失去了活力,就像被取下电池的电动洋娃娃。
  我见机不可失,连忙将手上四个纸人掷出,只见四个小纸人像吸盘一样,附著在这四个无头女妖的左胸乳头上,开始不住的吸吮。黄欣桦见状,用手遮住了脸,用力的敲了我的後脑:「都什麽时候了?还这麽色?!」
  被狠狠的敲了一记,我被打的是莫名其妙。不过这可不是解释的时候,我将左手食指伸出,用力咬破,把鲜血涂沫在右手掌心,画了个「火符」,再伸出右手食指,对著四个小纸人大喊一声:「著!」
  就在一瞬间,这四个小纸人就像是被火焚身一般,开始燃烧起来,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当这些小纸人烧成黑灰後,那四个无头女妖也颓然倒地,接著原先光滑细嫩如丝绸般的肌肤,居然开始萎缩腐化,一下子就风乾变黑,像一尊尊失去弹性光泽的无头木乃伊。
  「哦!不!不!我的模特儿!不!」看见自己的无头手下一个个像千年腐尸一样跪倒在地,腐烂发臭,温今豪忍不住抱头痛哭,但不论这时他再怎麽喊,怎麽叫,怎麽施咒,这些个骷髅是不会再听从他的任何指令,满足他任何需求的!
  这时所有的人都退到我的身边,看著四具无头枯骨慢慢起火燃烧,在大火中,李英才和归霖竞将手铐再度铐上早已疲惫绝望、两眼呆滞的温今豪手上,刘永松也拿出手机,叫深坑派出所和市刑大派警员过来支援,看著四具尸首在熊熊火焰中挫骨扬灰、终至熄灭,黄欣桦无声地搂住我的左手,将头靠在我的臂膀上,轻轻的说:
  「刚刚…我真以为…我们死定了…呜…」
  看著埋在我手臂里啜泣的她,石景城也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拍了拍我的肩:「只有在这时候,才真正感觉到:认识你真好!」
  归霖竞走到客厅後方的那扇门,猛力的将它撞开,往里一瞧,除了一大堆美丽漂亮、材质昂贵的衣服,和一张躺椅外,其他什麽也没看见,不过房里的窗户是打开的,他从窗户往外看,不看还好,一看马上破口大骂:
  「我×,我们的九人巴居然被人干走了!我×他十八代祖宗!」
  一听到他说完,大家三步并成两步的挤向门口前廊,往下一看,才惊觉车子真的失踪了!刘永松跑进屋内,紧紧抓住还穿著名牌丝绸衬衫的温今豪,大声的质问他:「你这里还有其他人吗?你是不是还有其他共犯?说!」
  温今豪不说话,但从他惊悚害怕、目光焕散的眼神看的出来:他完完全全已经被自己的失败给击垮了!过了半天,他清了清喉咙,用一种极为客气的语调对著我说:
  「你…倒底是谁?」
  我笑了笑,并没有回答他。
  隔天,李秉强在报告上,是这样写的:
  『「留头魔」这个案子,到此告一段落。围捕凶嫌温今豪的行动中,遭遇些许抵抗,但随即将凶嫌温今豪顺利逮捕,现场并且寻获四具焦尸,围捕行动中,有一名警员受伤,另一名高阶警官中枪殉职。』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8-01-12
 
~第六章~
 
  经过了这一天的鏖战,所有的人都几乎累垮了,淋了满身大雨的我更是病到不行,回到家後就发了高烧,足足在床上躺了四天不醒人事,後来还是因为李秉强、李英才和归霖竞找上了门,我才硬著头皮下床。
  原本脸色已经十分苍白的我,这回重病後看起来更像肺痨鬼,披著外套,拖著萎靡、颓废的身子,还没走到门口,众人就听见我的咳嗽声传遍整栋大楼,当我打开门时,看见众人个个紧皱著眉、铁青著脸,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回准没好事!」
  「无厘头,这回又得要靠你了!」归霖竞把我扶回沙发上,语重心长的说著。
  我看了看李英才,又看了看李秉强,李英才一脸快笑出来的模样,用眼神透露:李秉强有求於我,於是我又看了看李秉强,他见其他两人并不搭腔,轻咳了一声,为难的说著:
  「嗯,吴先生,是这样的:那个,那个温今豪说呢,他呢,他…」
  强忍著头痛,我听他断断续续的拖著,极差的体力影响到我的耐心,於是我用尽了气力,奋力的叫出来:
  「喂,李督察,有话就快说!不要等我挂了你都还没说完啦!」
  其他两人强憋著笑,退到两旁。李秉强双眼往上一看,深吸了一口气:「嗯…温今豪他说…没有你,他不肯跟警方合作…」
  酸痛、发烧、头疼、腿软、咳嗽、疲惫、饥饿…所有的感官刺激不断的打击著我,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快晕过去,又听见这种强人所难的要求,我皱了皱眉,脑袋里轰隆作响,耳鸣不断。
  「所以…所以我们警方是想…」接下来说些什麽我是一句也没听见,就见李秉强的嘴唇不住的张合著,过了半天,看他停住了,我才紧咬牙关的说:「我很愿…愿意帮…帮忙…就是…就是身体…不行…呵呵…」
  他们三人对看一眼,李英才连忙说:「先送医院吧,我看他这样别说帮我们了,就连站起来都快不行了吧,送什麽医院好呢?…三总好了!」
  我还来不及有任何反应,整个人就晕了过去,直到有人在我耳旁叫我的名字,我才幽幽转醒过来。
  「吴澧童!吴澧童!是我啊!」
  睁眼一看,白色墙壁、白色床单、白色棉被,再加上倒吊点滴…这才知道自己正躺在医院里。就看到一个十分熟悉的人站在我床前,不知是我神智不清还是病的不轻,总觉得这个人看起来十分模糊,又一时间叫不出名字。
  「吴澧童,你怎麽会也来这里?」他关心的问。
  我笑了笑,摸摸自己的额头,表示发烧。他仔细的看了我一眼,然後说:「你在这儿实在太好了!有件事我一直不知道该怎麽办,现在你在这儿,那这件事就麻烦你了!」
  在迷迷糊糊中,我隐约听到什麽密码,什麽衣柜,什麽西装,什麽存款的,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直到感觉整个人浑身湿透,我急急忙忙的从床上跳了起来,发觉自己全身是汗,到厕所拿毛巾擦了擦身体,回到病床前,才看到习学坐在一旁的沙发上,不发一语的看著我。
  「你…终於…醒啦?」她语气平淡的说。
  「嗯…」我无奈的笑了笑:「我倒底在这儿多久啦?」
  她撑起身子,甩了甩头发:「我不知道,我昨晚去看你,你不在家。我打电话给鬼灵精,他才说他们把你送进了医院…我马上就过来了…我好担心你…我好怕…好怕…」到了这个时候,她才缓缓的掉下了眼泪。
  看著眼前的美女为自己哭著,心下也颇为歉然,我一把抱住了她,悄声的在她耳旁说著:「我知道,我知道,以後,以後我绝对不会再让你担心了,一定!」
  她紧紧的抱著我,我发现她全身冰凉,微微一楞。嘴里一阵口渴,不禁舐了舐嘴唇,却发现嘴唇上满是咸腥味,病刚好的我,也搞不太清楚什麽状况。两个人紧抱了一会儿後,她看了手表,随即把我推开:
  「哦,这麽晚…不是,这麽早了,我得要走了!」
  虽然病刚好,但男人基本的「反应」还是有的,我的双手很快又再缠上她的小蛮腰,将她用力的搂著,而身体上的「反应」,也刚刚好顶到她的双腿间。
