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倩的事儿,使我想起【我与公务员的几件事】,是我80年代发生的。 U~B}
vt
>!v,`O1
1983年,束鹿县公安局还在六街的旧址办公,房子都是解放初盖的尖顶瓦房,我从镇政府开了介绍信,要刻 公 章,去公安局备案换信。一进屋,这个办公室有俩警察【那会儿叫公安】,一个正忙着,我就奔另一个而去。 5 1CU@1Ie
^6NABXL
“同志,俺刻 章” WNlSve)]ie
“信呢” SUnmp
“给” uB#B\i
................. dc@wf;
o
5分钟后,警察递给俺画好的图形信件:“拿好,知道到哪儿刻吗?” p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