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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论坛莫要给钱就删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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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2-06
— 本帖被 最美夕阳红 从 大话辛集 移动到本区(2012-12-07) —
最近发现有几个关注的帖子不见了,还听说论坛泻露了某某的手机号给记者。我惊奇,办论坛挣广告就行了,咋还整删帖钱呢?没有了正义的声音,来这里干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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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12-12-07
所谓泄露会员电话给记者一事,申明如下。作为辛集社区的版主,我们是看不到发帖人的电话的,除非发帖人在本站发布了含电话号码的某些帖子。这样只要打开您的个人主页,或者搜索您的相关帖子,谁也可以看到您的联系方式。这并非论坛泄漏,请您明鉴。谢谢。
社区有很多管理规定,如违反社区管理规定的帖子是会被删除的,不是什么帖子都可以在辛集社区发的。这点也请大家详细阅读版规,谢谢。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12-12-07
请不要听风是雨,请楼主明示,什么帖子没有了。我们将彻底查处此类问题!
辛集社区是我家。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12-12-07
烂了,都烂了
呼啸而过打酱油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12-12-07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12-12-07
哈哈哈,道德犯又开始露怯了,“私产神圣不可侵犯”没听说过吗,你跑人家花钱购置的空间上涂涂抹抹,勾勾画画,怎么地,人家还没有权利对空间数据执行移除、修改、编辑等操作吗?

上论坛上出主人翁的幻觉来了,真奇葩啊,还“著作权”呢,哈哈哈,笑死个人了。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12-12-06
同意,举手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12-12-06
论坛上发帖也有著作权,不违法,删帖就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