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
 
  • 16340阅读
  • 125回复

取缔一切店外经营,才会永远的安宁和干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2楼96200于2012-06-28 17:14发表的  :
土共的泥腿子们,以前哪懂个人卫生啊。你看现在,朝堂之上,西装背头,收拾的利索着呢。 L0R$T=~%)  
x21XzGLY|}  
^)o#/"JA  
~J0r%P  
那他们算是仓廪实衣食足了,识礼节知荣辱了没? l>T]Y  
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4楼殷静于2012-06-28 17:16发表的  :
那他们算是仓廪实衣食足了,识礼节知荣辱了没? RS|*3 $1  
g'9~T8i& ^  
d/b\:[B@  
~ %Ij5PD  
哦,sorry,差点忘了,跟抢匪们,是谈不到荣辱礼仪的。 VHLt, ?G  

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12-06-28
我就这么一会儿没来,怎么又出来个管制控?
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6楼不是女人于2012-06-28 17:22发表的  : [jF\"#A  
我就这么一会儿没来,怎么又出来个管制控?[表情]   $I a-go2W  
>H?~2O  
9-?kamA  
台湾不如香港多,香港不如大陆多,南方不如北方多,东部不如西部多。 *4 Kc "M  
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1楼96200于2012-06-28 17:11发表的  :
鉴于你的阅读能力有限,我再强调一遍:小区业主不喜欢,那没用,马路不是业主的产权范围,也就是说,这多管闲事的手,你们伸不着。 ] I0(_e|z}  

Alb5#tm:m  
2 Xc,c*r  
4?e7s.9N  
马路虽然不是业主们的产权范围,但是业主们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他们是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比方说吧,对过一座大楼是玻璃幕墙,本不是我的产权之内的,但是他的反射光照射到了我的室内,影响我了,我就要反对
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28楼殷静于2012-06-28 17:25发表的  :
马路虽然不是业主们的产权范围,但是业主们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他们是要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比方说吧,对过一座大楼是玻璃幕墙,本不是我的产权之内的,但是他的反射光照射到了我的室内,影响我了,我就要反对 E- rXYNfy  
>5-]Ur~  
&MF%zJ6  
玻璃幕墙那个例子对,但是马路这个例子不对,说有噪声,可以,说有拥堵,不可以,说有污秽,也不可以。 GGn/J&k  

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12-06-28
还是村里好,有集市

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12-06-28
引用第17楼lqtyy于2012-06-28 17:06发表的  : {CR'Z0  
96200你去问问,锦绣江南,康乐小区,芳华小区,绿洲小区,华工四区,文苑花园,等等,哪个小区的居民,喜欢马路市场? onj:+zl  
O~AOZ^a:2  
这几个地方好像都是先有市场 后有的小区吧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醒:您的回复代表了您的形象。
 
上一个 下一个