  她发觉我的「冲动」,脸上微微一红:「不正经!病才刚好,又想做『坏事』?!」
  我的嘴用力贴上她的鲜豔红唇,原以为可以享受一下,却没想到她轻轻的推开了我:「不行了,我真的得走了…桌上鬼灵精有留字条给你,你看一下!」
  什麽字条?我低头一看,就见到字条上歪七扭八,颇具个人「特色」的字迹:「无厘头,明天是刘令芳头七,有空过来一下吧!」
  明天?明天礼拜几啊?我回头一问,整间病房空空洞洞,一个鬼影也不见。习学什麽时候走的,怎麽走的,竟然连点声音也没有
  在这我昏迷的这七天中,也发生了些事。媒体在获知警方逮捕「留头魔」温今豪後,如同白晓燕案一样,都用极大的篇幅、版面来报导这个古今难见的奇案,部份国外媒体更拿百年前英国发生的「开膛手杰克」来互相比较,每天都报导最新进展,SNG车更是二十四小时随时跟随专案小组,深怕有什麽遗漏。
  狡滑的温今豪在遭到逮捕後,态度一直都不是很合作。在这案子里,温今豪是如何挑选对象,如何跟踪,如何杀人,如何弃尸,为何要将头颅摆放回去,为何都没人发现…种种做案过程都令警方十分好奇,不过在侦讯时,最让警方感兴趣的,是他杀人的动机。
  但是,不论警方如何侦讯他,他总是不发一语,只淡淡的回答一句话:「叫那个怪记者来,我就和你们合作!」市刑大和刑事局如李秉强、刘永松等人再怎麽软硬兼施,就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原因无他,温今豪是美国公民,拿的是美国护照!他如果不愿说,任何人都拿他没皮条。也因为这样,李秉强实在无计可施,只得找李英才、归霖竞一同来找我,看看我愿不愿意帮忙。
  出院的当天,我并没有到位於桃园的侦询室去,而是先到刘令芳位於三重的家里,参加他的头七。
  大约晚上九点多,我到了他家,场面一片哀凄。三重分局来了不少同仁,就连局长也都到了。在刘令芳殉职後,留下妻子、两个小孩,小孩一个六岁,一个四岁,不过都蛮聪明懂事,尤其是老大,虽然眼角噙著眼泪,但双唇紧闭,怎麽样也不让眼泪掉下来一滴。
  事发当天的所有人都出席:李秉强、刘永松、李英才、石景城、黄欣桦、归霖竞、我和那位曹姓员警。因为这件案子侦破,曹姓员警还破格升官,所以虽然当天挂彩,他的受伤还是挺值得的。
  我和黄欣桦站在一旁,看著众人折纸元宝、焚香烧纸,心中也颇为凄然,我的身体还没完全康复,参加丧事对我而言并非好事,不过一想起那天大家一同出生入死,奋力抗敌,那份生死与共的情感,就是无论如何我都要站在这儿的一份坚持。
  三重分局的员警们个个义愤填膺,对於长官的牺牲、温今豪的恶行无不痛心疾首,纷纷要求刑事局和市刑大给他们一个交代,但在听闻温今豪要求与我面对面,才肯合作的这件事後,每个人对我的眼神都颇为难堪。
  「听说那个混蛋一定要和你见过面後,才肯和我们合作,是不是?」三重分局一组小队长首先发难,站在我面前大声问著。
  我点了点头,至少,我仅知的情况就是如此。
  「为什麽呢?是不是你和他认识?还是你们打算串供?」旁边另一员警追著问。
  听到这样的质疑,我差点没有气到当场晕眩过去,强忍著身体不适,我摇摇头,不发一语。
  「干嘛不说话?你一定和他有什麽问题?听说那天你一到了现场,他就束手就擒,还有,很多破案线索都是你提供的,你说!你是不是知道什麽内情?」
  一股恶气污积在胸,郁闷非常,我用力一咳,喉咙一甜,竟然咳出满手的血!石景城见状,用力叫著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三重分局长:「喂!这就是你们待客之道吗?难道,你们不想早点破案吗?现在是需要吴记者帮忙的时候,你们这样怀疑他,这是什麽意思?」
  黄欣桦也看不过去,先将我扶在一旁休息,然後高举检察官证件,对著众人喊著:「这件案子,由台北地检署接下来了,现在,吴澧童是我们检方的重要证人,除了办案人员外,任何人不能对他发言、质询,否则,就以『妨害公务』的现行犯逮捕!你们是公务人员,知法犯法,罪上一等!」
  这样的威胁,如何能压的住这些长期面对第一线的强悍员警们?他们一句接著一句,指著我们破口大骂,有的说我和温今豪是共犯,有的说我就是间接害死刘令芳的凶手,有的更说我不配来这里,就在大家骂不绝口的同时,我看到在灵堂旁,站著一个眼熟的人,他始终不发一语,只是直直的盯著我瞧。我回神一想,这个就是那天站在我病床旁的那个人,再仔细一看…
  那个人,叫刘令芳。
  鸡皮疙瘩再度爬满我的右手臂,一股寒意从头顶直钻到心脏!我马上站了起来,却发现在场和我一样看到刘令芳的,还有他的小儿子。他也和我一样,指著灵堂旁边,小声的说著:「爸爸…爸爸回来了…」
  我马上想起刘令芳在我身边交代的事。众人看到我忽然站起来,一下子全都沉默下来。我慢慢的走到跪在灵堂前不住哭泣的刘太太旁,对刘令芳点了点头,用力却轻声的说:
  「刘太太,刘组长跟我说,他有一套西装,是在结婚的时候穿的,现在变胖了,所以用塑胶套包起来,放在小孩的衣柜里,是不是?」
  刘太太听到这句话,双眼瞪的老大,惊讶到连啜泣都忘了,老半天才用力的点点头。
  「能不能,带我过去看看?」
  她随即站了起来,看看众人不敢动作。众人也不明所以,没人敢说话,她带著我走到小孩的房间,其他人马上跟来,我伸手拦住众人:「除了刘太太之外,其他人不准过来!」
  进了房後,我把门关起来,待她把西装拿出来後,我将手放到西装裤的右後口袋里,拿出一本不知是何人的存摺,再把衣服上乾洗的取件条码撕下,交给刘太太:
  「这字条上的四个号码,是提款密码。存款里头,有将近两百万元,是刘令芳说要交代给你的…他说,钱的来源你不要问,半年後,你再把钱领出来,避避风头…」
  刘太太想要再问些什麽,我制止了她:「坦白说,我什麽也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这件事,是刘组长生前交代的,还有…记得要多念念『大悲咒』,对他比较好…」
  当然,我语多保留…我并没有告诉她:这存摺上的人名是刘令芳在街上找个流浪汉,假借名义办的,我也没说:这笔钱的来源…不太正当。更没有告诉她:刘在死後有多怨恨、有多无奈、也有多不舍。
  我打开门,面对众人,我对著李秉强说:「走吧!让我们把事情做个彻底的解决!」
  我们一行人,连夜赶到位於桃园的侦询中心,凌晨两点半,把还在好梦正酣的温今豪叫醒,决定彻夜将案情做个厘清。
  在侦询室里,他看到我坐在那儿,先是一声轻笑:「嗨,吴澧童?!是吧?吴大记者,我等你好久了!」
  我瘫在椅背上,直瞪著他不说话,李秉强撑在桌上,大声质问:「现在,温今豪,你总该可以跟我们合作了吧?」
  「我是被你捉到的吗?你有什麽资格和我说话?」温今豪冷冷的说。
  「你别忘了,是我发现你就是『留头魔』的!」李秉强不甘示弱的喊著!
