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砸、抢烧国内日本车和有日资店铺可能适用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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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Nfm=:% 编选 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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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m! ZLJNw0!=|t Bcaw~WD 邱勇按:
"L_-}BK 邱勇倾向于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主张摆事实讲道理,在遵循中国法律和国际法的基础上,理性解决问题,反对打、砸、抢烧;邱勇赞赏今日很多青年的爱国热情,认为热爱自己的祖国,是一种美德,但同时也认为,真理和荒谬有时就差一步:如果爱国主义堕落成打、砸、抢、烧,实质也就是违法犯罪了,将可能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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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 所以邱勇选编一些法律条文附后,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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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g$?,9* Tk+DPp^ 晨报讯(记者 韩娜)有记者问,最近在上海发生了几起日本人被打伤事件。中方对此有何评论?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昨天的例行记者会上回应表示,在华日本公民的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保护,我们也要求中国人民依法、理智表达相关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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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8D -3k;u “中国是法治国家,在华日本公民的人身安全依法得到保护。”洪磊说,中国人民强烈不满并坚决反对日本政府侵犯中国主权的行动和日右翼势力的挑衅,但这不是针对日本人民的,我们也要求中国人民依法、理智表达相关诉求。
0M\NS$u(Y 6Q$BUL}2? 见:
3H'*?|Y(# H-a^BZ&iU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3-01/21/content_5679505.htm FfXZ|o$; -A;w$j6* `vEqj v "^"'uO$ 打、砸、抢烧国内日本车和有日资店铺可能适用的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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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NNsB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k /^g* FNJ!IkuR _80ns&q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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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N B/_6Ieb+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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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E%a-;: sRi %1r7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b7v dk \^s2W:c B(Y.`L? %E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wf|PU~nr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BXs&i-TP5 "WP% REE! (一)入户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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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Oxj(g;} \_>?V5( *H*\gaSh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
@YB85p"]J.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F(0Z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C5*$ u_Zm1*'?B ,RN|d0dE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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