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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业主集会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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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7-11-14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7-11-14
你维什么权,怎么维权看看我们手里的合同吧,写的是11月10日交房,还有90天的延期,超过90天以后才计算违约金的,别在这一个人做清秋大梦了,告不赢的,你不拿钥匙受损失的是你自己,还有就是这和尚都的开发商不能比,人家可以一走了之,就象天山那样,可本地的开发商他跑的了吗,我们可以要求他怎么把配套设施做好。尚都的房子是硬伤,象车库门太小没法改,可现在我们的房子总的来说没什么硬伤,这是最要命的地方,还有尚都的合同上写明的是车库,可我们的合同写的是储藏间,又是一个告不赢。想维权以后再买房的时候好好看看合同再签字,别弄的象现在是的瞎喊叫没意义,不信你就到法院告告去,准输。哎!!!!可悲

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7-11-15
楼上的晕!!!
快乐生活每一天!!!!
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7-11-15
楼上的你赚了多少黑心钱这样替开发商说话!!!!!!!!!!!!!

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7-11-16
   
简单
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7-11-16
新房子拿到手时,一定要先看《综合验收合格证》,如果房屋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房主入住后无法办理“三证”或房屋有质量问题,将无法得到现有法律的支持。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在入住新房时,务必看清相关文件,避免在维权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接收尚未通过综合验收的商品房,消费者 不仅无法办理“三证”、房屋无法进行抵押、转让,而且房屋可能存在意想不到的瑕疵、配套设施不到位等问题。消协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拿新房钥匙前先查看有关证件,主要是《综合验收合格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测绘成果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综合验收合格证》,消费者可以拒绝接收房产,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假如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已到,楼盘尚未通过综合验收,开发商通知可拿钥匙,如消费者又急等入住的,那么在办理交房手续单上最好注明:因该房屋未经综合验收,交付日期以该楼盘通过综合验收日期为准。另外对于部分通过综合验收的房屋,消费者在接收房屋的时候最好对着合同看看房屋的建筑质量(如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是否有渗漏等)、空间尺寸、室内设施、室外环境、公共设施质量等是否和当初合同相符,如果发现不符,应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异议。因开发商对商品房或小区配套设施进行修复整改而导致逾期交房的,消费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7-11-16
明天大家都过去啊!!!别忘了呀,顶上去让你们看!!
快乐生活每一天!!!!

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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