  温今豪把脸撇开,冷笑的说:「那又怎样?要不是这个臭记者,你们那天一个也走不出我家!又怎麽能逮捕到我?」
  「好吧…」我看我不说话也不行了,而且,我的病痛也让我快撑不下去:「说吧!你为什麽要犯案?动机是什麽?」
  他把手交叉在胸前,反问我:「为什麽?为什麽你能破我苦学多年的『飞头降』?!」
  「如果我说了…你就愿意和警方配合吗?」我没气的问。
  他点了点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好吧!我从小就有点点通灵,长大後呢又学了一些奇门遁甲的法术。」我轻描淡写的说。
  「是这样吗?」他对於我破了他的法术相当懊恼:「然後呢?你怎麽知道…我的冰符…?」
  「喔…」我笑了出来:「没有头可以贴符,又要让它们动…只有在心脏上做手脚罗…」
  「我不是问这个!」他整个人站了起来,贴近我说:「你怎麽知道:我用的是冰符?你又怎麽知道,什麽法术可以破冰符?」
  「这种东南亚的小法术又岂是我中华博大精深的阴阳道法之对手?!」这时不挫挫他的锐气,他还不知天高地厚,我也站了起来,义正辞严的说:「只需有点『天眼通』,就能发现它们的『灵动力』来自於哪里,既然知道『灵动力』是源自於心脏的冰符,那只要把冰符破解,这些无头妖也只是一个个臭皮囊罢了!有什麽了不起?!」
  看见他颓废落魄的倒回椅子上,我想起他刚刚还神气跋扈的模样,忍不住再倒打他一耙:「这点冰符的雕虫小技对我来说只是小case!只要用几个小纸人把冰符吸乾、融化,不就破了你的法?毁了你的道?有什麽好得意的?还什麽东南亚的飞头降?!我呸!」
  这时的温今豪,和五分钟前的他简直是判若两人!他缩在椅子上不住发抖,过了半晌,才轻声的喃喃自语:「哎…算了,这世界果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输了!真的输了!」
  他转头面向其他办案人员,坚定的说:「我输的心服口服!好吧,我们从头开始讲起:你们想知道什麽?」
  接下来就是李秉强、刘永松、黄欣桦等人的问案,我和其他人就退到隔壁房里,透过不透明的黑玻璃镜,观察温今豪的供词。他从几年前从事服装设计开始说起,原来,他在大学毕业後,先到东南亚各地去游学,搜集东方各式传统服装,再到美国钻研专攻服装造型,并且在纽约小有名气,在服装业界也算是一位名人。
  在因缘际会下,他接触到好莱坞的艺人,并且帮他们设计戏服,许多人看中他不但融合中国古式风味与西洋服饰的设计感外,对於西方女性高眺丰满的身材他又能不著边际的展现的曲线玲珑,因此便邀请他加入一出知名影集「红粉特勤组」的小组里,专门帮那几位美女特工设计造型、服装,一时之间,这影集的服装造型成为每季流行的典范,不少明星、民众都以该影集里的服饰为参考对象,争相模仿,而「Joan Wind」(温今豪的英文名)也成为时尚服饰先趋的代表。
  本来就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成功的他,面对接踵而来的成功与赞美,也不由得自傲起来,间接也得罪不少人。一个东方面孔,连ABC都谈不上,竟然在各大聚会中大放厥辞、左批右评,也因此,让别人心生妒意,便设计陷害。
  在这个业界里,最让人瞧不起的,莫过於「抄袭」。只要你的作品是抄袭自他人创意,那你这个人也就不过只是个「加工」者罢了!而且会被他人唾弃、甚至再也无法在这个业界里生存,走到哪儿,你都只是个「COPY CAT」而已!
  果然,在他人的严密计谋下,温今豪被指控所有的创意、作品创意抄自於一位偷渡到美的大陆女子,她私人的作品和温今豪即将在电视上所展现的造型不谋而合,而且这女子不论用色花样、质料选择更远胜於温今豪的创意…消息一传出,原先众人看好的明日之星,到头来竟然也只不过是一个抄袭他人作品的小人(CHEATER)!温今豪有如过街老鼠一般,只能被迫回到台湾。
  回到台湾的温今豪,原先也想继续往服装界发展,但是这个业界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他在美国的一些「丑事」,早已传回了国内,大家避他唯恐不及,根本没有他生存的空间,在求助无门,又无人相助的情况下…一个名闻一时的名家服饰设计师,竟然走投无路,到最後只能先以开计程车暂且糊口,避避风头。
  不过,这并不代表温今豪优异过人的才华就能完全被取代,自从他离开这个拍摄小组之後,「红粉特勤组」的收视率竟然一落千丈,从收视排行榜前三名,一直落到十五名之後!电视公司在做了紧急问卷调查後才发现:原来的收视群多以十二岁到四十多岁的女生为多,情节演些什麽在於其次,最重要的是影集中透露出的最新服饰流行趋势才是她们的最爱。
  所有的调查结果全都指向一个结论:「Joan Wind」的离开,正是收视率下跌的主要原因!
  一天晚上三点多,温今豪在睡梦中接到一通电话,是从洛杉矶打来的。
  「Joan,We need you. don’t say anything. come back our team soon!」
  「oh no. it’s you! You kick me out. I will not back again!」
  「...say ...joan, I know you hate me.I am so sorry.that’s a mistake. I think you should consider about it again!We need you very much .and anything .anything you want. I will give you. Anything!」
  「... ok. let me think it. see you」
  温今豪挂上电话,露出得意的微笑…他知道,他的机会又来了!
  温今豪并不急著回到洛杉矶,在没有确切的把握之前,回到洛杉矶只会让他重蹈覆辙、再被排挤,因此,没有十成的把握,他并不打算重出江湖。
  表面上他是拒绝了洛杉矶那方面的邀请,事实上,他到处搜寻灵感。人,就是这样,在不需要的时候,灵感源源不绝,而当你火烧眉毛、焦头烂额的时候…却又什麽创意也挤不出来。
  当时的温今豪就是如此!他漫无目的的在街头上开著车,脑海里却是一片空白,没有半点惊世骇俗的想法。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路边有个不住摇晃的高眺女子招著手,职业的关系,他把车停在路边。「噗通」一声,这酒醉女子上了计程车,嘴里含糊的说了目的地,就沉沉睡著了。
  路程遥远巅簸,车程开了半个小时,这女子咕噜一声,直嚷著要下车。车子还没停好,车门一开,「恶…呕……呕…」一大堆秽物就洒在马路边上,从後照镜往後看,温今豪发现:这满脸浓妆豔抹、吐个不停的女孩子,居然有双修长直挺的双腿,和纤细平坦的蛮腰…这简直就是模特儿的身材嘛…「除了那张吐了满嘴的臭脸!」温今豪这样想著。
  「如果…如果她的头不在的话…那她就是一个挺优的衣架子了!」
  这个念头一兴起,所有的灵感、创意、点子、造型竟然源源不绝的出现!他才发现:其实自己不是没有才华、没有灵感,而是没有一个好的模特儿让他发挥、摆布。看著眼前烂醉如泥、不醒人事的酒家女,温今豪兴起了一个想法…
  他把这个女子带回深坑的住所,翻了翻从前游学东南亚的书,找到了自己要的资料。而这女子在酒醉中,莫名其妙的沦为「留头魔」的第一个受害者。
  一个「衣架子」不够,就再找一个,两个太少,就再找第三个,凑足了影集里的四个高矮胖瘦的女主角,还少一个男模,就再开车上街去抓,就这样,发生了去年轰动国内外的四女一男留头命案。
  「你说你杀人只为了他们的身体?!」李英才不可置信的问。
  「是啊,好奇怪的?我本来就是个服装设计师,一个举世无双的作品,如果没有个像样的模特儿来穿戴示范,又怎麽能突显我作品的卓越不凡?」他看著众人侃侃而谈,彷佛这件事和吃饭、睡觉一样正常,没什麽好意外的。
  「可是…」李秉强还是不太敢相信这个简单的理由,竟然驱使眼前的这个嫌犯在两年内连杀了十个人!
