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9年,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审计署、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已经明令取消“电费、电度表保证金”收费项目.国家早已明令禁止收取的“电费保证金”"预交电费",辛集电力局今年却向企业用户收取,一押就是几万,你只要用电,就按你一年中最多的一个月收取,想退就别用电,这样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负担,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明显的不作为。辛集估计得收个几百万以上,每年的利息有多少。现在经济不景气,企业能维持就不错了,你们这样做良心何在,别说你们是怕企业欠费,别忘记你们是电老虎,不交清电费不供电就是了,现在国家正在努力维持社会稳定,降低企业负担,提高人民的经济收入,你们应该反思了,我们每个用电单位、个人都是你们的衣食父母,没有我们,你们什么也不是。 7v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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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了也不说了,本来准备发几个大论坛的,想想还是给你们留点面子吧。 9Lfv^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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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企业,谢绝跨省 v74&BL]a [ 此帖被义薄云天在2012-09-16 21:49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