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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转贴]"拈花惹草"新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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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2
"拈花惹草"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成语,也是大家避而不谈的敏感话题,因为实在难于把握其中的度,所以也极富有挑战性,谁不讨厌"拈花惹草"之人?谁敢为"拈花惹草"辩解?本人当然不是故意跟大家过意不去,更无意为"拈花惹草"辩解,对"拈花惹草"之辈更是深恶痛绝万分鄙视,我只是从一个特殊的另类角度对此作某些新解,百花齐放嘛。


什么是“拈花惹草”?首先当然得弄清楚出处及含义。拈花惹草,“拈”是“捏”的意思,“惹”是指“招惹”,“草、花”指“好的东西”,比喻到处留情,多指男女间的挑逗引诱。出自元·杨立斋的《哨遍》:“三国志无过说些战伐,也不希咤,终少些团香弄玉,惹草拈花。”应用举例如,清·曾朴《孽海花》第三十一回有此描述:“彩云生性拈花惹草”。另外还有“招花惹草”、“粘花惹草”之写法,比如明·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第二回:“那一双积年招花惹草,惯细风情的贼眼,不离这妇人身上。”再比如,元·商衜《一枝花·远寄》:“粘花惹草心,招揽风流事。”其本义是一样的,都是指男人或女人风流成性到处引诱勾引、处处留情、三心二意,对爱不忠。


既如此,我为什么却要说男人可以“拈花”却又不能“惹草”?难道“拈花”与“惹草”有什么不同吗?如果有不同,那有什么不同呢?不急不急,听我细细道来,也许算是"诡辩",呵呵。


正如成语原来的解释,“花”本是指“好的东西”,花本无错,而错在“拈”这个动作上。我们一向以“花”来形容女子,“女人如花”、“花容月貌”、“闭月羞花”、“花枝招展”都是形容女子的,花是得到大家认可的,是美的代名词,花好、花美男人当然爱,男人喜欢好花美花当然也没错,既如此,男人当然可以拈花,花开在那里就是要人赏要人品更要男人来拈的,当然这里的拈不是指调戏,男人既然喜欢并钟爱某花,首先得拈,“拈”即“亲近”,只有亲近了才能进一步了解,如果真是你心中的好花,那就不要只是拈,而应该采花回家好好珍藏呵护,而且不可再去随便拈其他的花,否则就不是拈花,而是践踏花,是把花当作玩物,此非善举,必将遭人共骂。拈,只是爱的第一步,没有拈就没有深入,对单身者是如此,但对已婚男士则不宜也,因为你已经拈过花,就不应再有拈花之心,否则就是花心,与"采花大盗"无异也。


那么“草”呢?草,按原成语的解释当然也是指好的事物,这点我并不想否定,只是好坏其实只是相对的,以我的理解,“花”是男人本该得的本分,就如同男人正当找的女朋友或妻子,“草”也不是不好,但并非男人的本分之内,就如同某些男人找的所谓的情人,只是相对花来说,草对已拥有花的男人来说不适宜,不是此男人本该得的,当然反之亦然。草本质上也是指好的事物,对女子而言,花是一种女人,草是另一种女人,各有千秋吧,并无好坏之分,男人各有所爱,问题的关键是,男人不能兼而有之,错不在草,而在男人的"惹",所谓无事生非。对未婚男子来说,你既可以拈花也可以惹草,但两者只能选其一,不能同时又拈花又惹草,贪欲则恶;对已婚男子来说,因为已成定果,没得选择,已拈花者就不可再惹草,已惹草者就不可再拈花,而且是已拈此花者不可再拈彼花,已惹此草者不可再惹彼草。无论是未婚还是已婚男人,都要永远谨记这点。本人绝非鼓励男人去乱拈花胡惹草,本质上还是要男人专情,不可采了花丢了草,踏了草又去摘花,此举万不可为。


红花绿草,各有所爱,男人如找到自已的最爱,是红花也好,是绿草也罢,爱就好好地爱,专一地爱,不要三心二意,不要风流滥情,既"拈花"则不要"惹草",既"惹草"则不要"拈花"。男人如此,女人也一样。这就是我对"拈花惹草"的一点小小的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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