  「可是什麽?人类不也是为了活下去而杀猪、杀牛、杀鸡、杀鱼?破坏自然环境、造成臭氧层破裂?为了宗教信念不同,千百年基督教与回教争战不知有多少?哪回的战事不是血流成河?台湾商人为了赚钱,可以用馊水来做馊水油、可以拿病死猪肉来卖钱、可以用辐射钢筋来盖屋、可以搞什麽『截弯取直』让基隆河每次台风都洪水泛滥淹死人;可以在偷工减料後,在九二一大地震里害死那麽多人还敢振振有辞的说自己没有罪?这些人,这些事,你们惩治了多少?你们又查办了多少?」
  「我只不过杀了几个人,成就了服装界的盛事…这些人的牺牲,和挂在墙上的虎头、披在地上的狮皮装饰品又有何异?」他像连珠炮的说完了这些话,看著眼前瞠目结舌的众人,做了以上的结论。
  「那…」刘永松摇了摇头,强忍悲痛的问:「那你为什麽要把头送回死者的家中?为什麽杀了五个人後,隔一年又要再次杀人?」
  温今豪两手往脑後一放,轻松潇洒的说:「简单!把头送回他们的家里,是因为我不想看到他们的脸!而且『飞头降』的法术,必须要让这些死者的魂魄能回到自己的家里,才能让他们的身体能够完全听从我的使唤…其实,我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真正的杀人凶手,是你们!!」
  「…咦?!」不仅是李英才等人,就连隔一层玻璃後的我们也都吓了一跳,他忽地坐正,双手撑著下巴,慢慢的说:
  「就算他们的头被我摘了下来,但是他们并没有死啊…你们知道吗?」
  「什麽?!」
  「哈哈哈…哈哈哈…」温今豪奸邪猖狂的笑声,不住的在侦询室里回盪著:「我施下的降头术,只是长时间的『冬眠』,就像动手术时注射的麻醉剂一样,他们只有身首异处,但是他们的心脏还是跳动著,只要时间到了,再把头接上就活回来了…谁知道你们多事?把头拿去埋、拿去烧,人的头烧烂了、被虫啃蚀了…请问:要怎麽再活回来呢?哈哈哈……」
  碰的一声,李英才用力拍打桌面:「放你妈的狗臭屁!你的鬼话谁信哪?什麽『降头术』,什麽把头砍下还能活?听你在放屁!」
  「不相信哪…」温今豪看了看隔壁的不透明玻璃:「你可以问问你们的法医啊…看看那些人的头是不是还在呼吸啊…?」
  在隔壁房里的众人把眼光全集中在石法医身上,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石景城的脸色有如槁木死灰般的难看!
  「我不敢说他们是不是活著!我只能说:他们的确没有脑死!」
  石景城抱著头,痛苦的向大家承认!
  大夥深吸一口气,看到石景城的神情,就证明温今豪所言不虚!尽管这些受害者身首异处,但是这些死者的确如温所言:并没有完全死去。
  所谓的死亡,就目前医学的定义来看,除了停止呼吸、心脏跳动之外,还有所谓的「脑死」。现行法令规定:病人在使用医疗呼吸器的状况下,至少须观察十二小时,观察期间病人应呈持续深度昏迷,不能自行呼吸,且无自发性运动或抽搐。才算「脑死」。
  「你…你们要知道…这些人…这些人,只剩一颗头,一颗头耶!它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却也不能算是脑死,而且对外界刺激还有些反应!像这种事,我怎麽向外界说明?我怎麽向家属交代?我只能…只能把这些个头交还给他们家属!让往生者也能安息!」
  石景城咬著牙,一个字一个字从紧抱的双臂中挤出来。
  众人默然。如果易地而处,相信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也会和他一样吧。大家拍了拍石景城颤抖的肩膀,无声的走出这个黑暗的小房间。
  看著石景城不住抽搐的身躯,黄欣桦眼角里含著泪,柔声的安慰石景城:「石法医,我…我知道…你的辛苦…你别…别太自责…」
  「够了!别再装了,他们人都走了!」这时候我再不说话,就快要笑爆了!
  「他们都走啦?!」石景城猛然抬起头,开怀畅笑的说:「你怎麽知道我是假装的?」
  这时的我虽然头疼难耐,却也忍不住放声大笑:「拜托!我认识你几年啦?这点小事,会难倒我们的石大法医?而且…我早就知道那一颗颗的人头并没有死亡,我也察觉到你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喔…这我倒挺好奇的,愿闻其详」石景城翘起了二郎腿,轻松的看著我。
  黄欣桦张大了嘴,过了半晌才喃喃自语的说:「啊…搞了半天…你…你假哭啊…」
  我不打算理会那些「没有进入状况」的人,侧著头想了想:「应该说呢…在七月间的那个案子,我发现你对於这些死者的态度有点奇怪,应该说,你不像是以『处理遗体』的方式在看待这些死者。在处理沈森的命案时就更加确定,因为你比处理『留头魔』的案子时要来的慎重小心,因为你知道:那是两个不同的命案!」
  「这也不能证明:你猜到我已经知悉那些死者其实只是假死喔!」石景城抓语病的问。
  「没错!」我接著说:「这只是让我起了个疑心:为什麽两个命案,两颗头,你对这两颗头的处理方式一个轻松,一个慎重。而且只要是真的『留头魔』案子,你的态度都有点随便、甚至轻佻…直到何逸兰的命案发生後,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
  「当然啦!这也和我天生能通灵有关;」我望著微笑不语的石景城:「这几次的『留头魔』命案,我都没有发现任何『怨念』在现场。这点刚开始我是挺疑惑的,因为没理由这些『幽灵亡魂』的『怨气恨意』在经历过这些个惨事之後,还能完完全全消失不见,这太违反世间常理了,就拿沈森的案子来说好了:我甚至可以在医院验尸的现场感觉到他死亡时的无助和仇恨,却不能在每个『留头魔』的案发现场,感受到一丝一毫的『怨气』…我想了又想:如果不是我失常,唯一的答案就是:这些人都还活著!」
  石景城点点头表示认同,我更调高了声调的说:「我通灵,都能知道受害者没死透…你是法医耶,难道会不知道这些人的情况吗?想通了这一点,就不难联想到你态度上的怪异,再加上我对你的了解:沈森的命案,你把头颅当成是遗体,但『留头魔』的案子:你把它们当成一种…『科学实验品』来看待!对吧?」
  「好小子!真有你的!」石景城说:「其实早在前一年,刚发生『留头魔』命案时,我们法医鉴识组就发现这些个头颅有问题,怎麽可能在没有身躯的情况下,这些个头还对外界刺激产生反应?更夸张的是:他们的脑波竟然还持续运作著!这实在太违反医学常理!此外,就算我们不将他们处理、埋葬,这些个头颅也会因为脑部缺氧而组织逐渐坏死…因此他们脸上的尸斑就是这样出来的!不过当时我们真的很好奇:究竟他是如何办到的…?坦白说,我们组里还开玩笑,如果抓到『留头魔』後,还希望他能把这份功夫传授给国内医学界哩…!」
  就在我们的说说笑笑中,温今豪也把所有犯案的过程都一五一十的向警方说明,其中包含了一年前的五件案子,还有今年连警方也不知道一共四尸的命案全盘托出。合作的程度与日前使用「缄默权」的高傲完全两样。问题是,这个案子实在太离奇、太匪夷所思了,因此,就连警方也不知道该怎麽把案情透露给媒体,但是部份像我们这种八卦杂志还是穿凿附会的写出许多天马行空的曲折过程,让美方也注意到这件事,居然派了一组FBI的人马来台湾「关切」,果然,在他们的「深度了解」後,在强力「要求」下,「留头魔」这件轰动一时的凶杀命案,竟然以嫌犯温今豪「精神错乱」为由,将他「保外就医」!
