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2121阅读
  • 8回复

[[原 创]]房地产的开发公司又深莫权力把我们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5
房地产开发公司又深莫权力把我们房子直接交给广州物业,房子是我们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钥匙由地产开发公司交给我们天经地义,可他们越权委托给了物业,还是广州物业. J'\eS./w|  
我们业主委托给他们了吗?道理应该是我们买谁的谁给我们钥匙,房管局不严格要求下属单位,致使下属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越权委托违背了业主意志交给广州物业,业主交钱后谁能保证物业不象天山物业一样不负责任最后跑掉,现在交钱时就推委责任,以后就可想而知.维修保证金国务院有文件吗?物价局有文吗?另外不住房也应交物业费吗,物业费单价是谁批准的?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7-11-25
打好妈的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7-11-26
利益关系决定一切!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7-11-26
打它格狗B的们哩
只看该作者 地下室  发表于: 2007-11-26
开发商把交钥匙作为一种制约手段交给物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一种侵权行为,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因为业主交够了房钱,开发商就应该把钥匙交给业主,如不能如期交给业主,就是违约。因为有购房合同!至于交物业费则是另一码事,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任何权力支配业主的房子,不交物业费及装修押金之类就不给钥匙,严重侵害了业主的权益,如果和开发商打官司,准赢!可惜广大业主太善良了!辛集人民太善良了!本应理直气壮地拿自己的钥匙,却还要让人拿捏一把!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11-26
集体业主把物业炒了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11-28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7-11-28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内容复代表了您的品质,文明回复,做文明辛集人。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