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不一定都导致交通事故,但每一起交通事故都是交通违法造成的。 Q`7.-d
i
%wuD4PRK
从某种意义上讲,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就必然存在交通违法。而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不管不顾受害方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失,肇事逃逸,就是错上加错,罪上加罪,更要受到社会道德所谴责。 PK<+tIm\
]7yr.4?a
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极少数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抱着逃避法律惩罚的侥幸心理,妄想一跑了之,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MUfhk)"
@>sZ'M2mq
因此,我国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历年来都高度重视交通肇事侦破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打姿态。
_}(ej&'f
1O,<JrE+-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_I$<,_y
FOx&'dH%@
近日,记者在辛集市采访时发现,这里的公安交管部门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方面,有着与众不同的独到之处。 I?!7]S n$
O$,MdhyXC
怎一个“快”字了得 k(.6K[b
>|@i8?|E
6月17日上午,辛集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张彦超抱着一摞子案卷走进了科长李振英的办公室。 dCkk5&2n
~i y]X:U
“案子总算是破了,这下心里轻松多了。”一脸憔悴的张彦超欣慰地说,“案子压在身上,感觉实在是太沉重了,压的我们吃不香睡不好。” amH..D7_>
X,"(G}KUA
让张彦超他们“吃不香睡不好”的是发生在前些天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q:/<^|
mIX[HDy:V$
5月27日13时25分,在安新线封庄路口,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轿车撞倒一位自东向西步行的路人后,逃之夭夭。 wio}<Y6Xz
Xv'5%o^i*
接警后,辛集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士军根据辖区警力分布情况,当即指令离案发地点最近的307国道与安新线交叉路口新垒头岗的值勤民警迅速出警,保护原始现场。同时,他又向事故科值班民警发出了立即赶往现场的指令。 w
`0m[*
*eonXJYD
3分钟不到,现场被第一时间赶到的外勤一中队民警控制起来,肇事车辆残留物和目击证人都被有效保留在原地,等待事故民警的到来。 o 0'!u
Juqe%he`
10分钟后,事故科长李振英和民警张彦超带着专业设备赶到了现场。经过对肇事车遗留在现场的一块雾灯罩和一个雨刷器进行技术鉴定,加上现场目击证人的描述,他们初步确定肇事车为一辆黑色奥迪。 Au-h#YV
~E tW B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来说,在最短时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原始案发现场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一个小小的残留物,一个不起眼的蛛丝马迹,都有可能成为侦破此案一个关键因素。”主管事故工作的副大队长刘士军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大队实施的‘交通肇事追逃新机制’首先就充分考虑到了这方面的情况,将传统的由值班事故民警接警出现场,改变为根据案发地指令辖区责任中队先期保护现场,配合随后赶到的事故民警共同处置。” WVfwt.Y
kL1St
F#p
“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我们事故科只有10名正式民警,就这还占用了大队相当大比例的正式名额,分到其他科、室、队的正式民警更少。”事故科长李振英无奈地说,“每天守在值班室的事故民警,接到全市辖区内的交通事故报案后,即使用最快速度赶往,到达现场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有时候接到离县城较远地方的报案,由于现在各地机动车保有量都呈‘井喷’式发展,路面上车流量越来越大,尤其是肇事逃逸案,赶到现场的时间稍微一长,往往原始证据都被车碾人踢地破坏了。” H~Fb=.h]U
v8!Ts"
是的,从县城122值班室接警出发的事故民警再快,也快不过就在责任辖区值勤或者巡逻的民警,而原始案发现场的证据,对于案件的侦破那是相当弥足珍贵的。新的交通肇事追逃机制正是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能快一秒是一秒”地与时间赛跑,使案发原始现场和原始证据都得到了有效保护,从而为顺利侦破逃逸案形成了良好的开端。 kK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