  这个结果让期待公义伸张的社会大众一阵哗然,警界上下更是无法接受!一个杀了九条人命,又当著警察面前枪杀高阶警官的凶嫌,竟然要以「精神错乱」的原因「保外就医」,起诉温今豪的黄欣桦检察官更是怒火中烧,在判决的法官办公室里就拍著桌子大骂:
  「中华民国没有国格了吗?这个人…这个人以这麽凶残手法杀了九个人,造成社会人心惶惶、动盪不安;又当众以蓄意致命的手法枪杀一名高阶警官!这种人,我们竟然要屈服在美方的压力,以什麽『精神错乱、分裂』为由释放他吗?我倒觉得他看起来正常的很!」
  游敬焄是名相当资深的法官,就算面对检察官的咄咄逼人、拍桌咆哮,他依然老神在在,一边脱去法官服,一边静待黄欣桦发泄完後,才慢慢的回答:「中华民国有没有国格、有没有律法,这点我不需和你解释、讨论。我们应该要针对眼前的问题一一克服:第一,这个人他是美国人。就算他在台湾长大、求学,但他拿的就是美国的公民护照,持的就是美国绿卡…试问,美国公民在国外犯法,而美国政府坚持要他在美国受审,有什麽不对?」
  他又举了前些年在冲绳的美国空军基地,有一名美国军人奸杀了一名当地女孩为例:「美国政府也不顾日本政府、冲绳民众的反对,要求引渡回美国审判,并且判了他两个死刑!用这种方式来压制舆论、民众的不满…不能说美方没有秉公审理,是吧?」
  「至於他『保外就医』部份…」游法官见黄欣桦没有意见,就再接著解释分析:「坦白说,像他这种杀人的情况,的确符合『精神错乱』的病情。试问。一个正常人,谁会因为需要模特儿这个理由,去连杀九个人?还会把身体摆放在家里,把头颅放回死者的家中?倘若不是精神病患,这种骇人听闻、匪夷所思的怪事,正常人谁会做?」
  黄欣桦正准备抗辩,游敬焄举起手制止:「你想,美方难道会把他就这麽带回美国,把他医好就放他走吗?今天美国人要把他带回去,就是想好好的研究他,就好像我们看那部『沉默的羔羊』电影中,那位『汉尼拔』博士是一样的,不管他医好了没有,反正呢就是把他终生监禁来观察,虽然没有判他个死刑,这种『无期徒刑』也有得他受的了,你说,这是不是也算是种惩罚呢?」
  他拍了拍黄欣桦:「我知道大家都希望判他个死刑,以儆效尤。不过,所有国家都得遵守国际法。我们是个重人权的国家,就必须在人权上有所考量,我也相信,美方绝不会让我们失望的!」
  步出法官办公室,黄欣桦就看到台北地方法院外有一大堆记者围绕著温今豪和他的律师,由FBI所指派的华裔美籍律师道格.杨。在面对众多媒体询问时,道格.杨不住的声称,他的当事者的确是不折不扣的「精神病患」,而台湾法律判温今豪「保外就医」,他也连番的赞许,这是重人权、重法律的国家才会做出的决定。
  「我的当事人:『Joan Wind』,也就是温今豪;」尽管是美国人,不过在台湾出生的道格.杨,国语亦说的十分字正腔圆,面对台湾上百家混乱不堪的电子、平面媒体,依旧辩材无碍、畅所欲言:「他过去两年多来的行为,的确是因为长期工作的压力,加上在洛杉矶时所遭受到的种族排挤,所造成的精神失常,引起幻听、幻觉、情绪时好时坏而酿成一连串的不当行为。由於当事人身为美国公民,理应引渡回美国接受美国方面的审判。」
  「我再度重申:我的当事者这一切行为,都是在无法控制的病情发作下,才出现这种种逾矩的罪行!」道格.杨坚决的表示。在一旁的温今豪身著名牌合身西装,脸上始终冷酷无情。
  由於媒体记者实在太多,现场一片混乱,我和「暗黑社会」杂志社摄影林朝伦只能在众人後方远远的拍照,就在我速记道格·杨的言论时,忽然有个人用力的撞了我的肩膀:「喂!这种烂人说的鸟话你也要记啊?」
  连头也不用回,就知道在後头搞鬼的就是「鬼灵精」归霖竞,我一面记,一面摇摇头:「那怎麽办呢?我们整个破案的惊险过程你们又不让我写,要不我拿什麽来交稿?」
  这时石景城的声音也在耳後响起:「唉!怎麽说,都让这混蛋逃过一劫了,妈的,如果可以的话,真想亲手干掉这混蛋,至少,也要让他知道受害者的痛苦!」我和归霖竞都点点头,认同他的看法。
  由於实在太多媒体要发问,整个台北地院有如果菜市场般嘈杂,从头到尾,都是道格.杨在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温今豪则高抬下巴,嘴角上扬,一副谁也无法奈我何的模样,似乎已经有人交代他保持缄默,不要再节外生枝。
  现场也出现不少外国媒体,以美国的电子媒体居多,因为,温今豪不仅是美国公民,在纽约、洛杉矶也算是服装界的名人,美国的一些小报上,也都占有不小的报导篇幅,因此吸引了不少电子媒体出机来拍摄采访。
  就在道格·杨回答大部份媒体的同时,三、四名立委和受害者家属居然抬著棺材前来抗议,一面洒丢著冥纸,一面哭天喊地,推开众人逐渐挤靠温今豪等人,温今豪眉头紧皱,就示意道格·杨往旁快步离开,在民代抗议、记者抢拍、一团混乱的同时,一名摄影记者迅速靠近温今豪,沉声的问:
  「杀人的感觉怎麽样?砍人头的感觉怎麽样?是不是和我一样爽?」
  听到这句话,温今豪楞了楞,四处找寻究竟是谁说句话,就见人头钻动、推来挤去,看不出是谁问了这句奇怪的问题,正准备往前再走,那个声音又在他的左前方响起:
  「我问你啊?挑逗女人的性感带好不好玩?玩弄女人身体的感觉好不好玩?杀人的感觉很爽对不对?砍头下来的那一刹那很过瘾…呵呵呵,对不对呀…哈哈哈!」
  温今豪听到这段话,全身上下的血液就像结冰一样的僵硬,整个人定住不动:「…是…是你!」
  他的眼前出现一位头戴棒球帽、右肩扛著摄影机的人,帽沿低垂,让人看不清他的面貌,在场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举动,他迅速靠近了温今豪,先是拦住了温今豪的去路,再把摄影机往旁用力一扔,刚好把一旁护卫著温今豪的警察砸倒!
  温今豪还来不及反应,「碰!」的一声,就突然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旋转钻向自己的小腹!低头一看,小腹鲜血直冒,眼前那人手持著枪,对著他的胸口,又是一枪!
  「有枪响!有人中弹了!」一秒钟连续两声枪响,现场更是乱成一团,不少人急忙往旁边闪躲,那人有如游鱼一般,快速的钻向重伤的温今豪後方,左手撑住直往下倒的温今豪,右手把枪抵住他的太阳穴!
  听到枪响,归霖竞第一时间就掏出手枪,往现场直冲,我抬头一看,就见那人挟持住快要摔倒的温今豪,用力的拉向墙角,不致於腹背受敌,仔细一看,好熟的面孔,一细想,不禁大叫出来:
  「他…他是…」
  他是邵文杰。
  当一片混乱逐渐回复正常时,众人才发现温今豪已经被一人挟持住,那人机警的拉住温今豪挡住前方,背部紧靠著台北地院的大门右侧的墙角,只露出一颗戴著帽子的头,所有的摄影记者一拥而上,想把这画面拍个清楚,又是「碰!」的一声!一名摄影记者中弹倒地,哀嚎不已!那人大声的说:「别再过来,谁再靠近,这就是你们的榜样!!」
  所有人马上往後退,台北地院的几名警卫也迅速冲出,不过谁也无法遏止邵文杰,归霖竞推开众人,大喊:「别胡来!马上把枪放下!」
  邵文杰一边躲在失血过多、逐渐昏迷的温今豪身後,一面大喊:「别过来,谁过来,我就杀了他(指温今豪)!」
  大家僵持不动,温今豪眼前一片模糊,快要失去意识,他的左半边被人强力的拉扶著,他侧著头,看著身後那名男子,用极为微弱的声音说著:
  「你…你是…来为…你的女友…报仇…吗?」
  「对!」邵文杰摘下棒球帽,用枪继续抵著温今豪的太阳穴:「被人拿枪抵著头,感觉不好受吧?」
  温今豪用孱弱的声音,嘴角流著血求饶:「放…放过…我吧…」
  「你在杀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也有这麽一天呢?」邵文杰接著大声说:「各位!(对著前来抗议的死者家属)今天,我就给各位一个公道!」
  「邵文杰!你不要胡来!快把枪放下!」归霖竞大喊!
  「他就是邵文杰?!」媒体听到这句话,个个又急忙冲上前,却被警卫们挡住。
  邵文杰扶著已经快要不行的温今豪,大声说:「你们知道什麽叫『报应』吗?你们知道什麽叫『公理』吗?你们有亲眼目睹过死刑吗?」
  没有一个人敢回答,邵文杰大笑:「今天,我就给各位一个答案!」
  「碰!」
  在上百间媒体、记者,在FBI、地院警察,在立法委员、抗议民众,在近两百围观群众的面前,邵文杰在温今豪的右太阳穴上,开了一枪。
  同时间,他也把枪抵向自己的太阳穴,轻轻的说了一声:「小君,我替你报了仇了!」
  又是一声枪响。
  他与温今豪两人同时跌落在地上,当场死亡。
  在场每一个人,都被这场面震慑住了,大部份的电子媒体还是用卫星连线的方式报导,这种血腥残暴的画面,全部都被媒体传播出去。
  倒卧血泊中的邵文杰,缓缓的举起手,似乎向某人招了招手,这才断气。
  顺著他的手势,我看到在地院门口右方的盆栽附近,有个长发女孩也对著他招招手,对我点点头。我仔细一想:那个女孩,是杨美君。
  两个牵涉到本案的凶嫌,竟然在这麽巧合的情况下,同时殒命。看著警察、救护人员在一旁忙碌、急救,我与归霖竞、石景城和随後赶到的黄欣桦看著被盖上白布、抬上救护车的两人,心头感慨万千。
  案子,是破了。凶手,也伏法了。问题是:人们,有因为这件事得到任何教训吗?人心,有因此而不贪不痴了吗?
  我不知道。我只晓得:人,是健忘的。
  人的贪念,是永无止尽的。
  (《暗黑社会之留头魔事件》全文完)
  请继续期待《暗黑社会》第二集 愧疚咒事件<上>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8-01-12
 
~第一章~
 
  放下手中的公文,赵文智往後一靠,深吸一口气,他知道,这回事情大条了!数百种危机处理方法在他脑海里不住的盘旋,但似乎都没有一样可以行的通…透过隔间板往外看,办公室里人来人往,忽然间他瞄到一个人静静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赵文智的心头浮出一个恶毒的想法。
  「经理,你找我?」那男子走进赵文智的办公区,语带疑惑的问他。
  赵文智转过身来,把刚才的公文丢到桌上,严厉的问著:「陈良邦,这是总经理的回函,你看著办。」
  陈良邦颤抖的拿起公文,翻到总经理的批示:「为何帐目与工程部所呈报有极大差异?速查明详细数字!」
  赵文智看了看陈良邦:「阿邦,帐目是你拟出来的,差了这三百多万…你自己说,该怎麽办?」
  陈良邦马上著急的回他:「经理,这…这款项是你去和对方谈的…我只负责将数目依程序填写办理啊…」
  「你胡扯!所有的钱不是先由你签核过,再从你这儿支付的吗?你现在跟我说你完全不知情?」赵文智一拍桌,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回头看。
  陈良邦本来就不善言辞,此时更是又惊又怒,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的喃喃自语:「经 …经理…我…这都是…你…你叫我…」
  看到那种孬样,赵文智更是一把无名火起,把公文往他头上一丢,破口大骂:「好啦!现在公司亏损了三百多万!三百多万呀,你回去想想该怎麽办好了!」
  「经理…我…」陈良邦脑袋里一片空白。
  「还站在这儿干嘛?滚!」
  怀著满腹的委屈,陈良邦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看著自己的电脑发呆,到了下午,陈良邦起身上厕所时,在洗手间遇上了正在抽烟的赵文智和其他两个同事,他怨恨的瞪了赵文智一眼,正准备闪过他上厕所时,赵文智伸手拦住了他:
  「喂,阿邦,还在为上午的事不高兴哪!」
  陈良邦静静不回答,专心上厕所。赵文智拍了拍他,在他身边小声的说:「阿邦,我知道这事委屈你了,不过,这可是由你经手办的,现在事情『ㄅㄧㄚㄎㄤ』了,总要有人出来挡吧?」
  别了一早上的气,不等赵文智说完,陈良邦马上大声的顶回他:「经理,要有人来担责任,可也不是由我来吧?这案子从头到尾都是你去谈的,我只是负责将案子的经过和数据付诸於文字而已 …我怀疑是你自己在金额上动手脚,现在只想找个替死鬼顶罪而已。」
  「你这可是指控我监守自盗……嗯!」赵文智反问他。
  「哼!难道不是吗?你自己心里有数!」陈良邦把裤子穿好,头也不回的离开,赵文智在後头冷冷的补上一句:「我看…是你故意陷害我,让我在总经理面前失宠吧?你『哈』经理这位置很久了,对不对?」
  「你…你说…说什麽?」陈良邦抓住赵文智的衣领:「我『哈』什麽?你给我说清楚!你再说一遍!」其他同事见情况不对,连忙把手上的烟丢掉,过来劝架:「阿邦,你这是干什麽?先别动气,有事到总经理那儿说去!」陈良邦气红了眼,直抓住赵文智的领口:「你他妈的给我说清楚!这有这麽多同事,你给我说清楚!这帐…这帐是你自己交给我的!你自己A钱,竟然叫我出来顶罪!」
  赵文智冷冷的笑了一声:「A钱!是谁A的还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最近手头上宽裕了不少?还买了辆新车…嗯?」
  「碰!」的一声,陈良邦一拳打到赵文智的左颊!众人见情况不对,纷纷过来拉劝,陈良邦怒不可遏,根本没有人劝的动,他对著赵文智拳打脚踢,直到众人把他强力拉开,他才气喘嘘嘘的歇手。
  「陈良邦,你这是干什麽?赵经理质问你帐目的问题,难道不行吗?你不服气,就可以动手打人吗?」总经理把两人叫进办公室,看著赵文智伤痕累累、衣衫不整,对著还在怒气难消的陈良邦又再厉声斥责:「你看!把人打成这个样子!干什麽?你混流氓?混黑社会啊?」
  「总经理…你要先把事情弄清楚,别不分青红皂白就先骂人!」陈良邦理直气壮的反驳:「是他先诬赖我,说我侵占公款…又说我…」「好了!不管谁对谁错,谁先动手谁就不对!赵经理,你先回家静养,至於你…」总经理指著陈良邦,:「你给我回家反省,这个礼拜我不想再看见你!」
  拎著公事包,陈良邦沮丧的步出办公室。今天这件事情,没有一个同事来慰问他,反倒是平常人缘颇好的赵文智,女同事们纷纷跑去关心,当他悄悄的离开时,还听见有人在後面讥讽:「哼!A了钱还打人!真是做贼的喊捉贼哪!」
  「怎麽办?我明明没做错事啊?怎麽会这个样子?」陈良邦十分不服气,但人情冷暖让他感慨万千。到了晚上八点,他在戏院面口等女友宋芳琦。两人约定七点半碰头,宋芳琦快九点半才到,几乎迟到了两个小时,他一脸不耐烦的抱怨:「喂,怎麽搞的嘛?现在才来!电影都开演了呢!」
  「不好意思啦,我有事…在忙嘛!」嘴巴上说不好意思,但是脸上并没有丝毫的歉意,宋芳琦看了看表:「刚开演嘛…前面一点点没看到没关系嘛…」
  「不行!看电影当然就要从头看到尾!哪有中途开始看呢?而且,你怎麽迟到了两个小时,而且连电话也不打?我打电话你也没有关机…」陈良邦不爽的说。
  「哦,那是…是手机刚好没电了…,对!手机没电了啦!」宋芳琦难掩心情的尴尬,随便找个理由搪塞,看到她这种漫不在乎的模样,陈良邦愈听愈气,脸一拉就说:「算了,不看了!不想看了!今天我多倒霉啊,在公司被经理骂,和女友约会又被放鸽子…」
  听他不停的唠叨抱怨,宋芳琦也有气:「谁放你鸽子啊?只不过…只不过迟到两…两小时嘛… 哦!我知道了!你今天在公司受委屈,现在就拿我来出气,对不对!」顾不得在大马路上,两个人就你一言,我一句的吵了起来,吵到後来,宋芳琦忍不住脱口而出:
  「哼!女孩子迟到…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不想等,不想等就算了啊!我也不想每次都被你念东念西的!那…那我们分手算了!」
  话一说完,留下满脸震惊困窘的陈良邦,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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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陈良邦请了一天的假,他躺在家里,哪儿都不想去。
  工作不顺遂,人际关系又处不好;没想到女友也和他闹别扭,昨晚和宋芳琦吵完後,他马上转身就走,边骑车还边干讦:「我又没说错!凶个屁啊?」
  这就是他的个性,只要他定下的原则,就绝不容许任何人逾矩。他睁著眼,就这样躺在床上直到日上三竿,这样混一天也不是办法,随便穿了件衣服,就到附近的网咖,连上了BBS站後,就没天没地的聊了起来。
  「夏绿蒂」是他最近交上的网友,像陈良邦这种「严以律人」的个性,从小到大没什麽知心朋友,满肚子的委屈和心事无人可诉,最近在网路上,认识了这个「夏绿蒂」,陈良邦和夏绿蒂几乎是臭气相投,夏绿蒂不但支持陈良邦的所有想法,有时往往更远胜於他。夏绿蒂认为,社会上为什麽会有这麽多层出不穷的坏事和恶行,往往是因为法律没有办法能保障好人,甚至她也不赞成罪犯有任何权利可以谈论个人人权。
  …咦,你现在人不在公司?
  「你怎麽知道?」陈良邦好奇的回讯。
  …简单,我看到你的IP位置和平常不同。
  「对啊,我人在网咖,今天请假。」
  …怎麽了呢?你一向都是以公司为重,就连感冒重病也不轻易请假,是发生什麽事了吗?
  「还不是我那个赵经理!!! 」陈良邦特别以三个「惊叹号」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他便把赵文智大玩两面游戏,欺上瞒下,又把他扯下当替死鬼的事又再加油添醋的写一遍,顺便也将宋芳琦迟到还恼羞成怒的事一并告诉夏绿蒂,夏绿蒂看完陈良邦昨天的事後,沉默了半天。
  「怎麽了呢?你好像没什麽反应?」陈良邦担心的问。
  …不是没反应,是生气到全身发抖!怎麽有这麽恶劣的上司呢?我觉得这事你一定要和你的长官说清楚,工作可以不做,但是人格不容许被诬蔑!
  「我也是这样想!不过我怕…没人支持我!」陈良邦回讯写著。
  …怕什麽!我支持你!这个社会像你我这麽有正义感的人太少了,也因此让这些『妖孽』横行造次…我想,你们的总经理应该是明事理的人,你应该把事情说出来,大不了不干就是了。
  「可是…」陈良邦想想,又打上一行字:「我很怕真的没了这份工作…现在景气这麽差,找工作很难耶…」
  …难不成,你要让别人误会你一辈子,一看到你,就在你背後说閒话,说你个性乖僻又黑公司钱?是我我可不想当一辈子的『乌龟』!就算硬待在这公司里,难道会有出息,会委以重任吗?
  看到这段话,陈良邦就像被人狠狠从背後往头上打一棍一样!是啊!难道我就得这样忍气吞声,让赵混蛋就这麽嚣张的趁心如意?让别人永远误会我、指责我一辈子?仔细一想,他更认定夏绿蒂的坚持是正确的,陈良邦点点头,再回了讯:
  「好!我知道该怎麽做了…我会想想该怎麽把赵混蛋这家伙的恶形恶状全部曝露在阳光底下!不过…我那女友该怎麽办呢?」
  …嗯…我不知道。
  「有话直说,夏绿蒂,你是我最相信的朋友。」
  …坦白说,我觉得她好像有其他男朋友。
  陈良邦吓了一跳,宋芳琦也就不过迟到而已,应该不会这麽夸张吧?不过接下来夏绿蒂的说法就更让陈良邦震惊不已。
  …迟到两小时,电话又不开机;从昨晚到现在又没有任何消息,我想,她可能交了其他男朋友,才会这麽不在乎你。你说呢?如果你交了其他女孩子,会不会也有相同的做法?
  对呵!我怎麽没想到?难道她真的交其他男朋友了?陈良邦的心起了动摇,在和夏绿蒂深谈後,他决定今晚要跟踪宋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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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今天上的是晚班…」确定好宋芳琦今晚的行程後,陈良邦特别穿上不会引人注意的黑衣黑裤,骑上了小50就往她上班的地方出发。
  宋芳琦在一间高级餐厅当领班,位於民权东路和敦化北路交接口附近的一栋大楼楼上,那是属於外国游客聚会的地点,价位颇高,还附有酒吧服务。陈良邦看准了大概时间,便独自躲在一角,假装在等人,一双眼睛像在搜寻猎物一般,暗暗的在人群中观察。
  一辆BMW急驶而来,他灵敏的睁大眼睛,他知道,那辆车是宋芳琦上司经理的爱驹。车子普停,就看见一双修长漂亮的美腿从跑车里跨出,接著这双玉腿的主人宋芳琦笑脸盈盈的出现。她穿著迷你裙,上身是无袖套头毛衣,丰满摩登的造型打扮吸引不少路人的目光。陈良邦从认识她到现在,就从没见过宋芳琦在他面前出现这麽幸福迷人的模样。他不由得一股妒意在心头熊熊燃烧。
  驾驶座的车门打开,一个梳著油头的高挺男子从车子里出来,他就是宋芳琦的经理罗杰.翁。陈良邦紧握著双拳,愤怒的看著两人亲密的紧搂走在一起,罗杰·翁的手虽然放在宋芳琦的腰际,但不时的往臀部上游移滑动,宋芳琦不但没有制止,反而将双手更紧抱著男方,一面露出喜孜孜的笑容,一面害羞的向罗杰·翁咬耳朵,那种亲密的感觉,任何人看了都知道:他们两个是一对情侣。
  两个人你搂著我、我靠著你的进了电梯,进到了餐厅。剩下在後方约五十公尺监视的陈良邦,他气的全身发抖,冷汗不时的从额头上涔涔冒出,直到眼睛被汗的咸湿刺激、蒙敝,这才将头撇到一旁,一面揉擦著双眼,一面用力拭去不知是因眼前令他难堪的景象、还是被汗水钻进所反射出来的汹涌泪水……
  不死心的他,不甘愿的他,不敢承认的他,不愿面对事实的他,深吸了几口气,决定先在附近的麦当劳坐一下,再等等看,看看宋芳琦下班後的动向,再决定他与宋之间的感情要如何走下去。
  握著手中的汉堡,陈良邦颤抖著,几乎难以下咽。他想到这六年来,他和宋芳琦从大学时期就在一起,那时的他是辩论社的一员,口气犀利、攻击力强,往往在辩论时毫不留给对手情面,甚至自己的组员在出现懦弱或辞穷时他都会不假辞色的破口大骂,而学妹宋芳琦的出现,竟然让这个火爆浪子,也有铁汉柔情的一面。
  两人的交往,初时众人并不看好。宋芳琦长的漂亮、人又活泼,在班上、在社团都有不少男孩追求。但她就是独偏在辩论会时辩才无碍,私下又酷又静的陈良邦。说到外貌,陈良邦长的还算不错,斯文的外表,配上一副帅气的金边眼镜…除了他是一个社交白痴之外。几乎所有的同学、社友都以为他不近女色,还有人在私下传陈良邦是个同性恋。直到他真的和宋芳琦两人在校园出双入对,众人才知道:这个男人是「店店吃三碗公」。
  不过,两人的感情并不顺遂,陈良邦并不因为交了个女友而开窍。他的个性依旧古板僵化,脾气还是火爆耿直,看到不顺眼的事还是会跳出来痛批指正,宋芳琦就曾多次因为在排队买票时,陈良邦看不惯黄牛插队大打出手而挥泪离去;也曾因为陈良邦当街指责他人乱丢烟蒂而沮丧不已。她不只一次与陈良邦沟通、协调、吵架、对骂,陈良邦还是我行我素:「如果我不做,这社会会乱成什麽样子?」
  「为什麽一定要由你来做?我是说,正义感不一定要当著对方的面表现出来,对方当然会因为你让他下不了台而恼羞成怒!」宋芳琦没好气的说。
  陈良邦义正辞严的反驳:「这是什麽话?他们做错事,就该知道自己因此而蒙羞,别人指正出来,只是告诉他我不齿与这种人在同一个社会,吸同一种空气!」
  他们分手三次,三次都是宋芳琦回来找陈良邦。陈良邦也不知道为什麽宋芳琦还会回来找他,两个人就在这种分分合合的情况下渡过这六年。一向自奉甚俭惯了的陈良邦,在社会上工作这几年,发觉自己久而久之也愈来愈依赖宋芳琦,而且该是成家的时候了,与宋芳琦商谈了几次,她都想尽办法顾左右而言他,愈是这样,陈良邦就愈离不开宋芳琦。
  回想到种种他与宋芳琦的点点滴滴,冰凉的汉堡就愈难入口,他擦了擦眼泪,看看时间,已经是晚上近十二点了,再过两个小时,宋芳琦就会下班,下了班後呢…他不敢再往下想。
  两点十五分,陈良邦看见宋芳琦与罗杰·翁步出大楼,两人依然亲密相搂的走著,上了车,两人往市民大道的方向驶去,陈良邦也连忙发动机车,尾随在後。
  到了市民大道与延吉街口,两人停好了车,就到旁边一间涮涮锅吃起了火锅。或许时间已晚,店里并没有什麽人,两个人眉来眼去,打情骂俏,好不愉快,就在两人忘情的亲吻时,宋芳琦看到了在罗杰·翁身後的一名男子,吓的整个人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原…原来你每次迟到,每次不开手机,每次找理由不和我结婚,都是为了这个男人吗?」陈良邦气愤的说。
  宋芳琦花容失色,语带结巴的说:「不…不是你…你想的那样?」
  「那是哪样?到了这个样子,你还想骗我!是不是要等到你们两个狗男女开了房间,这才算数 !」陈良邦愤怒的吼骂著。
  「喂!谁是狗男女?男未婚,女未嫁,谁说我没有权利追她?」听到陈良邦出言污辱,罗杰· 翁也不甘示弱的回骂著:「哼,自己没本事,就别挡住其他人的路!」
  陈良邦冷冷的瞪著他:「你是谁?我和我女朋友说话,畜生不要插嘴!滚!」
  「我操!」罗杰·翁一拳挥出,正好打到陈良邦的鼻梁:「谁是畜生?你给恁爸说清楚!哇操!」说完,另一拳急出,又再打到才刚回神过来的陈良邦,这两拳,把陈良邦的牙齿都给打落了一颗!
  陈良邦倒坐在地上,嘴角流著血,看著眼前的两个人,正准备站起来拼命,宋芳琦却说话了:
  「你知道吗?我忍你忍了六年了。这六年,你给我屈辱、伤害、痛苦、难堪…今天,今天我全部还给你了!当我欣赏你、狂爱你的时候,你不珍惜,现在,不行了,我没办法再爱你了!」
  说完,把一千元丢到桌上,拉著罗杰·翁就往前走,走了几步,宋芳琦又再走了回来,朝著才刚站起来的陈良邦,斩钉截铁的说:「我不想再和混蛋在一起了,你这个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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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钟响了,时针指的是七点半。陈良邦一手覆著额头,整夜未阖眼的他不想起床,一想到五个小时前,宋芳琦与罗杰.翁带给他的屈辱、难堪和苦痛,他的心就如刀割针刺般的痛楚。他想吐,却只能吐出酸臭苦腥的胃酸,紧绞著他的肝肠,扭曲著他的舌蕾…又是一阵呕心反胃,他挣扎的从床上狼狈的滚落,还没爬到厕所,秽物便从喉头冲出,喷到整个地板都是绿黄色的液体。
  「不行…我不能这个样子!女朋友跑了,工作不能不再努力!」吐完东西後,脑袋也清醒了过来。陈良邦匆匆的洗了个澡,把自己梳理整齐,还特别挑了套「亚曼尼」的银灰西装,一边打扮,一边开始盘算:今天一定要到总经理前说个清楚,赵文智在这个采购案里是如何翻云覆雨,如何从中敛财,如何中饱私囊,如何栽赃嫁祸。想了一套说词,陈良邦又再度恢复以往荣获「大专最佳辩士」的豪情壮志,提著公事包就出门了。
  进了办公室後,他马上进到座位,打开电脑,正准备将所有相关文件全部列印出来时,赫然发现:所有他存在公司公共硬碟上的资料竟然尽数不见!他反覆查看,当真一个档案也荡然无存!用力摇了摇头,他又马上回到自己的电脑硬碟…没有!一样也没有!
  他抬起头,不自觉的往赵文智的办公区看去,正好,赵文智也往他这儿看,他先是一个微笑,再来耸耸肩,最後把头往後一抬,把右手食指伸出,轻轻的往自己的咽喉一划…
  紧握著双拳,陈良邦心头一凉,知道自己在这次的公司斗争中的确是输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输了!他牙一咬:就算没有公文、档案可以做辅证,自己也要放手一搏,直接向总经理报告,他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领带,就往总经理的办公室走去。
  「进来!」
  「总经理…我…我有件要向你报告…」陈良邦清了清乾涩的喉咙,正准备要侃侃而谈之刻,总经理从桌上一堆文件中,丢出一个公文:「我也有事找你…这公文你看一下,是不是你撰写的?」
  陈良邦低头,拿起来翻阅,刹时间,整个人像被雷从头顶重击一般震惊欲裂,这份公文,是半年前赵文智叫他撰写的,大意是说,这份采购案是由他做为厂商的窗口,所有帐款、细节都由他经手,而他也在这份企划案里提到自己大概的流程计画,他还记得,这份公文他交给赵文智後,赵文智把它束之高阁,後来所有的谈判接洽都由他与赵文智两人分头进行,而这次的「出包」就是赵文智所接洽的大厂商所拿的回扣出了问题,造成帐目的差错,而这些都仅是陈良邦的猜测,却没想到,赵文智先一步来个「恶人先告状」,还把这份早已遗忘多时的公文祭出,这让陈良邦更加百口莫辩、欲言辞穷了。
  「嗯…阿邦,您怎麽说呐?」总经理的视线离开了电脑萤幕,把头转向跼踀不安的陈良邦:「这份公文,可是您亲手打的,上面还有您的签名…」总经理一边说著,口气愈加嘲讽:「您上回说,赵经理翻云覆雨,在其中做手脚…我怎麽看到所有的证据、资料都是您在处理、经手这次的采购… 『弊』案哪…啊?」
  「总经理…我…我真的…」陈良邦脑袋一片空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最後,他只好喃喃的说:「总经理,我知道,我说什麽您都不相信我…要证明我的清白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请厂商和赵经理来对质,这样,你就知道这其中的是非曲折了!」
  「厂商吗?好啊?」总经理按了电话的扩音钮:「赵经理,麻烦请您进来一下!顺便,把昨天那份协议书也拿进来。」
  …协议书!陈良邦心里闪过一阵不祥,就看赵文智恭敬的进了办公室,然後把一份手写的协议书放在桌上,然後对著陈良邦难过的说:「阿邦,对不起,事情弄成这样,我也保不了你了!你… 自己看著办吧!」
  在众目睽睽之下,陈良邦颤抖的拿起那张纸,从头到尾看完一遍,那纸的内容大意写著:这件模组的采购案,是由陈良邦与富×塑胶有限公司做接洽、报价与采买,一切行为皆由富×塑胶之业务襄理庄××与陈良邦所进行,如有任何法律纠纷,概由两人负全部责任…
  「富×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友雄上…这…这是怎麽…回事!哦!我知道了…!」陈良邦转向赵文智:「是你…是你在我不在的这一天动了手脚!就是你!」赵文智无辜的摇摇头:「这时候你还要强辩,我想…我也无话可说了。总经理,请您定夺吧。」
  总经理深吸一口气,语气转为和善:「陈良邦,你在这公司三、四年,我也是看著你成长的,这回,还好有你赵经理帮你善後,把这帐目欠缺的款项补齐…人都是有感情的,我也不打算因为这件事就把你开除…」
  陈良邦语气坚定的说:「不管您信不信,这回我是被陷害了。没关系。我辞职就是了!」话说完,他对著赵文智,咬著牙,一个字一个字的从牙缝中挤出来:「你,会,有,报,应,的,记住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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